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锋
提要:空间是理解社会的重要维度。传统社会地域和空间高度一体化,进而也与时间不可分割。由于技术的推动,现代社会的空间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即时间与空间相互分离。数字社会的空间已经不同于地理意义上的空间,即它日益呈现出虚拟空间、流动空间和编码空间的特点,且这种空间更多地成为一个全息空间。空间构成的根本变化使得数字社会的空间需要根据构成数字社会空间的基础要素——代码来进行治理,这就需要在代码的基础上对整个社会治理体系进行重塑。
空间是社会构成的重要维度。如果说传统社会的空间更多地是物理意义上的地理空间的话,数字社会的空间则更多地表现为虚拟空间、流动空间和代码空间。如果说工业社会是经时空分离并且按照时间来进行组织的话,数字社会的时空则表现为空间的流动性及因此而来的无时间之时间。无时间之时间并不意味着时间的消失,而是因为空间的流动性造成时间的无时间化,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则是需要我们基于空间的流动性及代码化去重构社会治理的基本架构。
空间是社会的重要维度。按照卡斯特的说法,空间就是社会。空间首先表现为地理空间,即我们在经验中所感受到的地域意义的空间,这种空间天然与地点相联系。“在前现代社会,空间和地点总是一致的,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是受‘在场’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支配的。”(1)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6页。“16世纪以前,人们基本上只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超过这个范围的世界究竟有多大,是什么样子,对此人们了解很少,也没有非了解不可的理由。……地理大发现改变了人类的空间关系,也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2)冯雷:《理解空间——20世纪空间观念的激变》,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第7页。在传统社会,地域和空间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生活环境的封闭性和高度地域性,使得人们的生活空间只能维持在一定的地域内。在这样的生活场景中,地域与空间高度重合。
如果说在传统社会,空间与地域保持着一种天然的联系,那么,现代社会则意味着地域与空间的分离。“现代性的降临,通过对‘缺场’(absence)的各种其他要素的孕育,日益把空间从地点分离了出来,从位置上看,远离了任何给定的面对面的互动情势。在现代性条件下,地点逐渐变得捉摸不定:即是说,场所完全被远离它们的社会影响所穿透并据其建构而成。”(3)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第16、15页。按照吉登斯的说法,现代社会通过脱域和专家系统,即一套抽离化机制成功地使空间从地理空间拓展为社会空间。不同于传统社会,在现代社会,空间不再与地域高度一致,空间不仅成功地与地域相分离,而且使自身得到了拓展。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作为权力展示的形式,国家在其统治范围内要维护一定的秩序,就必须展现出它对空间的控制。然而,空间的拓展带来了治理难题。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空间的拓展带来国家控制力的下降。这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中,空间的地域性意味着治理关系的在场性,这就是说,在场表明与治理相关的各种信息是可以方便获取的。然而,随着空间的延伸,治理逐渐由“在场”转向“不在场”。对治理者来说,空间的延伸就意味着距离的延长,由缺场而产生的困扰在于信息的缺失或者信息的不对称,这就使得控制变得日益困难。一方面,空间意味着距离,距离的延长使得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需要增加时间,这种时间在传统社会的交通方式下变得非常漫长;另一方面,对国家治理来说,当空间代表一种秩序时,这种秩序是以控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而空间的扩展也使得整个社会的控制变得非常困难。诸如信息的获取、资源的投入等都因为地理空间的限制而制约了国家的控制能力。中世纪欧洲马背上的国家及古代中国地方的经常反叛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对国家治理来说,能够尽可能地以最短时间到达特定地点就成为实现有效治理的前提性条件。
空间意味着邻近性和连续性。相邻的两个点构成了空间的典型样式。显然,无论是从地理空间还是从社会空间来看,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都意味着时间。这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是两个相互参证、相互确证的维度。时间以空间为确证,空间由时间来说明。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说,时间与空间构成社会的两个基本维度。在传统社会中,地域和空间高度统一,因而时间也就和地域、空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工业社会中的时间虽然从空间中独立出来,但这种空间依然是地理空间。也就是说,独立出来的时间只是自然时间,是作为社会建构形式的标准时间。而这种自然时间依然离不开空间,它和空间相互确证。时钟的发明使时间从空间中分离出来,时间成为自然时间。(4)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第16、15页。这也就是说,作为建构社会秩序的自然时间从地域性空间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设置,整个社会日益按照时间组织起来。整个社会日益把时间标准化,时间成为整个社会进行管理的基本准则。管理的效率要求就意味着如何尽可能地缩短时间。事实上,整个工业社会管理的核心原则就在于如何提高效率。在这里,时间成为管理有效与否的判断标准。