邢晓楠
(天津市蓟州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 301900)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振兴乡村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能侧面反映人们生活是否幸福,是否有归属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态势很好,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农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显现了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生态破坏、村庄布局不合理以及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等,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本文重点分析了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已经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体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当前农村地区的发展来看,虽然近些年来“三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较多尖锐的问题,比如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等。通过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当前的矛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18年开始,天津市开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明显变化,但如何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使农村人居生活质量再上新台阶,我们还面临很多问题。必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农村缺乏娱乐活动场所,业余生活单一。部分农村虽然设置了一些健身器材,以便村民锻炼身体,但由于对健身设施疏于管理,维护不及时,给老百姓使用造成不便。第二,道路、房屋、排污、供水、排污及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环保设备设施、教育设施等,虽有显著提升,但距离城镇标准还有差距。比如,排污管网配套不足,截污纳管集中处理率偏低,人工湿地、生态沉淀池配套建设数量较少,部分排水渠、集污池设计不合理,雨季时常出现满溢和倒灌问题。第三,垃圾处理不及时,农村居民在城镇中的分布比较分散,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距离也比城镇要远。另外,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还没有建立起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专用体系。
第一,部分村民群众由于生活习惯,对改善环境参与度不高,维护环境卫生的自律意识不够,爱护村庄的基础设施设备意识淡薄,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第二,部分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差,垃圾混投。虽然都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是由于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匮乏,导致垃圾分类难以实施。
第一,缺乏处置设备。目前,天津市还有部分村庄未纳入2017至2020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第二,未正确地选用处理工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由于工艺简单、操作简单,难以对废水进行有效的处理,造成了新的集中污染源;技术贪多求新,成本高、维护难度大,超出了管理的范畴,造成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设计规模与实际处理能力不相适应,产生了大量的浪费,从而影响了整体的效果;第三,缺乏管网覆盖。一些乡镇虽然修建了覆盖范围更广的干线网络,但是由于缺少引导,导致了支管的入户比例偏低;第四,设备运行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着人员短缺、资金短缺、技术缺乏、重建设、轻管理、有效的评价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村容村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最直接的表现,天津市还有很多村庄的村容村貌有待提升。首先是房屋建设缺乏合理规划和监管,大多农民是直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进行建设,建设样式和房屋朝向仅凭喜好,导致房屋布局参差不齐,村容村貌不太美观。由于很多年轻人进城务工,一些房屋常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进程。其次是农村公路的建设,只有主要路干是柏油路,其他分支还是土路。下雨时,土路泥泞难以行走,车辆打滑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有些公路质量差,不耐用,但是基层政府缺乏资金不能及时维修,导致公路越来越坏,下雨时,路面不平整会积水,影响村民的交通以及正常生活水平。最后,农村相对城镇缺乏系统的绿化,公路边大多是自然生长的花草,没有合理的规划,缺乏观赏性。
部分农村居民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到位,尤其是畜禽养殖、废物处理等方法不科学,污水会渗透到地下农田,降低生活质量,或者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养殖区、住宅区界限不明确,相关部门在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方面不能分类确定,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该健全环境整治机制,先规划后建设,实事求是,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作为环境整治的重点工程,使得公共基础建设和乡风文明进步统筹推进。
在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比如评价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不能长期发挥效用,重建轻管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整治内容不全面,整治水平不平衡,整治模式同质化严重,村容村貌雷同,对当地的本土特色、生态资源、发展优势等认识不足,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具有创新性和适宜性,难以打造宜居乡村,可能出现资源浪费现象,不利于乡村振兴的有效落实。
村庄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留在农村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空心化、老龄化越来越明显。农村留守人员学历层次相对较低,卫生清洁意识和自主治理意识不强。此外,村庄“空心化”还导致一些村庄老旧房屋与残垣断壁较多,加大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度,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易反弹,亟须研究符合当前实际的长效管护机制。
在天津市农村人居整治环境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坚持规划先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需于民,实事求是,以区域为单位,做好环境整治各项重点任务的规划和分配,保障村民表达权、参与权,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应该牢固战斗堡垒,制定指导性文件,明确各牵头部门任务分工,创新人居环境整治模式,科学分配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整体推进和示范带动的融合,尤其在危房改造、新房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中,应该确保村庄规划、农房设计、建材选用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构建村民、村集体、地方政府、市场等多方共建共管新格局,使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农民而兴、为农民而建。
