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惜群, 常 俊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学生既是网络新媒体的受众,也是改善网络生态的重要力量。要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鼓励学生利用所知所学,正面发声、理性思辨,唱响网上好声音,传播网络正能量,澄清是非、伸张正义,不做沉默的大多数。”[1]作为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群体,大学生“网络愤青”通常以激动的情绪、偏执的态度、非理性的话语表达个人诉求、民族情感、家国情怀,虽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但理论上对大学生“网络愤青”内涵外延、生成机理等重要理论问题还缺乏系统深入的探究;在实践中,对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引导策略也缺乏前瞻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因此,继续探究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内涵外延、生成机理以及引导策略是一项紧要的课题。
弄清何为大学生“网络愤青”,必须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着手”[2],即内涵上揭示其本质,外延上分析其类型与样态。
“愤青”全称为“愤怒的青年”,指“对某些现实状况不满,好发泄怨恨的青年人”[3]。从发生学来看,大学生“网络愤青”是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质、网络空间的特性、突发事件的诱导等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从心理学来看,大学生“网络愤青”是在面对他人侵犯,经过主观判断后,产生一种“以同样侵犯性的方式予以回击并呼唤回应”[4]行为的大学生青年群体。从传播学来看,情绪是拟态环境中信息传播的中心,大学生“网络愤青”是极少数大学生在诸种媒介议程“缩短愤怒周期的同时,夺去了其自然循环中应有的反思步骤”[4]的作用下,不断体验、并进一步固化愤怒情感偏好的结果。大学生“网络愤青”是少数大学生在网络上“基于共同的兴趣、价值以及利益诉求表达自我、建构自身意义的文化实践”[5]。概言之,大学生“网络愤青”现象是以极少数大学生为主体、以网络为介质、以非理性方式表达个人诉求、民族情感、家国情怀的青年亚文化。
青年亚文化是“表征着社会变迁并在青年中流行的反映青年特有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的文化形态”[6]。大学生“网络愤青”在经历社会变迁,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中也表现出其独特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他们既想尽快完成理想的社会化,却又极易感情用事,表现出情绪表达的双重趋向、价值评判的双重标准、虚实场域的双重人格等表征。其一,情绪表达的双重趋向,即大学生“网络愤青”在情绪表达上呈现出理性与非理性并存的状态。高等教育提升了大学生“网络愤青”的认知与思辨能力,但少数大学生“网络愤青”心智仍未成熟,价值判断与选择易受情绪挑拨,从而陷入非理性漩涡。其二,价值评判的双重标准,即大学生“网络愤青”在价值评判时,存在责人以严、待己以宽等价值尺度不一的情况。他们在未看清事情的全貌、未验证“事实”之前就贸然跟风发声,自认为是真理与正义的掌握者,对外界采取苛责的评价态度,但鲜少做出有实际意义的行动,这也体现了大学生“网络愤青”的价值认知与价值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其三,虚实场域的双重人格,即大学生“网络愤青”表现出网下沉默与网上喧嚣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类型。大学生“网络愤青”在现实社会表达欲望相对较低,愤怒情绪内隐不泄,但在虚拟网络空间其情绪自控力降低,表现出显著的去抑制性与更多的攻击性和高自我表露性[7]。
外延是指概念或范畴适用的范围与界限,“即具有所反映本质属性的对象”[8]。我们可依据大学生“网络愤青”思想与言行关涉的表达载体、价值取向等标准界定其外延。从表达载体角度,大学生“网络愤青”可划分为网络文本类、网络图片类、网络音频类、网络视频类、综合类等。从价值取向角度,大学生“网络愤青”可划分为利己型与利他型。利己型大学生“网络愤青”指为满足自身物质需要或精神诉求而发泄不满情绪的青年群体,他们往往将自身利益得失作为价值评判标准,遇事怨天尤人、自怨自艾。利他型大学生“网络愤青”指出于理想、热情、道义、良知等而发泄不满情绪的青年群体[9],这一类群体关注国计民生、期盼国泰民安,站在社会、民族或者国家的立场上,对不公正、不道德等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他们以包罗万象的社会议题作为表达自身意愿与利益诉求的载体,既实现了个体的自我赋权,又表达了社情民意。尽管他们的热情可能是短暂的、观点可能是片面的、理想可能是善变的,但他们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的荣誉与利益,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冷漠现象,提升了青年对道德精神的践行力,弘扬了社会正气。
大学生“网络愤青”的生成机理指其生成的原因,即其在生成过程中所受到各种因素及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大学生“网络愤青”有其特殊的生成规律,科学认识与准确把握其生成机理,对分析和探索大学生“网络愤青”的教育引导之策至关重要。
