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芳,郑慧娟,林学军
(1.长江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2.广东财经大学 财税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3.暨南大学 国际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近年来,全球化进程遭遇逆流,贸易投资保护主义、贸易霸凌主义抬头,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加速推进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深度调整,中国外部环境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与此同时,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政府体制机制、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面临转变。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在新形势下,立足国家需要、主动适应全球经济发展新趋势、推进更高层次改革开放和更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自贸试验区作为区域内的“经济特区”和“政策试验田”,不仅要承担应有的经济职能,以更加自由的贸易、投资、金融等制度红利创造新的经济增长,还要担负促进政府管理体制、治理机制创新,推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管理示范职能。其主要任务是探索改革开放的新体制、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创新示范。
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经形成覆盖东西、纵贯南北,21个省市(1+3+7+1+6+3)共54个片区为载体的自贸试验区格局。鉴于沿海优越的地理位置、较高的开放度、丰富的资本、较好的产业发展状况,第一批和第二批自贸试验区均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包括上海、广东、福建和天津),随着第五批自贸试验区中的河北、山东、江苏和广西的加入,我国沿海11个省市(不含港澳台)已全部成为自贸试验区,实现全覆盖。由此可见,国家在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和梯队安排上并非随机的,地理位置优越、产业基础厚实、更高开放度、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会被优先选择。但是,不同地区虽然资源禀赋条件、发展路径、发展阶段不同,均应享有共同发展的机会,国家政策导向也意在谋求平等的发展机会,激发和释放各地区的发展潜力,使各地区形成协调的发展能力,共享发展成果。自贸试验区从东南沿海向内陆腹地扩容,将有助于探索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对于内陆地区,国家从2017年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开始布局。目前,已经有第三批加入的河南、湖北、四川、重庆、陕西和2019年第五批加入的云南、黑龙江以及2020年第六批加入的北京、湖南和安徽等10个内陆省市成为自贸试验区。还有10个内陆省(自治区)包括江西、山西、吉林、贵州、甘肃、青海、内蒙古、西藏、宁夏和新疆没有成为自贸试验区,无法发挥地域特色进行高水平开放和改革创新的差异化探索,这不利于这些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大局。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和空间布局深刻影响其制度创新的内容、经验推广的效果和政策辐射的范围,关系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和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那么,国家是如何对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进行区位选择的?哪些因素在内陆自贸试验区选择中起作用?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模式有哪些?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深刻理解国家的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把握我国自贸试验区扩容的区位选择和规律。
国外关于经济功能区区位选择的研究较早,约翰·冯·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阿尔弗雷德·韦伯的工业区位论以及中心地理论为经济功能区的区位选择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本文重点关注贸易功能区区位选择的研究。Grubel(1982)讨论了管制放松背景下不同类型自由经济区的福利效应,阐述了地理位置对自由贸易园区经济效益的影响;[1]Feldman(1983)关注所在地的交通情况对自由贸易园区区位选择的影响,指出发达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大多设立在边境地区,尤其是大型机场附近;[2]Nicolas(1985)认为自由贸易园区能否形成强大的集散服务功能以及专业化的供应商和服务商取决于其产业发展水平,因此将产业基础视为影响自由贸易园区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3]McCalla(1990)特别强调了与港口相关的自由经济区,通过对自由经济区的扩张历史及空间扩散特点的分析发现,世界各地的自由经济区有一个共性特征就是易于到达性;[4]Mcintyre(1996)分析了出口加工区成功的原因,根据区位优势理论,提出财政优惠、低成本的劳动力、高效的服务支持有利于出口加工区的建立;[5]Miyagiwa(1993)对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的选址进行了考察,他的研究表明,当资本可以在城市和农村自由流动时,将自由贸易园区建立在农村更可取,因为这会带来更高的国民收入和更低的失业率;[6]Basu(1996)的研究却表明在农村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可以降低失业,但不利于收入水平的提高。[7]国外研究为我国贸易功能区的区位选择研究提供了多维视角,但国外对我国贸易功能区区位选择缺乏研究。