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谢胜峰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是指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一种行为,是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基金安全的基本措施,是一项基础性业务工作。认证期限为每年认证一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员众多、分布面广、人员结构复杂,及时、精准进行资格认证,防止虚报冒领,防止基金流失,确保待遇发放的及时性、公平性、准确性,对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主要以参保单位网办认证和个人自助认证,通过手机、电脑终端等方式进行认证,部分地市业务经办单位利用核酸结果、交通出行、医疗等大数据比对方式进行验证确认。
其中手机认证方式:
1.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江苏智慧人社”,下载安装最新版本;
2.点击“待遇资格认证”,险种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输入待认证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4.按住蓝色按钮向右滑动填补图片空缺,完成验证;
5.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将面部正对手机,系统自动面部识别;
6.待弹出“认证成功”窗口,即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需要说明的是,个人操作存在困难的可以由单位辅助认证。
社会保险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发生冒领养老金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社会保险要情报告制度做好上报工作,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未及时归还或拒不归还的单位及个人,将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重则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