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的边界”与阐释的文本之维

2023-03-12 05:38
云南社会科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中心论文学理论文学

庞 弘

在文学理论中,“阐释的边界”(the boundary of interpretation)是一个引人瞩目的命题。阐释边界不同于僵滞、凝固的实存,而是一条想象性的虚拟边界,其核心在于对意义的节制、规约和限定,使之维持在相对稳定的阈限之内,而不会滑入漫无边际的状态。在后现代解构精神陷入困境的当下,阐释边界不断彰显其价值与合法性,从而在当代文论的版图中占据一席之地。那么,阐释边界从何而来,又通过何种因素而彰显其存在?在传统语境下,研究者秉持“作者中心论”立场,试图从作者的原初意图中发掘确定性意义的根基。20 世纪以来,随着文学理论的范式转型和话语变迁,文本在意义解读中扮演了愈发重要的角色,相应地,“文本中心论”也就成为了阐释边界建构中难以忽视的维度。

“文本”(text)是一个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的概念。有学者发现,文本最初是西方文论中的一个常用词,同“作品”(work)基本可交替使用。20 世纪六七十年代,文本呈现出明显的两歧性:一方面,在结构主义的驱动下,文本成为了客观、严肃、价值中立的化身;另一方面,通过德里达、巴尔特、克里斯蒂娃等人的理论实验,文本又表现出对本质、权威、中心的拒斥,成为了颇具反叛色彩的话语实践。①钱瀚:《西方文论关键词:文本》,《外国文学》2020 年第5 期。在今天,文本已转变为一个相对中性的范畴,用以表示由语言文字所构造的独立、完整、自洽的体系。②Irena R.Makaryk,ed.(1993).Encyclopedia of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639.在文学阐释领域,文本的重要性不容小觑。帕尔默(Richard E.Palmer)有言:“人类存在事实上总是涉及语言,故而,人类的任何阐释理论都必须处理语言现象。”③Richard E.Palmer.(1969).Hermeneutics: Interpretation Theory in Schleiermacher,Dilthey,Heidegger,and Gadamer.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9.相应地,作为“语言编织物”的文本同样是意义解读中不可缺失的环节。在此背景下,一些人文学者聚焦于文本,试图通过对文本的审慎勘察与细致辨析,实现对阐释边界的趋近或重构。

一、文本中心的理论谱系

应该说,对文本的关注拥有久远的理论渊源。在中国古代,就有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等立足于文本经验的研究领域。在西方,则有修辞学(Rhetoric)和语文学(Philology)这两种古老的知识体系,前者致力于对文本的语言策略和效果加以探讨,后者旨在考察古典文本在时间流逝中的内涵演变。20 世纪以来,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以及文学研究科学化诉求的迫切,文本逐渐被擢升为意义之确定性的唯一合法根源。

在20 世纪,俄国形式主义发出了文本中心论的先声。形式主义者从建构文学科学的诉求出发,对传统的文学史研究予以反驳。雅各布森提出,文学史家就像游走于字里行间的警察,他们不仅搜捕犯人(即应该研究的对象),还将在大街小巷上遇到的每一个人(即无需研究的对象)统统抓起来,这无法使文学成为真正的科学。雅各布森断言,文学研究的目标并非大而化之的“文学”,而在于“文学性”(Literariness),亦即“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①[苏]鲍·艾亨鲍姆:《“形式方法”的理论》,载[法]茨维坦·托多罗夫编选:《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蔡鸿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年,第24 页。在他看来,这个使文学成其为文学的文学性,乃是文本所独有的语言形式和表现技法。什克洛夫斯基宣称,文学性的关键,在于语言的“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效应。创作者通过隐喻、夸张、扭曲、形变、位移等语言策略,使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变得新奇而陌生,这延长了阅读的时间、增加了阅读的难度,使人们获得对生活的鲜活体验。作为形式主义的延伸,布拉格学派同样聚焦于语言形式。穆卡洛夫斯基曾就日常语言和文学语言加以比较。他指出,日常语言关注信息的如实传达,使语言本身自然沦为“背景”;在文学语言中,语言作为“前景”凸显出来,读者需要做的,不是纠结于信息的准确与否,而是潜心体会语言形式的诗性魅力。②[捷]扬·穆卡洛夫斯基:《标准语言与诗歌语言》,竺稼译,载赵毅衡编选:《符号学文学论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 年,第18—19 页。形式主义是文学研究向内转的一次重要尝试。正如厄利希(Victor Erlich)所言,在面对文学作品时,形式主义者“不会起而追问形成作品的心理动机或社会压力问题,而是探求特定文学类型所内含的美学规范”③[美]V.厄利希:《俄国形式主义:历史与学说》,张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年,第286 页。。这就为文本在阐释中的核心地位做出了铺垫。