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央依据不同的改革和发展目标,设立了诸多类型的贸易功能区来推动对外贸易的便利化与自由化,贸易功能区经历了从保税区到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再到自贸试验区的多次演化。因此,国内关于经济功能区区位选择的研究对象也经历了保税区、加工贸易区到自贸试验区的转变。张世坤(2005)指出保税区大多依托港口设立,其区位选择受运输条件、劳动力成本、市场份额及其聚群效应的影响;[8]张耀光等(2009)发现区位优势、交通条件对我国保税港区的布局和选址产生影响;[9]黎国林、江华(2008)归纳出影响加工贸易的区位分布及变迁的影响因素是运输距离、配套产业、技术溢出和政策因素;[10]孟广文等(2015)认为区位、资源禀赋、社会文化是影响自贸试验区选址的首要因素;[11]殷为华等(2016)表示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是多元主体利益博弈和协调均衡的结果,尤其要考虑产业基础、交通条件、市场功能这三个核心因素;[12]白仲林等(2020)认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应是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的基础。[13]
国内上述关于贸易功能区区位选择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定性研究,贸易功能区区位选择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叶修群(2016)基于1999~2014年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省级面板数据,运用面板Tobit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保税区的区位选择更倾向于经济成熟的发达地区,出口加工区的区位选择与保税区有明显差异,倾向于经济欠发达的新兴地区,市场规模、市场开放、工业化以及政府推动对出口加工区的区位选择影响显著,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二者都具有显著影响;[14]陈林、邹经韬(2018)运用面板Logit模型和2009~2015年全国286个地级市层面的数据,实证检验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区位选择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发展水平、市场规模、市场消费潜力、基础设施以及是否是“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对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具有明显作用,而市场开放度、外资参与率和地方政府的影响并不显著;[15]张正荣、肖文丽(2021)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基于2018年的数据,对31个省级区域进行研究发现: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不依赖单个条件,而是由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劳动力要素等核心条件驱动,并受市场规模、对外开放环境、区域中心度等的影响,是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16]
总的来看,对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这一顶层设计的研究还不够。陈林、邹经韬(2018)基于地级市层面的数据忽略了我国几乎所有的自贸试验区试点都选择了省会城市的事实,样本的非随机性会导致面板数据分析的内生性问题;张正荣、肖文丽(2021)基于省级层面的fsQCA的时间节点选在2018年,这使得第五批(2019年)和第六批(2020年)里的绝大多数内陆自贸试验区区位选择的原因没有被分析。因此,本文可能的创新在于:一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被优先考虑的沿海自贸试验区排出,着重考察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布局,研究对象和结论与已有文献不同,对后续自贸试验区试点的选址和布局具有参考价值;二是基于2020年的最新数据,运用组态视角和fsQCA方法对影响内陆自贸试验区区位选择的因素进行实证考察,丰富了这一问题的实证研究。
由于自贸试验区的设立首先是以省(直辖市)为单位,各省(直辖市)再划定几个地级市(区)为试点,而且绝大多数都将省会城市作为试点。所以,如果用传统的实证研究方法会面临两个困难:一是基于省级(直辖市)层面的样本量不够大;二是基于市(区)层面会面临样本选择不随机,产生内生性问题。QCA分析方法整合了案例研究和定量研究的优势,它既适合于10或者15以下的小规模案例/样本研究,10或者15至50的中等规模案例/样本研究,也适合超过100个案例的大样本研究(Ragin,2008;Greck hamer,2016)。[17][18]另外,QCA基于布尔代数,研究的是集合关系而非相关关系,QCA的溯因推理和集合分析不依赖随机抽样技术,能够从源头上规避内生性问题,如反向因果、遗漏变量偏差和样本选择偏差等(杜运周等,2020)。[19]
组态分析和QCA方法以整体的视角,把案例视为条件变量的不同组合,它假定自变量间是相互依赖、共同起作用的,且致力于分析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条件如何共同作用于结果,因而,QCA方法认为多重共线性等在它的分析中不再是问题,且并不存在最优的均衡状态,相反,QCA方法认为存在多个等效的路径或解(Ragin,2014),[20]因此可能探索出自变量间相互组合的“化学反应”,处理多因并发、因果非对称性和多种方案等效的复杂因果关系(Douglas et al.,2020)。[21]fsQCA被认为是探索“联合效应”和“互动关系”的有效方法(Ragin,2008),大大提升了组态分析理论与方法的匹配。因此,本文选择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
本文选取2013~2021年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内陆省、直辖市,包括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云南、黑龙江、北京、湖南、安徽,同时选取江西、山西、吉林、贵州、甘肃、青海、内蒙古、西藏、宁夏、新疆等未设立自贸试验区的省、自治区,并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收集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劳动力要素、市场规模、区域中心度的2020年省级层面数据。
1.结果变量
