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晓晖
当前,全球加快进入数字贸易时代,数字技术在国际贸易各个环节得到更广泛应用,数字服务贸易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数据显示,过去10年,数字服务贸易的增速约是服务贸易的2倍,货物贸易的3倍。2021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已达3.8万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比重超过6成,在服务贸易中的主导地位日趋稳固。这些变化正深刻改变着全球贸易体系和贸易秩序。
数字贸易是数字技术赋能、以数据流动为关键牵引、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平台为有力支撑的国际贸易新形态,是贸易模式的一种革命性变化。一方面表现为贸易方式的数字化,贸易全流程、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推动贸易各环节降本增效,提高国际分工效率,促进技术外溢。另一方面表现为贸易对象的数字化,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要素和服务正日益成为重要的贸易对象,不仅大幅提升了传统服务行业的可贸易性,而且孕育出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数字服务产业的全球化市场。
数字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全球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由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互联网普及率偏低等原因,未能充分把握数字贸易发展机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扩大。从增长速度看,2021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数字服务出口均已恢复两位数的正增长,而最不发达国家依然延续负增长势头。从市场份额看,相比传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数字服务出口更集中于少数领先国家。例如,货物出口最多的27个国家占全球货物出口份额的80%,服务出口份额的80%集中在24个国家,而数字服务出口仅17个国家就占据80%的份额。
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催生国际贸易新规则新议题的出现。多边层面,自WTO电子商务谈判启动以来,已有超过80个成员加入谈判,在8个领域达成了基本共识。区域层面,一些国家正通过区域贸易协定的方式将这些规则议题逐步转变为区域性乃至国际性规则。据统计,2012年以来,新签署的服务贸易协定中超过90%包含数字贸易条款或专章;2019年以来,部分国家开始签署专门的数字经济或数字贸易合作协定。截至目前,全球超过120个国际经贸协定包含数字领域相关规则,覆盖了全球110个国家。
数字贸易规则的内涵外延不断拓展丰富。目标上看,从促进跨境电商发展、降低数字贸易壁垒,向促进数字经济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转变,开始关注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合作与规制。范围上看,议题从边境规则向边境后规则延伸,与各国国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问题联系更加紧密。形式上看,从单独条款、专门章节到专门协定,从多边谈判到区域协调,签署周期更短、形式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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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规则谈判中备受各方关注的议题主要集中在数据流动、数字平台等相关领域。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过去10年,全球跨境数据流动规模年均增速超过30%,带动了货物、服务、资金和技术的全球流动,促进了全球经济增长。但由于数据流动还涉及个人隐私保护、国家安全等复杂问题,且各国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监管法治建设能力差距较大,利益诉求存在分歧,所以全球层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流动规则。
数字贸易是全球数字经济开放与合作的重要纽带,为各国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发展、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积极发展数字贸易,有利于更好地融入数字时代的全球化分工,有利于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从国际层面来说,各国应坚定不移推动数字贸易深度合作与共同发展。应坚持合作共赢理念,尊重各方利益,强化南北国家合作,建立开放性的全球数字贸易伙伴关系。应加强国际规则协调,推动前沿领域贸易规则议题的设置和对话,构建普遍接受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应推动普惠包容增长,促进实现平等、可负担的互联网接入,支持发展中经济体的数字能力建设。应共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更好利用多边机制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合作。
从国内层面来说,中国应把握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中国的数字技术、数字服务、数字产品在全球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过去10年,中国数字贸易发展非常迅速,数字服务贸易规模和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连续4年实现贸易顺差,国际市场占有率提高1.7个百分点,成为全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排名前五中唯一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向未来,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还面临着制度、市场、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数据资源交易流通、数字服务产业发展、数字市场扩大开放、数字贸易规则对接等方面下大力气、实现突破,推动数字贸易技术产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主动对接高水平国际规则,在数字贸易新赛道抢占先机、构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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