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社会的良序化离不开空间的有序化,而要达到空间的有序化就不能不在时空分离的条件下,以时间的标准化并且把时间作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方式来实现。在吉登斯看来,“时间表是最重要的现代组织手段之一,它要求并且刺激着以数量化的时间来调节社会生活,这种方式是以前的社会所没有的。……一个时间表就是一种时—空秩序设置,而时—空秩序设置则是现代组织的核心。”(5)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215页。在这里,吉登斯所说的时间是标准化时间,即从地域中分离出来的自然时间,这成为现代社会普遍采用的社会组织形式,即用时间来组织社会。时—空分离通过抽象化、统一化的时间安排借助于抽象的符号系统和专家系统又得到形式上的统一。按照时间来组织生产和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国家控制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时间不仅是构成社会的一个维度,同时也成为国家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按照时间来组织生产和生活,使社会生活趋于标准化。这个标准就是客观时间,且这个时间一定是唯一的。
在由时间组织的社会中,时间从自然时间向社会时间转变所带来的后果是空间重要性的降低。由于技术的推动,对现代人来说,“空间就只是一个抽象的、空洞的距离,是用飞行所持续的时间来衡量的。现代的旅行者与时钟做斗争,因为他们必须要到达中转站和遵守约定的期限,而不再与空间作对,因而,在这里也反映了在定位维度中从空间优先向时间优先的转变。”(6)哈尔特穆特·罗萨:《加速:现代社会中时间结构的改变》,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9页。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电子通信技术的发展,空间的重要性日益下降。在网络空间中,信息、数据以光速流动。“远在天边”和“近在眼前”之间的差别已经失去了意义,我们所熟知的物理空间对数据来说,其约束性基本上不起作用了。鲍曼对空间的判断有些绝对,但显然他也注意到了现代社会空间重要性的下降以及随之而来的变化。
空间是社会的展现形式,对空间的有效控制成为国家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为了实现有效控制,对国家来说,时间变得异常重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某一特定地点,才能实现有效控制,这也成为国家控制能力的具体体现。因而,现代国家为维持既定秩序,必然会按时间来组织整个生产和生活。要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必须压缩时间以克服空间距离产生的困难,这变得至关重要。而空间的拓展又需要国家权力能够有效地从不在场变成在场,即克服由空间距离产生的阻隔。这样,如何从一个地点到达另一个地点就变得异常重要。在现代社会,这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通过交通技术的发展来克服空间阻隔带来的难题。从马车、汽车,再到飞机,这些交通技术的发展使到达特定地点的时间越来越少,由此,也就意味着国家对空间控制能力的提升。实现有效治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获得治理对象的充分信息。在传统社会,由于社会的封闭性和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在场性,人们获取信息主要通过面对面交往的方式,这种信息的获取在特定场域中是可以实现的。现代社会时空分离产生的后果就是因为空间延伸带来的信息获取及信息传播能力的弱化,社会治理过程中始终面临着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现代社会通过发展技术来解决这一矛盾。最初,交通工具既是一种交通运输方式,又是一种信息传播方式。但在现代社会中,交通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分离改变了这一状况,尤其是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递不再完全依赖于传统的交通方式。“现代社会成为‘电子社会’的历史,却比我们通常想象的要久远,而一旦步入‘电子社会’,‘信息社会’也就产生了。我已指出,所有的国家都已成为‘信息社会’。这一点具有根本的意义,因为国家权力的产生预设着能反思性得以监控的体系的再生产,这包括应用于行政目的的信息的有序化收集、储存和控制。但是,民族-国家由于行政高度统一,因而在这方面较之以前的国家而言,已经达到了更高的程度。”(7)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第219页。
如果说工业社会的时空特点是空间静止而时间加速的话,那么工业社会的典型特征就是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因为这种空间是静止的,是一种地理空间。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就明确谈到过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工业社会的特点就是用时间去消灭空间。“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得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3页。如果数字社会中工业社会的结构没有发生根本变化,那就意味着马克思的判断仍然适用于当下。问题在于,当代社会不仅意味着时间的加速化,而且出现了空间拓展的趋势,不仅仅从地域走向地理空间,也不仅是从地理空间走向全球空间,还拓展出了一个新的空间——虚拟空间。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它们越来越广泛地渗入社会各领域当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及生存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我们熟悉的地理空间之外,人们的生活空间又延展出了一个虚拟空间。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马克思关于时空的认识是否仍然适用于当下?