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CHO):根据杜运周等(2020)的方法,设置多少数字的模糊集由研究者决定,并且在不同水平间不需要采用等距的间隔,因此,本文对内陆自贸区试点的设立批次进行赋值,1表示第一批设立的内陆自贸区;0.8表示第二批设立的内陆自贸区;0.7表示第三批设立的内陆自贸区;0表示未设立自贸区的省、自治区。
2.前因条件
地理位置(GEO):地理位置是重要的区位要素之一,考虑中央在设立自贸试验区时的沿海、沿江和沿边三个布局策略,本文需要判断内陆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为沿江或沿边,本文采用定性赋值,1为内陆沿江或沿边省、自治区、直辖市,0为内陆非沿江或沿边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业发展水平(IND):产业优势是区位竞争的要素,工业往往是服务业的基础,制约着服务业的发展,工业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所在地区的产业生态,本文采用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二产业增加值表示,单位:千亿元。
服务业发展水平(SER):服务业发展水平也是产业优势的重要表现方面,本文采用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三产业增加值表示,单位:千亿元。
对外开放水平(OPE):自贸试验区的一个重要使命是为对外开放搭平台、试制度,利用外资情况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具体表现,对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具有重要影响,本文采用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表示,单位:亿美元。
劳动力要素(LOR):劳动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区位要素,本文采用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就业人员总数表示,单位:百万人。
市场规模(MAR):市场容量、市场潜力关系到政策效应的吸纳能力,是区位竞争的重要因素,本文采用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GDP来衡量,单位:万元。
区域中心度(CEN):区域经济的带动能力关系到政策的辐射效果,是区位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判断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为区域经济中心,通过与周围省市(自治区)的人均GDP进行比较,若该省市(自治区)的人均GDP高于相邻所有省市(自治区),则该省市(自治区)为区域经济中心,反之,则不是,本文采用定性赋值,1为区域经济中心,0为非区域经济中心。
3.变量校准
在fsQCA中,每一个前因条件(即本文的七个影响因素)和结果(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选择)都分别被看作一个集合,每一个样本在这些集合中均有隶属分数。校准就是给样本赋予集合隶属分数的过程。同现有研究一致,本文基于已有理论和经验知识,根据前因条件与结果的数据类型,运用直接校准法,将数据转换为模糊集隶属分数,本文设置三个瞄点:“完全隶属=75分位点”“交叉点=50分位点”“完全不隶属=25分位点”。[22]表1总结了本文各个前因条件和结果的校准信息。
表1 变量的校准参数
从集合论的角度来看,单个条件的必要性分析就是检验结果集合是否为某个条件集合的子集。在fsQCA中,当结果发生时,如果某个条件总是存在,那么该条件就是结果的必要条件。一致性是衡量必要条件的重要标准,当一致性水平大于0.9时,则可认为该条件是结果的必要条件,反之,则不是。[23]本文运用fsQCA3.0软件对条件变量及其逻辑非变量的一致性进行必要性检验,结果见表2。观察可知,所有变量的一致性均小于0.9,因此,不存在成为内陆自贸试验区或内陆非自贸试验区的必要条件。
表2 必要条件分析
表2(续)
组态分析试图揭示多个条件构成的不同组态引致结果产生的充分性。从集合论角度来看,就是探索多个条件构成的组态集合是否为结果集合的子集。另外,本文还对结果变量的“非集”进行了分析,以实现对“因果不对称性”问题的探究。不同条件组态的充分性同样使用一致性标准来衡量,但是可接受的最低值和计算方法与必要条件分析有所不同。条件组态充分性的一致性水平通常大于0.75,[24]但由于样本不同,现有研究所确定的一致性阈值也不尽相同。本文运用fsQCA3.0 软件,将一致性阈值设置为0.8,并将PRI一致性阈值设为0.7,案例频数阈值设定为1,得出结果变量的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本文以中间解为主,结合简约解来区分组态的核心变量和辅助变量:如果变量同时存在于简约解和中间解中,则该变量为核心变量;如果仅存在于中间解而未存在于简约解中,则为辅助变量。[25]所得的组态结果见表3。其中,成为内陆自贸试验区的组态,即充分条件有三个,所有组态的单个解和总体解的一致性均高于标准0.8,也高于稳健性检验的标准0.85,唯一覆盖度均大于0;成为内陆非自贸试验区的组态,即充分条件有四个,所有组态的单个解和总体解的一致性均大于0.9,高于初始标准0.8和稳健性检验的标准0.85,唯一覆盖度也都大于0,下面详细分析每一种组态(路径)。
1.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条件组态
组态1(geo×IND×SER×LOR×MAR×gen)中地理位置缺席、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市场规模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劳动力要素的存在以及区域中心度的缺失发挥了辅助性作用。该组态的一致性为0.976,唯一覆盖度为0.133,覆盖了河南和陕西两个案例。河南和陕西不是沿江也不是沿边省份,但其产业基础相对较好,市场潜力较大,劳动力要素丰裕,河南和陕西都是内陆综合交通枢纽,能对接国家的“一带一路”倡议,被国家选择成为第一批内陆自贸试验区。
组态2(GEO×IND×SER×OPE×MAR×GEN)中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和区域中心度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地理位置、市场规模的存在发挥了辅助性作用。该组态的一致性为0.921,唯一覆盖度是0.174,覆盖了湖北和重庆两个案例。湖北和重庆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成员,产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较高,并且是中部地区的中心,对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辐射能力,也被国家选择成为第一批内陆自贸试验区。
