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振彦奏本与重修大同镇城

2023-03-16 07:41赵欣歌赵佃玺
关键词:官员

赵欣歌,赵佃玺

(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北京 100029)

戊子之变动摇了清政府的统治基础,直到次年年末,清军才平息了山西的叛乱。重建地方经济,发展民生,紧接着就成了头等大事。本文通过曹振彦、薛陈伟、佟养量等地方官员复还大同府治的疏奏,梳理了迁回的过程,也肯定了在任官员对于重修大同镇城的功绩。

顺治七年(1650 年),山西巡抚刘弘遇上奏了《备述地方残苦疏》,阳和知府胡文烨上奏了地方情形折,其他官员也极力反映山西的民情实际,以引起朝廷的重视。多尔衮去世后,因他而起的废除大同府的谕旨,终于在新形势下得已废除。顺治八年,宣大总督佟养量等上《国朝请免卫所屯田起科疏》,刑科左给事中魏象枢上《开荒晋秩序》,宣大按臣薛陈伟上《详具修复大同疏》,终于使复还大同府进入议事流程。大同城废民亡,田地荒芜,佟养量等通过恢复佛道寺观、劝忠祠等祭奠逝者,笼络民心,进而鼓励垦荒,广储钱粮。由于地方档案史料在劫难中毁于一旦,胡文烨编纂的《云中郡志》,给后人留下了了解当时情况的宝贵资料。

顺治九年,六部的其他官员,如兵科右给事中李人龙上《垦田宜宽民力疏》,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永吉上《禁纷争重廉耻疏》等,进一步反映了阳和府存在的诸多问题。曹振彦上任后,积极协调同僚,访寒问苦。十二月初八日上奏《节年钱粮数目朝觐事》,汇报了胡文烨时期的问题。包括哪些地方可收钱粮,哪些地方无法收到。十年,礼科左给事中陈协上《大同边备疏(饬外备复旧制疏)》。十一年十一月(一说十月),恢复大同府治。彭有德、马之先从阳和把总兵署、总督署迁回大同。曹振彦已经提前进入大同镇城,重建倾圮,恢复民生。十二年九月,曹振彦离任。十三年五月,宣大总督马之先上疏《大同民贸易专用钱》。十三年四月,户部郎中解元才撰《重修大同镇城碑记》(以下简称碑记)。

一、劫后余生的阳和府

(一)佟养量上疏开先河 佟养量是最早上疏希望复还大同府的官员。佟养量,起家于辽东,汉军正蓝旗,由佐领积功,累加至轻车都尉。他原在山东带兵,后因战事紧急调往晋北讨伐叛军,可以说是很早就了解了这里的情况。顺治六年,因前总督耿焞被姜瓖蒙骗失城,临危受命,驻扎阳和,总督宣大、山西军务。时“姜逆初平,骸骨遍野,为敛而葬之,又建劝忠祠,祀一时死事者。”[1](P772)曾有重囚张发,其族牵连甚多,几乎毙于狱,原审处斩。佟养量初来,感觉作为新王朝一方主官,有必要公平处理民事来树立形象。这对于招抚民心,恢复生产十分必要。他亲自核视原案,给予省释。当时,州县民人数量有限,佟养量爱民助民,务求人心和顺。十一年二月,佟养量因督抚不和,文义草率被解职,两年后去世。朝廷因其有功于民,给予“祭葬,赠右都御史”。[2](P404)云中人感恩,立祠祭祀。

从历史来看,阳和府是一个临时的府署驻地和名称。这反映了当时民族冲突下的治废矛盾。顺治五年,姜瓖事变后,大同被废,不再设立官员。但此地自古以来处于要冲,关系到西北边地的安危。六年,移府治于阳高卫,曰阳和府。大同县治移到城南怀仁县。八年,佟养量和薛陈伟等熟悉民情的官员顶着朝中压力,合疏上奏,请求复还大同。从此以后,不同官员抓住机会陈情。到了九年,开始复还倚郭,保甲编户。明时防御范围是旧城三十六里,包括镇城外围的卫城。清初边患消除,只剩镇城一十四里。

此时官员并不怠政,但又无从下手。毕竟自明末以来接连不断的灾荒和兵事,山西地方已经苦不堪言。刘弘遇直言:“地方之残,再莫残于晋省。百姓之苦,更莫苦于晋民矣。”[3](P77)官员们睹此触目伤心,无法坐视。只能日日严责有司,多方调查。自从明末战乱以来,此地水旱不时,收成锐减。佟养量、薛陈伟上疏:“复值姜瓖兵戈扰攘,人民颠浦,不惟当事者确知,诸王公大人所亲历。”[1](P1068)戊子之战,先后有八位亲王、郡王、贝勒在大同督战,八旗精锐半数集中于此。多尔衮更是来过两次。所以,朝廷不是不知道这里情况,但没想到其实更糟。云中地处极边,感受到的是山高风猛,土壤沙碛,种迟霜早。每亩地价不过二三钱,耕种连口粮都不够。就是遇到雨水充足,收获不过四斗的惨况。办法是有的,就是多移民多垦荒。魏象枢上疏:希望通过减免阳和赋税,吸引周边移民,恢复田力。“顷奉有开垦荒田,三年起科之令。佟公遂悬十格,为招集要领。”[1](P1086)具体办法如征调人员给予田舍安置,赊贷种粒,先耕种,后偿还。古人行之有成效的方法,都不妨尝试。戊子之变后,虽然复还府址暂时无望,但佟养量等招劝农事,耕而不疑,方法并没有错。一年后成田九百七十余顷,成了治理阳和的亮点。

