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千山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广东 韶关 51202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始终从全局性和战略性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论断新理念新举措,涵盖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立场、观点、方针、原则、方法和举措,是新时代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特别是首次提出“宗教中国化”的时代课题,强调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中国化”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什么是宗教中国化、为什么要宗教中国化、怎样推动宗教中国化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2]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当其明确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之后,贯彻落实就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具体实践中不难发现,重点和难点均在基层。可以说,基层实践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宗教中国化能否完整、准确、全面地“落地”。因此,在深刻总结新时代基层探索宗教中国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剖析当下亟待破解的难题,为推动宗教中国化持续走深走实提供路径选择就显得极为重要且紧迫。
“宗教中国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两个大局”(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统筹谋划新时代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提出的一项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工作遵循。
在2015 年5 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3]在2016 年4 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再次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4],而且对其科学内涵进行了深刻诠释,更进一步系统阐述了怎样推进宗教中国化,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5],为“宗教中国化”的具体实践明确了思路和方法。
2017 年10 月,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重要论断写入报告,这在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是第一次明确表述。在2020 年8 月、9 月中央先后召开的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将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到治藏、治疆方略的高度。2021 年11 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2021年12 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2022 年7 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再到党的二十大,都强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论述,已然成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主题主线,势必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发挥重大作用,产生战略影响。
1.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应有之义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源自于马克思、恩格斯着眼于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对其进行观察分析,科学诠释了宗教产生的根源、本质、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性问题,以及无产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则性问题等,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武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每一次社会秩序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因此,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发生变革。”[6]党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形成并发展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宗教中国化”的重大论断,不仅丰富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内涵,更揭示了宗教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宗教所处社会相适应,也与世界各宗教生存发展的实际相契合。历史已经证明,各大宗教之所以能在中国出现、传播和发展,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中国社会实际相适应的结果。可以说,宗教中国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宗教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新境界。
2.抵御西方势力借助宗教问题影响国家安全的防御之策
冷战结束后,世界性的宗教问题重新“抬头”,各大宗教复兴的“劲头”愈演愈烈,宗教问题日趋复杂和活跃,一些西方国家借“宗教自由”之名,大行干涉他国内政、挑起双边对抗、搅乱发展进程之实,由此而引发的区域性冲突和社会性动荡此起彼伏。面对西方国家的种种劣行,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采取振兴本土文化、扶持本土宗教来抵御和防范因宗教问题而衍生的其他安全问题。尽管中国的开放程度日益扩大、综合国力日趋增强、文化交融日渐深厚,但也难消解西方国家对我国宗教政策的误解,甚至不惜抹黑和攻击我们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西方国家的一系列行径不仅直接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也间接为宗教极端分子、民族分裂主义在中国境内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便利和支持。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宗教领域潜在的重大风险决不能轻视,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并积极防范化解。宗教中国化是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战略举措。
3.积极应对国内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治本之举
总体而言,国内宗教领域保持着稳定的局面,但随着网络传播的影响、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的加剧等,宗教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信教群众持续增加,且内部发生结构性变化,日趋多元。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信教群众已接近2亿人。[7]不仅信教群众数量持续增长,其社会影响力也日益扩大。传统意义上基于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而信仰的宗教,已出现了精神寄托和精神需求的转向,而且比例在扩大,与之相对应,信教群众的“三多两少”(即独居病患老人多、农村人口多、妇女多;受教育少、家庭收入少)结构性特点正在自然消解,“精英化”、“年轻化”、“城镇化”等倾向不断显现。二是宗教种类日益繁多,且分布广泛。改革开放前,群众流动性弱,宗教分布地域性较为突出,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等因素影响,群众的自主流动性加大,传统宗教分布的地域性特征受到了冲击。不仅如此,一些新兴宗教、外来宗教也吸引了不少信教群众。宗教领域基本格局的深刻变化为新时代宗教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如西方价值观对国内信教群众的影响、境外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等,使之在中华文明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上出现了偏差。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宗教中国化,才是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治本之策。
