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远
曾经获评“千年第一思想家”的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国内外学术界一般偏好联系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阐释马克思,并且由此产生了很多有分量的学术思想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使马克思思想空间中许多曾经晦暗不明的领域得以澄明。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再想象一种相对独立于德国古典哲学语境的马克思的形象。如果努力汲取和接续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的前沿成果,直面马克思本人思想原像的立体性和丰富性,我们就更应该重视马克思思想的法兰西渊源,以便在此基础上确立一种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原理的新视角。(1)参见[意]德拉-沃尔佩:《卢梭和马克思》,赵培杰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法]傅勒:《马克思与法国大革命》,朱学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杨洪源:《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哲学的贫困〉与〈贫困的哲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初版、2018年再版;杨洪源:《〈哲学的贫困〉再研究:思想论战与新世界观的呈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
实际上,笔者所选择的研究角度在列宁的经典论述那里可以获得充分的印证,他是将马克思的思想渊源纳入马克思传记写作的第一人。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指出:“马克思学说是人类在19世纪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德国的哲学、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社会主义的当然继承者。”(2)《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版增订版,第41—42页。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也认为:“马克思是19世纪人类三个最先进国家中的三种主要思潮——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同法国所有革命学说相联系的法国社会主义——的继承者和天才的完成者。”(3)《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版增订版,第52页。这篇文章的提纲(1914年3—7月)特别以黑体字、着重号和左右长括号三重强调形式,将“三个来源”烘托于全文之首,且按照纵向书写顺序依次表述为:“英国政治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法国政治斗争。”除“三个来源”之外,整份提纲中其他比较重要的强调字眼是“哲学”和“政治”。参见《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版增订版,第372—375页。法国社会主义当然不是笔者本文中指认的“法兰西渊源”的全部,但列宁的论断无疑已经明确蕴含着国别因素,只不过先前的引证者留意的主要是学科因素罢了。通过下面的论述我们就会充分认识到,马克思乃是一位具有高度敏锐的文化地理意识的思想家。
早在1838年夏季学期,马克思在柏林大学就研修过地理学家李特尔(Karl Ritter)教授的“普通地理学”课程。(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940页。马克思的文化地理意识是19世纪上半叶风行于欧洲大陆的文化比较思潮的反映。例如,1800年柏克的《法国革命论》一书的德译者弗里德里希·根茨(Friedrich Gentz)就全面细致地比较了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基本特征、来龙去脉和首要原则,发现了这两次表面相似的革命的根本区别。(5)参见[德]根茨:《美法革命比较》,刘仲敬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1810年法国的斯塔尔夫人(Madame de Sta⊇l,也译作斯太尔夫人)以法国文化为参照系,从风土人情、文学艺术、哲学与伦理、宗教热情四个方面对比分析了德意志文化。(6)斯塔尔夫人这部《论德国》(De l’Allemagne)的第二部分中译本,参见[法]德·斯太尔夫人:《德国的文学与艺术》,丁世中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1832—1834年德国犹太诗人海涅(Heinrich Heine,马克思的挚友)为了回应斯塔尔夫人的某些误解,在巴黎用法文发表了《德国文学的当前状况:续斯塔尔夫人论德国》和《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力求以切合法兰西话语体系和认知习惯的方式,客观地、跨文化地介绍了德国的精神事件。(7)参见[德]海涅:《浪漫派》,薛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德]海涅:《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海安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修订第2版。作为夏多布里昂1827年美洲游记的一种学理延伸,1835年法国人博蒙(Gustave de Beaumont)的《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和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出版于1840年)同时问世,并且成为联系法国文化评论美国政治社会状况的经典文献。马克思曾在《论犹太人问题》里将这两本书跟英国人托马斯·汉密尔顿(Thomas Hamilton)的《美国人和美国风俗习惯》一并加以引用。甚至可以说,马克思有关市民社会的“犹太精神”的反思,主要就是从这三本书里有关美国社会风俗的分析中汲取灵感的,毕竟“在北美,犹太精神对基督教世界的实际统治已经达到明确的、正常的表现”(8)参见[法]夏多布里昂:《前往美洲:夏多布里昂游记》,冯道如、侯敏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法]博蒙:《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裴亚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全两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169、171、180、193页。需要说明的是,夏多布里昂是托克维尔的上一辈亲属。《克罗茨纳赫笔记》含有《美国人和美国风俗习惯》1834年两卷德译本的摘录笔记,参见Marx-Engels-Gesamtausgabe (MEGA), IV/2, Dietz Verlag, 1981, S. 266-275。。最后,马克思的青年黑格尔派友人赫斯(Moses Hess)为回击戈尔德曼(Eduard Goldmann)1839年的《欧洲五头政治》(即围绕法、英、奥、普、俄而确立的保守的世界史图景),在1841年出版了《欧洲三头政治》一书,用黑格尔主义的话语体系书写法国大革命之后德、法、英的“三国演义”,主张“德国的自由和法国的自由是相互作用的,这件事有着现代的本质的倾向”,而英国因素的介入则为时人理解欧洲未来的社会—政治自由提供了关键助益。(9)参见[德]赫斯:《赫斯精粹》,邓习议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0、34、35、37页。