“当代青年思想活跃、思维敏捷,观念新颖、兴趣广泛,探索未知劲头足,接受新生事物快,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强,对实现人生发展有着强烈渴望。这种青春天性赋予青年活力、激情、想象力和创造力,应该充分肯定。同时,青年人阅历不广,容易从自身角度、从理想状态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世界,难免给他们带来局限性。”[10]作为青年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当代大学生同样具有这些特点。大学生自身的发展特质是大学生“网络愤青”生成的前置性条件,也是研究大学生“网络愤青”生成机理的逻辑起点。
从心理发展状况上看,大学生思想具有活跃性,思维具有发散性,但思想容易受外界干扰而发生波动。他们的自我意识进一步强化,不断追求话语权,自我控制能力虽然显著提高,但仍不够强,情绪相对不稳定,因此网络空间的负面信息极易刺激少数大学生并使之产生非理性情绪。从思想观念特点上看,大学生坚持唯物主义价值取向,但在面对具体问题时,少数大学生易受感性情绪的支配,偏听偏信网络谣言,容易进行主观臆断式的价值评判,存在“知行不一”等倾向。部分大学生思想观念不成熟,理论认知与现实社会错位,容易在复杂因素影响下向“网络愤青”转变。从行为举止特征来看,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圈层化加固了“信息茧房”与圈层壁垒。如在消费行为中,部分大学生容易出现反映公共情感的情感消费,以国家民族意识或公共道德作为抵制或购买某商品的主要因素。除此之外,其道德实践表现出亲社会行为和道德推脱并存的状态,即在利他主义驱使下践行使他人或社会获利的行为,也会通过自我重新定义减轻内疚感的方法有选择地使道德标准失效。[11]
互联网重塑了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大学生的思维观念与行为方式,亦很大程度地改变了大学生的话语表达方式。网络空间为大学生“网络愤青”话语表达提供了载体,其具有的去中心化、匿名性、超时空性等特征成为大学生“网络愤青”生成的重要变量。
首先,网络空间的去中心化加剧了大学生“网络愤青”发声的随意性。网络技术的更新迭代改变了以往信息传播的“金字塔”式分布结构,使之呈现扁平化和开放化。中心和层级被弱化,空间任意两个节点都可以实现对等连接,实现信息传递畅通无阻。网络传播的去中心化实现普遍赋权,人人可发声,“自由”地进行信息交互,这不仅弱化了把关人的控制能力,干扰了大学生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还导致了少数大学生在极大的信息“自由”中迷失自我。
其次,网络空间的匿名性造成了大学生“网络愤青”行为的去抑制性。网络空间的高度匿名性与虚拟性,使大学生可以抛开实体和社会身份的限制,自由选择诸如性别、人格、外貌、学历、地位等身份特征,重新塑造一个甚至多个全新的自我。网络空间灵活的建构性赋予大学生自我塑造的无限可能性,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大学生塑造自我、张扬自我、实现自我的欲望。同时网络的匿名性增加了网络行为主体追踪的难度与成本,削弱了道德规范他律机制的约束效力,使少数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感降低,出现偏激和非理性言行。
最后,网络空间的超时空性增强了大学生“网络愤青”情绪的感染性。网络空间的超时空性指信息的光速传播极大地延伸了大学生网络行动的空间,压缩了人际互动以及信息“输入”和“输出”所需的时间,促进了海量信息的交融互通。大学生可以在任意时间、地点参与网络讨论,代入相关情景,并在网络空间纷繁复杂、真假难辨、善恶难分的信息内容的影响下,在较短时间内产生并散播同情、悲悯、愤怒、不满等情绪。舆论与情绪的高度互动,提升了非理性情绪与言行的感染力,在持续发酵中易产生不良的情绪。
面对社会的深刻转型,大学生有时受自身实践的局限,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颇认知,容易诱发非理性情绪,易产生“网络愤青”。导火索事件往往具有偶然性与戏剧性色彩,为少数大学生“网络愤青”提供了一个真切而敏感的具体场景,极易激活他们的固有思维范式、过往经历与现实体悟,使少数大学生“网络愤青”借此机会宣泄情绪。
导火索可能是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事件,也可能是与之风马牛不相及的其他事件,事件并非真正的矛盾焦点,而是被赋予了许多想当然的象征意义,为少数大学生“网络愤青”提供一个发泄情绪的载体与介质。少数大学生出于好奇心理与好动的性格,偏好蹭热点、追风口,不辨真伪地追捧热点信息;少数大学生由于人际关系、择业就业等压力,负面情绪舒缓不良,容易产生“愤青”言行。在某些突发事件中,尚未明朗的事件冲突往往具有更多的遐想空间,参与议论的大部分大学生具有明确的立场,但也有少数大学生立场不明确,仅为释放情绪而卷入其中,在探究事实真相的过程中,他们靠片面的舆论传播与“小道”消息坚持自身片面的认知,从而产生偏激情绪,发表非理性言论,成为“网络愤青”。
大学生“网络愤青”是主客观条件共同作用的产物,对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既有一定的正面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阻碍作用。因此,我们应综合采用多种措施,解决大学生“网络愤青”的思想疑惑、心理问题与实际困难;应扬长避短,将部分消极的“网络愤青”转化为“网络奋青”;应凝聚新时代网络文明的正能量,引导青年大学生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出现,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心理特征有着密切关联。