督抚职责不同,事功心态迥异。难免发生因施政问题导致的误解。众人也尽职尽责,但官场习气和官员作风,面对无米下锅,争执也在所避免。顺治九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永吉上疏,认为地方大员应该严禁纷争,以国事为要,重廉耻,以正人心。督抚之间的矛盾极易导致官场风气恶化,加上宣大、山西战后死寂,在朝廷追究责任时,刘弘遇与佟养量互相推脱。其实,大家各抒己见,并非矛盾根源。但一方强辩,必然强化另一方的反感。刘弘遇之奏辩,实与佟养量抗争之过头有关。一督倡首于前,恶化了同僚关系,闹到了朝廷。“故两抚效尤于后,刺刺不休。此端一开,将来兵部考核武职,内察考核京官,朝觐考核外吏,谁肯安心。”[1](P199)佟养量自己鞠躬尽瘁,可是节制下属不当,被刘弘遇抓了把柄,难免遭到廷臣问责。

魏象枢认为佟养量冤屈,为他辩解:“姜逆猝起,崎岖戎马间,全家陷贼穴不暇顾。”[1](P1086)佟养量不仅辗转多地,带兵作战,还要筹集粮草,不可谓不尽力。但由于阳和牵扯问题太多,本来就没有多少收成,驻军和后勤还要不断消耗。冒饷涉及的地方钱粮亏空,以及朝廷预拨的款饷被挪用,就是身在其中也说不清。此时的工作实难展开,而做些边缘事,弄不好还引火烧身。估计因为这个问题,解元才撰碑文,一方面不便直书被朝廷解职的佟养量;另一方面,要突出的是接替他的马之先,无奈就省略了。当然,终归问题根本,就是必须尽快迁回大同镇城,恢复生产,多征收钱粮。

(二)奏疏中反映的实情 宣大、山西官员大多经历了戊子之乱,对于民生疾苦感触颇深。刘弘遇疏:“窃照山右自逆姜倡乱,遍地伏莽,百姓杀戮过半,财物焚掠殆尽。”[3](P76)云中遍地废舍丘墟,田园荒芜,流民失所。可是王师在大同征伐,粮草还要就地征收。百姓财力之枯竭,无以复加。胡文烨表现得最为痛切。“逆贼姜瓖之乱,废我云中……肆其荼毒也。”[1](P23)胡文烨作为戊子之变后的知府,看到的惨景对他打击很大。他表面在褒扬当今圣君,但内心却更感慨废我云中。他在编写地志时,接触到许多过来人和一手资料,这就为清代不便提及的屠城事件留下了最直接的记录。书中说到五阅春秋,指的是暴乱之后,一直到顺治十一年,府治才彻底移回大同镇城。

督抚主政一方,必须抓住与朝廷直接沟通的机会,仔细陈诉地方实情,才能扭转不利状态,变被动为主动。为了取得朝廷的支持和理解,官员们不得不反复申述。大同虽然初平,但陕西叛逆又起,攻剿围困日久,所费浩繁。山西自身难保,而秦晋还有供饷协议,还要继续为陕西战事筹措军费。“邻近州县搜括已尽,势不得不派取于近省地方,地方往返一千四百余里,转运之苦更倍于前……小民髓枯血尽,何以堪命也。”[3](P76)秦晋隔河相连,晋地要支援秦地。孰不知晋北并不太平,许多流贼盘踞山险,实乃心腹之忧。而大规模会兵围剿,又耗费不赀,真是雪上加霜。

兵科右给事中李人龙疏:自“流寇残破以来,满目榛芜,人丁稀少,凡二十年矣。”[3](P102)疏中李人龙提到刘弘遇曾上《晋地荒亡最惨疏》,朝廷给了二年的缓冲时间,但实际这点时间远远不够。曹振彦到任,又过去数年,但山右依然是惨痛之状。大同“地处边徼,明季屡遭兵燹,人民逃亡凋敝。继以戊子姜逆之变,城社萧条,村墟冷落,盖无所谓富庶之景象也。”[1](P486)能够勉强征收的只是应州、蔚州、阳和等二州七县“顺治七年正月起至顺治九年十月”[4]的收成。而浑源、朔州,因姜镶复叛,城破民屠。就是两州城百姓全被屠杀,钱粮无处追征。大同县作为府署驻地,都没有提及。由是屠城后,不剩一人,无所追踪。

大同镇城的破坏程度,同时期往来此地的人物多有感叹,并赋诗留念。这些官员对于大同府残破的描写,比奏疏更直率。顺治十一年,魏象枢因陈名夏案牵连,遭降职处分。他感觉官场无常,回家乡蔚州养母。作诗云:“云中古战场,今日亦残疆。间月逢秋白,行边度草黄。”[5](P210)“杀气孤城黯,颓墙血溅纹。黄沙三月草,白骨万家坟。劫后繁音歇,愁来野哭闻。”[5](P146)沈会霖是本地的推官,繁忙的公务之余,他含蓄地赋诗言志:“一官无日不征鞍,野色萧萧昼影残。地是中原关吏撤,天仍荒塞暮烟寒。”[1](P700)诗词看似轻描淡写,但隐含着的愁苦幽怨,不言而喻。