下面我们来看看马克思本人在思想转型时期的若干重要表述:“即使我否定了1843年的德国制度,但是按照法国的纪年,我也不会处在1789年,更不会是处在当代的焦点。……在法国和英国行将完结的事物,在德国现在才刚刚开始。这些国家在理论上反叛的、而且也只是当作锁链来忍受的陈旧腐朽的制度,在德国却被当作美好未来的初升朝霞而受到欢迎。……在法国和英国,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对财富的统治;在德国,问题却是国民经济学或私有财产对国民的统治。”(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201、204页。“犹太人问题依据犹太人所居住的国家而有不同的表述。在德国,不存在政治国家,不存在作为国家的国家,犹太人问题就是纯粹的神学问题。……在法国这个立宪国家中,犹太人问题是立宪制的问题,是政治解放不彻底的问题。……只有在北美的各自由州——至少在其中一部分——犹太人问题才失去其神学的意义而成为真正世俗的问题。”(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168页。“[德国]西里西亚起义恰恰在开始时就具有了法国和英国的工人起义在结束时才具有的东西,那就是对无产阶级本质的意识。……必须承认,德国无产阶级是欧洲无产阶级的理论家,正如同英国无产阶级是它的国民经济学家,法国无产阶级是它的政治家一样。”(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390页。不难发现,以上论述明确建构了一种稍显粗略的文化地理类型学。这一工作显然离不开马克思抵达法国后开始的新的学术思想涉猎,也离不开他驻留克罗茨纳赫时在欧洲国别史方面所下的苦功夫(《克罗茨纳赫笔记》简直像是马克思的“未来流亡攻略”)。(13)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在刊登于巴黎《前进报》的《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中,向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粗略的文化地理类型学。这篇文章1844年初写完(可能原本作为留给《德法年鉴》以后发表的稿件,一直被压着),经马克思协助,当年8月31日开始分四次在《前进报》上连载。文章的主要构思显然得到了马克思的认可,二人的终生友谊亦始于此时。其实,我们甚至可将马克思的鲜明的文化地理意识往前追溯到更早的时期。比如,他在1843年上半年就指出,与通过大革命“使人恢复为人”的法国相比,德国是“最完善的庸人世界”,是“政治动物世界”,甚至即便同“最伟大的德国人”相比,“一个最平凡的荷兰人”也仍然是“公民”。马克思自感在德国“什么事情也干不了”,故而他再也“不能呼吸普鲁士空气”。(1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49、54、55、57页。《〈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将此种沮丧和悲愤心情化为一幅德国社会生活的讽刺画,其中有“各个社会领域相互施加的无形压力”,有“普遍无所事事的沉闷情绪”,有“以政府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卑劣事物”,于是“实际生活缺乏精神活力,精神生活也无实际内容”。(1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202、212页。又比如,刚刚担任《莱茵报》编辑的马克思曾在1842年11月致信莱茵省总督沙培尔(J. W. E. von Schaper,1842年8月至1845年在任),宣称《莱茵报》“一贯强调北德意志科学,使之同法国学说和南德意志学说的肤浅形成对比”,因此算得上“把北德意志精神——新教精神引进莱茵省和南德意志来的第一家莱茵地区的和整个南德意志的报纸”。(1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38、627页。抛开这封信为维护《莱茵报》而采取的委曲求全的政治辩护策略不谈,马克思的言论至少表明他不仅深谙不同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差异,而且深谙普鲁士王国境内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相对于柏林所在的官方气息浓厚的北德意志,地处西南边境且有过长期被法国统治经历的莱茵省显得较为自由。当然,跟国际差异相比,一国的内部充其量只有程度上的差异。他在1842年7月9日——当时的《莱茵报》还蒸蒸日上——语重心长地告诉卢格(Arnold Ruge):“您不要以为,我们在莱茵省是生活在一个政治的埃尔多拉多[Eldorado,即幻想中的黄金国度]里。要把《莱茵报》这样的报纸办下去,需要极其坚强的毅力。”(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31页。
将《莱茵报》(1842年1月1日起正式发行)的创办地点定在莱茵省的科隆,而非其省会城市科布伦茨,这是很有文化地理方面的讲究的(若干年后,马克思恩格斯又选择在科隆创办第一份马克思主义报纸《新莱茵报》)。科隆是彼时德国仅次于柏林的大城市,地处莱茵河西岸德法文化交汇区要冲,天主教徒和资产阶级自由派势力强大,给马克思的印象是“好友众多”但文化上较为“喧闹”。我们沿着这样的线索追寻下去就会发现,马克思对自己长期旅居的多个城市都给出过文化地理评价。例如,关于波恩他谈到,“离波恩的教授们这么近使我感到受不了”,因此一度打算迁居科隆。关于柏林,他说那里弥漫着容易弄巧成拙的“庸俗气氛”,是最适合“自由人”折腾的地方(恩格斯曾在1842年作过一幅题为《卢格在柏林“自由人”中间》的讽刺画)。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出版的第一部专著《神圣家族》就是批判1842年成立的柏林“自由人”的(1843年以后,布鲁诺·鲍威尔逐渐向自己狭隘的家庭圈子收缩,很难再被视为该组织的精神头目),这也可被视为他俩对柏林文化圈的清算。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则是第二次集中清算,其中专门谈到青年黑格尔派的观念和教养不单单是德国式的,而且“还完全是柏林的(durch und durch Berlinisch)”,他们抄袭黑格尔学说这一事实“只有那些熟悉柏林气氛的人”才能真正明白。(1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0、121、124、163、173、190、198、200、201、210、215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27、29、32—33、63页。关于巴黎,马克思在信中将其亲切地称为“新世界的新首府”,其仰慕和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作为大卫·哈维推崇的“现代性之都”, 巴黎既是那时欧洲大陆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自由主义者、民主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最集中的城市,被人戏称为就连当地的空气中都充满了左翼激进思想(特别是社会主义)的种子。(19)卢格1844年3月24日的一封信中描述了德、俄、法三国著名激进人士在巴黎聚餐的场景,出席者包括卢格、马克思、巴枯宁、贝尔奈斯、勒鲁、勃朗等(参见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33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135页)。关于英国首都伦敦,尽管整个说来英国无产阶级的“文化素质不及法国人”,但马克思仍然坚信“伦敦对于考察资产阶级社会是一个方便的地点”。于是,当有人建议马克思从伦敦迁居日内瓦的时候(这样至少可以大大缩减日用开销),马克思这样答复道:“考虑到各种情况,这暂时还办不到。我只有在伦敦才能完成自己的著作。”其重要的文化地理考虑因素之一便是那里坐落着大英博物馆和伦巴第街,包括政治经济(学)在内的全球信息尽在掌握,以及那里会通过万国工业博览会(1851年5月1日—10月15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博览会)之类的活动展示人类科技的最新成就。凡此种种的文化特殊性,都是英国其他发达城市(例如引起马克思巨大兴趣的工业城市曼彻斯特)不可比拟的。(2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2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版,第26、323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3页;[德]魏特林:《和谐与自由的保证》,孙则明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5页。《资本论》有一处提到,殖民者为伦敦搜集到的埃及、古亚述等地的某些文物,能够提供古代协作劳动过程的见证。此外,伦敦拥有资本主义世界最发达的金融系统和最恶劣的工人居住状况(紧随其后的是纽卡斯尔和布里斯托尔),这些深具典型意义(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7、759、761页)。