1.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在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中,要注重在“导”字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强化政治引导,增进政治认同。推动宗教界自觉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在具体宗教活动中始终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置于首位。“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二是加强法治管理,依法管教治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宗教中国化也包涵了宗教工作的法治化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9]。同时,涉及宗教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禁宗教问题复杂化、非宗教问题宗教化。此外,还要做好服务工作,完善工作职责。探索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不仅要管理,更要服务,以服务优化管理、以服务赢得民心。面对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服务范畴不应局限于优化办事流程和满足合理诉求,更应主动作为,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尽力关照关爱信教群众。
2.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凝聚最广泛共识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一是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宗教团体要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引领信教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教。在全面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自身教规教义,将法律法规的“刚性管教”和教规教义的“柔性治教”相结合,达到依法依规办教管教治教的目的,确保各宗教团体日常活动及宗教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此外,宗教团体要积极投身社会服务,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托自身服务社会的功能优势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服务。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在与境外极端宗教的斗争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中,宗教团体应积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自觉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宗教和顺。
3.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
宗教中国化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在于团结和引导信教群众,发挥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广大信教群众要争做中国好公民、中国好教民,以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面对西方国家恶意宗教渗透,甚至借宗教之名行有损我国利益之事时,信教群众应自觉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高度,坚决排斥境外势力干涉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另一方面,从各宗教自身的教规教义来看,其中不乏劝人向善、知足常乐、乐善好施、诸恶莫作、济世度人等积极因素,为规范并增强信教群众的道德素养提出了标准要求,需要信教群众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自觉摒弃教规教义中与时代不相符、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落后的、封建的因素,自觉与“宗教极端化”“去中国化”“逆本土化”甚至“西方化”的思潮作斗争,坚决做祖国利益的“捍卫者”“守护者”。此外,广大信教群众要把握历史主动,积极投身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实践中,自觉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但理论上的创新更需要实践层面的探索和检视。近年来,各地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中国化重要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各宗教自身特点,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
政治认同是推进宗教中国化在基层实践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党和国家开展一切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而言,“五个认同”是政治认同的具体表现,需要内化于自身的价值取向,外化于自己的行动自觉。各地基层紧紧围绕宗教中国化实践主体的三要素——基层党政部门、宗教界、信教群众,通过彼此配合、协同发力,在尊崇法律权威、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一是基层党政部门应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通过组织各类研讨会、交流会、调研会加强与专家学者的联系,了解信教群众的真实心理、利益诉求和民生状态,并为其排忧解难。二是宗教界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基层党政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引导信教群众多方面了解五千年中华文明史、党的百年奋斗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等,进一步强化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
规范化法治化是推进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的基本要求,也是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的根本保障。自2017 年《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以来,各地把中央的新部署、《宗教事务条例》的新要求和实践的新经验紧密结合,适时修订了当地的宗教事务条例,为推进宗教中国化在基层的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如各地地方性的宗教事务条例不仅明确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体要求,而且对宗教院校、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活动场所等如何坚持宗教中国化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宗教中国化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性、战略性工作,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地都因地因教先后出台了地方性的中长期规划,如“规划纲要”或“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载体和保障措施,为基层党政部门、宗教界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推进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意见要求,确保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此外,各基层宗教团体在坚持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在管人管事管财管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持续推动宗教内部管理的现代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型。
