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欢 欢
(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包公,北宋庐州(今合肥)人,名“拯”,字“希仁”,谥号“孝肃”。“公”为对其的尊称。他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卒于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享年64岁。包公被后人称作“包青天”,以刚直不阿、清正廉明著称,又因其体恤百姓、勤政爱民而受到老百姓的爱戴。千百年来,包公的廉政故事广为流传,一直是官员廉政教育的重要素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崇德尚廉、持正守廉的廉政文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天官冢宰》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1]177“廉”作为中国古代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既是一种道德操守,也应当成为中国官员的人生追求。中国古代的廉政思想丰富而深刻,清官包拯的形象尤其深入人心。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时期,对包公廉政精神进行探究,对于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包公廉政精神是以包公为代表的古代清官和统治阶级、历朝历代的政治家与思想家,以及人民群众在中华文明的发展延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廉政思想的综合表达,是人们对廉政核心价值的认识和判断的经验总结,是中华民族的主流价值形态,这种精神有助于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廉德”是儒家大力弘扬的道德规范,要求人与人在相处时要做到不贪私欲、坚守本心。“廉德”是从政之本,是为政者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它要求为官之人廉洁不贪、正直公道。包公是北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他在成长过程和从政实践中,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廉政精神。包公的祖先楚国大夫申包胥,在楚国危难时刻“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2]1 548。祖先的忠义之举对包公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其父包令仪也是国之栋梁。“这样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优裕,重视知识,热心对子女的培养,使包拯自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与熏陶。”[3]13在对父亲为官处事的耳濡目染中,包拯的廉政思想不断发展,并日趋成熟。
包公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较深,始终以儒家的价值标准要求自己,以圣贤的精神激励自己。据史料记载,吴奎为包公写墓志铭,对其道德品格进行了详细的描述:(1)忠君。“正色昌言”“不邀阴幸”;公而忘私,“尽瘁于君”;“为国家事,词严气劲”。(2)为官。“守法持正,敢任事责”;舅父犯法,毫不殉情;“威严而无苛猛”;端州任满,“不持一砚归”。(3)品格。“劲正”“严毅”“峭直”“刚毅”“凛凛然有不可夺之节”[4]274-280。包公一生追求清廉,将廉洁自律作为自己为官从政的理想信念。即使他后来官位显赫,也能节俭质朴,如同布衣之时。包公唯一的诗作《书端州郡斋壁》曰:“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5]1“清心”与“直道”是他终生笃定的信条。
包公在端州为官3年,离任之时,不肯带走当地的一方端砚(当地知名特产)。《宋史》记载:“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6]10 315包公不仅高度自律,而且也要求后世子孙清白做人。其子包绶的墓志铭《宋朝奉郎通判潭州均州事包公(绶)墓志铭》载:“公既终,发遗箧,诰轴著述外,曾无毫发所积为后日计者。益知公生平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4]285包公以身作则,并订立族规,规定凡族内子孙作奸犯科、以权谋私,死后不得葬于祖坟。“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6]10 318他还将刻有族规的石碑立于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人。从家训中可以看出:包公将子孙不可贪赃枉法的族规作为一条铁律,让子孙务必遵守;后人若违犯此规定,永世不可回包家,死生不复再见。
包公对百姓体恤有加,认为只有百姓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国家政权才能得到真正的稳固。“况财用一出民间,当今之际,切在安而勿扰之。安之之道,惟在不横赋,不暴役。若诛求不已,则大本安所固哉!”[4]99包公非常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和政治操守,曾说:“生于草茅,早从宦学,尽信前书之载,窃慕古人之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义之分,确然素守,期以勉循。”[4]195包公认为,为官之人应该德才兼备,只有秉性纯良、能力突出之人才有资格任官。“禀纯一之性,有端方之节,危言笃论,可以正阙遗,博学远识,可以备顾问。”[4]139包公大力提倡崇俭抑奢,认为“贪者,民之贼也”,极力劝阻朝廷中人惯用金饰的行为:“若不速行禁止,切虑靡坏金宝,扇长浇风,竞事浮华,大损圣化。”[4]232包公居庙堂之高,为国家发展呕心沥血,最终青史留名,成为国之栋梁。百姓赞誉包公、颂扬包公,不仅仅是因为他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更源于他高尚的道德操守。
包公之所以被冠以“青天”美誉,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的“公”与“明”。“公”“明”二字概括了包公的性格和特质,并因此被定格在中国古代社会为民高歌的“青天”之位。包拯之所以能够坚持“公”与“明”,主要是得益于宋仁宗赵祯的“圣神明智之资”以及他“善容正人”的胸襟。包公的门生张田在《包拯集·题辞》中记载:
“仁宗皇帝临御天下四十年,不自有其圣神明智之资,善容正人,延谠议,使其谋行忠入,有补于国,卒大任以股肱者,惟孝肃包公止尔。或曰:先朝任谏官御史多矣,不四三年,欲至侍从近列,然类弗遂大用,又多不得善名以去;独孝肃之进,终无他吝,而天下不得异议者,何哉?曰:包公一举甲科,拜八品京官,令大邑。当是时,同中第者,虽下流庸人,犹数日月以望贵仕。公拂衣去养,十年亡宦,意其心无他,止知孝于亲而为得也。已而还朝,天子器其才高行洁,处之当路。公上稗帝阙,下瘳民病,中塞国蠢,一本于大中至正之道,极乎是,必乎听而后已。其心亦无他,止知忠于君而为得也。他人或才不胜任,望不厌人,方且死党背公,扶憾复怨,如鸷得搏,若虺肆毒,颠坠于憔悴泯灭之地,以甘其心,此众所以多不得善名以去;公进无他吝,而天下不得异议也……虽然,愚谓非会仁宗皇帝至明上圣,有不可惑之聪,公欲必行其道于时,难矣乎!”[4]329
包拯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弹劾三司使张方平、宋祁。后,仁宗任命包拯为三司使。包拯在担任三司使期间,执法公正、为民请命,竭力效忠大宋王室,令仁宗赞许有加。在《读包公奏议》一文中,明代李贤称赞仁宗为明君,启用包拯是知人善任、造福百姓。“予读包公奏议,乃知宋仁宗之贤,三代以下绝无而仅有者。其所以容受直言,盖其天性之美,初非出于勉强,好名如唐太宗者。嗟夫,天下未尝无包公也,第以仁宗为难遇耳。包公奏议,仁宗赐之也。天下之士为谏职者,果遇仁宗,则其奏议未必下包公也。若曰:有仁宗为君,而无包公之奏议,尚何谏职之为乎?”[7]576