然而,在关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经历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的主流叙事中,文化地理因素即便不是完全缺位的,也可以说是无关宏旨的。这一事实或许是由于我们处在全球信息交流极为便捷、网络空间迅速扩张的时代,对文化地理界线的感知力趋弱,习惯于按照作为整体的西方去想象欧美各国。事实上,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那些国家绝不像百余年前那样几乎是齐头并进的。这种主流叙事模式的核心支撑文本是马克思写于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那么这篇“序言”到底有没有提示过文化地理因素呢?马克思对自身思想发展的几个阶段的叙述,存在一些引人关注的侧重点方面的差异。关于大学时期的叙事既略去了时间信息,也略去了地点信息,仅仅包含着学业课题及其主次顺序(哲学—历史—法学)。关于《莱茵报》经历的叙事只有时间信息(“1842—1843年”,由于他限定了出任编辑这个条件,实际上只涵盖1842年10月15日至1843年3月18日(21)故而这里没有覆盖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全部作品,比如关于新闻出版自由问题就是明显遗漏。),没有具体地点信息,谈到他首次遇到的某些经济问题和(此时他去掉了担任编辑这一限定条件)法兰西社会思潮的德国回响。关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的叙述有隐含的时间信息(即《莱茵报》被查封之后),但无地点信息。他第一次同时提供时间信息和地点信息的著作是《德法年鉴》(1844年在巴黎出版)。他明确提到的第二个地点是布鲁塞尔,先是给出相对模糊的时间线索,即被巴黎方面驱逐之后,随后他又在叙述同恩格斯的合作时补充了1845年春这个更准确的时间。《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同时出版于布鲁塞尔和巴黎)、《共产党宣言》(在伦敦出版)、《雇佣劳动与资本》都是布鲁塞尔时期的作品。马克思第三次同时提供时间信息和地点信息的场合,是伦敦时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它重启于1850年,断断续续延续到1859年,作为《资本论》前奏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是在这个阶段公开出版的首部代表作。
在笔者看来,《〈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传达了一系列或许很有意义的信息。对于马克思毕生的研究主题即政治经济学批判来说,在他居住或停留过的众多城市中(22)马克思一生中去过的城市共计70余座,详情参见[苏]阿多拉茨基主编:《马克思年表》,张惠卿、李亚卿译,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57—758页。,法国首都巴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和英国首都伦敦是三个关键城市。相对而言,波恩(波恩大学所在地)、柏林(柏林大学所在地)、科隆(《莱茵报》和《新莱茵报》的创办地)、克罗茨纳赫(《克罗茨纳赫笔记》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的撰写地)等普鲁士城市并没有那么重要,或者说没有发挥主要作用。在巴黎、布鲁塞尔和伦敦之中,前两个尤其重要而且密不可分。马克思在这两个城市的研究工作具有直接的连续性和关联性(比如他的“比雷摘录笔记”前一部分基于巴黎版,后一部分基于布鲁塞尔版)。更为关键的是,他正是在这两个城市居留期间先后发现了“法的关系和国家形式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两个历史唯物主义最核心的基本原理,并为之赋予脍炙人口的隐喻式表述(有机体隐喻+建筑隐喻)。相对而言,伦敦之于马克思的意义,则几乎完全在于获取政治经济(学)最新素材方面的便利,也就是说,伦敦对马克思的思想立场和方法论原则的影响并不显著,或者说在来到伦敦之前,他的思想发展已经发生质变并基本定型,所需要的只是材料的渐次填充和及时更新。综上所述,巴黎—布鲁塞尔时期才是使马克思成为马克思的关键时期,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而巴黎和布鲁塞尔正是法兰西文化地理圈中的两大中心城市。当年比利时刚从荷兰独立出来(1830年宣告独立,1839年得到荷兰承认),首都布鲁塞尔工商业发达,有“小巴黎”之美誉,其法语人口在上流社会和市民阶级中占据支配地位。为了跟荷兰划清界限,再加上法国的文化吸引力和拿破仑的长期占领,当地在语言政策上独尊法语,大致可以算作文化地理意义上的法兰西城市。(23)参见环球情报员:《布鲁塞尔:比利时首都,为何由荷兰语城市变成法语城市?》,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272015,访问日期:2022年11月14日;刘军:《在布鲁塞尔踏寻马克思的足迹》,《光明日报》2018年5月2日。此外,恩格斯的一处评论有助于我们把握法兰西文化地理圈的范围:“如果法国报纸说,萨瓦在语言上和风俗上同法国一致,那么这种说法至少用于瑞士法语区、比利时瓦隆区以及拉芒什海峡的英属诺曼底群岛也是同样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版,第448页。)不过,被瓦尔特·本雅明尊为“19世纪的首都”的巴黎,才是马克思确定的流亡生涯第一站(1843年10月11日或12日抵达),因此尤其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就某些思想家特别是唯心主义哲学家而言,他们的主要思想体系同他们栖身的城市之间一般没有显著联系,也就是说,思想的归思想,生活的归生活。但马克思属于另一类思想家,他对文化地理环境更加敏感,敏感到不愿迎合,说走就走,毕竟他所理解的幸福在于“斗争”,而不幸在于“屈服”。(2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88页。此处引用的文献是马克思写于1865年4月的《自白》。
学术界通常比较看重思想与历史的关联,而不太重视思想与地理的关联,似乎后一关联仅仅具有偶然性的意义故而不应成为严肃的学术研究的课题,这使得我们至今没有认真审视马克思与法兰西文化地理圈的思想关系。当然,笔者在此要求诉诸文化地理学的考察,绝不等于倒向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中明确反对过的“环境决定论”。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普鲁士当局查封《莱茵报》之后并没有下令驱逐马克思,也就是说,他的流亡生涯是有意识、有目的、自主选择的结果。他能够大致预判迁居法国之后将会置身于怎样的文化生活世界,并且渴望融入那个新世界。因此,这里存在的不是被动的地理决定论,而恰恰是主动的自我重新塑造。法国对马克思的吸引力可从孔德的如下夸张说法中得到某种印证:“自从罗马帝国灭亡,特别是查理曼称帝以后,无论就社会还是就地理意义而言,法国始终是这一或许能被称为人类中心的西欧的中心。”(25)冯玮编译:《科学·爱·秩序·进步——孔德〈实证主义概论〉精粹》,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87—88页。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如果马克思始终闷在普鲁士那样的思想文化氛围中,我们或许无缘得见历史唯物主义在他的手里创立。正如我们若要观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浪潮对当代中国发展的影响,应该首选那些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发达的城市那样。
1843年的马克思英语还不够好(只能借助法译本或德译本钻研英国的社会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文献),也没有实地走访过英语国家,他有理由暂且排除海峡对面的英国和大西洋彼岸的美国。(26)1845年夏天,马克思先是在恩格斯的陪同下,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游历了伦敦和曼彻斯特(仿佛是为后来移民作准备)。后来,他为躲避普鲁士政府的迫害,于同年10月17日和11月10日两次联系特里尔市市长格尔茨(F. D. Görtz),要求获得迁居美国的必备材料。12月1日,普鲁士批准马克思的请求,马克思由此得以正式脱离普鲁士国籍(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93页)。事实上,马克思直到1853年1月28日才首次尝试直接以英文写作。马克思主义刑事法的经典文献《死刑。——科布顿先生的小册子。——英格兰银行的措施》是马克思用英文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写的首篇文章。先前他主要依赖恩格斯或皮佩尔(W. Pieper)对德文底稿进行英译(参见鲁克俭、李靖新弘等:《西方马克思学的形成和发展》,中央编译出版社2021年版,第238页)。但马克思依然有法国之外的重要备选项比如瑞士。