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程创新生态的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研究

2023-03-19 19:08王立军许益波
杭州科技 2023年3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协同主体

王立军,许益波

(1.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杭州 311121;2.中共杭州市委党校余杭分校,杭州 311121)

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浙江必须把创新摆在核心地位,真正实现敢创新、大创新、真创新。为此,需要认真思考6 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形成全面创新的局面;二是如何催生全员创新的态势;三是如何打造全域创新的格局;四是如何营造全程创新的生态;五是如何集聚全量创新的要素;六是如何抢抓全速创新的机遇。本文就如何营造全程创新生态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进行分析。

1 创新生态的内涵及特征

2004 年12 月,美国竞争力委员会(ACC)正式提出了“创新生态系统”(Innovation Ecosystem,简称IES)这一概念。具体是指,创新主体通过发挥各自优势,赋予系统生态性,同时,联合其他创新主体完成协同创新,进而实现系统价值增值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创新主体共生演进、协同依赖的网络关系。作为一个创新生态系统,具体而言,主要具备以下基本特征和功能:

一是多样共生性。多样共生性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创新生态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创新生态系统基本单位包括系统内的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各主体和要素之间的互动、自我适应和彼此共生适应可以维持系统内部稳定[1]。基于共生条件,创新主体、创新要素之间的竞合会触发系统内的“优胜劣汰”,以便及时更新,保持系统多样性,进而形成“多样-共生”互利促进的演进趋势。

二是层次交互性。在多样共生性的作用下,创新主体和要素构成子系统,子系统组成创新集群,创新集群又组成创新分系统,各分系统再构成有顺序、有层次的创新生态系统。因此,创新生态系统内部是自下而上的立体结构,具备层次交互性。

三是动态稳定性。生态系统会与外界时刻保持要素更替、能量互换,即时进行动态更新,从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又因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存在多样共生特征,故系统也会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当系统受到外界影响时,自身的恢复机制会主动进行反馈调整,维持动态稳定。

四是协同开放性。系统内部各基本单位的发展演进与系统外部均保持高度协同,创新生态系统在保持开放的同时,通过“优胜劣汰”从外界环境中吸纳新要素,更换旧要素,持续与外部交换物质、信息和能量,从而影响整个创新生态系统的整体涨落。

随着创新范式转变,创新模式由线性转向全过程多主体协同创新转变,形成全程创新生态。所谓全程创新生态,不仅关注科研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和政府、金融部门、中介机构等相关单元的创新生态,还关注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以及这些创新主体与文化、政策、制度等构成的创新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2]。加快构建全程创新生态,加强大科学装置、创新平台等开放共享,强化创新主体的高效联动和市场资源的高效配置,最大限度地挖掘创新潜力、释放创新活力、激发创新动力,对我省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具有重大意义。

2 浙江省创新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2》显示,浙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跃居全国第4 位,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浙江已进入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创新驱动发展轨道[3]。但是,从创新生态的角度分析,我省还有一些短板问题,亟待解决。

2.1 基础研究短板突出,创新资源利用率低

从研发经费投入看,2022 年我省R&D 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0%,位列全国前茅。但我省R&D 经费支出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长期以来,我省基础研究支出占R&D总经费比重维持在3%以下,低于沪苏皖等省市,也明显低于全国6%平均水平。从创新资源利用来看,不同创新主体资源重复购置、创新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新主体在科研工作中使用的科研组件对外依赖度高、科研数据大多通过国外服务器计算分析、存储,安全性低。

2.2 深度协同创新不够,“卡脖子”难题亟待攻坚

长期以来,我省科技创新领域重大项目偏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类主体深度协同,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进“卡脖子”难题攻坚能力有待强化。从科研成果分析看,我省三大科创高地高水平论文竞争力不明显,如材料领域的高被引论文占比不到17%。企业参与重大前沿科技创新的意愿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3 科技成果转化偏低,科技产业化生态有待优化

虽然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全省域的成果转化示范省,但是全省的创新成果以转化输入成果为主。2021年,我省技术合同交易37208 项、成交额1992.20 亿元,成交额排名为第8 位。由于技术交易额是按照合同输出方为登记地来计算,这反映了浙江省的原始创新能力弱,技术以省外输入、消纳吸收为主的特征。科技型企业是科技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广东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 年接近翻番(6.0万家),超8成为近年上市公司,江苏也有3.7万家国家高企,我省是2.8万家,差距明显。而且,我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机制也有待完善。

2.4 创新人才能级不强,人才认定和评价存在制度障碍

由于浙江省一流高校、大院强所、头部企业较少,高精尖创新人才“蓄水池”效应还不够强。全职两院院士59名,与上海(194 名)、江苏(118 名)、广东(102 名)等省市有较大差距;研发人员硕博比为12%,低于广东(18%)、江苏(17%)。企业在人才认定和评价方面存在一定制度障碍,导致企业有职称和称号的人才比例偏低。

