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瑶
威廉·罗雪尔(Wilhelm Roscher,1817—1894)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创始人。近代资本主义在英法德三国的发展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各有自己的特点。作为一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落后的德意志在短短半个多世纪中,通过其独特的发展道路跻身资本主义强国行列。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正是这一社会现实历史运动的理论表现。1843年,罗雪尔完成了《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尝试将历史方法应用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这一著作宣告了德国经济学界一场新运动的开始,并且影响深远。值得注意的是,历史学派经济学的诞生与马克思在思想理论领域的出场时间相近,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同时代人”。二者具有相似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不仅在方法论上有相似之处,也共同关注德国发展道路这一现实问题。要准确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除了要全面深刻研读其本人的相关作品外,还要详细考察作为其思想资源或理论参照的其他经济学家的思想。在这方面,学界以往只是更多地关注了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但对德国经济学很少论及,这也是笔者重新梳理罗雪尔历史经济学思想的意义所在。
罗雪尔开始阐述自己的经济学思想时德国尚未统一,而且德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进程远远落后于英国和法国,面对着激烈的外部竞争。罗雪尔在这个时候提出适应德国现实要求的新理论并非易事,因为此时古典政治经济学原理已经产生了巨大影响,这就要求他在建构自己的新经济理论前必须清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某些不合时宜的原理与主张,为此他首先从确定自己的方法论开始。罗雪尔区分了历史方法和哲学方法,在他看来,“哲学家尽量抽象地、脱离一切时间和地点的偶然性去寻求概念或判断的体系;历史学家则尽量忠实地描绘现实生活,寻求人类的发展及其关系的记述”(1)[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页。。也就是说,他认为前者是演绎—分析性的方法,后者是经验—描述性的方法。对此韦伯曾指出,这种方法论的对比明确地表现在精确自然科学和政治史上。(2)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罗雪尔与克尼斯:历史经济学的逻辑问题》,李荣山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41页。数学和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运用的正是罗雪尔所谓的“哲学方法”。数学中通行的是演绎范式,数学的公理化要求其中的每个命题必须是在它之前确立的一些命题的逻辑结论,所有推理都来自公理或公设,而这些公理或公设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基本原理。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也推崇这种方法。萨伊曾总结道:“政治经济学,正如物理学和一切其他科学一样,都曾使用这样的研究方法,即在事实还没确定以前,就来建立学说,以大胆的假设替代事实。”(3)[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页。古典政治经济学希望从无可否认的一般事实中推论出最基本的原则,而后将整个经济学理论体系建立在这个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
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这一方法至少存在以下两种风险:第一,基本假设出错。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的“经济人”假设和“原始状态”假设就是这样的错误的基本假设。“经济人”假设认为,交换是人类的特有倾向,而人的利己心支配着交换行为。因此,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就会自然而然地促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原始状态”假设认为,人类社会只分为私有制社会和私有制以前的社会。“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里,个人进行生产与交换,“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42页。。在此之后,资本和土地在个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劳动生产物的价值合理地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但是,“经济人”假设最多只是反映了自由竞争社会的人性观念;而“原始状态”假设,在马克思看来,只“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页。。既然这两个最基本的假设都站不住脚,那么从这两个假设中推导出来的全部社会运行机制和分配原则都是存在问题的。第二,理想化模型失真。在用数学公式描述社会现象和心理现象时,这些公式很快就会变得异常复杂,有时甚至复杂到几乎不可想象。同样的,将模型应用到复杂的社会现实时它的优势就会迅速消失,因为正如自然界中没有数学上的纯粹抽象的点或线那样,人类社会中也没有什么完全纯粹和简单的生产或地租。虽然类似的抽象是政治经济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抽象。对实践的真正理解和把握以及在此基础上推动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都要求我们面对现实生活的真实的无限多样性。