新批评是文本中心论的集大成者。在新批评的拥趸看来,文本是一个独立、自足的有机整体。文学研究的任务,不是搜寻无关于文本的外部信息,而是聚焦于文本这一“精致的瓮”④该说法出自新批评骨干布鲁克斯的同名作品,参见[美]克林斯·布鲁克斯:《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郭乙瑶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年。,通过字斟句酌的“细读”(Close Reading),揭示出隐含在语言文字背后的稳定不变的价值或意义。兰色姆在1937 年发表的《批评公司》一文中谈到,彼时,文学批评界充斥着大量的业余者或跨界人士,其专业性相对薄弱,而文学批评应尽可能摒弃社会、历史、道德、文化、个人印象等外在于文本的因素,以保证一种立足于文学作品本身的精湛、细致、专业化的研究工作,其最终目标,则是从文本中发现“可以辨认的逻辑客体或一般性客体”。⑤[英]约翰·克·兰塞姆:《批评公司》,严维明译,载[英]戴维·洛奇编:《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册),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年,第398—404 页。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断言,意义并非悬浮于空气之中,而是与物质性的文本相伴相生。他们区分了文本解读的三重根据:其一,是语音、语义、句法、修辞等内在于文本的根据;其二,是外在于文本的根据,如诗人的个人信息,其创作的原因、背景、心境等;其三,是中间性的根据,即关于作者个性或禀赋的资料,或作者及其所属群体赋予某些语词或主题的特定意涵。⑥[美]威廉·K.维姆萨特、[美]蒙罗·C.比尔兹利:《意图谬见》,罗少丹译,载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年,第217—218 页。在两位学者看来,第一种根据与文本意义直接相关,第三种根据与文本意义只有一些间接关联,第二种外部根据则完全与文本意义无关。由此,他们提出了著名的“意图谬见”(Intentional fallacy)和“感受谬见”(Affective fallacy),强调批评家不应以作者的创作动机或读者的主观反应来充当释义标准。两位学者相信,意义不在于作者意图,不在于读者的多元化解读,而是潜藏在文本的语言形式之中。在1949 年出版的《文学理论》中,另一位新批评巨头韦勒克对文学的“外部研究”持审慎态度,而将聚焦于谐音、节奏、格律、文体、意象、隐喻、象征、叙述等因素的“内部研究”视为正宗。①参见[美]勒内·韦勒克、[美]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年。这再次呼应了文本中心论的核心关切。

在形式主义和新批评的基础上,结构主义对文本中心论做出了有效推进。在索绪尔结构语言学——尤其是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能指和所指等范畴的辨析——的启发下,结构主义逐渐发展壮大,成为20世纪60 年代以来影响深远的文论思潮。②当然,有学者认为,作为一种文论话语的结构主义其实可追溯至浪漫主义。在浪漫主义时期,人们对语言的理解发生了重大转变,亦即“从一种原子和本体语言观(单个词反映了现实中的物体)转向一种上下文和认识论性质的语言观(词的组合反映了思维过程)”。这种对不同语言单位之间关系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为结构主义奠定了精神根基。参见[美]罗伯特·休斯:《文学结构主义》,刘豫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年,第272 页。在结构主义者看来,文学作品由可见的表象和不可见的内在结构组成,前者错综复杂、形态各异,但并非最具决定性的层面;后者虽然隐匿在表象背后,却充当了整个文学世界的依据或支撑。因此,结构主义试图穿透文本经验的表象,从中发掘出隐而不彰的深层次结构,笃信一旦把握住这种结构,便足以洞察文学世界中万变不离其宗的真相。无论是普洛普对俄国民间故事中角色功能的概括,还是斯特劳斯对俄狄浦斯神话中“二项对立”模式的探究;无论是格雷马斯对叙事作品中“语义矩阵”的提炼,还是托多罗夫对《十日谈》的叙事句法规则的深度解析,都试图揭示出潜藏在表象背后的恒定意义中心。这就如斯特罗克(John Sturrock)所言,结构主义者致力于探寻的,其实并非显在的文学经验,而毋宁说是“每一部文学作品的‘言语’(parole)的‘语言’(langue)”③John Sturrock.(2003).Structuralism.Oxford: Blackwell,98.。作为一种典型的“一元论”(Monism)意义观,结构主义其实还蕴含着方法论层面的一元论倾向,“其特征是提出某种普遍性的解释模式或方法,广泛用于任何作品的解释”④周宪:《关于解释和过度解释》,《文学评论》2011 年第4 期。。这就如格雷马斯将其语义矩阵运用于对各色叙事作品的解读,或如托多罗夫“平衡—失衡—再平衡”的模式适用于分析从古典小说到好莱坞电影的不同文本。用形象的话来说,结构主义者想要发明一把“万能钥匙”,以此来开启千差万别的文本之锁。

