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琪,张素芬,樊 伟,金海萍,张银珠,冯建跃
(浙江大学a.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b.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杭州 310058)
高校辐射安全管理主要涉及三部分内容: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试剂以及射线装置。随着多学科交叉融合和跨领域研究的快速发展,高校的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尽管数量不多但其应用领域日益广泛,在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医药、食品科学以及环境科学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给高校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3]。由于电离辐射看不见摸不着,但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人体造成损伤,高校实验室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存在着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辐射安全实体防护措施欠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如何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重要课题[4-6]。
我校在核技术应用领域已有60 多年的发展历史,下属的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是农业农村部和浙江省核农学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在核技术农业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示踪以及辐照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研究,并取得了不少领先成果。目前,我校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范围为V类放射源、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并建有规范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20 世纪还曾建造使用Ⅰ类Co-60辐照装置(目前已退役),具备多年的辐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在高校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高校辐射安全管理主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常见的为III 类射线装置、V 类放射源以及检测设备中使用的Ba-133 和Ni-63 等豁免源,少量工科院校使用II类射线装置、Ⅰ~Ⅳ类放射源等防护要求较高的涉辐设备[7],呈现出“数量众多、种类复杂、场所分散、使用频繁、管理组织性弱、人员流动性强”等特点[8-9]。虽然高校相应出台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一些管理措施,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0-12],主要表现为:
(1)尽管校内涉辐设备数量不多,但涉及的学科和院系单位较多,且存放地理位置分散,师生流动性强,导致管理的统一性不够,普遍存在安全隐患。
(2)由于电离辐射看不见摸不着,其影响也不一定能直观地立即体现,操作人员对辐射安全管理主观上并不重视,对于定期开展的辐射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等配合度不高。
(3)实验人员往往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安全使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的过程管理,容易忽视辐射安全末端管理,出现放射性废弃物随意丢弃或废放射源未及时送处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4)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有关核与辐射的知识储备不足,对电离辐射危害性认识不够,导致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对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响应不及时,缺乏完备的应急处置能力。
长期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新建放射性实验公共平台,统一辐射安全管理流程,构建了一套与国家法规监管和高校环境相适应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体制健全、制度完整、监督严密、保障有力,确保校园人员和环境安全。
(1)落实管理责任。建设学校、院系、涉辐实验室三级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体系[13],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学校设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和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辐射安全与防护的宏观管理,制定各项辐射管理规章制度,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专人负责执行学校的辐射安全管理政策,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院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涉辐场所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实验室责任人对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负责,具体落实装置操作、登记记录、安全防护等管理要求。
(2)制定规章制度。制定“浙江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作为校内人员开展放射性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编制“浙江大学射线装置岗位职责”“浙江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浙江大学放射性废弃物处置方案”等一系列实施细则,要求各实验场所制定“安全操作和管理规程”进行备案。针对风险较高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实验室和直线电子加速器场所,专门制定了“浙江大学非密封放射性实验室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和“浙江大学电子加速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重点高危场所的安全管理。2017 年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国家生态环境部也相应修订了“射线装置分类办法”,2018 年9 月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适应这些政策变化,学校也及时修订了“浙江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将新列为Ⅲ类射线装置的X射线荧光仪纳入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制定“浙江大学突发辐射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分类开展辐射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件的发生。
(1)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源)。20 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为满足校内农业科学、生命科学、物理学以及放射化学等多学科教学科研工作中对核技术利用的需要,学校曾在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等多个校区建有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或辐照装置,支撑科研人员在药物筛选、辐射育种、辐射灭菌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示踪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如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以Co-60 辐照装置作为诱变源育成的浙辐802 等水稻品种,种植面积曾连续3 年位居全国水稻常规品种之首。然而随着放射性物质的自然衰变,其强度逐渐减弱至不能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加上4 校合并、学区重组和院系迁址等原因,相继产生了大量的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放射性三废及废源室的妥善处置是保证核科学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往往因领导不够重视,缺乏具体管理办法等原因,管理放射性三废比管理放射源还困难[14]。