在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罗雪尔借鉴萨维尼在法学中的做法,提出将历史方法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作为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萨维尼基于经验主义的立场反对纯理论化的自然法思想。(6)参见何勤华:《历史法学派述评》,《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2期。他认为:“法律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壮大而壮大,最后,随着民族对于其民族性(nationality)的丧失而消亡。”(7)[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许章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也就是说,一个民族的法律的素材来源于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和自身的内在禀性,因此法的本质是民族精神的体现。(8)参见[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艾里克·沃尔夫编,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通过强调和肯定民族特征和历史学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萨维尼为德国法学甚至整个欧洲法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罗雪尔正是受到了萨维尼的启发,才决定将历史学方法引入政治经济学研究。
历史学方法完全拒绝过去的政治经济学在理论方面建构理想化体系的模式。罗雪尔指出,新政治经济学的目标在于“记述各个国民在经济方面想了些什么,要求了些什么,发现了些什么;他们做了些什么努力,有了些什么成就;以及他们为什么要努力,又为什么获得成功”(9)[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页。。质言之,政治经济学应该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描述人们的经济特质和经济需求上,到现实领域中发现问题并研究法律等制度的实施与成败。从纵向上看,历史学方法不仅考察现代经济关系,而且要考察研究过去的历史发展阶段上的各种经济关系,因为过去的历史能够给予我们以启示和教训;从横向上看,历史学方法要求对各个国家及其国民的经济生活作具体的比较,因为现代国家间联系密切,只有将其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进行考察,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个别国家和民族的具体经济情况,进而从各个国家及其国民的经济生活的普遍性中发现经济发展的规律。可见,罗雪尔的历史学方法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对立:
其一,经验主义方法与演绎主义方法的对立。古典政治经济学不相信历史学和统计材料。斯密曾说自己不相信政治算术。萨伊认为统计学和历史学只是不完全的事实的记述,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一般原理,一般原理只能从一般事实中推出。萨伊虽然承认一般事实需要建立在对个别事实观察的基础上,但个别事实只是一般原理的垫脚石,而政治经济学则力图抓住个别事实背后的本质。由于历史学方法要求忠实地描述各个国家及其国民的过去和现在的具体的生活样式,因此罗雪尔拒绝建立一般性的或者按他自己的说法即理想化的理论体系。后来,施穆勒在谈到历史学方法的必要性时也指出,这些历史经验材料可用来验证和说明论题,更有助于归纳出新的真理,这是演绎法替代不了的优势。
其二,双方的重要分歧还表现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原理是否具备普遍适用性的认识。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一般事实虽然是从个别事实中归纳出来的,但其一旦被发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普遍或一般性的原理,那么一切个别事实就都须接受这些原理的统摄和说明。这一点类似于自然科学中对普遍规律的推崇和信任。但这里存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当时有限的经验事实材料是否已经能够帮助政治经济学家们发现经济规律;第二,社会科学涉及人,社会科学中的规律与自然科学中的规律是否存在区别。关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普遍适用性问题,罗雪尔委婉地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主要表现为他对历史材料和观察比较的强调,对理想化的理论体系的拒斥,以及对民族精神的肯定。他和历史学派的先驱者李斯特一样,从历史进程的事实和经验出发,找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一般原理不具备普遍适用性的具体例证,例如自由贸易原则在德国的失效,虽然他没有从一般理论的角度深入阐明这一问题,但实践上的反例足以构成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原理普遍适用性的挑战。
其三,非理性主义或者说直觉思维与形式逻辑的理性分析的差异是较为隐性的对立。非理性主义并不认为只有通过概念分析的方式才能真正认识事物,相反,非理性主义认为本质并不存在于现象之外。立足生命活生生的体验和感悟从而整体性地把握事物,某种程度上更能切近事物本身,而概念分析的思维模式形成的认识往往与本真相隔膜。被罗雪尔视为榜样的萨维尼认为,法律具有非理性的特征,它并不是通过形式逻辑演绎出来的,而是在文化共同体中逐渐生长出来的,因此,他反对用理性法庭审判一切事物的启蒙主义。罗雪尔在这方面与萨维尼相似,例如,他将民族经济视为一个有机体,这显然是一种典型的总体性思维。他主张用具体的历史材料呈现现实生活的无限多样性,这就意味着“对经济生活的总体实在进行直觉再现必然是其全部的方案”(10)[德]马克斯·韦伯:《罗雪尔与克尼斯:历史经济学的逻辑问题》,李荣山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44页。。