通而观之,文本中心论表现出三个环环相扣的特征:其一,强调文本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将文本视作“一个恒定不变的、自主(自足)的语言客体”⑤Lois Tyson.(2006).Critical Theory Today: A User Friendly-guide,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137.;其二,既然文本是一个独立、自洽的微观宇宙,那么,意义自然也内在于文本之中,与外在于文本的诸因素无关;其三,在文本解读的实践中,人们既不必诉诸作者意图,也不必诉诸读者的主观态度,更不必将目光转向社会、历史、文化、政治等领域,而是要聚焦于文本的语言形式或深度结构,以达成对确定性意义的追问与探寻。这样,文本中心论也就为阐释边界的建构开启了一条新的思路。

二、文本与阐释边界的建构

在阐释边界的建构中,文本的价值自然不容小觑。里法岱尔(Michael Riffaterre)坦言,“一个有效的阐释,有必要形成一幅关于文本的稳定画面”⑥Michael Riffaterre.(1981).Interpretation and Undecidebility.New Literary History,12(2),227.。格雷西亚(Jorge J.E.Gracia)相信,“当理解从内涵上被考虑时,理解的同一性取决于文本的同一性”⑦[美]乔治·J·E.格雷西亚:《文本性理论:逻辑与认识论》,汪信砚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137 页。。有学者更是宣称:“认识论方向的诠释学,从作者中心论转向文本中心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①潘德荣:《西方诠释学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第520 页。可以说,正是文本所蕴含的客观性、实证性和公共性,为阐释者对确定性意义的探寻提供了相对稳固的坐标。

首先,较之难以捉摸的作者意图,文本体现出更鲜明的实证特征,它将创作者的心绪、感受或意念固化于可触可感的语言符号之中,从而为理解提供了相对客观的、有迹可循的路径。在《文本的权威》一文中,比尔兹利曾历数作者中心论的三个重要缺陷:其一,某些文本(如电脑随机生成的诗行)在并无作者参与的情况下形成,它们没有携带作者意图,但显然拥有意义,且能够被解码或阐释;其二,某些文本的意义在作者去世后将发生变化,但作者无法在离开人世后变更其意图;其三,在某些文本中,有可能潜藏着作者尚未意识到的意义,即是说,文本可以包含作者意图之外的意义。②Monroe C.Beardsley.(1992).The Authority of the Text,Intention and Interpretation,Gary Iseminger ed..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25-27.在比尔兹利看来,不同于暧昧而充满变数的意图,文本为阐释提供了更稳固的依据和支撑。保罗·利科将文本中心论引入阐释学场域。在他看来,文本实质上是对话语(Discourse)的固定,这种固定所带来的是一种“间距化”(Distanciation)效应,其最直观表现在于使文本在时间流逝中逐渐远离其创作者,而彰显其在意义生成中的自主性和枢纽作用;相应地,阐释者也就不必纠结于隐秘的作者本意,而只需关注文本的语词结构和话语规则,从中发掘出具有永恒性的价值或意义。基于此,利科提出了著名的“占有”(Appropriation)命题。他指出,对阐释者而言,不应将自己的先入之见强加于文本,而是应自觉投身于文本之中,主动向文本敞开襟怀,在一定程度上被文本所征服或占有。在此过程中,阐释者丧失了部分的主体性或自我意识,同时又超越了个体认知的有限性,获得了对文本乃至自我的更充分、完满的把握。文本中心论使利科反转了经典的阐释模式,在他看来,阐释并非自我对文本的单向度揭秘,相反,在阐释实践中,“自我是由文本‘内容’所建构的”③[法]保罗·利科:《诠释学与人文科学:语言、行为、解释文集》,孔明安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年,第104 页。。