有学者研究指出,当代大学生“具有更强的自我意识,不易盲目信任和服从权威,具有更强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12],加之其较易情绪冲动,因而大学生群体中往往更易出现“发泄式”表达观点的“愤青”。鉴于此,对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引导,必须从心理层面切入,通过全方位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其傲气与怒气,引导其形成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具体而言,人文关怀是指“对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独立人格、人的个性、人的生存和生活及其意义、人的理想和人的命运等诸多方面的关怀”[13]。加强对大学生“网络愤青”的人文关怀,还应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关爱机制,即家庭关爱、学校关怀、社会关切的有机衔接。
第一,家庭关爱。“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14],对大学生健康心态的养成具有基础性、长久性的影响。一方面,家长应在思想认识层面高度重视大学生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了解子女在这一成长阶段的身心发展特征,掌握基本的教育引导方法,从而及时发现并疏导大学生极端、偏执情绪,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家庭也应主动增进家校协同,及时向学校了解大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状况,了解其心理问题与面临的现实困难,在假期阶段做好大学生的教育衔接工作,保持大学生受教育的连贯性。
第二,学校关怀。当前,高校对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关怀引导应特别注重“因材施教”,即在解决其个性化问题与困难的过程中实现“精准关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多元教育主体信息互动平台,促进师生、生生、家校信息互通,从而为准确判定大学生“网络愤青”内在心理的形成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帮扶机制、情感育人机制,多主体、多维度、多层次为大学生“网络愤青”提供精准的物质与情感援助,助力其快速形成健康、理性、平和心态;此外,高校应提升校园生活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为学生主动开辟意见表达渠道,如开展各类社会热点事件模拟讨论会等,从而既为学生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出口”,又将学生的观点表达行为纳入到正规化的教育教学体系之中。
第三,社会关切。社会是人成长的外部环境,社会支持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社会应通过物质帮助、情感支持、认同支持等手段给予大学生“网络愤青”充分的关切。一方面,各级社会组织要加强大学生发展援助等相关问题的关注度,完善教育、就业等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应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尊重、仁爱、宽容的社会氛围,给予大学生“网络愤青”情感关怀,及时疏导化解其不满情绪,以免出现群体极化现象。
对大学生“网络愤青”进行教育引导,必须在心理层面排除错误心态干扰的基础上,在价值层面实现正确引领。
第一,优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提升其对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吸引力。恩格斯曾指出:“仅凭空洞的说教,哪怕是很高明的权威的说教,都不能使人产生这种信念。”[15]我们要了解大学生“网络愤青”的思维逻辑,设计丰富多彩的情景,化抽象为具体,化结论为过程,让大学生“网络愤青”在情景体验中领会主流意识形态;我们要灵活运用图像、文字、音视频信息处理等多种新媒体技术增强阐述话语的生动性,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
第二,以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凝聚大学生“网络愤青”对主流价值的共识。例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动漫等大学生“网络愤青”喜闻乐见的形式之中,教育其理性爱国、勇于担当;开发“四史”类闯关小游戏,让大学生“网络愤青”在游戏中体悟革命精神;利用好百年党史这个传家宝,开展各类名家趣味讲坛,在潜移默化中激励大学生开拓创新、建功立业;鼓励大学生创作优秀短视频讲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第三,向大学生“网络愤青”传授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方法是行动的钥匙,正如毛泽东所说:“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16]要使大学生“网络愤青”正确地解读各种信息,就必须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传授,就必须教会大学生“网络愤青”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思考和解决问题。引导大学生以辩证的思维、历史的视野、调研的结果为基础全面系统客观地把握事件的本质,可以避免极端与片面化倾向。