组态3(geo×ind×SER×OPE×lor×MAR×GEN)中地理位置缺席、服务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的存在、市场规模和区域中心度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工业发展水平和劳动力要素的缺失发挥了辅助性作用。该组态的一致性为0.886,唯一覆盖度最低只有0.08,覆盖率最低,只覆盖了北京一个案例。北京是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其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都很高,市场规模巨大,北京是国家选择的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开放的先行区,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平台和试验区,被国家选择成为第三批内陆自贸试验区。
上述三个组态说明中央在选择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时考虑的关键因素是产业发展水平即工业化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以及市场规模和区域中心度,地理位置和劳动力要素也起到了辅助性作用。产业基础、市场容量和区域经济的辐射能力是中央在选择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时关注的重点,这些条件关系着试点能否实现其功能预设的效果,发挥示范辐射效应,以达到国家将自贸试验区由沿海不断向内陆扩容的战略意图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内陆自贸试验区组态覆盖的案例见表4。
表4 组态覆盖的样本案例及数量
2.内陆非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条件组态
本文检验了哪些因素使得有些内陆地区还没有被选择成为自贸试验区试点,结果有四个组态(ind×ser×ope×lor×mar×gen、GEO×ind ×ser×ope×mar×gen、GEO×ind×ser×ope×lor×mar、geo×IND×ser×ope×LOR×mar×gen),四个组态的核心条件是一样的,都是对外开放水平和市场规模的缺席,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劳动力要素、区域中心度的缺席起到了辅助性作用。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一个重要战略意图是服务于国家的对外开放战略和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为了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对外开放的压力测试和制度创新,是为开放搭平台、试制度。同时,也表明地区的市场容量、市场潜力关系到政策的吸纳能力,是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决策的重要因素。实证结果表明没有成为内陆自贸试验区与成为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原因是不同的,这一结果证实了影响内陆自贸试验区和内陆非自贸试验区的因素是不对称的,某个结果出现与否需要不同“原因组合”来分别解释。
一致性水平和校准标准(校准阈值)的不同均会影响逻辑最小化的真值表行(组态)的数量,进而对结果产生影响。Schneider和Wagemann(2012)提出改变一致性水平、调整校准阈值的稳健性检验方法。[26]本文将一致性水平从0.8升至0.85,仍然是三个组态且组态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各组态的前因条件完全一致,一致性水平和覆盖率也基本相同,说明结果是稳健的。
fsQCA方法有效识别了内陆自贸试验区试点的三条组态和内陆非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四条组态,表明自贸试验区试点选择路径的殊途同归、多因并发和非对称性。基于内陆自贸试验区设立的核心条件与辅助条件,本文将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模式分为两类:“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区位优势+开放优势”,两类设立模式表明中央选择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复合动因。
从“产业优势+市场优势”的组态来看,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且市场容量较大的内陆地区更可能成为自贸试验区,经济功能是全球贸易功能区设置的首要目标,规模经济效应是微观经济的基本规律,具备对外贸易的产业基础和足够大的市场容量也是我国自贸试验区设置的重要考量因素,有良好的工业、服务业基础,能更好地发挥规模经济效应的地区天然地更符合自贸试验区设置的要求。陕西和河南就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尽管不是沿海、沿江和沿边地区,仍然凭借“产业优势+市场优势”被中央选择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和示范区。
从“开放优势+区位优势”的组态来看,较高的对外开放程度且是区域经济的中心的内陆地区会被优先选择,自贸试验区旨在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的水平,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新模式、新经验、新制度是否能产生足够的辐射作用,拉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是中央在设置自贸试验区时重点考虑的因素。北京是我国北方的区域经济中心,湖北和重庆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中心,它们凭借较高的开放度和独特的区位优势被中央选择成为自贸试验区。同时,湖北和重庆还是沿江地区,我国自贸试验区首先考虑临海,其次是沿江、沿边再到中部和内陆的经济相对发达的交通枢纽地区,这也是湖北和重庆先于北京被中央选择的原因。另外,湖北、重庆的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都较高,北京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也很高,这三个省、市的市场规模也都较大。