其次,作为一种公共性的物质实存,文本为阐释实践提供了赖以维系的稳固基点。诚然,在某些时候,阐释者心向往之的,是那个隐藏在语词背后的神秘的初始性意义,但即便如此,阐释者也必须立足于文本这一语言文字的构成物,通过对文本经验的深度开掘来推动理解的完成。沃尔特斯多夫(Nicholas Wolterstorff)谈到,古典阐释学常常以理解作者原意为宗旨,但事实上,阐释学的目标应当是准确把握作者所言说之物。④Nicholas Wolterstorff.(2006).Resuscitating the Author,Hermeneutics at the Crossroads,James K.A.Smith and Bruce Ellis Benson eds.,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37.这就暗示了文本在通达确定性意义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中介作用。斯文登(Patrick Swinden)断言,传统作者中心论的一个误区,在于对作者意图的偏狭理解,将其指认为一种非实存(Non-entity),一种纯主观的情绪体验,一种潜藏在创作者意识或无意识之中的冲动。这样的做法,只会使意图变得愈发暧昧不清,难以被真切把握与体认。斯文登提出,有必要将意图理解为文本的伴生物,从语言文字的肌理中对其加以勘察。如此一来,意图将转化为“人与人交流的非主观的公共层面”⑤Patrick Swinden.(1999).Literature and the Philosophy of Intention.London: Macmillan,xi.,蕴含其中的客观性特质也将随之而彰显。布洛克(H.G.Blocker)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对意图的判定与行动紧密相关,如法官对“过失杀人”与“蓄意谋杀”的界定,所依据的不是罪犯的心理活动,而是其有据可查的实际行为。布洛克试图说明,在阐释活动中,对意图的探究无需深入作者隐微难察的内心世界,而是要考察作者之意在文本中的直观表现。换言之,“一旦艺术家将自己的意图体现于一个适用于公共交流的表现形式中,该意图便成为艺术品的一部分,成为公共财产”⑥[美]H·G.布洛克:《美学新解——现代艺术哲学》,腾守尧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第353 页。。这种对文本经验的关注,彰显了意义的公共性和实在性,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执着于作者本意所可能带来的凭空猜测的疑难。

再次,即便是旨在颠覆文本权威的“读者中心论”,实际上也承认了文本对维系阐释边界的必要性。英伽登有言:“文学作品描绘的每一个对象、人物、事件等等,都包含着许多不定点(places of indeterminancy),特别是对人和事物的遭遇的描绘。”①[波]罗曼·英加登:《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陈燕谷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 年,第50 页。伊瑟尔在一定程度上接续了英伽登的思路。他指出,文本并非铁板一块的实体,其中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空白”(Blanks),“它的功能是在读者那里引起有结构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的实施把本文位置的相互作用传输给读者的意识”②[德]W.伊泽尔:《审美过程研究——阅读活动:审美响应理论》,霍桂桓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年,第278 页。“本文”在此处与“文本”同义。。无论是“不定点”还是“空白”,其核心都是将确定性暂且搁置,从而诱导读者发挥其能动性,调动各自的知识储备和文化积淀来充实文本中悬而未决之处,形成错综复杂的意义形态。但必须注意,在英伽登和伊瑟尔的言说中,还存在着一句重要的潜台词:既然意义通过读者对文本中不定点和空白的具体化而生成,那么,意义的限度和可能性其实已暗含于文本之中。这就是说,文本一方面为读者的自由解读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又使释义活动维持在文本所规定的阈限之内,从而避免了意义的相对主义甚至是无政府主义状态。譬如,元稹《行宫》有云:“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诗人用文句的省略造成了不确定性,激发了读者对宫女所说内容的无尽想象。但无论如何,读者的想象终究处在诗歌语言所划定的边界(即“说”的是关于玄宗的生前身后事)之内,而不太可能成为天马行空式的胡思乱想。伊格尔顿对此深有同感。他强调,意义并非私人的占有物,而是寓居于语言性的文本之中,体现出明显的公共属性:“它与我们作用于现实的方式,与社会价值、传统、固有观念、体制乃至物质状况都紧密相联。”③[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阅读指南》,范浩译,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 年,第165 页。由于意义依附语言而存在,而语言又凝聚着人们长期以来所分有的文化习俗和公共规范,因此,任何人都无法随心所欲地对意义加以塑造,而必须接受语言性文本的引导和约束。