大同作为塞北的古战场,对许多明遗民也很有吸引力。这些遗民当时为了躲避清兵追捕,以及联系各地同道,疲于奔波。顺便他们也凭吊死难烈士,寄托哀愁。顺治十三年,屈大均以化缘为名云游四海,奔走三晋大地。他与顾炎武、朱彝尊等交往,相互影响。在大同,他有诗曰:“杀气满天地,日月难为光。嗟雨苦寒子,结发在战场……花门多暴虐,人命如牛羊。膏血溢槽中,马饮毛生光。”[6](P418)十六年,顾炎武也在大同赋诗:“旧府荒城内,颓垣只四门……一逢三月火,惟吊国殇魂。”[7](P656)可见,即使戊子之变过去了十多年,大同府城还是相当的惨淡败落。

(三)当务之急招民劝耕“养民之政,固首在农桑,而安民之道,莫先于保甲。”[8](P756)入关以后,清政府鉴于明末饥荒的深刻教训,鼓励农耕,大力发展生产。早在顺治六年,“谕内三院,自兵兴以来,地多荒芜,民多逃亡,流离无告,深可悯恻。”[9](P5)朝廷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国家要想稳定,就必须安抚各地逃亡百姓,不论地籍,招徕编入保甲,使之安居乐业。地方官员也根据实际情况,便宜行事。对于各地的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予无地民人印信执照,鼓励开垦耕种。如果百姓能够长期以此为业,耕种几年之后,还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时间。地方也就有了征收钱粮的理由。

阳和府地理偏西,从所辖区域来看,天寒地冻,有诸多不便。但从国防来说,却又不可忽视。礼科左给事中陈协上疏说的很明白:大同“外备以巩神京,复旧制可以重封疆事。我国家定鼎方新,中外一家。”[3](P127)陈协认为大同自古就有巩固京师的地理优势。同时颂扬朝廷推行德治,而不是冒险征伐,这样远近各民族都心甘情愿臣服。国家统一也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但是也不能不加强大同的防御建设,防患于未然。“然臣按古者筑高阙,置云中城,朔方皆于兵力强盛之时,不闻废险也。”[3](P127)这些与碑记开头类似。从固圉强边看,东北山海关一带,是神京左翼。至若大同控扼西北,乃神京右臂。如果不加防备,遇到吃紧事,旦夕危急京师。大同因姜贼之乱,废城屠民,成为空虚之地,在当时是多尔衮挟私报复。如今再不恢复,对于京师十分不利。官员上疏,不能直写,隐晦中透露着担忧。总之,废除大同府,不利于边疆的稳定,也不利于长治久安。

其重要性,只有当政官员最为急迫。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其工作能否展开,而且还要面对年底朝廷的考核。这就督促地方官平常要兢兢业业,抓好民生。如果遇到棘手问题或者超越本职范围,必须及时上疏陈情。朝廷会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或者调整。上疏包括所辖区域州县的田地、赋税、人口等。朝廷审核后,确定奖惩,并作为以后述职升迁的证明。万一错过陈述时机,事后很难补救。曹振彦本身谙熟官场世故。再加上他从吉州到阳和,一路北上,沿途所见,对于晋省民情了熟于胸。到阳和后,为了配合此前其他官员复还大同府城的奏疏。他从属地官员工作实情出发,进一步说明了本地环境的恶劣和人口的匮乏。此地物产本就贫瘠,再加上人祸天灾,恢复生产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戊子之变后的三年,阳和府除了阳和、左卫的岁额可以征收些许,其他地方的钱粮税收极难征到。这对于初到此地的曹振彦来说,必须给朝廷及时汇报。相对于力主尽早复还大同镇城的上级官员,从大的格局分析镇城的优势,曹振彦没必要再反复重申。但他详细陈述各州县田地、赋税可能征缴或者无法征缴的实际情况,对于朝廷来说,反而更有说服力。

顺治九年,薛陈伟上《详具修复大同疏》,对于复还大同府治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薛陈伟先是褒扬了今上“聪明英武,文治翔洽海内外。国家抚绥,休养德泽涵濡,”[1](P486)以获得朝廷的好感。然后直接点明如能令大同府署,照旧制移驻郡城,地方的工作就容易打开。“夫天下事,防于已然,不如防于未然……边民知警,若待已然,则烦费又当何。如臣愚以为沿边设险,莫如大同。”[10](P391)大同所设之官,千万不能驻扎别地,这轻重关系显而易见。当前宣大总督既打算裁撤,如果宣化出了问题,还需要大同驻军的弹压。边务事情重大,不能轻视。以现在大同之城,现在之官,千万不能挪移。只有不劳烦费,方可永固。前代大同驻地和管辖范围有其合理性,不仅利于人口集中发展贸易,而且还对所辖州县有所辐射。这样才能边地晏如,有助于拱卫京师。

