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圆见习记者 涂思敏
那些死亡是真实存在的,当我在深夜一次次翻开他们的卷宗,直面他们的死亡,我才能看见他们生前的故事,他们的爱与恨,他们行动的代价与初始的原因
2022 年的春天,我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仁文教授,专注研究犯罪学与刑法学的他告诉我理解犯罪始终是在理解人性,而书写犯罪也始终是在书写人性。
作为一名刚入门的政法记者,我的视线很容易被那些卷帙浩繁的法律文书、佶屈聱牙的法律术语所绊住。当我看向那一行行白纸黑字的文字,我告诉自己要去寻找他们身上那些“身为人类”的部分,他们身上那些具有人性的瞬间,说出他们的故事,追寻那些他们曾经生活过的时光,或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与受害者达成共情。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一个人为何走向犯罪的道路理解一二,在成为一个犯罪者之前,他们首先是一个人。
尽管在很多的时候,我是通过卷宗、留存的影像资料、与检察官的对话和采访中才得以窥见他们的人生。但那些死亡是真实存在的,当我一次次翻开他们的卷宗,直面他们的死亡,我才能看见他们生前的故事,他们的爱与恨,他们行动的代价与初始的原因。
为什么记录他们的故事是有意义的?人为什么会犯罪?或许可以从我曾经采访过的三起故意杀人案件中得以窥见他们的人生。
我第一次采写的杀人案中,是相依为命的母女俩。父亲去世后,26 岁的戴真便和母亲范荣相依为命。3 年里,两人足不出户,将自己困在家这个“避难所”里,拒绝与外界的一切沟通,拒绝亲人的关心,拒绝一切社会关系,拒绝任何形式的社会生活,靠着外卖、快递和存款度日。直到范荣渐渐感觉身体异样,她们的生活开始出现裂缝……范荣时常“看见”自己身体里会涌出鲜血,她腹部那个陈旧性的伤口让她整夜睡不着,她开始出现幻觉,满地的血仿佛都在宣告着她的死亡。
范荣开始尝试自杀。她好几次乘坐电梯到高楼,久久失神地望着窗外,但每次都没能下定决心。2020 年春节前,范荣感觉到自己被鲜血所包围,她无法再忍受下去。这一次,她恳求戴真帮助自己自杀。母女俩上到10 楼,范荣让女儿戴好围巾别着凉,戴真抱着母亲的腿一点点往窗外送,直到她再也承托不住,“嘭”的一声,母亲永远地离开了她。
1951 年,社会学家涂尔干发表了《自杀论》,它被认为是社会学领域内第一部对自杀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的作品。涂尔干给自杀行为分为了四个类型:自我主义的自杀;利他主义的自杀;失范性的自杀与宿命性的自杀。他认为自杀构成了理解现代人的生存境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维度。研究自杀问题其实是在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个体与社会之间是一种有机关系,那么离开母体的个体、过度膨胀的个体、被母体吞噬的个体或为母体而牺牲的个体显然都难以生存”。
而戴真和范荣就像这个社会里被抛出去的“离散点”,她们主动背弃了这个社会,又在难以言说的痛苦中走向了毁灭。
有时候我在想,戴真和范荣真的是主动选择远离人群的吗?也许她们曾经尝试过走出来,可迎接她们的是否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与打击?又或许是作为顶梁柱的父亲的离世带给她们的痛苦过于深刻,让她们觉得或许只有封闭自己的内心情感,才能保证不受伤害呢?