须知,他在那边是有一定关系基础的,刊载《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的《德国最新哲学和政论界轶文集》(1843年,卢格编辑),以及刊载布鲁诺·鲍威尔、赫斯等人经典篇章的《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1843年,海尔维格编辑),都在瑞士出版。瑞士也的确曾被列为《德法年鉴》的候选出版地,可是那里的政治气候不尽如人意。马克思在1843年9月致信卢格时写道:“连苏黎世也服从来自柏林的指挥。所以事情日益明显:必须为真正思维着的独立的人们寻找一个新的集结地点。”(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63—64页。正是在这封信里,鉴于瑞士苏黎世州政府在德国方面施压之下,不断查禁进步书籍出版商福禄培尔(Julius Fröbel)的活动并向他提起诉讼,马克思同意了卢格的巴黎之行。又比如卢森堡大公国,它在1815—1866年都是德意志邦联的成员国,且由普鲁士军队驻防,也明显不适合马克思。当然,纵然在法国范围内,巴黎也不是唯一可能的选择。我们知道,马克思最早(1843年3月)选择的目的地是法国边境城市斯特拉斯堡,他甚至套用法国外交家塔列朗(Talleyrand-Périgord)的名言,宣称“除了斯特拉斯堡(充其量再加上瑞士)以外,其他一切地方都不是原则,而是阴谋”(2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51、631。马克思的巴黎藏书里就有一本关于塔列朗的著作。。但这主要出于经济因素方面的考虑,因为巴黎的日用开销难以承担。最终,(除了合作者的动议这个外在因素之外)文化地理因素方面的考虑占据了上风,巴黎成为马克思流亡的首站,具体落脚于圣日耳曼区田凫路38号。
马克思的这个选择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值得稍微展开论述。第一,就其密友圈子的动向来说,《德法年鉴》的联合主编卢格已在1843年7月19日率先奔赴巴黎(22日在布鲁克贝格的费尔巴哈处停留,25日在克罗茨纳赫的马克思处停留,月底在科隆见到赫斯和福禄培尔),并在赫斯的陪同和引介下,于8月上旬至10月初跟当地的勒鲁、路易·勃朗、拉马丁、德萨米、卡贝、拉梅耐、乔治·桑等法国知识界名流接洽(当时蒲鲁东不在巴黎),而出版商福禄培尔也在9月15—21日期间抵达巴黎,积极筹备德法书店开张的事宜(主要涉及股份认购问题)。(29)参见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27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344、352页;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33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113—118、122页。《德法年鉴》办事处和发行部后来定在瓦诺街22号。这里还需要就巴黎方面的约稿对象作一番简要说明。圣西门的门徒、创办《独立评论》(曾被卢格视为新刊物的蓝本)的勒鲁是法国思想家中最精通德国古典哲学的人物,不过他比较偏爱的是谢林哲学(与之相关,马克思约请费尔巴哈写批判谢林的文章,也有友情提醒勒鲁的用意)。勃朗的五卷本《十年史》已出版三卷,这三卷有卢格作序(1843年6月底至7月初)的德译本(1843年8月出版)。1842年蒲鲁东因《什么是财产?》(1840年)一书开始震动德国思想界。自由主义政治家拉马丁在当时被认为带有一定的社会主义思想气质,他1843年春的议会发言经常成为赫斯写作《莱茵报》巴黎通讯的要点。德萨米刚刚出版《公有法典》(1842年)。卡贝不久前发表《伊加利亚旅行记》(1840年)并创办了《人民报》。想必这些人都很清楚,巴黎是他们熟悉的欧陆城市中唯一能够有力屏蔽普鲁士影响的地方。第二,法兰西文化构成马克思思想的底色。他曾给精通法语著作的赫斯留下了这样的第一印象(1841年9月2日于科隆):“如果把卢梭、伏尔泰、霍尔巴赫、莱辛、海涅和黑格尔结合为一个人(我说的是结合,不是凑合),那么结果就是一个马克思博士。”(30)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27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303页。笔者想指出的是,在1835年10月以来的六年间,马克思先后在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长期接受正宗的普鲁士文化训练,并跟青年黑格尔派保持密切的交流。然而,彼时初识马克思的赫斯,竟然一眼就能看出他身上弥漫着强烈的、甚至具有主导性的法兰西文化气质。只要对比一下不那么亲近法国的德国友人此一时期对马克思的印象(31)比如,后来成为柏林“自由人”核心成员的爱德华·梅因写道(1841年1月14日于柏林):“最近,我认识了一位很能干的青年黑格尔分子——马克思……他是布鲁诺·鲍威尔的亲密朋友。”(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27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296页。),我们就会发现前述事实很能说明问题,而这自然离不开“真正的18世纪的‘法国人’”亨利希·马克思给予的家庭熏陶。(32)参见中央编译局编:《回忆马克思》,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112页。关于马克思的家教背景,应该指出的是,亨利希·马克思深受法国18世纪科学、宗教、艺术观念的熏染,经常给马克思朗诵伏尔泰和拉辛的作品。亨利希·马克思还曾在特里尔自由主义反对派中心“文学俱乐部”的周年纪念宴会上,向法国国旗致敬并高唱《马赛曲》,因此被普鲁士政府视为“可疑分子”而遭到审讯(参见郝立新主编、臧峰宇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第一卷):马克思主义的创立(1840—1848)》,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12页)。不难想象,这种文化气质在旅居巴黎和布鲁塞尔期间一定会被放大。于是我们看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巴黎笔记》和《布鲁塞尔笔记》所摘录的著作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正面或中性立场引证的资料中,法语文献均占据绝对支配地位,这些事实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法兰西渊源。第三,法语也是马克思的母语之一。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德语称谓Trier/法语称谓Trèves),作为莱茵省的西部边境城市位于德法文化交汇地带。马克思出生前特里尔曾经历了长期的法国统治,法语也一度上升为官方语言。(33)1793年,法国革命军进占特里尔。1801年,特里尔被正式划入法国版图,实行法兰西法制。1814年,拿破仑帝国垮台,特里尔并入下莱茵大公国,后者又并入普鲁士王国。就宗教信仰而言,彼时除普鲁士派任的官员及其家属之外(比如1816年进驻特里尔的行政区首席顾问威斯特华伦一家),特里尔人就像法国人那样几乎都是天主教徒。特里尔人往往兼通德语和法语,普鲁士警察局长施梯伯在1854年的一份有关马克思体貌特征的报告里面便提到,马克思操着“莱茵地区口音的德语和法语”(34)[德]克利姆:《马克思文献传记》,李成毅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页。《哲学的贫困》(Misère de la philosophie,1847年)是马克思第一部用法语撰写的著作。。可以说,虽然从普鲁士政府的角度看,法国是入侵者,是敌国,但对马克思而言却堪称文化和语言上的另一个祖国,其向移民生活的过渡也就比较容易实现,简直怡然如在家园。要是没有这种双母语背景,马克思便难以主持整个《莱茵报》的编辑工作,因其同时开设了德国专栏和法国专栏(3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41页;陈东英:《赫斯与马克思早期思想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25页。对法国怀有强烈好感的赫斯曾长期担任《莱茵报》编辑(1842年1月—12月),主要负责处理来自巴黎的稿件,甚至在1842年12月成为《莱茵报》派驻巴黎的固定通讯员。《莱茵报》当然还有其他栏目,比如刊发恩格斯撰写的通讯的不列颠与爱尔兰专栏。,而且,我们也很难想象马克思会创办《德法年鉴》这种以双语征稿的刊物(36)现存的出自马克思之手的《〈德法年鉴〉办刊方案》就是以法文书写的。卢格则用德文和法文分别撰写了一份办刊方案。,或者逐字逐句地修订《资本论》第一卷的鲁瓦(Joseph Roy)法译本(1872—1875年,44分册)。第四,巴黎本身的优越性非同一般。在19世纪,作为首都伦敦无法决定英国的命运,华盛顿无法决定美国的命运,但巴黎却由于法国中央集权制而具备完全压倒外省的力量。从大革命时代开始,“巴黎已成为法国本身”,成为整个国家各处运动的原动力所在,成为权力、艺术和工业的集聚地。