二、同年之谊砥砺共进

(一)有关进士科的官员 国家机器的长期运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吏治的清明。尤其从战时状态转化为和平建设,更有赖于官吏选拔的公正客观。清初鼎革,一大批生逢其时的人才,汇聚一起,肩负起新的时代使命。自顺治元年五月以来,各地方归顺有功文武官员人等,除已叙外。凡“未经叙录者,将归顺来历及归后劳绩,核部察明叙升。”[9](P10)不同于归降官员仕于两朝。顺治以后的科举考试,是确立新王朝统治根基的重要方式。虽然早在入关前统治者已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并有意在盛京开科取士,但由于人数和条件限制,并未形成定制。尤其学校未兴,制科难加推行。顺治八年三月,吏部举行臣等酌议,选拔满洲、蒙古、汉军各旗子弟通文艺者,送“提学御史考试,取入顺天府学……优者,准其中式,照甲第除授官职。”[11](P104)朝廷提倡人人向学,对于百废待兴的国家,选拔优才,尽快恢复稳定,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曹振彦奏本和碑记中的官员,正处于这样一个用才爱才的好时期,清初各地复杂的情况也给了他们施展的舞台。仔细分析这些人物的出身和行为,就会更深刻的理解复还大同府的初衷。国家用人不拘一格,而以科目取士其制最重。不同于入关初期,辽人官员占据主导优势。自顺治二年秋初行乡试,三年春初行会试后,一批科举新秀走到了前台。此后,“定子午卯酉年秋八月,举乡试;丑未辰戌年春二月,举会试,”[12](P334)成为定制。这使大批饱读诗书之士转移心境,拥抱新朝,开始成为国家选拔人才和铨选官员的储备。

顺治三年到六年,参加廷试分别有三百七十三、二百九十八、二百九十五人。这些进士作为朝廷选拔的优才,认同国家的统一,也无疑从上到下树立了新王朝的行政模式。六年进士左敬祖等制策赞美:自古帝王以天下为一家,“今欲联满汉为一体,使之同心合力,欢然无间。”[13](P1635)国家以民为本,食为天。自兵兴以来,民逃地荒,赋税全无。“只有复兴农业,休养生息”自然会国富民裕。礼科右给事中姚文然奏言:“臣读制策,首以满汉同心合力为念。窃思满汉一家,咸思报主。”[9](P5)科举人才秉承家天下的儒家理念和宏阔眼光,赞同民族融合,确实有益于清初国力的恢复。在这过程中,满汉官员的搭班子也采取了灵活的方法。因满汉文字间隔难通,彼此有异同之见的,于新科进士内,遴选庶吉士,使之肄习清书。朝廷召对,节省了转译之劳。出而巡方,也便与满洲镇抚诸臣,言语相通。辽人官员佟养量、马之先、马鸣佩等,与新科进士薛陈伟、翁祖望等,以及贡士胡文烨、曹振彦、蔡永华等合作共事,就是清初地方官场的一个缩影。这些不同年龄、出身、经历和知识水平的官员,工作中互相配合,确实收到了同寅协恭之效。

顺治三年、四年、六年,清政府进行了三次进士科廷试,并且前两次连续进行。这些人都相互认识,自然也建立了特殊的友情。如三年,丙戌科进士有陈协,授中书舍人;魏象枢,选翰林院庶吉士;解元才,授户部郎中。翁祖望是丙戌科举人。四年,李人龙是丁亥科会元;薛陈伟是丁亥科进士,授中书舍人。六年,己丑科进士是翁祖望,改中书舍人。这些人在为官过程中多有交集。有的甚至同时在一地为官,前后相接。如薛陈伟之后,接替其官职的是翁祖望。他在复还大同府和重建时出力甚大。

(二)贡士知州曹振彦 清初为了拓宽人才选拔,多种渠道推荐贡生,也增加了贡士考试的次数和时间。顺治元年七月,礼部议核顺天督学御史曹溶条议。考拔贡生,“应听学臣于所至之地,便宜考试。”[14](P3556)朝廷推选人才,察其品,端其行,褒扬节孝。对于明末闯兵荼毒京师,誓节死难诸臣之子孙,朝廷旌其门闾,以励风节。曹溶是明崇祯十年进士,任顺天学政。顺治三年二月,充会试监考官。他奏报的贡举之法,源于明制,而提倡优待前朝忠臣之后,给予入贡机会,又取得了汉人士子的拥护。

多种文献提到曹振彦获得贡士资格,但没有明说是哪种。结合曹振彦天聪八年五月因有功,加半个前程的经历,功贡最有可能。这时尚可喜刚投靠满清,获得了皇太极极大的礼遇。而接洽尚可喜归顺的正是多尔衮。曹振彦身为多尔衮的属下,由此获得功贡资格。清代功贡如果从军,可以到太学学习,准作贡生。其后升迁,准许其随带军功。曹振彦跟随多尔衮鞍前马后十几年,通过恩贡,获得贡士资格,也有可能。如果贡生才华出众,孝悌著闻,更是优选对象。据《济南府志》所记各类贡生学习升迁的规定来推测,曹振彦是上卷,给以吉州知州用。

《重修两浙盐法志》提到曹振彦为“奉天辽阳生员”。[14](P478)如果是这样,天命六年三月,努尔哈赤攻占沈阳、辽阳,曹振彦已是生员,那二十多年后才取得贡士头衔,就有些慢了。天聪年间以后,投降的辽人会根据资历给以相应的封赏。至于选拔生员,范围不会太大。当时清军与明军、闯军、流匪轮番作战,皇太极无暇他顾,也未必有精力考选人才。曹振彦年轻干练,忙于随诸贝勒征战,就是有机会也没时间。入关以后,曹振彦已经四十多岁,看到儿子辈的李士桢已经取得贡士资格,应该有想法。顺治二年三月十五日,“吏礼二部官同翰林院官,赴内院共同阅卷定序,[12](P354)四年三月十五日,李士桢以贡生资格参加廷对,中取第十六名,授职长芦运判。魏象枢与李士桢也是先后参加廷对。他曾经专门推荐李士桢,称其旗人贡士,“操守清介,才品优长。”[5](P87)李士桢补授大同巡道,父老子弟称颂清廉,爱民声如出一口。魏象枢相信百姓口碑,也更加信任李士桢的人品。监察官员的好感和贡士、进士资格,是做文官和升迁的基本要求。