协助母亲自杀后,戴真陷入了长时间的应激状态。刚开始被提讯时,戴真很抗拒,因为原先母女俩说好了要将这件事当成范荣一个人的决定与行为。等戴真慢慢平静下来,开始面对母亲永久离开她这个现实时,她陷入了无限的自责与悔恨中,有时候她有种自毁的冲动,想要一命换一命,她觉得自己应该被判死刑。最终法院对戴真作出有罪判决。
范荣在遗书里写着,“感谢你——我最好女儿的陪伴,妈妈真的想好好陪伴你。我真心说给你,我现在身体大部分生不如死,也许说明我该走了”。而站在法庭上的戴真在最后说道:“自从我父亲死后,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我不确定我懂什么是爱,但是我确定我足够在乎她,在乎到我不允许别人去祸害她。”我被母女俩之间这种紧密而深刻的感情与连接所打动,但同时我也在思考在她们的人生中,或许有没有哪一个瞬间,她们是可以被拯救的?她们的人生也许是可以重来的?
我想起人类学家项飚曾经提出过的一个观念,现代社会的一个趋势是“附近的消失”:网络的发达与便利导致了城市生活的某种封闭性,我们的外面要么是宏大的世界,要么是个体的自我,我们的附近与周围被严重压缩了,可我们却无能为力。如果我们不把身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搞清楚,空洞地讨论宏大的事情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找回附近,才能让我们真正解决个人问题。而要想重新回到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依存与守望的关系,我们或许可以尝试在我们居住的“最初500 米”的范围内采取一些社会行动,去尝试了解他人,关心他人的生活,把个体与更大的世界联系起来。那么也许戴真与范荣这种如荒岛般隔绝而独立的生活也能发生改变,或许这个改变只是从一句“你好”,一声“天气真不错”开始的,就像诗人约翰·多恩写的那首诗:“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任何人的死亡都是我的损失,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2022 年7 月,《方圆》记者涂思敏(左一)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进行采访。(来源:资料图片)
我采访的第二起故意杀人案,是一起旧案。2000 年,少年杨鹏孤身来到北京打工,在一家砖厂里他认识了同乡王虎。
进入砖厂前,杨鹏的日子很不顺,小学上了4年便辍学了,靠卖苦力养活自己,亲人接连去世。他先是进入了一家无良工厂打工,因为口角中被厂长侄子打得遍体鳞伤,然后被踢出工厂,拿了1000元赔偿金,躺了几个月。心灰意冷的杨鹏原打算回老家,可命运开的玩笑还在继续。他在北京的叔叔得知杨鹏有1000 元钱,佯装好心地要帮杨鹏保存,可实际上却用这钱去赌博,输得精光,杨鹏想要回钱,却再没能找到叔叔。回家的路费没了,天气越来越冷,他只好进了砖厂。可老乡王虎并非好人,他怂恿杨鹏一起去抢出租车司机。一个深夜,他们以残忍的手段杀死了司机余游,抢走了50 块钱。
犯案时,两个人都是未成年人。勤勤恳恳的、半夜还在拉活养家的司机余游就因为临时起意的想法被杀害了。杀人后的20 年里,杨鹏一直在勤恳做工,未再做过出格的事情,20 年前的那次抢劫杀人就像一个偶发事件。杨鹏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他就像只“无脚鸟”,不敢停留,不敢稳定。不知道是一种自我选择还是自我惩罚,他结婚又离婚,有过一个多年未曾联系过的女儿,“既然分开了,就不要打扰娘俩了”。当他被捕时,表情仿佛在说,这一刻终于来临了。