(37)参见[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11—115页。圣西门《实业家问答》(《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曾引证该书)里面的看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当时社会主义圈子的意见:欧洲的“政治利益”(les intérêts politiques)要看法兰西,而法兰西的“社会利益”(les intérêts sociaux)要看实业阶级规模最庞大、势力最强盛的巴黎。(38)书中进一步提出,如果巴黎的实业家能够组织起来,那么全法国乃至整个西欧的实业家的组织就指日可待,这样一来,欧洲封建体系的瓦解和实业体系的确立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参见[法]圣西门:《圣西门选集》第二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5—76页,译文有改动;Saint-Simon, Catéchisme des industriels, premier cahier, Paris, 1823, p.48)。可以想见,当时的巴黎能为马克思提供有效、及时和充分的信息,这是法兰西文化地理圈乃至整个欧洲大陆的其他城市不能比拟的。而公共领域的自由讨论和信息的全面自由获取,是始终保持极高社交活跃度的马克思尤为看重的(39)马克思不是纯粹书斋里的学者,从1835年往后,或许只有在克罗茨纳赫的那几个月才是他相对远离社交的平静治学时期,大学期间马克思就是波恩的特里尔同乡会和诗人社团、柏林的“博士俱乐部”的积极分子(参见[苏]阿多拉茨基主编:《马克思年表》,张惠卿、李亚卿译,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1835—1838年马克思给父母的信中所提到的马克思的生活开支足以显示他有多么活跃,大大小小的聚会和酒宴堪称家常便饭(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520—570页)。——他即使在荷兰短暂旅行期间都不忘“根据这里的和法国的报纸来判断”时局(4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54—55页。。马克思关于物质生活条件在社会意识领域的客观制约作用的论述首先在他个人生活经验中得到了充分印证,事实上,他在开展革命的理论活动伊始之所以奋力高扬新闻出版自由和积极支持《莱茵报》,其中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破解现在所谓的“信息茧房”效应,让莱茵省居民有机会获知本地官方渠道以外的信息。总之,马克思巴流亡黎和他在主题选择、理论立场、思想气象等方面的明显转折之间存在着某种可以识别的共振关系。(41)变化当然是逐渐发生的。马克思抵达巴黎前后,《德法年鉴》的支持者们已开始就各种基本问题交换意见,马克思也参与了这些讨论。他在1843年11月21日的书信中还提到,自己最近“经过长期争吵之后”毙掉了赫斯等巴黎本地投稿人的(持共产主义见解)的文章(参见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33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122、124页)。列斐伏尔认为,巴黎时期是马克思毕生最关键也是最多产的时期,该时期的论著构成了马克思哲学发展的核心。(42)参见鲁克俭、李靖新弘等:《西方马克思学的形成和发展》,中央编译出版社2021年版,第205—206页。
卢格在1843年5月24日致费尔巴哈的信中写道:“我们想在国外完全自由地印行刊物并一扫旧《年鉴》具有的平庸、烦琐、审慎等不适用的东西,为此,[我们]将同几位最著名的法国人……合办这个刊物,从而他们可以立即同我们(每个人都懂法语)一起撰稿并且携手组织某种形式的编辑部。”(43)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27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344—345页。这是对《德法年鉴》编辑规划的较早说明,其筹办工作跟马克思迁往巴黎之事息息相关。这份刊物由卢格和马克思联合主编(1843年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由马克思独自负责),1844年2月下旬首次印行(销往德国的2500本绝大部分被没收),旋即受到一众德国报刊(例如《科隆日报》、奥格斯堡《总汇报》、莱比锡《德意志总汇报》)的围攻,随后由于编辑方针不统一(1844年3月26日马克思和卢格决裂)和财政困难(出版社的出资人不满于《德法年鉴》的政治内容)而夭折,马克思本人于1844年4月14日正式发布停刊《声明》(有趣的是,《声明》中唯一强调的字眼是“巴黎”)。《德法年鉴》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被视为他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的里程碑。梅林曾评价道:“在《德法年鉴》上……唯物史观的幼芽已经生长起来,它们在法兰西文化的阳光下很快就扬花抽穗了。”(44)[德]梅林:《马克思传》,樊集译,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96页。《德法年鉴》的重要理论意义在马克思两次有关自己研究计划的著名总结中得到印证,同时也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序言》(1844年8月中旬)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1月)提到过的文献:前者三次提到《德法年鉴》,而且明确指出其中业已包含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理论要点;后者两次提到了《德法年鉴》(45)马克思的这两次引证似乎想要提请读者参阅《德法年鉴》,然而以下事实不得不使笔者打消这样的猜测:《德法年鉴》在出版之初就已经被德国大量查禁,普通德国读者在时隔15年之后的1859年很难在坊间寻得此书,而仅存的希望即1850年底委托海尔曼·贝克尔编纂《卡尔·马克思文集》的计划也在1851年破灭,因为贝克尔在4月印行第一分册后即被捕入狱(参见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33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93—96页)。马克思或许在暗示,概要地包含着自己政治经济学研究初步成果的《德法年鉴》文章是和恩格斯的“天才大纲”(写于1843年9月底10月初到1844年1月中旬)同时问世的。换言之,不能仅仅因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晚于《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就认定马克思在这方面受到恩格斯的引领和激发。马克思恩格斯在1844年3月至9月之间的频繁通信未能保存下来,或许只有那些材料才能真正揭示事情的来龙去脉。,而且同时向读者提供了相应的准确出版时间和地点信息,这样的待遇其他文献绝无仅有,甚至超过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共产党宣言》。学界有关《德法年鉴》及其收录文献的研究成果已经很多,本文仅从跨文化交往的视野对其进行考察。
由于先前在《莱茵报》的工作经历和人脉关系,马克思在同法国方面合作的事情上可谓轻车熟路。而对于《德法年鉴》这种以下列要点为己任的进步报刊来说,巴黎确是一片再合适不过的沃土:论述有影响力的人物、学说和当代政治问题,“鞭挞和匡正”某些报纸的“奴颜婢膝和卑鄙行径”,评介德法两国“那些开辟并继续推进我们正在跨入的新时代”的出版物,为了“人类和自由”而不懈奋斗。(4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215页。不过,笔者在此想提醒读者留意《德法年鉴》(Deutsch-FranzösischeJahrbücher)的刊名显示出来的、似乎带有某种悖论色彩的宗旨,即试图在政治—军事上相互敌对、经济上相互竞争的两个大国之间实现跨文化的会通与整合,借用当时的提法,即确立“法德科学联盟”(französisch-deutschen wissenschaftlichen Alliance)。这不仅是指建设发表两国学人论著的共同的理论阵地,或者建立两国知识界的友好互动组织,更是指实现法德两国近乎相互对立的思想特性的辩证统一。一言以蔽之,《德国年鉴》被查封之后,应该趁势筹办“《德法年鉴》,这才是原则,是能够产生后果的事件,是能够唤起热情的事业”(4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52、67、74页。。