作为建构阐释边界的一条重要路径,文本中心论体现出一定的积极意义,它彰显了文本在意义生成中的导向作用,使阐释有别于非理性的心灵感应,而获得了较为明确的对象、依据和经验支撑。当然,文本并非建构阐释边界的万全之策,尤其是一旦阐释者完全聚焦于文本,而将阐释中的其他因素置之度外,那么,文本中心论的合法性同样将面临质疑。

首先,如果说,极端的作者中心论将造成阐释的“集权主义”,那么,对文本的关注一旦走向极端,同样很容易形成一种意义的独断论,从而切断文本与其他文学要素,甚至与整个社会文化语境的内在关联。本尼特(Andrew Bennett)的说法可谓一针见血。他强调,文本固然对现实加以表征,但这种表征原本便植根于现实场域,并经受现实经验的规约与塑造:“文本已经是现实的一部分,文本形成了我们所处的现实,构造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④[英]安德鲁·本尼特、[英]尼古拉·罗伊尔:《关键词: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汪正龙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32 页。相应地,对文本的考察同样不是孤立的行为,而应被置入由不同文学和文化因素编织而成的网络之中。更进一步,在实际的理论操作中,文本中心论的构想其实很难真正落地。譬如,比尔兹利等人虽然反对作者中心论,但其实并未否认作者拥有意图,只是相信,“意图内在于文学文本,它就是特定的语词意义”⑤Andrew Bennett.(2005).The Author.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77.,亦即将意图理解为作者之意在文本中生效的那一部分。再如,俄国形式主义聚焦于文本形式,但其关注的“陌生化”等形式效果,终究还是要通过读者反应而得以检验,乃至有学者断言,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接受美学的帷幕。⑥[德]H·R.姚斯、[美]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周宁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第292—300 页。以上种种,无不说明,文本中心论一方面主张绕开外围因素而专注于文本,另一方面又常常有意无意地将那些原本避之不及的因素纳入其话语体系。

其次,虽然文本中心论将文本视为意义的唯一来源,但事实上,文本是一种缄默无声的存在,它无法使意义独立地显现出来。说到底,文本意义只能由阐释者来赋予或建构。赫希(Eric D.Hirsch)敏锐地指出:“一个语词序列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直到某人用它来表示什么,或从中理解了什么。在人类的意识之外,不存在一片关于意义的神奇领域。”①Eric D.Hirsch.(1967).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4.彼得森(Anders Pettersson)意识到,文本由语言编织而成,而语言乃是一种抽象(Abstraction),它不具备因果作用力(Causal powers),无法使某一事件发生,更无法对意义加以创造。②Anders Pettersson.(2007).The Idea of a Text and the Nature of Textual Meaning.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37.言下之意是,文本不过是一种中性的介质,真正使文本蕴含意义的,依然是作为主体的阐释者。由于意义终究要阐释者来发现,不同阐释者又拥有不同的知识积淀、文化诉求和价值取向,他们从文本中发掘出的意义往往不尽相同。这样,“在符合语言规范的前提下,几乎所有语词序列都可以合法地表征一个以上的复杂意义”③Eric D.Hirsch.(1967).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4.,相应地,文本中心论也就很容易造成不同阐释话语的激烈冲突。詹姆逊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曾以格雷马斯的“语义矩阵”对《聊斋志异》中的一则故事《鸲鹆》加以分析,认为《鸲鹆》在诙谐取乐的表象下,隐含着更深层次的内在结构,亦即人类在文明化过程中的困惑,在金钱和友情、奴役和自由、权势和人道之间的挣扎。④[美]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唐小兵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第108—112 页。但在张江看来,詹姆逊的解读却是从主观预设出发,“用先验的恒定模式套用具体文本”,以至于“得出虽深奥却颇显离奇的结论”。⑤张江:《当代西方文论若干问题辨识——兼及中国文论重建》,《中国社会科学》2014 年第5 期。先不论两位学者孰对孰错,可以肯定的是,二人都不会认为自己的解读背离了《鸲鹆》的文本经验。足见,在文本中心论的话语中,依然潜藏着一定的主观主义或相对主义趋向。