顺治五年,以大同为中心的叛乱席卷晋陕,山西成了北方叛乱的焦点,直接威胁京师的安全。姜瓖叛乱时,京师贡士选拔依旧在举行。曹振彦忙于贡士考试,没有参加剿姜战役。但是其子曹玺此时却在大同战场。他关心这里的战况也是出于其子正在战场厮杀。六年,贡士廷试改在了四月十五日。礼部奏言,当年各省咨送恩拔岁贡生三百十四人,钦定日期后,即行考试。这些贡监考职,在宾兴之年五月必须选拔完毕,并限三月内到部考试,不得逾期。考试时间紧,曹振彦没有离开京师。他通过积极准备,获得了贡士资格。碑记提到的同时期的贡士官员,还有胡文烨、蔡永华、李考祥、高擬宵、邢以忠等。

国家方兴,各地急缺能臣干吏。吏部尚书陈名夏等奏言:“旧例各省道府州县等官,俱俟三年考满,方准升迁。今地方需人,若必待考满,势难悬缺。”[9](P881)顺治七年年初,曹振彦取得贡士资格不久,就被委以重任,被派往刚刚平定的平阳府吉州任知州。吉州位置优越,是联系秦晋的重要通道。此时,陕西还未完全平定,只有熟悉民情和务实的官员去吉州,才能杜绝两地匪盗来往,严防暴乱再次发生。曹振彦已经年近半百,到吉州赴任,有近三千里之遥,不可谓不艰辛。

多尔衮的最后几年,统一全国的战果不断扩大。新占领的地区急需值得信任和有经验的文官前去镇抚。朝廷也谕吏部应将各省道府州县等官,历俸三年,并且抚按举荐,酌量升迁。阳和府员阙紧要,此时佟养量、刘弘遇、薛陈伟有可能举荐了曹振彦。因为他在吉州声望好,熟悉地方事务,为事干练,不到三年,曹振彦就离开了吉州。

三、众志成城重修大同镇城

(一)大同镇城的初步修复 顺治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姜瓖属下总兵杨振威遣其守备刘保向多尔衮秘密联络,计划斩杀姜瓖投降。二十九日,大军入大同城下。次日,多尔衮谕阿济格将大同城垣,自“垛撤去五尺,其城楼房舍,不得焚毁。”[9](P430)这里提到只是城墙撤去五尺,而城楼房舍没有焚毁。其实,这是写书的美化。想想当时八旗精锐围困镇城大半年,与姜瓖雄兵之战死伤无数。听到屠城的谕旨,必然大开杀戒。再加上谕令毁城,浩劫就可想而知了。如前文描写,就是十几年后还是一片废墟。

大同镇城破坏程度,除了参与屠城的阿济格等一线指挥官,就属接替耿焞的佟养量,最了解了。碑记没有提及佟养量重修大同古迹。但《大同府志》却详细记载了佟养量重修了云冈、观音堂,建了劝忠祠。佟养量沿着山势重修了云冈东西两阁,楼阁高十余丈,里面是大佛坐像,故名大佛阁。沿着楼阁飞桥陟磴向上,还有小石佛数龛。这些现在在云冈五六窟还可以见到。观音堂也是佟养量重建。盖因当时不能修复镇城,只能在城周逐渐推进。佟养量体恤民情,其上疏:“边地沙碛,种迟霜早,加以兵凶,荒残愈甚。若援例起科,势必闻风俱溃。”[16](P2713)上疏获允,减轻了郡人压力。他是戊子之变后首任总督,在新旧朝交替之间,无意使人倍感温馨。《大清一统志》等记载了许多死于闯逆、姜逆的义士。佟养量建祠堂纪念死难者,平复了民心,统一了民意。

碑记没有提到胡文烨与府衙的情况。但通过志书记载,顺治五年,“移府治于阳高,城陟卫为府。今云中郡坊其遗迹也。”[1](P426)云中郡坊应该就是阳和府衙故地。从胡文烨编纂的志书来看,在未复还大同镇城之前,志书确实没办法叫《大同府志》,叫《阳和府志》也不妥,只能以云中郡命名“《云中郡志》”。[17](P1)胡文烨在前一年由昌平知州擢阳和知府。此时姜逆初平,移府治于阳和,万事不备,事事草创。好在胡文烨通达政体,精于吏事。他时常和督臣帷幄筹划,指画经济,“豁荒粮,筹经费,清讼狱,理邮驿,绝苞苴,风纪肃然。”[1](P723)乾隆四十一年,吴辅宏撰《大同府志》,对胡文烨推崇备至。盖因后世续写新志,离不开他的资料。此时已经过去一百多年,对戊子事变的敏感,也没有那么强了。

