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兵,王佩玲
(黄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黄山 245041;黄山学院学生处,安徽黄山 245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颁布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并明确提出了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的具体要求[1]。
综观本次民法典编纂,其核心要义表现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民法典建立在以人为本的价值基础之上,这与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标高度一致,在当前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需要深切关注,并将之转化为思政教育工作的有效资源和深厚动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人民性是其最鲜明的特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法治建设依靠人民、法治发展为了人民、法治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坚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为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2]。
民法典注重权利保护和人文关怀的鲜明特色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高校思政教学不仅要从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角度认识民法典相关内容教学的意义,更有必要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置入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中去考察分析,充分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要深入挖掘民法典中蕴含的思政育人因素,以提升思政教学实效。思政教学中要善于把民法典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鲜活素材和生动案例及时纳入课堂教学范围,把思政教学与新时代的伟大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用民法典中注重权利保护和人文关怀的鲜活材料来设计有关教学内容。如民法典编纂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为了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也是对人格尊严的维护,这在全世界各国民法典中极为罕见,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立法理念;民法典中增设了行动自由权、私人生活安宁权等新的人格权类型及保护声音、私密空间等人格利益,防止性骚扰规则、设定居住权、加大对弱势合同一方的保护等体现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和对公民权利的尊重。这些法治的创新和进步,只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实现。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要灵活运用理论讲解、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实践教学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来梳理分析上述独具特色的创新内容,并注重发挥互联网时代网络应用优势,积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新话语表达形式,引导、启发学生思考,提升思政理论的针对性和亲切感,不断推进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国热情,以进一步强化思政引领作用,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
思政育人不仅体现在思政教学中,还应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以下简称三全育人)。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注重权利保护和人文关怀的立法理念和创新规定,同样也应贯彻体现在三全育人过程中。这就要求学校管理者在制定和实施学校规章制度、从事学生管理活动中遵循民法典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学生的民事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学生的各项民事权利,并积极回应学生关切,直面学生需求和期待,解决学生的现实问题,以充分彰显学生主体地位,为培养人格健全、全面发展的人奠定基础,这也有助于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总结人类历史经验和把握治国理政规律的基础上,阐明了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形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3]。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承载着现代高校人才培养的重任,是高校思政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法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并全面融入具体民事法律规范中,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最有说服力的例证,民法典不仅在总则中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确定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首次明确公序良俗的效力,完善见义勇为和紧急救助条款,还在民法典各分编中作出了充分体现契约自由、诚实守信、关注弱势群体、维护和谐稳定、鼓励向上向善等规定。这一系列制度设计从不同层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不仅为思政课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素材和资源,更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高校思政课堂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之一,对民法典中的一系列体现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仅要深切关注,更要找准教学契合点将其有机融入思政教学中,其中特别要注重秉持问题导向的教学理念,从大学生关注的热点思政问题入手,紧贴大学生实际,注重直面现实矛盾和问题。思政教师要充分利用民法典提供的教学资源,坚持以教材为基础,以学生关切为中心,以社会热点、焦点为切入点,引导学生思考,解决学生关切,积极回应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扶不扶、管不管、救不救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政教学的实效。同时,高校思政工作者也要善于运用民法典弘扬社会正气,匡正校园失范行为,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对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及时处理和予以曝光等,以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教育的全过程。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践行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的一大特色,这项内容不仅在民法典总则中作了规定,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民法典分则中还设有具体落实绿色原则的诸多条款,充分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
对大学生进行生态文明教育是高校思政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前高校思政教育中,存在着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匮乏、生态文明教育理念抽象、生态文明教育目标不明确等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性,研究将生态文明教育有效融入高校思政教学的途径和方法,结合民法典确定的绿色原则和保护生态的具体规定,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提升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在思政教学中不仅要讲清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意义,更要讲清楚生态保护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让大学生真正认识到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进一步从法治层面强化大学生保护生态的意识,并使之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校自身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营造生态文化氛围,尤其是高校思政工作者要率先垂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落实和践行绿色原则,在校园内外日常的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体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涵,还要通过自身行为潜移默化引导学生养成保护生态的意识。
民法典生动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典,不仅是保障公民权利的百科全书,更是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教科书。高校思政教师和思政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学习和宣传民法典,更要充分挖掘发挥民法典在思政育人方面的积极功效,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