我有时候在想,如果杨鹏知道司机余游也是跟他一样是父母双亡的苦命人,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想命运总是在相似的地方给他开了玩笑?可不管杨鹏曾经过着多么痛苦的人生,他必须为自己20年前的那个选择付出代价。
在青少年犯罪中,由于知识和自我技能的缺乏,在社会上无法谋生,只能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满足自身的需要,而青少年犯罪多呈暴力化、凶残化的趋势,不良情绪的心境化容易导致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增大了他们实施犯罪的可能性。而在杨鹏的案子里,如果在他青少年时代能够得到关爱,或者在他不幸的那一个阶段里能有人来帮助他,或许导致他最终作出选择的那个多米诺骨牌就不会倒下。
当我最开始阅读那起年龄相差18 岁的亲密爱人之间的凶杀案的相关资料时,我先入为主的想法是:这又是一起因为现实差距过大导致情感破裂,而双方的欲望无法达成平衡而导致的惨案。然而,事实上,我的这个看法幼稚而浅薄,是对于受害者与加害者简化而片面的理解。
他们相识于职场,坠入爱河成为情侣。如果抛开年龄的差距和女方已有家庭的事实,41 岁的杨静和23 岁的王辉耀相处的样子就同任何普通情侣一样。可在这段先天就不稳定的关系里,双方不平等的欲求关系就像一颗注定会爆炸的炸弹,埋藏在他们的感情之路上。王辉耀自小被母亲抛弃,父亲含辛茹苦拉扯他到大,没读几年书就跑去打工,住廉价合租房,辗转于不同的工作场所。和杨静的相识让王辉耀动荡无主的生活第一次有了稳定的感觉,杨静给了他母亲般的安全感。然而对杨静来说,王辉耀可能只是她平凡生活里突然出现的一丝激情,当理性回归,她便选择从这段感情里退场。
就算感情破裂,选择杀人并试图自杀的做法也是罕见的。而王辉耀在杨静跟他提出分手后,产生了“我杀了她,我的感情就都能被拿回来了”这种旁人都无法理解的极端想法。
回顾王辉耀杀人前和被捕后的诸多表现,会发现他的这种想法并非空穴来风,他性格里诸多偏执、极端且富控制欲的特征也一一显现。
英国犯罪学家简·蒙克顿·史密斯对多起亲密关系中的凶杀案进行了长达30 年的研究、跟踪、调查与采访,她通过分析家庭暴力和情感操纵的行为模式,提出了两种观点:一是大多数凶杀案并非激情犯罪的结果,它在发生前一定是有迹可循的;二是受害者大多数是情感操纵的受害者,一旦落入这种陷阱,便很难逃脱。简曾提出一个“凶杀时间轴”概念:一般从亲密爱人相识到悲剧的最终发生,一共会经历8 个阶段,无论在哪个阶段,凶杀的行为都是有迹可循的。比如,情感操纵者通常会用施行暴力、恐吓、跟踪等手段。这些凶手往往很擅长运用“嫉妒”和“忠诚”这两种手段,不断合理化他们的极端行径,并通过唤起受害者的愧疚和恐惧心理来完成心理操控。
而在杨静遇害的前一个月里,跟踪、暴力与自杀威胁都像定时响起的警钟一样。可哪怕杨静识别出了这些迹象,她决绝地提出分手,远离王辉耀,但始终没能成功逃离。
杨静一开始发现端倪,是因为王辉耀在跟她吵架时暴力抢夺正在高速前行的机动车方向盘,事后他没觉得这是什么很危险的举动,并想要通过孩童般的道歉方式来获得原谅,可这件事在杨静心里种下了恐惧的种子。在杨静提出分手后,王辉耀开始频繁骚扰她,跟踪她与朋友聚餐,像个跟踪狂一样给杨静发恐吓短信,并且多次用自杀来威胁杨静,逼迫她和自己复合……而他杀害杨静的手法也相当恐怖且残忍,杨静身上的伤口多达20 处,有刀伤直达肺部10 厘米之深。如果不是有着强烈的恨意与毁灭欲,如何能够犯下如此惨烈的罪行呢?