碑记中提到的关键人物,首推马之先。顺治十一年十一月,“移宣大总督驻大同”,[2](P585)题改阳和府仍为阳和卫,修大同府城如制。此时总督是马鸣佩,但他任职较短。不久马之先到任,其“瞩兹残黎,潜然泣下,为百姓请命于朝野。”[18](P27)鉴于外无救援,内无粮草,一切只能靠自己从头来。大同城池保民急需,修筑之勤,粮秣之费,材料之资,只有齐备,才能心理安慰。所以,大役之兴,督臣需要足够的才略胆识,并以建功勋激励自己。他除了参与辖地管理和镇城筹划。十二年,还具体重修了大同府儒学,魏象枢有碑记。十三年,他和邢以忠又重修了大同县儒学,冀齐芳有碑记。䖍礼宝《重修大同县学碑记》云:“国朝初年大司马马公,修学宫,习礼教射。重修后,率二十余年未修治,见于碑碣。”[1](P542)

另一位关键人物是总兵彭有德。他是城墙的主要重建者。由于总兵主管地方军事防御,修城墙也可以看作是分内之事。他“身先士卒,露宿城巅,设法修葺,备极劳瘁。”[17](P27)没有半年,纥纥金城屹立眼前。由于多尔衮谕削城五尺,就是说城墙的主体是完整的,可能只是城垛和城墙上的地砖被破坏。这里结合晚清民初的城墙老照片和大同城内清代古迹的保存情况,猜测四大城门的门楼损毁最为严重。民初武定门城楼已经被被西式替代,和阳门城楼已经完全坍塌,只有清远门城楼残存。城楼为木质框架,只要一把火,就完全变为灰烬,而城砖很难损坏。本人收藏过明代城砖,其尺寸体量和致密程度个人徒手不可能破碎。此外,彭有德还在辖区防御范围内,利用资费粮秣结余,鼓励兵民,修筑了城堡、桥梁,实现了废坠渐举。当时人手缺乏,材料短缺,筹划设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彭有德以身作则,起了示范作用。通过拆旧补新,以及城周刘家窑、瓦窑村等老砖窑就地取土烧造砖瓦,建城工作还是开展得很顺利。

曹振彦九年四月到任,十二年九月离开。他作为大同府主官,更多的精力花在了后勤和民生方面。他顺应民意支持建佟公祠,取得了郡人的拥护。近年复建大同府衙,考古发现了有明代遗风的开化寺。开化寺在大同府治东南,最早为公祠。佟养量是十一年离任,说明建佟公祠时,佟养量还在任上。百姓感恩佟养量的功绩,建祠就地取材,捡取了火灾后废弃的明代王府可用的砖瓦,自然也就延续了明代的建筑样式。这与东边的劝忠祠类似明代风貌一样。盖清初鼎新,建筑风格延续前代。这就使修复后的大同镇城还原了明代的气概。曹振彦作为协调上级和听取基层意见的中枢,虽然不像总督、总兵那样工作具体,但勘测府衙,规划镇城,安抚难民,哪一方面也离不开他。从阳和迁回,他的临时办公地设在太平寺。寺在太平楼东南,即劝忠祠旁边。就在此路北,有其家眷住处,后人称之为“曹家巷”。[19](P42)

(二)奏本、碑记和史料对比 参与重建镇城的官员,有的参与过戊子战役,有的参与过其他地方的战斗。他们作为前朝的掘墓者和新朝的建设者,面对荒芜的大同镇城,内心并不平静。说是愧疚,说是无奈,都是时势使然。为了弥补过失,他们只有尽其全力,才能惠泽百姓。碑记和奏本并未提及前任胡文烨。他与曹振彦交班是顺治九年四月。曹振彦到任不过半年多,就上奏陈述本地的困境。佟养量后的总督是辽东人马鸣佩,十年到任。碑记记载了马鸣佩也继续上奏本。虽然山西巡抚是刘弘遇,但阳和府是总督驻地。不同官员上奏的渠道并不相同,但汇聚到部后,都会在朝廷集中。其中薛陈伟作为按察使,官不大,但属于朝廷直属的监察官员,有上疏直通朝廷的权力。这就使他成为复还大同镇城奏议的主要人物。薛陈伟是河南祥符人,为官监察直隶、山西、宣大等处,后累升至山西按察司副使。他“整饬蓟北道,胆识过人。为诸生时,流贼攻城,躬率仆数十人,同守者日夜捍御。”[20](P2032)在山右巡视时,因离家太久,建了爱日楼,以聊乡愁,表心志。

至于复还故址后的大规模重建工程。碑记叙述的很详细,大体分四部分,结构似于破题、承题、起讲的时文。第一部分强调大同地理位置的重要,不修复不行;第二部分说明镇城的破坏程度,可谓惨绝人寰;第三部分强调修复过程和修复目的,要立功德流芳万世;最后是官员分工和捐款者。官员又包括前期与朝廷协调沟通的上级官员,如马之先、马鸣佩、彭有德,以及薛陈伟、翁祖望。还有一部分是知府属官,或者总督、总兵下属。碑文由于不是正式的官方文件,官员职务就随意用了前代的泛称,显示了自由的文风。这可能是作者洞悉官场习气而有意为之,也可能是避免被同僚猜忌树碑立传,引起矛盾,而有意弱化。其中曹振彦前面的“大夫”缺一个字,近来有很多考证。笔者猜测有两种可能,无非就是现任职务和前任职务。现任如盐法道,前任如前太守。但根据曹振彦的前任胡文烨在志书中自称“郡大夫”。[1](P19)曹振彦自称“郡大夫”更符合当时情况。另外,碑文中提到的官员,武官和文官各占一半,可见大同拱卫京师,作为神京右臂,并非浪得虚名。