从上述分析来看,较好的产业基础是我国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基础要素,自贸试验区虽然不能单由产业基础来决定,但是会依托产业基础和其他要素的组合,因为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更能成为制度创新的来源地,并通过产业关联将政策优势辐射出去,带动关联地区的发展。随着我国自贸试验区的扩容,会有更多的内陆地区加入自贸试验区的行列,内陆自贸试验区的组态会更加多样化。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相对较高的对外开放水平的江西兼具产业优势和开放优势;位于沿边地区且具有相对较好的产业基础的新疆和内蒙古兼备地理优势和产业优势,将来都很有可能成为内陆自贸试验区。
基于组态视角和fsQCA方法,本文利用我国20个内陆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层面2020年的数据对影响自贸试验区试点区位选择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越高,市场越开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越多,市场规模、市场消费潜力越大,区域经济的辐射能力越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越有可能成为自贸试验区;地理位置、劳动力要素也在有的组态中发挥了辅助性作用。第二,较低的对外开放水平和较小的市场规模是所有还没有成为自贸试验区试点的省、自治区的核心影响因素,工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水平、劳动力要素、区域中心度的缺席也起到了辅助性作用。该结论经过检验后依然稳健。
自贸试验区的设置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全球经济及其治理机制深度调整,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可复制的新途径、新经验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央在进行自贸试验区布局时,既要考虑其经济发展水平以保证自贸试验区试点的相对效果和成功概率,又要考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大局,考虑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区域辐射能力,还要兼顾与“一带一路”倡议、自由贸易区战略等其他国家战略的对接。通过目前21个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可以发现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承载着一个或多个国家战略,如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北京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广东的粤港澳合作,福建的对台合作,成渝的西部大开发,湖南、湖北的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黑龙江、云南的沿边开放,陕西的“一带一路”合作,等等。随着我国经济“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形成,自贸试验区试点还将担负新的改革任务和发展使命。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自贸试验区建设会向着全方位、差异化方向前进。越来越多的内陆地区会加入自贸试验区的行列,各个自贸试验区基于地理优势和产业特点的地方特色会越来越突出。基于本文的结论,提出以下几点。
第一,进一步推动内陆自贸试验区的物理扩容。澳大利亚的国土面积比中国小,但其境内有两百多个自由贸易区。美国是世界上拥有自由贸易区最多的国家,近三百个自由贸易区组成了美国独具特色的自由贸易网络。我国也应一方面加快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推广,让更多有条件的内陆地区加入自贸试验区的行列;另一方面加快自贸试验区内部的扩区,吸纳更多的片区,推动自贸试验区数量上的平稳增长和区域上的广泛分布。未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在空间分布上将呈现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局面,并将出现自贸试验区的集聚,形成“自贸圈”或“自贸带”,实现覆盖全国、百花齐放的自贸试验区网络。
第二,进一步推动内陆自贸试验区布局上的优化。从目前自贸试验区的分布来看,沿海地区已经率先实现了自贸试验区的全覆盖,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形成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中部地区尤其是沿长江经济带的自贸试验区覆盖率也较高,而广大的西北内陆地区(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和内蒙古)无一成为自贸试验区,这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大局和国家沿边开放的战略。成为自贸试验区的组态不是唯一的,多因并发是自贸试验区的显著特征,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独特的产业优势和区位特点,如何推动自贸试验区在西北地区破局,进一步优化自贸试验区的分布将是中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三,探索内陆自贸试验区发展模式的差异化。“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进行差别化改革探索,各地区应根据自己的产业优势和区位特点找到自己的发展模式,开展差异化探索。目前,我国内陆自贸试验区大多采取出口加工、制造型或转口集散、商贸型的建设模式,各个内陆自贸区之间的差异化并不明显,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资源及交通优势,根据其不同的区位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模式和准确的功能定位,促进当地阶段性的特色产业发展和与自身禀赋相适应的差异化发展。例如,湖北和河南自贸区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交通和物流优势,建设现代综合服务型自贸区,起到连接东、西、南、北区域经济的枢纽作用;四川和重庆自贸区位于我国西南腹地,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地和长江经济带的连接点,应努力寻求沿江与沿边地区的协同开放;陕西自贸试验区位于我国西北地区,可以利用其西北门户的优势,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交流的新模式;云南则要成为与老挝、越南、缅甸等东南亚国家连接的重要节点和开放前沿。这也为还没有成为自贸试验区的内陆地区提供了思路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