天津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除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相关部门还应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等制度,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明确村民责任,使得村庄清洁整治活动可以长效化、常态化发展。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队伍,推动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废物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清洁化处理等工作的落实,通过村级组织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管理。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大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卫生环境整治“红黑榜”“美丽庭院”评选和乡村治理积分兑换活动,帮助村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强化考核激励制度,对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团体、单位进行表彰,鼓励各个管理部门真抓实干,并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天津市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化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人居环境改善的优秀案例进行宣传和报道,树立整改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和认可度,提升人居环境整改成效。在工作中以村民满意为标准,以质量实效为导向,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做好资源配置,使得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协作配合,最终实现人居环境的长效管制。
第一,持续夯实责任,构建分级责任制。构建村级环境卫生领导体系,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指挥村里环境卫生的总工作;各个小组设立保洁员,完成日常卫生处理工作;设立监督岗位,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设立护林员、垃圾分拣员、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工作合理的分工体系。第二,加强问题导向,构建常态化检验体系。乡镇应密切联系村领导,每月检查村内环境卫生完成情况,村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村民小组组长也应落实好工作,对工作负责,自觉完成任务。第三,强化结果导向,构建常态化考核方法。以村为单位,对保洁员、村干部等开展工作补助,并纳入考核范围。此外,还应根据村卫生工作实际情况,按一定标准每月向村民收取卫生监督费,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符合标准次月不再缴纳,否则继续缴纳。通过这种做法,鼓励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政府、企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但人民始终是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和核心,在实践中必须加强村民的参与。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让民众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体现,利用各种方式来宣传农村的人居环境,让人们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和价值。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必须善于运用科学的机制和措施,对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充分发挥人民的工作积极性,使人们真正成为这项工作的主体内容。同时,要善于运用多种方式与手段来提高农民的主动意识,突出各部门和企业的作用,最大程度地避免在整治过程中发生各类问题,同时也可以避免发生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
第一,强化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强化农村社区的日常管理力度,协调多级服务体系,采用分散、小型化的无害化处置方式,达成对农药化肥、废旧农膜以及建筑垃圾的回收和二次利用,从而使得天津市农村公共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第二,对断壁残垣进行处理,强化村庄景观的指导。针对一些荒山荒地以及边角地等地区进行乡村绿化工作,凸显对山地田园的保护,对电力线以及通信线等设施进行科学的规划,设立完善的消防通道与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效率,真正做到安全通道畅通,重视特殊人群的具体需求,积极地推进庭院整治工作,大力开拓生产生活空间,同时,在乡村绿化工作中坚决杜绝千村一面的现象,需要做到因地制宜,在相应区域的生态优势以及发展特征角度出发,禁止大拆大建的现象,在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前提下,将农耕文化发扬光大,将民族特色文化真正落实到乡村建设工作中,确保农村风貌和当地的文化与自然风光有效融合,同时要构建完善的动态监管体系。
为了解决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效率低的问题,建议农村管理人员重视改善环境卫生的概念,并将绿色环保思想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农村建设的指导原则。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了领导和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和青年先锋队等团体的作用,志愿者领导村组集中力量收集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运动,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积极动员农村人口充分参与环保建设工作,提高环保意识。工作的重点放在清洁生产、生活和水资源、恢复农村住区的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
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财政投入不足属于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以至于资金需求无法得到充分保证。所以,政府部门应当重视构建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第一,政府部门适当提高财政资金投入。针对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而言,应当重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等,其中,面对偏远地区,由于地区经济发展问题,亟需足够的资金投入。第二,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与,重点关注农村各类经济主体,盘活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不断提高内生动力,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提供可靠保障。第三,政府部门应当重点鼓励倡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此为农村环境治理奠定重要基础,不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综上所述,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是一种长效的机制与策略,它可以适应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增长,有效地解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在乡村振兴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存在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理的处理措施,全面发挥出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科学地规划具体的整治工作内容以及实际的工作展开次序,同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模式以及技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