在引入历史学新方法的基础上,罗雪尔重新界定了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指出“国民经济学是关于国民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11)[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页。,在其后来成熟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更明确地提出,国民经济学的对象是“一个民族的国民活动的总体”(12)William Roscher,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I, Chicago: Callaghan and Company, 1878, p.91.。政治经济学在德国被称为“国民经济学”,这是因为政治经济学在英国和意大利主要起源于对金融和对外贸易的研究,而在德国是从法学和财政科学发展而来的。因此,德国经济学有着与政治密切联系的历史传统。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不同,罗雪尔认为政治经济学从属于政治学。官房学为“私经济学”,只是作为国民经济学的辅助学科而存在。国民经济学则是“公共经济学”,关心经济学对国民尤其是对政治的作用。他进一步指出:“政治学是关于国家发展规律的科学。国民经济学是其中特别重要、因而被特别详细地创造出来的一个部门。”(13)[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页。可见,罗雪尔在这里巧妙地转换了经济活动的主体,即它不再仅仅局限于个体的人,而是扩展到国家或民族这个整体。
罗雪尔将国民经济视为一个有机体,与生物有机体类似,社会有机体的特征在于构成社会有机体整体的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有自己的显而易见的行为方式和发展规律,即社会不断进化、不断进步。在罗雪尔看来,民族的生命像所有个体生命一样是一个整体,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紧密关联。因此,为了达到对其中一个方面的科学了解,就必须研究清楚另外的所有方面,尤其需要关注以下七方面:语言、宗教、艺术、科学、法律、国家和经济。这是因为,没有语言所有更高级的精神活动都是不可想象的,没有宗教所有其他的东西都会失去其坚实基础和最高目标,只有通过艺术这些方面才与美相联系,唯有科学能带来清晰,法律在意志冲突变得不可避免并需要调节时产生,国家则关乎它们的外部力量或有效性。因此,所有这些科学都与人类生活的其他领域相关,也由此部分地以其他科学为其产生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并部分地构成其他科学的基础。当然,在这些普遍关系中,法律、国家和经济的联系相对更为紧密,因为政治、经济和法律的主题几乎是一致的,它们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政治学从主权的角度,政治经济学从满足人民对外部物品的需要的角度,法律则是从预防或和平调节意志冲突的角度。而其相互作用体现为许多方面往往相互制约,如没有繁荣的工业,农业就不会达到繁荣状态。反过来说,工业的繁荣也要以农业的发展为先决条件。所以,与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罗雪尔给国民经济学的定位并不是单纯的货殖学或致富术。在他看来,“应警惕片面重视物质兴趣,必须同样强调国民经济学的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14)[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0页。。
国民经济有机论从社会生活诸领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出发,强调国家在整体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指出国家是整个国民经济有机体的主导性力量,它作用于一切经济主体。因此政治经济学如果不关注国家并对其作深入全面的研究和考察,那么将成为一种纯粹理想化的假设。于是,罗雪尔从国家整体运作和发展的视角构思他的《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全书。《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共分为四编。其中第一编为总论,介绍财的生产、财的分配、财的消费,其中结构与内容都与传统英法政治经济学相似;第二编为“国民经济”,按照历史的顺序从原始生产说起,分别讨论了农业、工业、商业、人口,每一部分都详细列举了不同时期的经济状况、经济理论和历史资料;第三编专门讲述“国家财政”,阐释了领地经济,各种特权,各种租税的理论、原理与历史,以及国库金、国家信用等国家特别收入;第四编为“经济学说史”,以列举参考文献的方式,从古希腊罗马的经济学说,到重商主义、重商主义的反动(主要是重农学派)、亚当·斯密及其学派和追随者,以及对亚当·斯密的反动(即他同时代的反对者和社会主义者),最后是历史方法的萌芽和发展,按其自己的分类方式呈现了政治经济学说发展史的主线。可见,相比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罗雪尔将国家作为一个主要单位,将国家中各个产业的发展历史纳入国民经济学体系中,而把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讨论的主题只是作为国民经济学的原理部分。
国民经济有机论以进化的观点看待经济和制度的发展。“历史的方法对任何一种经济制度决不轻易地一律予以颂扬或一律予以否定,因为对所有国民和一切文化阶段完全有益或完全有害的这种制度差不多是绝无仅有的。幼儿的纤带,老人的拐杖,对普通人是没有用处的。”(15)[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3页。在罗雪尔看来,重要的是从历史的眼光看待经济制度是为何以及如何从不合理到合理,再从有益到有害的,能够描绘出这一演变过程就足够了。在其后来更成熟和详细地介绍国民经济体系的著作中,罗雪尔以生物有机体作类比,指出国民经济随着国家本身而发展、开花和结果。其开花和结果的季节就是它最强大的时期,同时也是它所有更重要的器官完美发育的时期。最后,国民经济也会随着国家和国民的衰落而衰落。国民性和文化发展阶段等都体现在国民经济之中。随着一个民族的世代成长,人们逐渐变化,开始要求与过去不同的制度,于是新旧势力开始斗争。旧势力希望保留历经时间考验的东西,而新势力寻求以新的方式满足他们新的需求,这一时期是民族生命的危机期。如果危机以合法途径与和平方式克服,则被称为社会改良;如果以违背法律的形式或暴力的途径解决,则被称为社会革命。但在罗雪尔看来,任何革命都是有机体的疾病,无论由它产生的社会改变有多大,都是一种极大的罪恶。因为革命将伤害道德和践踏法律,由此带来强者的权力和革命后的反革命。显然,罗雪尔更为推崇渐进的社会改良。