“法德科学联盟”的建立要求马克思采用特别的类推思维或类比迁移,这样的操作在《莱茵报》时期已现端倪,比如“如果说有理由把康德的哲学看成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那么,就应当把胡果的自然法看成是法国旧制度的德国理论”(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233页。,但直到流亡于法兰西文化地理圈的时期才成为系统的思想计划。首先涉及话语体系的对接,它有时表现得好像只是术语翻译问题。例如,《论犹太人问题》频频使用法文词汇,其实意味着马克思感到德文里缺乏完全一致的对应物,就像他曾经谈到拉丁文“res publica”无法准确译成德文。他不得不把法文单词“homme”(人)译解为市民社会的成员(das Mitglied der 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把“droits de l’homme”(人的权利)译解为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同样,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又以法文单词“bourgeois”和“citoyens”,分别对译柏林方言“Unjebildeten”和“Jebildeten”,甚至系统比较了德法英三门语言的资产阶级生活关键词对译,例如德文中的“Verkehr”即法文和英文中的“commerce”。(4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23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182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35、255页。或许与此相关,马克思的好友海涅曾表示,德国人所谈的“唯心论”和“唯物论”,翻译成法国人的术语就是“唯灵论”和“感觉论”(参见[德]海涅:《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海安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修订第2版,第57页)。一旦越过语言的天然界线,马克思便展开跨文化领域的类推,这种类推特别围绕着被称为“共产主义者用法文写的所有著作中最有哲学意义的作品”的蒲鲁东的《什么是财产?》展开。(5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483—484页。恩格斯表示(1843年10月23日),在全部法文著作里,他最希望见到这本书推出英译本。在他看来,蒲鲁东“是用法国方式表达我们用德国方式所表达的东西”,此人想在政治经济学上效仿“黑格尔为宗教、法等做过的事情”。“如果埃德加先生把法国的平等和德国的‘自我意识’稍微比较一下,他就会发现,后一个原则按德国的方式即用抽象思维所表达的东西,就是前一个原则按法国的方式即用政治语言和具象思维的语言所说的东西。”马克思甚至提出,蒲鲁东之于现代政治经济学,正如西耶斯之于现代政治学。(5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6、263—264、266、601页。我们在青年恩格斯那里也会见到这样的类推,但由于他关注的重点在英国,所以他更经常把英国的情况设想为理解问题的参照系。比如他提出:“17世纪英国革命恰恰是1789年法国革命的先声。在‘长期国会’里,很容易识别相当于法国制宪议会、立法议会和国民公会的三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530页。)若从文化地理的角度看,马克思称恩格斯从“另一条道路”得出相同见解,这里的“另一条道路”是指以英国(而非法国)文化为基准和中心的研究。从1842年11月开始为马克思的《莱茵报》写英国新闻通讯,到1843年末1844年初撰写《评卡莱尔》和《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再到1845年春前往布鲁塞尔跟马克思会合,一直萦绕在恩格斯心头的主题是“英国社会史”。可见,马克思关心的是作为类型/典型/范例/样本的思想,或曰思想的“Typus”,这是类推的基础。《德意志意识形态》“序言”以讽刺手法勾勒的那位“好汉”形象,也正是“最近的德国革命哲学家们的典型(Typus)”(5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0页。译文有改动。。
“法德科学联盟”是一部分青年黑格尔派成员的核心诉求。例如,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在得到马克思关注的、被广泛视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方法论原则重要源头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1842年)里已经提出:“真正的、与生活、与人同一的哲学家,必须有法国人和德国人的混合血统。……心情,是女性的原则,是对于有限事物的官能,是唯物主义的所在地——这是法国式的想法;头脑,是男性的原则,是唯心主义的所在地——这是德国式的想法。心情是革命的,头脑是改良的;头脑使事物成立,心情使事物运动。”(53)《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111—112页。同样在1842年,卢格在构成《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先声的报刊文章里宣告:“当前时代似乎处于‘抽象的理论人’与‘片面的政治人’、亦即德国人与法国人的相互教化之中。如果说天主教妨碍了精神自由,则新教的抽象物——其令人极其不安的顶点出现在黑格尔那里——则妨碍了政治自由。……二者都须远远超出这种互利互惠迄今达到的既有状况。”(54)[德]卢格:《黑格尔法哲学与我们时代的政治》,姚远译,载《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总第16辑,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92页。到1843年,卢格甚至以拉丁谚语“Nulla salus sina Gallis”(无高卢,即无拯救),作为倡议“德国人和法国人的思想联盟”的评论文章的结束语。(55)参见[法]傅勒:《马克思与法国大革命》,朱学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34页。至于赫斯,他综合了“法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德国哲学的发展”,亦即综合了“圣西门和谢林、傅立叶和黑格尔、蒲鲁东和费尔巴哈”,还称费尔巴哈是“德国的蒲鲁东”。(5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80页;[德]赫斯:《赫斯精粹》,邓习议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1—112页。马克思在很大程度上认同这一宏伟的努力方向,尽管他对简单化、公式化的类型学和类推法持保留意见。因此,他顺理成章地同卢格、赫斯等人携手创办《德法年鉴》,又特地向费尔巴哈发出约稿函(1843年10月3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兰西社会思潮进一步激发了令马克思感到苦恼的、有待解决的系列疑问,我们应当从这个角度看待马克思在法兰西文化地理圈流亡阶段的整个思想转型。
这里笔者想专门比较一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便进一步澄清《德法年鉴》所承载的跨文化交往价值。相较于《莱茵报》时期和克罗茨纳赫时期之间的思想关系,克罗茨纳赫时期和巴黎时期之间的思想关系更值得比较研究。因为发表在《莱茵报》上的文章和马克思此后五年的作品,是在形式上因而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的东西(笔者无意据此否定已被阐明的立场区别)。青年黑格尔派机关报《莱茵报》,全称《莱茵政治、商业和工业日报》(RheinischeZeitungfürPolitik,HandelundGewerbe),这不是学术刊物或者论文集,而是一份报纸,更确切地说是一份日报。如果说书籍、小册子、杂志因其主题而有特定读者群,那么日报则是面向大众的。《莱茵报》或许有其特殊性,相比于一般报纸只是单纯地提供“政治事实”,它更加注重满足读者对“政治思想”的兴趣。但日报终归是日报,其发表的文章应具有一定的通俗性。当然,正如《莱茵报》发表的文章《德国和法国的日报》指出的那样,所谓“通俗”与其说在于娱乐消遣、表达生动、顺应民众观念、迎合党派观点,不如说在于以其清晰易懂的思想给人以启迪。《莱茵报》刊载的文章的主题几乎都是当时客观的新闻事件,彼此之间缺乏显著的联系或连续性,因此撰稿人和编辑部必须对各种信息进行筛选,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日报如同生活本身那样总是“常变常新”(5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352、403页;[德]赫斯:《赫斯精粹》,邓习议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5页。。