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风险挑战与对策研究

2023-03-16 21:34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民族意识

马 宁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诸多风险挑战,迫切需要系统应对和有效化解。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来自国际方面的严峻挑战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民族问题仍然是全球热点问题之一,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包含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重大冲突此起彼伏。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市场和资源的竞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横行,移民问题的不断凸显,多重因素综合叠加,加剧了世界性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思想文化领域泛起民粹主义、民族主义、虚伪主义等思潮。“一些欧美学者和政客甚至开始鼓吹单一文化论甚至是文明冲突论,加剧了社会的撕裂,民族问题屡屡成为舆情焦点。”[1]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频频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公然干涉我国内政,破坏民族团结,诋毁我国国际形象,以实现其迟滞、遏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图谋。2021 年3 月30 日,美国国务院发布《2020 年国别人权报告》,罔顾事实、蓄意栽赃,妄图利用人权攻击和干涉他国内政。对此,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进行全面反驳并重申中方立场。

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打压,意图阻止我国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直接或间接地为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针对我国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提供支持,严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的国际环境对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不利,特别是同境外敌对势力围绕民族问题的政治斗争更是尖锐复杂。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来自国内的风险挑战

(一)社会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

1、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但同时要看到,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环境、区位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总体上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较艰巨。“2021年民族八省区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低于全国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收入差距扩大会导致消费需求不足,进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2]这些问题如长期得不到有效扭转,将不利于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需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

2、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因素复杂多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到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对城市生活和管理方式不适应;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在理念、方式、体制机制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相关部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此外,一些民族地区还存在一些地域性问题,如内蒙古、宁夏等地农牧区生态移民迁入城市的后续适应问题较为凸显。一些少数民族的牧民进入城镇后,在短期内不能适应城镇新的生活方式,加之自身缺乏合理的消费观念和理财意识,短短几年补偿款就挥霍一空,轻则造成夫妻不和、引起家庭矛盾,重则染上酗酒、赌博、吸毒恶习,有的甚至债台高筑、打架斗殴,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上述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不利于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民族领域面临的主要风险

1、民族分裂势力仍然存在,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尚未肃清。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下,与“三股势力”的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暴力恐怖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得到有效整治,民族分裂势力及各类渗透颠覆活动得到有力打击。以新疆为例,在全面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形势下,新疆社会正从“由乱到稳”向“由稳到治”迈进,已连续5 年未出现任何暴恐案件。但边疆民族地区整体上的平稳有序,并不能掩盖一些深层次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带有政治意图的渗透从未停息,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的流毒在一些地方尚未从根源上肃清,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无论是‘藏独’‘疆独’‘台独’‘港独’还是‘蒙独’,其背后是将地方认同、本民族认同凌驾于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上,在境外敌对势力支持下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弱化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成严重挑战。”[3]

2、网络空间涉民族因素舆情带来新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工作的大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民族工作不仅‘进城’了, ‘下海’了, ‘入世’了,还‘上网’了,网络世界对现实生活的影响日益增大。”[4]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网络平台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网络是把“双刃剑”,网络空间信息传播的虚拟化、跨国化、联动性、共时性等特点增加了民族事务治理的复杂性,给网络舆情管理带来很大冲击。一些涉及民族因素的舆情,经过网络“裂变式”的传播和发酵,产生放大效应。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境内外敌对势力会利用网络故意散布谣言、恶意杜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为策划实施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做思想和舆论准备。2009年新疆“7·5”事件就是以一起发生在广东的普通刑事案件为导火索,经过网上“发酵”和分裂分子的煽动挑拨,最终在新疆乌鲁木齐酿成暴力恐怖事件。可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同时,也要统筹现实与虚拟、网上与网下两个阵地,加强网络涉民族因素舆情的引导,保障网络安全。