宗教中国化是时代要求和发展趋势,各大宗教的具体实际不同,在中国化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不一样,为防止出现“一刀切”、不分主次的情况,各地在基层实践中针对各大宗教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一是依据信教群众相对集中和发展速度较快等特点,各地基层有针对性地抓好政治引领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工作,特别是将“去中国化”“逆本土化”倾向和防止境外宗教渗透等问题作为清除和抵御的重点。二是针对有些宗教商业性质浓厚、存在“三乱”(即乱建寺院、私设基督教聚会点、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和教风教貌不正等现象,各地出台相关规范性要求,如在佛教领域注意抵制商业化影响,在道教领域支持其构建现代教义思想体系,在基督教领域依法治理违法违规活动等。三是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各地宗教界通过组织参观革命纪念地、宣讲“四史”、重大纪念日开展相关活动,以及“挖掘开发利用宗教界的爱国爱教红色资源,创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好各宗教的爱国故事”[10]。此外,针对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地发挥宗教院校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积极为宗教界输送坚持中国化方向、符合时代需要的宗教人才。
从中央对宗教中国化的要求来看,其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发挥作用,也是宗教中国化的重要目的之一。一是积极支持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各地宗教界通过组织捐赠物资、慈善拍卖、祈福法会等活动,为践行本宗教理念提供平台。二是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关心、关注社会热点,并通过宗教道德教化功能的发挥,将道德内涵融入宗教活动中,引导信教群众尽其所能为社会化解难题,为政府分担忧患。如参与戒毒宣传、社会养老服务、老人临终关怀等。三是注重利用宗教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文化资源,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活动,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支撑。此外,各地宗教界也充分利用自身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教义教规,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植树造林、放生护生、整治环境等活动,使之成为展示宗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例证。
如前文所述,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开局良好,各地在探索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我们也要看到,作为一项影响长远的战略性工程,其复杂性、系统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些基层在为什么要中国化、谁来中国化、如何中国化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难题,这些难题成为基层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亟待突破的“瓶颈”。
当宗教在基层传播时,会呈现两种局面:一种是宗教通过自身的调整变化,与地方性文化相适应,甚至达到相融合的程度;另一种是宗教从传播之初,就与地方性文化格格不入,被视为文化侵入。基层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实践中,往往关注点、侧重点在后者。这主要是一些基层党政部门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认识有偏差,认为本土宗教或传入时间长、群众知晓率高的宗教如佛教等,“中国化”的进程可以放缓,或者根本就不必再“中国化”。就算“中国化”,也对“化什么、为什么化、如何化”存在理解不到位和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致使有些基层在具体落实中只体现在一般性号召或原则性要求上。而宗教界人士在一定范围内也存在对“中国化”的担忧和误解,反映到具体行动上就是对宗教中国化躲躲闪闪、犹豫不定,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基层在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实践中,绝不能简单运用行政手段去推进。由于宗教与人的意识活动有着极强的关联,其发展、变化不似实体物质一般容易推陈出新,而是需要精神层面的认可和接受。行政性的推动,往往是运用较为“刚性”的政策加以落实,但宗教的思想性、心理性特点,更需要相对“柔性”的心理引导和情感认同,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影响信教群众。如一些基层在落实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即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中,存在“一刀切”现象,过度注重外在形式和覆盖数量,忽略了“四进”的本质在于增强宗教的“五个认同”,缺乏前期工作的充分沟通,忽略了宗教活动特殊需求和缺少日常性情感交流,引起了一些地方性宗教纠纷甚至群体冲突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基层推进宗教中国化效果如何,人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基层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中,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普遍缺乏对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政策、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人员,一些干部宗教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宗教政策的理解能力不强,难以在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中肩负起引导重任。加之目前宗教中国化缺乏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基层具体实践的要求还不明确,往往在工作中抓不住重点,找不准切入点,停留在宣教层面,难有实质性的深入。另一方面,就现有的基层宗教教职人员而言,也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宗教学术造诣不深等问题。目前,“各教高端人才有青黄不接之虞”[11],“尤其是在基层,宗教教职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教职人员和信徒比例严重失衡,以S 省天主教为例,全省教职人员495 人,信教群众约22.2 万人,平均1 名教职人员服务约448 名信教群众”[12]。同时,个别基层教职人员存在不遵守教规教义、法治观念淡漠、教风不正等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这是由宗教的“长期复杂性”决定的。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各地基层的实际情况,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统筹规划,整体联动,有序实施,循序渐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13]新时代新征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理所当然成为党的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中,一是依法保障信教群众的权益,满足并尊重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和习俗,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切实解决好信教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信教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充分发挥信教群众的历史主动、历史创造精神,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将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上来,不断激励信教群众主动担当作为、开拓创新。