即使像《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写于1842年7月底至8月6日)这样纯学理性质的文章,其实也是在回应以下新闻事件:普鲁士成立了法律修订部,任命萨维尼为法律修订大臣(1842年2月28日),通过修改邦一级和省一级的现行法律规定巩固封建法律关系。某些修法结果刚刚在《莱茵报》刊登出来(6月底至7月初)就立即引发热议。(58)参见杨金海主编:《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33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85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1016—1017页。看看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对各类报刊资料的旁征博引,就不难发现其消息有多么灵通(另一方面,维持高效畅通的信息网也是一项极为考验从业者精力的工作)。诚然,马克思发表在《莱茵报》的不少文章都是长篇连载的报道,也颇有理论分析的深度和力度,但它们与马克思自主设置议题而作出的学术成果不可同日而语,马克思的“从公共舞台(der öffentlichen Bühne)退回书房”的著名表述所透露出来的正是二者的明显区别。(5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译文有改动。
那么,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的思想有何巨大进展呢?学界对此已有很多研究,但基于文化地理学的阐释仍然鲜见。在笔者看来,如果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的要义可概括为——借用马克思1842年3月5日书信中的提法——批判黑格尔构想的内部国家制度,对抗“立宪君主制这个彻头彻尾自相矛盾和自我毁灭的阴阳同体物(Zwitterding)”(6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23页。译文有改动。,那么《〈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则表明马克思已经充分意识到整个德国式现代化问题或曰“现代问题的德国形式”(der deutschen Form der modernen Probleme)的特殊性——中译本将“modern”和“jetzig”通译为“现代(的)”,从而遮蔽了马克思的概念区分——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仅仅触及了这个大问题的一小部分,即“德国政治意识和法意识”(des deutschen politischen und rechtlichen Bewußtseins)。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无论是宗教批判相对于其他批判的前置角色,抑或经由“副本”探究“原本”的研究进路,都归因于这一切是“就德国来说”才成立的——全文的开头两个单词正是“Für Deutschland”。(61)《神圣家族》序言首句同样限定了“在德国”(in Deutschland),并提出“我们的阐述自然要取决于阐述的对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3页)。然而,法国的情况截然不同,那里“理论和实际向来同步而行;甚至有时理论在实际后面亦步亦趋”(参见[德]赫斯:《赫斯精粹》,邓习议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笔者认为,马克思表达出来的认识上和议事日程上的飞跃,以及由此造成的某种思想发展的不连续性,主要源于跨文化的有利观察方位,特别是从德国转到法国之后(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兰西文化地理圈才能足够真切地看清德国状况的特殊性),否则,马克思在行文的关键地方用法国纪年(französischer Zeitrechnung)衡量德国革命前景,让“高卢雄鸡的高鸣”(das Schmettern des gallischen Hahns)唤醒睡梦中的德国人(即德国问题的法国答案),就不免成为无厘头的做法了。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同时完稿的《论犹太人问题》——同时自主写作的几篇文章之间通常存在问题意识上的牵连缠绕甚至相互支撑——亦可表明马克思正在根据业已经历大革命的法国评判旧制度下的德国,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马克思何以从开篇的德国犹太人对解放的渴求,而最后引申出法国“人权宣言”批判和(以法国大革命为典型的)政治革命的历史意义及其限度。
《德法年鉴》所唱响的德法之间跨文化整合的磅礴旋律,始终伴随着马克思的整个巴黎时期乃至布鲁塞尔时期。1844年8月7日和10日在《前进报》分两次连载的《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该文是马克思在巴黎《前进报》刊发的首篇文章,不仅是他在《德法年鉴》停刊(1844年2月底)之后的首度公开亮相,而且总结了仅以胚芽形态存在于《德法年鉴》中的理论成果,汇聚了马克思在巴黎时期的全部主要研究线索,即法哲学批判、法国革命史、现代工业状况、国民经济学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和欧洲无产阶级运动。这篇文章很可能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8月11日致信费尔巴哈时,随信附上的那篇可在其中“看到我的法哲学批判的某些成分”的文章。在正式刊行的次日寄出,时间刚好对得上,文中也的确包含着(但又没有经由标题明示出)法哲学批判的思想成果,并且呼应着书信中向费尔巴哈专门强调的“社会”这个字眼。(62)现有考证结论认为附件是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是存在疑问的。导言刊登于《德法年鉴》(此乃收信人所在国重点查禁的刊物),未闻可供单独寄送的油印本,且在已有正式发表版的时候也不宜寄送手稿本。再者,写信时间距离文章发表相隔长达半年,而且费尔巴哈还是谢绝向《德法年鉴》投稿的人士,此举易生尴尬。
《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针对卢格1844年7月27日发表于《前进报》的文章而作(63)有关卢格政治思想及其同马克思关系的详细考察,参见朱学平:《从古典共和主义到共产主义——马克思早期政治批判研究(1839—1843)》,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特别是第117—170页;[英]奇蒂:《马克思1842年对国家基础的看法》,姚远译,载《历史法学》2015年总第9卷;王代月:《青年马克思走向政治批判的“卢格因素”研究》,《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但这只是一种外部契机,实则借此清算卢格所代表的普鲁士政治法律意识,彰显德法文化视野的根本差异,宣扬那些经常处于普鲁士官方(特别是柏林)政治文化盲区的“社会缺陷”(socialen Gebrechen)、“社会运动”(socialen Bewegung)、“社会革命”(socialen Revolution)等等的重大意义(马克思为了凸显德法文化差异,其所拼写的形容词“社会的”均采用了法文)。该文虽然始终没有指明所评论的文本的作者是卢格,却在开篇处以独占一行的自然段和醒目的文字形式强调“一个普鲁士人”(Ein Preuße)这一署名,此种非常规操作明显是为了突出作者的文化地理典型性,而非其个体性。在一定意义上,对卢格的批判构成了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原初构思的自我清算。(64)对卢格的批判和对鲍威尔等人的批判,在马克思那里具有全然不同的意义。卢格虽然也属青年黑格尔派,但不属于所谓“神圣家族”,所以他未被列入《神圣家族》的批判范围(马克思和卢格已绝交,不存在顾及情面的问题)。卢格虽然也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但他的思想不属于马克思所谓的“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卢格主要影响了马克思在1842—1843年的思想走向,对恩格斯的影响微乎其微。《德意志意识形态》只是在相隔很远的几处简单调侃卢格,比如借用意大利假面喜剧男主角的名字“格拉齐安诺博士”(Dottore Graziano)称呼他,但没有予以专门的批判。而且,读者或许会注意到,鲍威尔和施蒂纳都被冠以具有神圣家族色彩的名字(“圣布鲁诺”和“圣麦克斯”),但卢格(和费尔巴哈)没有这样的称谓。这些事实都表明,卢格(和费尔巴哈)的理论缺陷与鲍威尔和施蒂纳的理论缺陷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因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虽已揭示了政治国家的非自主性(即受制于市民社会),却并未深入市民社会问题本身,更不要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划分和阶级对立了。相反,国家形式问题始终被置于该手稿讨论的中心。至于《神圣家族》,其论辩对手布鲁诺·鲍威尔及其伙伴法赫尔、施里加(齐赫林斯基的笔名)、埃德加·鲍威尔等等虽是清一色的德国人,但该书大半篇幅的论辩围绕着法国文化生活主题展开,例如法国社会主义、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法国唯物主义、欧仁·苏的《巴黎的秘密》。马克思后来这样概括《神圣家族》的思想成果和直接后果:“自从发现神圣家族(der heiligen Familie)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die irdische Familie)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6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0页。