综上所述,罗雪尔将国民经济看作一个有机体,突出法律、政治与经济的交互作用,强调国家作为主导性力量在有机体内的重要地位。国民经济有机体论为罗雪尔的实践主张作了理论铺垫。他以历史进化的眼光看待国民经济有机体的发展,从国家整体运作和发展的视角构造整个经济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提倡社会改良、反对社会革命。他的这种社会改良思想显然是与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
从历史学方法和国民经济有机论出发,罗雪尔提出了自己的实践诉求。一方面,质疑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和自由贸易政策,推崇国家干预;另一方面,考虑到当时无产阶级运动蓬勃发展的形势,他主张应进行社会改良。
罗雪尔首先拒斥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按照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在经济生活中活动着的是利己主义的、精确算计的理性人。而罗雪尔认为,在自私自利观念之外,人还有集体观念。“从思想上的动机来说,经济是以自私心和集体观念为基础的。若只是自私心,则在各个私有经济之间势必引起破坏一切的永恒的斗争;而集体观念则使这种斗争在一个更高的有机体中,即国民经济中得到调和。”(16)[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8—9页。在罗雪尔看来,正是因为有了对集体利益的感受,所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永恒的破坏性的战争才既从孤立地追求经济利益的人中产生,又在社会更高的秩序井然的组织中停止,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共同经济形式,即家庭经济、公司或社团经济、市政经济和国家经济。这些共同经济的形式本质上是个体经济的条件和补充,如果没有它们,那么个体经济或者根本不能保持,或者只能停留在文明的低级阶段。因此,自利与集体利益非但不相互排斥,反而相互实现。集体观念不仅在社会中活生生地存在着,而且也是人的真实需要。
在此基础上,罗雪尔一方面承认利己心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又主张对其应加以适当限制,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主体只有国家。古典政治经济学在“经济人”或“自利人”假设的前提下,顺理成章地推导出了资本和劳动应该自由地寻找并拓展基于自身本性和发展要求的领域,对此政府应尽量减少干预。政府干预的唯一目的只能是使本国产品独占本国市场,其他的对私人资本实行的管制不仅是荒唐的,而且是有害的。斯密认为:“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17)[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8页。但是,按照罗雪尔的理论,既然国家是整个国民生活有机体的主导力量,因此政治经济学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国家的作用。各个民族在各自独特的地理环境、历史传统、习俗习惯的浸润下,发展出了不同的文化特色和生活模式,而国家正是对这一切发挥组织和统摄作用的主体。如果说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国的经济发展规律,那么政治经济学首先应服务于政治学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它本身就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所以,要改善一个国家国民的生活状况,自然就需要国家政策的介入。
一个国家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的历程中,国家政策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保护制度。“在一国希望向更高阶段发展的时候,没有保护关税,就不可能同已经发达的工业国家竞争。从工业的这一点看,英国较之德国是非常有利的,对于它的这种有利条件,只有采用强有力的保护关税政策才能对抗。”(18)[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5页。在实行保护关税的地方,生产者将得到全国力量的支持,由此产生的效果是不可限量的。意大利是保护制度的发源地;西班牙15世纪末采取了完整的保护制度;法国在柯贝尔时期彻底实行重商主义政策,拿破仑实行大陆封锁政策;英国14世纪就出台了保护主义措施,直到其占据了世界工业领先地位后才转变为完全的自由贸易政策。关于保护制度的意义、实行方式、注意事项等,罗雪尔基本沿袭了李斯特的理论,并提醒道:“任何一种保护制度只有置于大规模的即整个国家的基础上,方能生效。意大利和汉萨的工业力处于分离割裂的状态,当它与坚强地结合起来的各大国竞争的时候,它就没落了。”(19)[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6页。实际上,他在这里隐晦地表达了国家统一的必要性。
此外,国家对内还是道德和良心的化身,是推行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主体。罗雪尔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基本方向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充分肯定资本和分工的伟大意义。他以动植物的有机体作比喻,认为每个民族的公共经济的每个发展时期均有自然、劳动和资本的作用。按照占优势地位要素可以把公共经济发展的历史划分为三个大的时期:在第一个时期,自然要素的作用占主导地位;在第二个时期,劳动日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到了第三个阶段,资本是最核心的要素,它为一切定调。正是资本主义第一次给予人的经济活动以独立存在的地位,当然,他同时也注意到了资本和分工的负面、消极的效应。在资本占支配地位的时期,中间阶级开始减少,巨大的财富积累伴随着工人的苦难,高度发达的分工伴随着工人的艰辛。但他认为这些问题只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暂时存在的问题,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而逐渐消除,这是一个自然进化的过程。国民经济有机体像人体一样,当然有时也会遭受疾病的侵扰,但借助国民经济机体的自愈能力,或者人为的干预手段,是可以恢复健康的。