三、“理论中心”与文本的回归

对文本的关注,不仅为阐释边界提供了建构路径,同时也指向了当代文学理论的现实症候——研究者沉湎于理论本身的魅力,而将本然的文本经验置之度外。归根结底,理论绝非纯粹的说理或思辨,而是蕴含着向文本回溯的冲动。从词源学考察,“理论”(Theory)一词的产生可追溯至古希腊动词“看”(Theatai),后者又充当了名词“剧场”(Theatre)的词根。故而,自诞生伊始,理论便体现出明显的观察性特质,始终与生动、丰富的文本经验保持着血肉关联。⑥周宪:《文学理论的创新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15 年第4 期。在文学研究中,理论和文本的亲缘性表现得尤为充分。人文学者的最重要使命之一,在于通过对各色文本的耕犁,将形而下的感受与体验升华为形而上的追问与沉思,最终打破各种常识、惯习或刻板印象,得出具有穿透力和创造性的见解。然而,自20 世纪下半叶以来,文学理论呈现出愈发明显的扩容或膨胀状态。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者热衷于理论的自我生成、自我增殖和自我扩散,他们带着较强的现实功利目标,将理论不予取舍、不加限定地施加于文学作品,造成了对丰沛文本经验的蚕食与剥夺。

对这种以理论为本位的趋向,不少人文学者做出过一定的反思。布鲁姆指出,现今西方大学的文学教育俨然被各种政治或社会理论所充斥,作为人类文化瑰宝的文学(尤其是文学经典)反倒变得无足轻重:“这是一种由伪马克思主义、伪女性主义以及各种法国/海德格尔式的时髦东西所组成的奇观。西方经典已被各种诸如此类的十字军运动所代替,如后殖民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族裔研究,以及各种关于性倾向的奇谈怪论。”⑦[美]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江宁康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年,“中文版序言”,第2 页。卡勒观察到,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文学研究者不再专注于文学,而是明显转向了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语言学、艺术史、思想史、伦理学等知识领域。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已经不是一套为文学研究而设的方法,而是一系列没有界限的、评说天下万物的著作”⑧[美]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入门》,李平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年,第4 页。。在那本小有名气的《审美的复仇》中,克拉克(Michael P.Clark)断言,现今,文学研究者习惯于挪用一整套社会或文化理论,从政治意识形态的视角来审视文学,而绕开了本然的文本经验或审美形式。在此过程中,“当代文学理论中的论争,已经从关于文学形式之本质的论争,转向了关于文学在外部世界中的社会功能,以及文学分析与历史分析以及政治改革之关系的更广泛论争”①Michael P.Clark.(2000).Introduction,Revenge of the Aesthetic: The Place of Literature in Theory Today,Michael P.Clark ed.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3-4.。自然,文本在意义解读中的本原性和独立地位也就遭到了折损。

张江对此亦有深切感受。他提出,当代文学理论在历经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和读者中心的范式转换后,已经进入了一个理论中心的阶段。所谓理论中心,即理论不只是文学研究的参照,而是成为了文学研究的立足根基、表现形态和终极归宿。在他看来,理论中心时代的文学理论有如下特征:其一,是放弃对象,即文学理论不再以文学为研究对象,而是将文学作为某种佐证或补充,以文学经验来证明理论的合法性;其二,是关系错位,即不再将文学视作文学理论的本原,而是将理论拔高为文学赖以维系的支柱,甚至在研究展开之前,便先入为主地设定一套理论学说,以此对研究的路径或策略加以规约;其三,是消解对象,即不再讨论文本、语言、审美、形式、结构、修辞、叙事这些文学的最基本问题,而是在理论的诱导下,将关注的目光转向外在于文本的更复杂情境。②张江:《理论中心论——从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说起》,《文学评论》2016 年第5 期。一言以蔽之,理论中心时代最显著的标志,乃是尽可能彰显理论的自主性,而消解文学在理论研究中的价值。长此以往,文学将丧失其存在理由,沦为供理论操演或摆布的工具:“文学成为理论的侍女,任人随意打扮。同一个文本,置于不同的理论之下,生产完全不同的意义;同一个理论,针对不同的文本,生产完全相同的意义”③张江:《理论中心论——从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说起》。。基于此,张江断言,当下学界所面对的其实是一种“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