作为马克思思想核心组成部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方法,在其创立过程中明显受到文化地理因素的推动和制约:一方面涉及人际交往、居住环境、工业生产、商业市场、建筑设施、交通网络等事项;另一方面涉及19世纪的书报出版发行情况,比如语种、出版地、馆藏地、编辑立场、印刷数量、订阅范围、销售渠道,这直接导致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形成期收藏、购置、阅读、摘录、批注、正面或中立地引证的大部分著作是法国人的著作,甚至他对英国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著作的阅读也主要借助法译本,并且参阅和倚重法译者提供的各类注释材料。(66)比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I的一段斯密论述,实际上是《国富论》法译者加尔涅(Germain Garnier)撰写的脚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版,第239页)。按照笔者在先前发表的作品中详加阐明的那样,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核心隐喻、时代意识和理论目标的出场,要么直接受惠于法语学者的教诲(比如孟德斯鸠、魁奈、卢梭、圣西门、萨伊、西斯蒙第、基佐、卡贝、巴尔扎克、德萨米、博蒙、托克维尔、比雷),要么主要结合法国历史(比如法国大革命及其“人权宣言”的优先性)加以适用和发展。人们或许没有注意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最著名的第十一条,即“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2页。,其实也是在用法兰西文化的主流立场审视德意志文化的主流立场,即不仅要有学理的内向性(新教底色),还要有行动的外向性(天主教底色)。这当然不是说法国没有神学家和哲学家(尽管相对于德国来说,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在这方面的确乏善可陈),而是说置身巴黎和布鲁塞尔的马克思,前所未有地深切感受到德国古典哲学门徒的意识形态性质(例如在犹太人事务上孜孜不倦地追求“单纯理论领域内的解放”)(6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7页。,感受到法兰西文化特有的伟大的批判性实践力量(与此同时,马克思也用德国哲学的方式对法兰西思想因素作了加工,使其具有高度科学化和理论化的形态)。难怪有学者略带夸张地宣布:“马克思的父亲是法国人,而马克思起码在思想归属上,同样也是法国人。”(69)韩毓海:《伟大也要有人懂:一起来读马克思》,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15年版,第25页。
文化地理因素时时刻刻纠缠着马克思,而马克思在决意流亡之前当然预见到这种纠缠,也乐意前往法兰西文化地理圈承受并主动适应这种纠缠。他后来基于(但不限于)这种经历而概括出一个经典题,即“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7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同时参见姚远:《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中的有机体隐喻探源》,《人权法学》2022年第6期。。正是从巴黎时期开始,对马克思来说重要的不再是德国眼中的世界,而是法国眼中乃至世界眼中的德国,他由此看清德国现状的“时代错乱”(Anachronismus)和旧制度(德国现状的前身和本质所在)当年犯下的“世界历史性的错误”(weltgeschichtlicher Irrthum),重要的甚至不再是德国和法国之间的交往(Verkehr,其原型是商贸往来),而是欧洲范围内基于新兴生产方式的广泛交往,乃至势不可挡的全球交往。在马克思面前,地方的、区域的、民族的历史转变为(首先由巴黎和布鲁塞尔呈现和诠释的)世界历史的巨幅画卷正徐徐展开。这些正是置身法兰西文化地理圈的流亡生涯带给他的关键思想收获,而对它们的深刻理解,无不要求我们认真对待马克思思想的法兰西渊源,正视其背后牵涉的既往解释框架的薄弱环节,进而发展出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形成史的新的学术理论观点,或者至少能够表明此种解释可为马克思研究开辟更多的理论可能性。在此过程中,笔者逐步意识到,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布鲁塞尔决定联系“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来阐明“我们的见解”,这只是阐明业已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契机之一。该契机之所以上升到首要地位,与其说是出于原理本身的内在要求,不如说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经历使然,按照《〈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提法即他们需要借此清算“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这里的主语是作为复数第一人称的“我们”,而就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论及《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之前的那个自然段中,马克思已经表明他个人探索和创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独特道路,那个自然段的主语是作为单数第一人称的“我”。人称的变化总是关联着发言者立场的变化,这一点尤其适用于能够敏感地追问“这个‘我们’是谁?”的人,毕竟“我们”意味着某种共同的旨趣。(7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1、413、446—450页。与之相似,有人曾经注意到,从博蒙1831年4月书信中的“我们”到托克维尔1832年1月书信中的“我”,意味着二人原定的美国研究合著计划的变更(参见[美]曼斯菲尔德、[美]温思罗普:《〈论美国的民主〉的意图与结构》,徐衍译,载《思想史研究·第十辑:托克维尔与现代政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32页)。对“我们”这个称谓的修辞—哲学反思,参见马天俊:《“我们”批判》,《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因此,不妨尝试着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面向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观点和方法,那么一切具有鲜明意识形态性质的东西都可以成为阐明的契机。如果说德国古典哲学和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思想背景,那么在法兰西文化氛围中的长期浸润则规定着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过程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的第一次公开表达就是在《德法年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