人们往往把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分隔开来,认为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空间往往独立于现实空间。或许在电子通信技术或者互联网发展初期这种理解还是可以接受的,即由于技术本身还处于发展初期,互联网世界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不那么密切,至多成为人们生活之余的娱乐之物。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由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世界不再远离现实生活,而是影响现实生活,并且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背景。这种变化既不是现实世界的完全虚拟化,也不是虚拟空间日益侵占现实空间,而是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的日益交融。“当今支配性功能的空间接合的确发生在由信息技术设施所导致的互动网络里。在这种网络里,没有任何地方是自在自存的,因为位置是由网络中的流动交换界定的。因此,通信网络是基本的空间样貌:地方并未消失,但是地方的逻辑与意义已被吸纳进网络。建构网络的技术性基础界定了新空间。”(9)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06、506、506—507页。这样看来,虚拟空间的日益拓展并不是说虚拟空间完全取代了现实空间,也不是完全消解了地方,而是意味着通过现代通信技术的影响,传统意义上的地理空间获得新的存在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技术所营造的虚拟空间构成一个全新的空间。“流动空间并非没有地方,虽然其结构性逻辑确实没有地方。流动空间奠基于电子网络,但这个网络连接了特定的地方,后者具有了完整界定的社会、文化、实质环境与功能特性。”(10)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06、506、506—507页。
这个新建构起来的社会空间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不确定性,用卡斯特的话说就是“流动空间”。流动空间意味着与工业社会的结构相比,社会的流动性日益明显,那种固定的结构已经失去了合理性,因而数字社会的社会空间从结构来看呈现出典型的流动特征。根据卡斯特的看法,整个社会结构的网络化日益明显,在网络化社会结构中,交换中心和节点成为社会的常见组成形式。(11)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06、506、506—507页。显然,卡斯特这里所说的在网络化世界中按节点组织起的社会结构已经完全不同于按官僚制所组织起来的社会,当每个人成为整个网络中的节点时,并且在不同场景中构成不同的关系网络时,也就意味着这种结构不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会因为任务、情境的变化而改变与之关联的对象,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建构起不同的社会关系。“在流动性的影响之下,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再由地域条件决定。地域对人的约束关系已大大降低,……约束关系已由地域性的社会结构转变成富有流动性、实用目的而无地域限制的事务了。”(12)阿尔文·托夫勒:《未来的冲击》,黄明坚译,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79页。
在数字社会环境下空间的流动化还有另外一层丰富内容,这就是社会本身的数据化。在数字社会环境下,遍布社会空间的摄像头、监控设备,乃至我们个人使用的智能手机一刻不停地收集着社会各种数据,包括人自身的数据。在某种程度上,无论是社会本身还是社会中的人都已经转变为数字化存在。而数字化存在中最核心的要素就是数据。如果说农业社会的核心要素是土地,工业社会的核心要素是资本,那么数字社会的核心要素就是数据。无论怎么定义数据,数据的显著特点就是呈现出流动性。数据的价值就体现在其不断地流动和挖掘中,就此而言,数字社会的流动性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是由构成社会的基础所决定的。
数字社会的空间不仅是流动空间,而且还日益成为一个全息空间。“由于电视、远程通信和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开辟出一个超地理的全球性的技术空间。它具有前所未有的共时性;它具有自如的跨空间性;它具有强大的连通、整合诸空间的能力。”(13)冯雷:《理解空间——20世纪空间观念的激变》,第176页。由于“数据库能够对任何人的日常活动进行详细的重新构建。……数据库可以包括彩色图片和文字内容,因此对人或事物的识别就容易了。……数据库很容易相互连接,从而构建一个庞大网络,贮存着全民信息,这肯定可以与天堂里那无尽的生死簿相抗衡”(14)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晔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02、134、136页。。借助于现代技术,整个社会搜集和存储数据的能力显著提高,从理论上来说,社会已经具备了收集所有社会成员及社会各方面信息的能力,且这种信息能够得到有效保存。