只要来到大同为官,大家都知道如果不尽早复还镇城,其他工作都不好推展。再加上朝廷不断催促征粮银钱,确实必须尽早找到解决办法。当大同战事完毕,一任官员比一任官员压力大。佟养量、马鸣佩之后的马之先,尤为如此。作为总督,他的贡献不亚于佟养量。他除了抓住机会不断上疏复还故址,还大胆上疏朝廷不要过于征银钱于民。十三年五月,他疏言《大同民贸易专用钱》,“征粮银钱兼收成规已久。若遵部文尽征银,于民不便,请酌征钱配兵饷,部议从之。”[11](P166)虽然向管辖地方同时征收粮食和银钱已经成为惯例。但以大同此时的境况,别说银钱了,就是粮食征收也困难。这与曹振彦奏本的内容是一致的。

彭有徳是汉军正黄旗,顺治元年,由将材从大兵入关,他在大同为官时间最长。二年,授大同都司。五年十二月,姜瓖叛变,派人持书招降他。他感觉违背己愿,囚禁其使。而同城守备却密谋通贼,率众包围其驻地。有徳孤身奋战,勉强突围。但他的家眷六十余人,全部遇害。他疾驰阿济格军前告姜瓖叛变,并上呈逆书。阿济格命其与梁化凤合攻大同城。他先是率兵至右卫招抚贼众,并顺势收复云冈、威远等堡。通过梁化凤传记可见征战山右的艰苦卓绝,就明白了彭有德当时的生死处境。六年十月,朝廷叙大同战功,他“迁参将,管阳和副将事。九年十月,授浙江杭州副将。”[1](P723)由于阳和军民感其恩德,具状乞留,朝廷议准,他以升衔留任大同。恢复大同府治后,他又是新设的首任大同总兵。

浙江钱塘人翁祖望,顺治十三年任按察使,巡视宣大。按案使关系重大,吏治民生都由此上达。“故复遣尔等往巡省直,朕即倚为耳目。尔等当体朕意,洁已率属,奠安民生。”[19](P407)民国《杭州府志》记载翁祖上疏弹劾地方乡绅素横不法一事,曾震惊朝野。他的诗以切身体会说明自己热爱自由,不愿被官场倾轧束缚,向往自然的心态油然而出。

《山西通志》记载了参与修建和捐款的其他官员。河南选贡邢以忠,十二年任大同兴屯道,他参与修建了大同县学。辽东人刘兴汉,十年任阳和兵备道。湖广人沈会霖,十二年任府推官。河南温县贡生李考祥,九年任通判。江南临淮人袁诚,八年任得胜路参将。辽东人李遇芳,八年任新平路参将。直隶新安贡士高擬宵,九年任大同县知县,他是曹振彦的主要助手。太原营副将刘朝辅参与过大同战斗。这些官员多数曾在大同任职三四年,很熟悉本地的人情风貌。他们也希望尽自己绵薄之力,尽早恢复生产和安定秩序。

撰文者江西吉水人解元才,是朔州籍进士。顺治四年,他知济阳县。当时正好荡寇风起,严重威胁地方治安。他修土墙,围城联村堡。白天理事于署,夜里宿于城墉。他训练兵丁投入保家屯田,“平讼恤灾,修补邑志,以卓异入为户部主事。”[12](P227)他常说:事缓则上责,事急则民怨,不溺职不虐民,两难啊。许多为官者以此为同感,大家颂为名言。有意思的是,解元才的前两任也是山西人。薛之彬,顺治初知济阳县,居官清廉。而大同贡生杜其渐,二年知济阳县。他“慈心清节,邑人感戴,肖其像于闻韶台西室中。”[12](P227)这或许可以推断碑记写作背景的某些同乡情意。解元才与翁祖望、薛陈伟是前后年进士,与曹振彦考取贡士也前后相接。这些人同时取得功名,有些又是同乡,自然请他撰文是合适的。还有一合适人选就是蔚州籍进士魏象枢,估计因为佟养量的问题,还是时间问题,没办法请他撰文。总体看,重修大同镇城主要官员,除了上面提到的,还应该加上佟养量和胡文烨。

重修大同镇城不是一任官员所能完成的,需要前赴后继的接力。立碑也是宣扬这种精神。对于碑刻镶嵌于钟楼估计是清代后期的事。根据原碑形制,最初碑刻立于大同府衙门前更合适。碑文最后注明撰文时间是顺治十三年孟夏,此时马之先和彭有德尚在,而曹振彦已经升任半年。现任知府是蔡永华。以当时的邮驿传递和官员先到吏部报备,再到驻地任职,时间跨度几个月很正常。以此推断邀请解元才撰文的可能是曹振彦,而实施镌刻碑文的是蔡永华。蔡永华比曹振彦取得贡士资格略早,是顺治四年恩贡。他先后任禹州知州和福建海防同知。他在任期间,先后重修了大同府城隍庙、真武庙、开化寺、元都观等,也是后续镇城重建的功臣之一。还有一点,立碑时间的选择,正是碑文上提到的多数官员,尤其是主要官员已经在任两三年之久,也到了升迁或者调动的时候了。一众官员从上疏请求复还大同镇城,再到镇城初步重建,确实拉开了清代大同府发展的历程。而这其中知府作为地方主官,其使命和贡献也是最值得书写的。