理论中心时代的来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文学并非同质化的实体,而毋宁说是“交织着多层次意义和关系的一个极其复杂的组合体”④[美]勒内·韦勒克、[美]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年,第18 页。。上至国家的盛衰得失,下至个人最微妙的情感体验,都可以成为文学的书写对象。这种强烈的包容性,也就为各种理论学说——无论属于文学还是不属于文学——的驰骋与竞逐提供了空间。其次,西方当代文论话语的最激进实践者,通常是妇女、黑人、工人阶级、少数族裔等来自底层或边缘的知识分子。他们为了发出声音,彰显其文化身份和政治诉求,势必要将来自社会学、伦理学、人类学、心理学、性别研究等领域的理论据为己用,以此对正统的“欧洲白人中产阶级男性”发起挑战。⑤如周宪观察到,在今天,“文学理论研究与其说是知识探求,不如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文化战场’,这里充满了政治争斗的硝烟”。参见周宪:《文学理论的来源与用法——关于“场外征用”概念的一个讨论》,《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2 期。在此背景下,理论的无限扩张,以及理论对文本的宰制也就在所难免。理论中心时代作为上述两者里应外合的产物,有可能使人文研究陷入困境。众所周知,一切学科成立的关键,在于明确、清晰、稳定的研究对象。一旦文学研究以理论为中心,而忽视作为理论基点的文本经验,那么,文学理论将失去具有“标出性”(Markedness)的研究对象,其作为独立知识体系的合法性也就值得怀疑。更进一步,理论的绝对主导很容易造成“强制阐释”,即驱使研究者从既有的理论构想出发,对错综复杂的文本经验加以割裂或简化,从中得出先行预设的结论。康宁汉姆(Valentine Cunningham)直言,对理论的滥用,将使文学批评转化为一些机械的定式:“理论在单一化,使文本单一化,也使读者单一化。理论吁请你作为一个女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一个解构主义者,一个新历史主义者,一个后殖民主义者来阅读,或作为一个德里达派,一个拉康派,一个福柯派来阅读。”⑥Valentine Cunningham.(2002).Reading After Theory,Oxford: Blackwell,123-124.布鲁姆斥责道,所谓“憎恨学派”(School of Resentment)——即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族裔批评、新马克思主义、文化研究等——往往抛开文本经验,将先在的社会、政治、文化诉求作为立论基点,使文学理论家沦落为“业余的社会政治家、半吊子社会学家、不胜任的人类学家、平庸的哲学家以及武断的文化史家”⑦[美]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江宁康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年,第412 页。。鉴于理论对文本经验的胁迫,希利斯·米勒做出了更惊世骇俗的论断:“文学理论的繁荣标志着文学的死亡。”①[美]希利斯·米勒:《文学死了吗》,秦立彦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54 页。