三是面对复杂而敏感的宗教问题,基层党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党的宗教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不断增强信教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进一步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宗教中国化”,既符合世界宗教传播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如何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问题,是新时代中国宗教自信自立的生动体现。可以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宗教在中国传承发展的立足点,中国的事情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办。一是基层党政部门要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把自信自立的历史经验作为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的重要遵循,作为判断重大政治是非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引导其自觉摒弃教义教规中不符合时代进步要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因素,清理教规制度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用法律法规引领和规范教规。三是坚决抵御并防范境外势力宗教渗透和极端思想。在面对与“逆中国化”“去中国化”“伪中国化”的斗争中,不推诿、不逃避、不畏缩、不犹豫,全力战胜宗教中国化在基层实践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守正与创新是辩证统一的整体,二者相辅相成。“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14]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层实践中,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和宗教工作的根本观点,又要不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融合中国元素、符合中国实际、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潮流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新思想。一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等浸润宗教,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在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中彰显出来。二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在具体的基层实践中,既要注重学习借鉴各地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实践经验,也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运用新技术新办法切实解决好基层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马克思指出:“一个时代所提出的迫切问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15]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遇到的深层次问题,必须着眼当前和长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当前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敢于正视问题。众所周知,宗教问题敏感而复杂。因此,要把握历史主动,善于找准找对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中在“化什么、如何化”等方面存在的现实性问题和潜在性问题,并透过表象看本质。二是科学分析问题。宗教中国化面临的问题纷繁复杂,需要全面梳理、分析研判,把握好“度”,厘清问题的来龙去脉,既不能将其“扩大化”,也不能“简单化”,更不能过度“政治化”。三是善于解决问题。积极寻求破解宗教中国化难题的根本性长效机制,既要把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转化为基层实践的具体举措,又要在大胆创新中严守法律法规的底线。
世间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也必然是多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需要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才能更理性、更客观、更科学地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换句话说,宗教中国化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其基层实践不仅涉及统战、公安等工作部门,也需要其他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是加强全局性谋划,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宗教中国化是包括宗教思想、建筑、典籍、礼仪、教义、教规等在内所有宗教元素的中国化,彼此之间需要相互协同、共同推进。因此,既要从整体上把握宗教中国化的总方向,也要着眼于宗教各元素,在基层实践中切实解决好具体难题。二是加强整体性推进,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宗教中国化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宗教中国化的复杂性、持久性、系统性,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认知,站在时代前沿,树立长期工作思想,多思考打基础利长远的全局工作。尊重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久久为功、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认识,不断增进共识,在解决宗教中国化的现实问题中把握战略全局。三是加强可持续性设计,处理好内因与外因的关系。作为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内因的宗教本身和外因的基层党政部门,二者互为力源。宗教中国化需要宗教界在阐释教规教义、吸收中华文化、体现时代特征等方面的主动自觉,也需要基层党政部门在政策支持、法律援助、纾难解困、搭建平台等方面的引导、鼓励和扶持。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历来具有深厚的天下情怀,胸怀天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独特精神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坚持胸怀天下,始终关注人类前途命运。”[16]宗教中国化,既是强调宗教的生存发展需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是我们党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为世界各国处理好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一是宗教中国化基层实践中,要正确看待差异,理性处理分歧,最大程度增强基层党政部门、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对宗教中国化的理解、认同、支持,牢牢把握宗教中国化的主导权。二是要以宽广胸怀理解各宗教蕴含的独特价值内涵,尊重各宗教对其价值取向实现路径的探索,把各宗教的共同价值具体地、现实地在宗教中国化的基层实践中展现出来。三是要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增强宗教中国化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