3 营造全程创新生态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对策建议

创新生态的营造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努力。从政府的角度,营造全程创新生态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思路如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315”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构建,系统谋划与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培育、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大仪开放共享、科技企业培育、人才评价等重大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营造“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公共服务+成果转化+科技产业+人才”全程创新生态,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效能,助力“两个先行”。

3.1 构建战略科技力量培育机制,完善基础研究生态

一是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打通科技大脑“十联动”创新资源,为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提供“两共享、两服务”,变“创新资源共享难”为“创新资源吸纳承载和输出共享并举联动机制”。引导重大创新平台自主开发应用组件,提供通用和专用数据集、算法模型库和科研辅助工具,并整合全省优质创新资源,打造科研创新组件能力中心。

二是重塑科研协同合作流程。在科研资源和科研组件等“科技大脑”创新资源的支撑下,通过科研协同的项目策划提供创新资源智能一体化配置建议,实现项目从策划、团队组建、资源配置、过程实施的全过程多跨协同与闭环管理,变“传统的线下科研组织和攻关模式”为“基于数据分析、资源匹配、多机构高效协同的新范式”。

三是建设相配套的重大应用:“未来实验室在线”。加快“未来实验室在线”的迭代升级,按照“4+X”的体系架构布局,完成科研资源、科研组件、科研协同、科研成果4大模块,加快推进个性化应用X 模块;与“科技大脑”中更多的应用打通,实现一个平台、一个账号、多系统互通互联。

3.2 健全战略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完善技术攻关生态

一是构建战略领域技术节点清单化智能化管理模式。聚焦“315”领域,通过“人脑+机脑”的方式加快构建创新链技术路线图,采用大数据挖掘加专家校验方式,建立完善技术节点清单体系,逐一评估“卡脖子”程度并标以“五色图”,以实现对“315”领域科技攻关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精准组织,形成以重大攻关任务为牵引的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

二是改革攻关榜单形成机制。通过主动研判战略需求、规划需求,广泛征集市场需求,变“年度征集、专家辅助”为“直达一线、动态征集、智能辅助”,提高攻关任务凝练实战性和时效性。

三是建立相配套的重大应用:“科技攻关在线”。发挥“科技攻关在线”的示范引领作用,尽快实现技术路线图在15个战略领域全覆盖,支撑榜单凝练更加精准、团队组建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成果评价更加科学。依托该应用部署“双尖双领”重大项目,支撑我省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实现重塑性变革。

3.3 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完善科技公共服务生态

一是推进多部门跨系统协同数据融合。完善省大仪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加快该平台与省财政厅资产云平台、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智控平台、海关进口仪器在线备案管理平台、部分高校仪器共享管理平台等系统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实施大仪从购置、入网,到共享、监测,再到绩效评价的全周期管理“一网办”和全流程服务“一指办”。

二是构建鼓励开放共享的制度保障。建议省科技厅联动省教育厅推进高校大仪使用情况督察,并将大仪使用、共享情况作为高校评价的重要内容;联动省人力社保厅,明确将一定比例的大仪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用于奖励工作人员,且不纳入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同时,会同杭州海关对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进口大仪备案进行在线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等活动。

三是建立相配套的重大应用:“浙里大仪共享在线”。建议省科技厅与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相互协同,构建评议管理、绩效管理、预警管理、共享服务等场景,推动应用提质拓面,完善大仪闭环管理,提升开放共享率,加快“浙里大仪共享在线”的实战落地。

3.4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完善成果转化生态

一是推进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深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进一步推广应用“安心屋”,构建涵盖职务科技成果的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等内容的全流程电子化的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实行单列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畴。

二是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建设。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收益保障机制和信用支付方式,促进科技成果以“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的方式优先向山区26 县落地转化,实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助力不断缩小地区差距。

三是完善相配套的重大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在线”。迭代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在线”,完善供需荟、安心屋、用后转等场景,做亮“浙江拍”品牌,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提供数字化支撑。

3.5 打造科技创新集群,形成科技产业发展生态

一是健全科技型企业联动培育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自主评测、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的培育机制,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动态全覆盖。探索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对研发类规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4],享受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是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链主型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产业集群中的配套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三是完善相配套的重大应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迭代升级“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建立区域企业创新能力、“315”战略领域企业创新能力、产业集群企业创新能力、重点企业创新能力等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企业创新能力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机制。

3.6 开展人才认定与评价改革,完善人才培育生态

一是建议制订“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产业等高层次人才专项目录,探索完善多元化的人才认定标准体系,综合考量工作项目经历、学术学业水平、科技成果等指标。试点实行公司法人举荐制,给予科研企业自主推荐权,探索推行科研类企业首席科学家制度。

二是基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课题等各类科研任务,改革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人才认定类别进行细化具化,切实起到搭建热带雨林式人才生态系统的导向作用。

三是建议谋划推进科技人才智慧评价管理系统,构建数据驱动的智慧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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