3、跨界民族问题与周边泛民族主义思潮有回潮趋势。我国的周边邻国中,有13个国家与我国有跨界民族,数量多达30余个。总体上看,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跨界民族关系相对稳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民族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看,跨界民族有一定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成为彼此形成认同的基础。由于分属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国籍,跨界民族的命运与其所在的国家、所属的国族密不可分,故其又有着不同的国家认同感和归属感。我国境内各民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但受到境外分裂主义思想的渗透和周边国家泛民族主义外溢的影响,边疆民族地区跨境民族中的部分群体,在本民族与中华民族、本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本民族历史与中国历史的认同上出现了分化,甚至向着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相悖的方向发展。如,受“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潮影响,新疆形成“东突厥斯坦思想”及“疆独”势力,妄图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受蒙古国内“泛蒙古主义”影响,在内蒙古境内出现过妄图分裂祖国、严重破坏民族团结的“蒙古独立运动”,虽未形成气候,但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并埋下了民族分裂的隐患。上世纪90年代,受哈萨克斯坦“回归故乡”运动影响,我国境内跨界民族中有几千人进行跨界迁移活动。近年来,周边国家泛民族主义对我国的影响有回潮趋势,特别是“哈萨克斯坦的‘大哈萨克民族主义’竭力向中国西北边疆地区渗透,对中国西北边疆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安全都直接构成威胁,产生的影响是破坏性的”[5];“泛蒙古主义”思潮仍有一定市场,对我国北疆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思潮在西北边疆地区余温未去,“疆独”势力借此蛊惑人心、兴风作浪。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挑战的成因分析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既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也有意识形态风险,既有来自国外的也有来自国内的,既有显性风险也有潜在隐患,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西方的意识形态渗透与多元文化思潮的影响

当前,我国进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为迟滞、打断我国发展进程,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加紧遏制打压我国的同时,通过互联网、无线电等渠道,以民族、宗教为幌子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在民族领域,这些渗透活动使一些涉民族因素的错误观点在部分群众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导致少部分人形成错误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这些错误观点和认识为境外敌对势力散布“藏独”“疆独”等分裂主义思想和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思想条件。同时,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各民族与世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西方宣扬的价值观,如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公民社会、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不断涌入,冲击着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对巩固中华民族价值共识与价值认同产生负面影响。面对来自外部的渗透影响,“需要以国家的立场、政治的视野把各民族意识升华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把因族际差异导致的力量耗散有效克服,把分散的族际力量有效统合起来,以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现代化浪潮的冲击,防范和化解因民族问题而给国家发展带来的风险挑战”[6]。

(二)对各族群众思想意识引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不够

“在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民族工作领域,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物质层面的政策优惠、支持、帮扶、援助是关注重点,精神层面的建设明显薄弱。”[7]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问题得到明显转变,但“重物质、轻精神”的思想倾向和思维惯性在短期内尚未从根本上扭转。在现实中,一些部门忽视对各族群众思想意识的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不够;一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理解存在简单化、片面化的现象;一部分长期受到照顾的群体产生了对优惠政策的依赖心理,对一些政策的优化调整存在不适应甚至抵触情绪;一些民族成员“民族意识的增长既缺乏国家意识的制约,又缺乏正确的引导,致使由此产生的民族情绪趋向政治化,并开始向民族整体的分离意识转向”[5]。上述现象和问题,在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干扰下,很容易滋生出大汉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及民族分裂主义等错误思想。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统筹物质和精神二者关系,加大对各族群众思想意识的引领,强化国家认同。

(三)民族理论研究与民族工作实践存在一些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问题研究主要以民族学学科为基础,民族理论研究为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制定出台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建国初期开展的民族识别、改革开放以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步发展等。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少数民族相关问题研究多、民族研究专业越分越细,单一民族的学问越钻越深,有意无意忽视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少有问津,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8](P62)。理论界、学术界的部分学者对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社会上、网络上长期存在一些错误观点和有害言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问题也与民族理论研究领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问题、中华民族史研究薄弱有很大的关系,这对新时代民族理论研究提出了新要求。此外,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民族工作领域存在过度凸显民族差异性、片面强调差异性,忽视和弱化共同性以及一些与时代、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上述问题给社会带来偏差性的导向,为一些模糊认知和错误思想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条件。