(三)曹知府为民请命 曹振彦知府任上,戊子之变已经过去两年。这时重修大同镇城已经开始,而他的任务重点不是参与重建,而是钱粮收成和移民定户等后勤工作。与人打交道,与穷苦不堪的郡人打交道,实在是难。通过他的前任胡文烨可知,当时移镇阳和,作为多尔衮的谕旨,很难收回。其时,多尔衮尚在,上疏复还大同镇城是犯上的事。而此时城毁房坏,无人无田,地方官员能做的事并不多。而要展开工作就要了解地方民情和聚拢人气,这就是胡文烨编写志书的初衷。“国运聿新,经制犁然矣。本府甫经残破之余,一切军籍民版统不得。”[1](P19)胡文烨请示佟养量,他见地深刻:“地方经逆变扰乱,惟志书不可不存。志书不存,则山川形势及土俗人物,后人杳不知其端绪。[1](P19)所以,必须抓紧时间撰写志书,印制舆图,吸取前朝治理经验。在佟养量的支持下,胡文烨志书进展很快。这就为后任官员了解本地民情,有了重要的参照。

胡文烨之前的六任知府,一年一任,时间很短。到了曹振彦,一下子干了近四年,可见朝廷的重视。曹振彦是顺治九年到任。胡文烨是同年四月,升分巡河东兼管盐法水利兵备副使。说明最晚此时,曹振彦已成为新任阳和知府。与曹振彦同时到任的还有中路通判李考祥和大同知县高擬霄,算是一起搭班子共事。志书等为了省事,一律写大同府,把胡文烨和曹振彦时期的阳和府省去了。

曹振彦奏本说的很明白。顺治六年到九年,朝廷同意适当免除每年夏秋的税粮、马草、工价等,但具体情况需要经过征缴官员过目,汇总到他这里。落款是“九年十二月初八日”。[4]这时曹振彦到阳和已经大半年。据此,十年、十一年的奏本估计写的是能够收到一些粮草,但银钱不多。相比于前两年粮草很少,根本没有银钱,还是有些进展。十三年五月,马之先上疏征粮银钱兼收依然很难。如果仅收粮草,似乎还能征缴一些。而蔡永华的奏本应该有了一定的变化,就是征收的粮银钱比以前增多了。这正是曹振彦努力的结果。

重建大同镇城经历了几任官员,有的上奏言事,有的出谋策划,有的出钱出力,终于为大同的未来打下了基础。此时曹振彦发挥佟公祠、劝忠祠的精神作用,以生计为先,保甲劝耕,为民请命,捐款修城。他把府治迁回了大同镇城。曹家巷作为临时办公地,太平楼周边最先恢复。经过他的努力,后续顺治七年至十八年,“开垦并兴屯,归并清出隐种自首民地,共四千四百三十六顷九十八亩六分。”[8](P217)而六年至十六年,又“开垦过代产荒地,共五百五十四顷六十一亩二分五厘。”[8](P217)两项加起来,接近五千顷良田。这就奠定了此后赋税增加的基础。重建大同镇城,不是表面的城池修复那么简单。镇城的修复考验的是官员的决心、移民的增加和经济的保障。镇城的陆续修缮,也使管理更加有效,后勤财税也更充裕。府属各州县的土地也得到了更多的利用。

碑记没有提到官员们到底捐了多少银两,但通过考证略知。据《大同府志》记载:知府俸银一百五两,总兵官俸六十七两五钱七分五厘零,新平路参将官俸三十九两三钱三分九厘零。《大同县志》还有通判俸银六十两,知县俸银四十五两。《乡宁县玉虚宫碑记》提到在修玉虚宫时,共有九人捐银,知府等六人伍两,两人叁两,曹振彦等两人施银贰两。此碑是“顺治十二年三月初一日立”。[23](P67)这时曹振彦早已经离开吉州。但作为前任知州,他捐银也是一种为官的姿态。他在任知府期间,带头捐银,数量一定多于乡宁数倍,其他官员也纷纷效仿。显然,官员们的捐银对于整个镇城的修复是杯水车薪,这也是碑文没必要写明的原因。相对于明初徐达的修城预算,更是九牛一毛。但是,清王朝在新的土地上重建,象征了团结融合。镇城碑是十三年四月完工。可见,碑记中的官员集体行动,只是拉开了镇城重修的序幕,而不是如碑记所说,未半载,就倾垣坏垒易为纥纥金城,那么简单。大同镇城作为一个包括总督署、总兵署、按察使衙门、府衙、县衙等多重机构的政府驻地,仅仅依靠官员的捐银远远不够,需要从长计议。其根本保障还是本地的人口、田地恢复到戊子之变前的鼎盛期,甚至更好。可见,曹振彦等人作为捐银者,主要起了示范作用。

清初任过大同知府或者在此为官的,如胡文烨、蔡永华、李士桢等,后都升成了跨省的盐政高官。这相对于知府的艰难,盐官是一个肥缺。要知道当时盐官税收是朝廷经济的重要支柱,甚至是帝王直接支配的财源。朝廷擢升经过大同历练的官员,掌管这一财税渠道,也是对他们的高度信任。顺治十二年九月,朝廷“擢山西阳和府知府曹振彦,为两浙都转运盐使司运使”[9](卷九三八P3)曹振彦苦尽甘来,由贫瘠的塞北升职到富庶的江南,这是朝廷对他工作的肯定。他一共在山西为州府地方官近六年,不可谓不长。他作为为数不多,年近半百由武职改为文职的官员,其付出也是其他官员不可比的。从他一生来说,山西为官最艰难,体验民生疾苦最深刻,对其家族的影响也是最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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