胡适曾在《三侠五义·序》中指出,包公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并广泛流传于民间。包龙图——包拯——也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古来有许多精巧的折狱故事。这些故事记载在史书,或流传在民间,一般人不知道他们的来历,遂容易堆在一两个人的身上。在这些侦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间的传说不知道怎样选出了宋朝的包拯来做一个箭垛,把许多折狱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包龙图遂成了中国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了[8]472。人们推崇包公是历史的偶然和时代的必然。包公崇拜得以流传千年之久,不仅得益于明君贤臣,更得益于包公是自奉清正、崇尚廉洁的典范。
关于中国古代的贪腐状况,有许多学者进行过分析,认为:“虽然中国历史上有极其丰富的廉洁文化,但一个显著的事实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何曾出现过真正清廉的朝代?”[9]4著名学者王亚南说过,中国一部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鲁迅也说过,一部中国历史就是老百姓坐稳了奴隶的历史和做奴隶而不得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固然有杨震、包拯、海瑞、况钟、于成龙、张伯行等屈指可数的清官廉吏,但考诸史籍,贪官污吏却数不胜数,每个朝代的末世几乎都到了无官不贪、无吏不污的程度[9]4。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农业被视为国家和社会的生产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如果官府出现贪官污吏,直接结果就是百姓承担的赋役加重、徭役增多。而且,中国古代社会缺乏司法公正,恶势力经常逍遥法外,百姓得不到公正的对待,经常叫苦连天。有学者指出:“对包公的崇拜,实际上是对社会公正的崇拜,是对人民正义的崇拜,是对清明政治的崇拜,是对廉洁奉公的崇拜,是对不畏权贵、不通关节、执法如山的崇拜。一句话,是对法治的崇拜。”[10]24包公廉政文化是推动建设新时代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因此,中国需要一套可以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规划的法治理论,供官员长期学习、遵守并执行;人民需要树立法治思维、遵守法律规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文明。站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在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借鉴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以清正廉明的包公为榜样,学习他秉公执法的精神、刚直不阿的人格魅力以及不谋私利的道德品格。包公廉政精神的发展历经千年,历代统治者汲取其精髓并积累了丰富的廉政建设经验。这些廉政修身的思想源远流长,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智慧。
包公廉政精神流传千年,其“清正廉明”“克己奉公”“修身正己”等廉政治理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许多观点有契合之处。对包公廉政精神的充分挖掘,能充分展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魅力,并赋予包公精神新的活力,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合。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总结,体现着中华民族的高度自觉。
“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一种伦理道德操守,是一种“临大利而不易其义”的高尚品格,是“理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的官员从政的职业道德规范。伦理中的“廉”与政治思想相结合产生的政治伦理,在治国理政实践中表现为“廉洁政治”。吕本中在《官箴》中记载:“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11]652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12]119以廉养德,能够帮助官员夯实廉洁奉公的思想道德根基,使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正身修心,不断锤炼自制力、意志力。中国古代的官箴文化对于治国理政、廉德思想的培养尤为重要。“青天”信仰既表明了统治者惩恶扬善的坚强决心,又警示和震慑了为官从政者,对保持官场良好的政治生态,打击官员贪腐行为具有积极意义。恩格斯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13]461-462廉政文化建设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施策、全方位发力。
清正廉洁是衡量一个政党以及政府公务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马克思、恩格斯均认为,腐败问题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在资本主义时代,市民社会虽然独立出来,但资本主义制度是少数剥削者压迫和剥削多数劳动者的社会制度。人民虽然拥有了公民权利,但并没有掌握公共权力;资产阶级掌握着社会的公共权力,处于强势地位。“从封建社会的灭亡中产生出来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消灭阶级对立。它只是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新的斗争形式代替了旧的。”[14]32代表着少数剥削阶级利益的国家公职人员,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来谋求私利。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资产阶级革命是无法从根本上治理自身腐败的。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收回公共权力给人民,国家才会根除腐败。“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15]414在巴黎公社运动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总结了运动的实践经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创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揭示了剥削阶级腐败的原因,批判地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廉政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的普选制,认为在这种制度下,选民能够牢牢掌握自己的权利。同时,他们肯定了巴黎公社限制薪俸的举措,认为这一举措可以树立国家机关社会公仆的良好形象。因为无产阶级国家机器中的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所以他们的宗旨必然是为人民服务。他们进一步指出,工人阶级政党应该高度警醒,若没有牢牢树立公仆意识,必然会陷入腐败的深渊。另外,马克思、恩格斯还从无产阶级运动的本质出发,阐述了无产阶级政权推行廉洁政治的必要性。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4]42共产党在本质上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4]44。无产阶级政权开创了无产阶级和广大被剥削者探索实现人民主权的现实路径。无产阶级的阶级属性决定了无产阶级政权必须推行廉洁政治。