与他疯狂的举动形成对比的是他事后一反常态的冷静态度。行凶过程中,王辉耀曾经被保安目睹,在被询问“需不需要报警的时候”,他冷静地撒了谎“不需要,她只是癫痫犯了”。
被公安当场抓捕时,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在关心自己当时的样子是否体面:“能不能让我把衣服穿上?”警方问他为什么杀人时,他编出了一套说辞:“这人只是我的朋友,她一直在羞辱我,我想让她别骂了所以买了把刀。”
讯问视频里,王辉耀是轻佻而漠不关心的,他经常性地抖着腿,轻松地仰靠在椅子上,戴着手铐的双手互相交叉着自然地垂在桌上。在起初的几次提讯前,他还配合并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而当渐渐熟悉了这里的环境,他开始耍花招,用身体不舒服的理由来逃避签字,并声称杨静的伤口都是他们在争吵时刀不小心插入造成的。
王辉耀在行凶前虽然口口声声说着“爱”,甚至不断自我沉湎并感动于这种“爱”,并给周围的家人营造出一副深情模样。然而看他的行凶过程,就会发现,他的出发点永远是自我为中心的,他伤害杨静的理由并非因为“她不爱我了”而是“我觉得我的尊严和地位受到了践踏”。王辉耀想要夺回的并非“爱”,而是控制,在情感关系里的占据上风。
三起案件,放在历史长河来看,它们或许就像我们日常生活里随机发生的三个事件,可它们又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我的周围的。我聆听着这些故事,我的生命以一种不可预料的方式与他们的生命相交。
在与这三起案件“共处”的时间里,我最为深刻的感情是哀恸:当我站在10 楼,从范荣跳下去的地方往外望的时候,窗外高楼的霓虹灯闪烁着我的眼睛,离这不远的地方正大兴土木,仿佛在许诺一个美好且令人期盼的未来;楼下的人们行色匆匆,他们都在继续着自己的生活,10 楼的窗户没有锁,楼道里横七竖八地摆满自行车,可这一切的生活都与范荣和戴真无关了。我不禁去想,在那个寒意刺骨的深夜,范荣眼里最后的景色到底会是怎样的呢?听见“嘭”的一声巨响后久久不能动弹的戴真又在想着什么呢?
当我看到司机余游的遇害照片并听到杨鹏的遭遇时,我的内心被一种巨大而猛烈的矛盾感所侵扰。一方面,我不由得去想,那个少年是怎样度过他的少年时代的,没日没夜的苦工、同乡的欺瞒、大人的蒙骗、得不到关爱的生活或许就是他体验过的全部。而另一方面,他杀害余游的手法是如此残忍,而动机和行动是如此随意,我虽同情他的遭遇,但无法原谅他作出的选择。
《方圆》2022 年12月上刊的《地下二层车库的命案》一文,讲述了一对相差18岁情侣的情杀悲剧。
我第一次看王辉耀凶杀案的现场照片时,发现地上有一摊黄白相间的液体,那是杨静买给孩子与丈夫的豆汁。她性格温和宽厚,喜欢旅游,平日爱与同事踢毽子,是个好妈妈与好妻子,遇害那天她给车加满了油,在路上买了丈夫与孩子爱喝的豆汁。或许她曾经在感情中做过错事,但她已醒悟并决定离开那种生活,可她没有被给予机会。我感到悲痛,我想起很多女人的面孔,拉姆、来惠利、杨俪萍……她们被以爱之名残忍地杀害了,她们曾经有过鲜活而充满希望的人生,而这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情感纠纷”四个字就能概括的。
刘仁文曾告诉我,历史上伟大的犯罪学家同样也是伟大的人性探究者,他觉得“人性太过复杂,需要制度来约束,只有在良好的制度中,人性中闪光的一面才会被激发出来,而阴暗的一面也才会被抑制下去”。
我同样也在思考,作为一名写作者,我该如何做出努力,如何讲出他们的故事,如何用一件、两件的案子在某一个瞬间能够打动到哪怕只有一个人、给一个人带来微弱的影响,或许这对我来说就已经够了。我想起约翰·斯坦贝克所说:“从古至今,写作者的使命不曾改变。他肩负职责,要将我们种种痛苦惨烈的错误与失败袒露人前,要在我们黑暗、危险的梦境中挖掘疏浚,引入光明,导向进步。”我想,我会继续带着这份“哀恸”写下去。(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