三、系统应对各类风险挑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对策建议

“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9]系统观念和思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法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因此,需要运用系统观念,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力量,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从加强党的领导、推动经济发展、强化思想引领、推进民族事务现代化治理等方面着手,系统应对和化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1、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健全民族工作机制首先要推动理念转变。不能孤立地看待民族工作,不能把民族工作看作是单一部门、某个领域的业务工作或是民族地区的工作,要深刻认识民族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其次,具体到民族事务治理过程中,要根据不同主体的角色定位,进一步细化、实化各主体的职责,密切各主体之间的联系,提升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能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到民族工作全过程。

2、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各领域的安全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构建多领域一体化安全体系。民族领域作为关涉全局的重要领域,其面临的风险隐患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国际关系等多方面。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审视民族领域安全问题,统筹文化、社会、网络、意识形态等多领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制定完善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各部门对涉民族因素问题的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协作处置能力。二是严密监测境内外敌对势力新动向,健全抵御渗透的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要途径的管控,阻断境内外敌对势力勾连渠道,加强安边固边兴边工作。三是坚决做好民族领域反分裂斗争,坚决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防范周边国家和地区泛民族主义思潮对我国的影响。

(二)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与其他地区发展相比,民族地区尚存在较大的差距,也面临一系列亟待破解的问题。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路径。其中,贯彻落实“一个政策”和“三个意义”的要求尤为关键。“一个政策”,即“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8](P160)。这一政策的核心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一些地方制定政策更多考虑民族因素造成同一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政策差异,或制定的一些政策有悖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的问题。通过政策性因素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更加体现政策的区域化和精准性,努力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个意义”即“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8](P115),这一深刻的思想变革是长期以来统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边疆安全稳定得出的宝贵经验。只有辩证地处理好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着眼于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统一,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使发展成果真正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我国各民族人口跨区域流动趋势的不断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必不可少的社会条件,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要继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渠道,进一步推进各民族群众流动融居。各级党委、政府应健全完善相应的社会机制和工作措施,结合各地实际、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出台吸引就业、鼓励异地教育、促进旅游观光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政策。尽可能引导和推动边疆与内地、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人口在更广泛的地域空间进行跨区域双向流动,使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从自觉自发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序引导、鼓励促进阶段递进。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科学政策、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加快构建全方位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民族群众在更广泛的地域中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三是聚焦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创建内容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实效。在创建范围上,从过去以民族地区为主逐渐转向民族地区与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并重、农牧区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各行各业并重。在创建形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采取线上与线下、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紧密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与认可度。

(三)紧扣主线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思想意识引领,牢牢守住民族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1、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问题研究,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体系、历史体系和话语体系。搭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研究平台,实行重大课题立项攻关,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同时,注重研究成果转化,畅通出版发行渠道,将适合作为通识教育、大众读本的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宣传教育中。着力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不同群体的教育内容。丰富创新宣传教育的载体,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进行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案例宣传,编写教育读本和学习讲义,制作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平台,开展常态化、多层次专题培训宣讲。通过长期、广泛、持续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正确把握“四个关系”,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点,夯实各族群众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错误言论。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阵地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坚决防止出现领导缺失、阵地失守、干部失语、群众失声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建设,及时排除处置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加强网络、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地方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对课堂教学、学术研究、文艺创作、对外交流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对相关教材、出版物、文艺作品的审核审读机制。做好互联网舆情引导,增强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提供民族语言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的管理。三是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各领域,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防止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忽视和弱化共同性的一些问题。

(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1、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对于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要始终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分清性质,依法处置。执法者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妥善处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先进表彰等活动,加大对社会各界、各民族群众民族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建立健全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管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一是准确把握网络空间涉民族因素舆情生成、演变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分析,预防为主。二是建立健全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管控和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处置力度,建立网信、工信、公安、安全、统战、民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化解机制,形成高效的网络舆情和有害信息发现、研判和处置工作链条,必要时引入社会监督主体,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民族地区应建立民族语言多媒体信息管控平台,配备双语技术人才,加强互联网民族语言舆情监控。三是依法整治网络空间涉及民族因素的有害信息、不实信息的发布及转载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空间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四是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做好党的民族工作政策理论的宣传工作;有效管理和引导网络空间涉民族因素话题,牢牢掌握网络涉民族舆情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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