高校作为教育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的主阵地,应注重提升教育主体的专业能力,使之具备科学引导这一群体的坚实本领。具体而言,我们应当针对性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三支队伍”的能力素养,分别建立与之相适配的工作机制。
第一,推动思政课教师利用课堂阵地教育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一方面,思政课教师可以利用课堂与课后活动,针对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各类社会问题组织小组讨论、辩论赛等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发现潜在“愤青”,观察和分析其“愤青”特征与行为,并做出针对性引导。另一方面,思政课教师可在课程的适当章节设计“网络愤青”主题案例(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有“网络道德教育”相关章节),通过全方位探讨“网络愤青”的负面影响、形成原因、应对策略,引导普通大学生避免成为“网络愤青”,并让已经成为“网络愤青”的大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找到改正路径。思政课教师应注重发挥其专长,用科学透彻的理论分析回应“网络愤青”,使之在理论高度上认识到自身问题所在。
第二,推动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成为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的重要助力。“个人的一般行为、接受文化熏陶与道德教育、艺术欣赏或经济活动,均在情绪与认知交互作用之中实现。”[17]大学生“网络愤青”情绪的正负性特征影响着其对信息的再加工,因此有必要教育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提升调节自身情绪的能力,使其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情绪调节以适应社会环境,化解其社会交往中的矛盾与冲突。这一过程中可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助力作用。鉴于部分大学生“网络愤青”不会主动寻求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或者学习相关情绪调节的方法调控情绪,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者可以采取“走出去”策略,编制针对性量表并发放给学生开展自测,引导学生发现自身存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除此之外,高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主动开展情绪调节教育,传授情绪调节的方法,例如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通过控制调节、预期调节和探索性调节等方法调整自身情绪。
第三,推动学生工作队伍形成高效正确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的专业能力。学生工作队伍是开展正确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工作的基本力量,因此建好这支队伍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工作队伍由学生工作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组成,其中辅导员与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是学生工作队伍的主体。推动这支队伍形成高效正确引导大学生“网络愤青”的专业能力应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高校要严格选配学生工作队伍。就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复杂性来看,学生工作队伍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其只有同时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伦理学等学科知识与素养,在面对大学生“网络愤青”时才不会出现“本领恐慌”、束手无策的窘况。高校应就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严格考核、层层把关,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学生工作队伍。其次,高校要注重对学生工作队伍开展专项培训。针对大学生“网络愤青”的具体情况,高校要邀请具有实际应对经验的专家、优秀辅导员对学生工作队伍进行系统化、针对性的理论与实践培训。如通过开设“辅导员培训课”“专项工作交流会”,学生工作者和专家共同分析讨论大学生“网络愤青”现实案例,交流分享应对经验,从而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水平。再次,高校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高校要推动各级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协同联动,最大限度地整合育人资源、优化全员、全程、全方位地提升育人格局,及时有效地解答大学生“网络愤青”的思想疑惑、疏导其心理问题、解决其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