国家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能是处理日趋激烈的阶级矛盾。罗雪尔认为:“一国的长久繁荣决定于各阶级本身的特性以及各阶级之间的协调;更决定于实际的贤明的贵族主义因素和自由活泼的民主主义因素的混合;同样,一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繁荣决定于收入的各个部分以及大、中、小财产的协调关系。”(20)[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8页。在这里,他显然已经注意到了协调各阶级收入水平的重要性,不过只是以原则的形式提出来的,并未提出具体对策,但在后来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罗雪尔详细阐述了国家调节分配的方式:一方面,国家保证每个人应得的份额即为正义,由私人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应该归入国民经济的共同国库中,然后每个人从共同国库中获得他自己应得的收入,正义要求每个人恰好享受他个人或其财产贡献于国民收入的份额;另一方面,爱和慈善必须作为正义的补充,因为如果实行纯粹而简单的正义,即严格按照劳动份额进行分配,那么将有一部分人无法生存下去,所以应该帮助那些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或不能满足自身基本需求的(尤其是那些自身没有过错的)人,如儿童和穷人。当中产阶级的收入占主导地位时,没有一个公民富得足以购买他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被迫出卖自己,这是最健康的分配;而当中产阶级消失,整个国家陷入少数富豪加无数无产者的境地时,可以称之为“金钱寡头”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共产主义思想的影响力将是巨大的。此外,罗雪尔还认为工会是一个“防御”社会主义的堡垒,工会的发展可能构成一个较小的中产阶级的基础。(21)参见William Roscher,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II, Chicago: Callaghan and Company, 1878, p.93.它主张在罢工工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国家应该容忍工会的存在。
由此可见,罗雪尔在这里强调的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社会改良的必要性。德国后来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率先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某种意义上来说历史学派的思想观点在其中发挥了一定的影响。另外,19世纪70年代后德国采取的很多实际措施与罗雪尔对工会、分配政策的意见,以及他参与社会政策协会的实践不无关联。从这一点看,罗雪尔的理论是资本主义改良和自我修复的先声。
罗雪尔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鲜明的折中主义色彩。他不但不赞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而且将其视为灾祸。但他并非没有读过马克思的著作,只是他很可能对这些理论没有真正理解,因此不相信共产主义的前景。所以他极力颂扬资本主义的文明作用和分工的巨大优势,认为资本主义的阴暗面将在有机体进化的过程中逐步消除。他还认为,“现在已不再是发财的日子了”(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1页。,所以德国的资产者只能求助于国家,希望借助统一而强大的中央政权从政治方面辅助经济,为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谋取更大利益提供支持。同时,为了确保国家的稳定,应以改良措施应对蓬勃发展的无产阶级运动。在罗雪尔看来,根本不考虑无产者要求的资本主义和与资本主义针锋相对的共产主义都是不可取的,他小心翼翼地行走于这两种倾向之间,力图保持微妙的平衡,这与马克思赋予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指向——揭示现存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展现具有“铁的必然性”的正在发生的矛盾——是判然有别的。同样面对德国在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马克思和罗雪尔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是完全不同的。马克思始终以世界历史眼光看待社会制度的选择。近代德国所竭力争取的东西,是英国和法国早已实现的。在罗雪尔等经济学家极力追求德国资本主义化的同时,马克思却早已看到这一制度在英法暴露出来的局限性。马克思一直强调的是,如果不彻底摆脱资本的统治,工业发达的国家的现状就是工业落后的国家的前景,无论其民族特点如何,都将不可避免地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而一旦进入资本主义制度,工人阶级将遭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各种苦难,“资产阶级对工人的精神和物质进行双重的压迫”(23)戚杰强、刘向东:《〈共产党宣言〉中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探析》,《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论丛》2022年第2期。,德国后来曲折的发展历程证明了马克思的判断。如果以罗雪尔的理论和实践为参照,我们就更能窥见马克思在未来社会制度选择上的深刻思想与长远眼光,这是我们今天在考察罗雪尔的历史经济学思想时必须时刻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