为了保护校园环境和师生健康,学校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要求,开展了大量繁琐的工作以妥善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源),对污染的区域进行治理,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2002年2 月,学校顺利清理玉泉校区老应化楼废辐照源及4 校合并后收集在一起的废放射源15 枚、废放射性试剂2 瓶以及放射性污染物15 kg,原贮源室和同位素室完成退役。2008 年,学校花费100 多万元将遗留在之江校区防空洞中的111 枚废源(含一枚中子源)送至国家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处置,对贮源山洞污染的区域进行治理和退役,共治理放射性污染物53个,送处放射性废物868 kg[15]。2009 年顺利完成华家池校区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小型旱井Co-60 辐照装置放射源退役,共处置Co-60 放射源5 枚(总活度约10 Ci)。2013 年,历时32 个月完成了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在华家池校区建造的静态堆码式、水井贮源的Ⅰ类Co-60 辐照装置和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实验室退役,共处置29 枚Co-60 放射源、1 枚Cs-137 校验源和36 桶放射性废物。2019 年,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从华家池校区搬迁至紫金港校区,原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场所完成退役。此外,2003 至今学校已送处18 批次的放射性废物(源),包括Cs-137、Sr-90、Ra-22 等刻度校准源、醋酸双氧铀、C-14 标记化合物等同位素试剂。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物(源)均得到妥善安置,所有贮源场所和同位素实验室经治理后均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标准,为建设和谐美丽校园做出了重要贡献。
(2)建设实体化共享平台。2019 年,学校借助校区搬迁契机,依托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专业师资力量,整合原有各涉辐实验室相关检测分析仪器、防护用具等资源,在紫金港校区西区建成校放射性实验公共平台,实现核技术利用“一站式”共享服务。平台配备高能电子直线加速器液体闪烁测量仪、伽马计数仪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实时成像系统等先进仪器设备,具备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中常用的26 种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资质,由专业实验技术团队负责指导和操作。场所内有规范建设的高能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库、同位素实验室、洁净室、放射性污水衰变池和放射性废弃物暂存库等,从实体上实现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购、管理、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的全流程管理,为学校农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院系单位及校外用户提供涉核技术指导和专业化服务[3]。自平台建成以来,已有26 个研究团队和40 余家校外单位与平台开展研究合作,支撑发表了包括nature、cell research在内的高水平论文42 篇。平台还充分发挥师资力量优势,为生物物理学等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践课程教学和研究场所,支持校内外单位参观学习,为培养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奠定了基础。
(1)提前审批涉辐项目。针对部分老师对涉辐活动管理要求不了解、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不足等问题,学校通过线上采购系统中增加涉辐项目审批环节实现前置管理,提前告知师生具体管理要求,签订“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制定涉辐实验室操作规程,确保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人员资质申请、采购手续审批等流程后方可正式启用涉辐场所。
(2)注重实体防护建设。要求校内辐射工作场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安装24 h 110 联网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盗门窗,设置明显的辐射安全防护标识,辐射制度上墙明示。校级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防护工具,如α、β、γ 表面污染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铅衣、铅屏风等,并从经费等层面支持各涉辐单位相应配备辐射防护设备。
(3)统一管理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的采购归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提交“同位素使用申请表”,经院系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同意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办理完成报批手续后方可采购。要求所有放射性同位素在学校指定的有资质场所保存和使用,实验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试验,同时根据学校制度做好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保卫、台账登记、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4)动态维护辐射工作人员档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凡开展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填写“放射工作人员登记表”,参加由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人员按规定每4 年参加一次培训复训,每2 年进行一次体检,每季度送检个人剂量计。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人,一旦发现辐射水平超标或不适宜从事辐射工作的情况,立即停止辐射相关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5)定期处理放射性废弃物。规范收集放射性废弃物,张贴统一的放射性废弃物标签,做好废弃物来源信息的全面准确记录。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开展1 次辐射环境安全检测,定期将放射性废弃物送处,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射线装置及时报废,消除放废安全隐患。摸排学校使用豁免源的仪器设备底数,此类设备报废前必须请专业人员将不再使用的豁免源拆除送处。
(6)重视辐射安全文化建设。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辐射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发放实验室安全宣传册,将辐射安全类试题列入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入学始业教育和实验室安全课程中[16],依托放射性实验公共平台举办突发辐射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高师生的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和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在校、院系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检查中,重点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保证辐射工作场所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同时,深入院系一线宣贯辐射安全管理规范,促进形成良好的实验室辐射安全文化氛围。
辐射安全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核技术在高校理、工、农、医学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政府环保部门对辐射安全日益重视,对学校辐射安全防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要充分发挥核应用专业技术和师资优势,结合辐射管理要求和实际应用需求,全面提高高校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建设适合高校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师生的辐射安全意识,努力创建平安健康的教学科研环境,做到辐射管理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