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权若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则会产生不良后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16]237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会发生异化。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领导无产阶级政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但是,他们在指导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中,在创立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中,逐步揭示了腐败问题的根源,论述了预防腐败的措施。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的包围中建党,资产阶级必然会以其思想意识和生活作风影响、腐蚀共产党。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一直在党内同小资产阶级的市侩庸俗习气作最无情的斗争。”[17]444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开展伟大斗争,以科学理论充实头脑,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否定观认为,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继承与变革、保留与克服,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对于中华文明成果,我们应当既克服又保留,在保存其积极内容的同时克服其弊端,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创新性发展。包公廉政精神的精华可以为新时代治国理政提供有益的历史经验和政治智慧。但是,包公廉政精神诞生于封建社会的政治土壤,必然带有明显的“忠君”思想、等级观念以及浓重的人治色彩。这些思想归根结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并带着专制意味,与当代的民主法治精神相违背。因此,对于包公廉政精神,我们要辩证地对待,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将包公廉政精神融入新时代廉政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否定观为指导,对其进行扬弃。只有这样,包公廉政精神才能更好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根基所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主动肩负起复兴优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重任。中国共产党对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政策方针,在新时代新征程被赋予了新意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传统廉政文化现代转换指明了方向。在1938年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强调,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是我们学习的另一任务。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质。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18]533-534。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者和弘扬者。中国共产党传承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廉政文化,并将其丰富发展,具体运用在党的建设过程中,为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19]390
探究历史不能沉湎其中,而应在总结经验教训中寻觅历史的价值。研究包公廉政文化也是如此。在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我们要归纳包公廉政文化的特征,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体系奠定坚实的历史基础。包公廉政精神之所以绵延千年,长盛不衰,就是因为它深深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之中,有着赖以生存的政治背景、经济基础、地理环境、民族精神、哲学依据以及价值取向。总之,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体系,必须立足于对我国现代基本国情的正确分析和判断,以获得更切合实际的价值判断和路径选择。
“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为此,中国共产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多渠道反腐,建构多元监督体系,形成了监督合力。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处不在的监督力量。”[20]11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人民至上。这就是说,人民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腐败治理成效的最高标准。在推进腐败治理与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加强舆论监督,尤其是在信息化的今天,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设计,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参与监督。只有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把人民利益作为最终价值指向。清正廉明是包公精神的精髓。新时代党政干部应该继续发扬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学习包公廉政精神,将工作职责与道德操守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和价值信念,时刻接受人民监督。回顾千年历史可以发现,广大人民群众是廉政监督中最坚定、最公正的力量。因此,党和政府只有把监督权交给人民,才能给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同时,党和政府也应该积极打造以包公廉政精神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是反腐斗争最好的武器。所以,反腐工作既是一项政治斗争,又是一场文化博弈。
公务人员是否廉洁奉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以及整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几千年来,人们一直苦苦寻觅解决如何让公务员廉洁奉公这个问题的答案。包公廉政精神历经千年,已被历史赋予了丰富的政治文化内涵。勤政、清廉、刚正的包公廉政精神,聚集了中国优秀的政治文化智慧,它超越时代、超越阶级,与当今时代精神互融互通,历久弥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在传承包公廉政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色和社会发展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以实现对包公廉政精神的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