强制阐释是理论中心时代的产物,它不是从文本中衍生出理论,而是“执拗地以理论为基准阐释和规整文学”②张江:《理论中心论——从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说起》,《文学评论》2016 年第5 期。,从而削弱了理论的阐释力,造成了理论的空洞化或泡沫化。这样,如何以适当的方式回归文本,便成为了亟待思考的问题。要知道,人文研究以阐释学为方法论基调。惟有立足于生动的文本经验,人文学者的阐释实践才会有相对明确的对象、边界和依据,才会在语言文字的场域中被不断检验,而不会在理论的裹挟下失去方向,成为一种苍白、空泛的自娱自乐。正因为如此,张江直言,人文学术需要从“强制阐释”转向“本体阐释”,即不再唯理论之马首是瞻,而是坚持“以文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证文本的自在含义”③毛莉:《当代文论重建路径:由“强制阐释”到“本体阐释”——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 年6 月16 日。,尽可能使文学研究由“理论”回归“文学”。张江的观点在当代学界不乏回响。卡勒认为,在文学研究中,存在着阐释学(Hermeneutics)和诗学(Poetics)两种传统。前者旨在对文本意义——无论是初始性意义,还是文本对当代读者的意义——加以考察;后者则追问“怎样的规则与惯例使文本对读者产生意义和影响”④Jonathan Culler.(2019).Hermeneutics and Literature,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Hermeneutics,Michael N.Forster and Kristin Gjesdal ed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304.,亦即从语言性文本出发,探讨文本意义的可能性和可理解性条件。卡勒观察到,在当下,马克思主义、心理分析、女性主义、结构主义、生态批评等流派秉持不同立场,以不同方式介入文学作品,从中得出各自预先设定的答案,为了占有文化资本、吸引公众目光而激烈竞争。对上述混乱状况,风靡于20 世纪的哲学阐释学可谓收效甚微,它无法告诉人们哪些阐释是误导性的,也无法提供一种阐释优越于另一种阐释的确凿理由。卡勒宣称:“文学研究所需要的,不是对理解之普遍本质的反思,而是专注于特定文学形式或类型发挥作用和被理解的方式。”⑤Jonathan Culler.(2019).Hermeneutics and Literature,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Hermeneutics,Michael N.Forster and Kristin Gjesdal ed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321.在他看来,阐释学有必要重建与诗学的亲缘性,从而通过对文本的细致勘查,对潜藏于语言文字背后的确定性意义加以趋近。无独有偶,电影理论家波德维尔主张建构一种电影的“诗学”,以弥补影像阐释中“观念先行”所带来的误区。不同于主流电影批评对规范化操作程式的推崇,电影诗学所彰显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姿态,它聚焦于电影作品本身,通过对“解析性剪辑、主角的视点、以人物为中心的因果关系、长镜头、银幕内外的空间、场景的概念、交叉剪辑、剧情声音”⑥[美]大卫·波德维尔:《建构电影的意义——对电影解读方式的反思》,陈旭光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年,第294 页。等因素的探究,对影像文本的意义生产过程加以重构,以此提升阐释的普遍性和可通约性。上述观点,显然与卡勒将“诗学”与“阐释学”相结合的诉求形成了交集。

四、结 语

综上,作为阐释边界建构中至关重要的维度,文本在20 世纪以来得到了愈发热烈的讨论。文本所拥有的客观性、公共性和实存性,为阐释者对意义之限度的探寻提供了稳固支点,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矫正理论中心时代的强制阐释倾向。对阐释中文本之维的体认,在当代中国文论中无不启示意义。在中国思想界,长期存在着“文以载道”的传统;自20 世纪下半叶以来,人文学界又深受意识形态批评的影响,在很多时候,研究者习惯于绕开语言性文本,直接打捞某种虚无缥缈的“思想内涵”。⑦朱国华感叹道,曾几何时,在中国学界,文学理论和文本实践处于融贯一体的状态,“彼此之间,构成了一个共同超越传统、标新立异的文学话语的良性循环系统”。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文学理论在变得愈发严谨、周密、科学的同时,也愈发远离文本,成为了一种“进行概念自我循环的自娱游戏”。参见朱国华:《渐行渐远?——论文学理论与文学实践的离合》,《浙江社会科学》2020 年第12 期。这样的做法,非但无法达成对意义的充分把握,反倒常常事半功倍,甚至使人误入歧途。故而,对文本经验的适度回归,不仅有助于对确定性意义的把握,也将促使人们反思文学理论中的一些症候,重构当代文论话语的动态平衡。

文本为阐释带来了有效参照,但文本无法提供作为终极依据的标准答案。同时,对文本的偏执也时常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对阐释之独断论的纵容,对意义之相对性的默许等。因此,研究者不应固守狭隘的文本中心论,而是有必要以开放的姿态对待文本,将其纳入与主体、意图、读者、语境、文化惯例等文学因素的协商性过程中。惟其如此,文学阐释中的不同维度才能实现良性互动,而阐释边界的建构也才能呈现出更公允、恰适,更具包容性和生长性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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