这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全息化空间,人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详尽记录下来,且这种记录的详细程度是个人无法想象的。由于数字技术的广泛渗透,整个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信息场域,即遍布社会各个角落的智能设备可以全方位地收集、存储和处理个人、社会中存在的海量数据,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实现了智能互联,成为一个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息空间。
如果进一步思考,我们就会发现数字社会所造就的全息空间就其实质来说是一个代码空间。代码化首先来自我们生活环境的代码化。随着生活空间的日益智能化,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这些智能化设备。“连接性能和算法修正使我们的社交生活媒介化。随着智能手机蜕变成强大的通用电脑,计算潜入我们周围的每一项设备中:从智能家用电器到交通工具导航系统,整个世界变成了‘编码空间’”。(15)詹姆斯·布莱德尔:《新黑暗时代》,宋平、梁余音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0、41、44—45页。空间的代码化意味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由计算机所组成的网络系统。不仅是日常生活受到编码的影响,就是“读书、听音乐、搞研究、做学问等行为越来越受到算法逻辑的控制和隐蔽的计算进程的监管。文化本身成为了‘编码空间’”(16)詹姆斯·布莱德尔:《新黑暗时代》,宋平、梁余音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0、41、44—45页。。
空间的代码化正在使人们生活于一个由软件和硬件所构成的世界中。无论我们怎么认识数据和网络,就其实质而言,它由一系列代码所组成,这些代码构成驱动网络运行的基础。“你无法改变美国在线的代码,你也无法号召全体成员共同促使美国在线改变代码设计。你在美国在线中的生活取决于其既定的代码。”(17)劳伦斯·莱斯格:《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2页。这也就是说,空间的代码化谁也无法拒绝。代码化空间正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空间。
空间的代码化不仅在于它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它对人的改变。“数字编码同样也因其格栅的限制,强行改变了它的材料对象。通过数字化编码了的信息而进行的监督,会因为使用数据库所使用的语言而构成了新的主体。”(18)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晔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02、134、136页。“数据库的结构或语法创造了不同信息之间的诸种关系,这些关系在数据库之外的原有关系中并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数据库通过操纵不同信息单位之间的关系构建着个体。”(19)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晔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02、134、136页。
计算机现在反客为主,它原来只是在模拟人们的行为和精神,现在却日益成为支配性的力量。随着机器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整个社会环境的网络化、智能化越来越高,人们对机器的依赖也就越来越强烈,智能机器在社会生活中占据权威性地位,人在机器所提供的选择中采取行动,以至于人的行为越来越趋近于机器。“从个人电脑到智能手机再到全球云网络的系谱演变中,我们看到人类是如何使自己生活在计算之中的。计算不仅仅是种体系结构,它正在成为我们思考的根本。现在计算渗透至各个角落,向人类发出邀请,即使是一些能用简单的机械、物理或社会的方法解决的问题,我们也通通交给计算。”(20)詹姆斯·布莱德尔:《新黑暗时代》,宋平、梁余音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0、41、44—45页。赫拉利也认为,“计算机科学家也让我们获得前所未有的数据处理能力。生物技术革命与信息技术革命融合之后,大数据算法有可能比我更能监测和理解我的感受,而掌控一切的权威也可能从人类手中转移到计算机手中”(21)尤瓦尔·赫拉利:《今日简史》,林俊宏译,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45页。。
如前所述,空间与时间是国家治理的两个基本维度。对国家来说,为了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控制范围和控制强度就成为衡量治理效能的两个重要指标。控制范围意味着国家权力所能达到的空间,控制强度则是在时间维度中国家权力的持续性。而为了达到这两个指标,对国家权力来说,充分的信息占有和资源投放就成为国家有效控制空间的前提条件。
就信息占有来说,国家为了实现对社会空间的有效控制,不得不首先充分占有相关信息,这构成有效治理的前提。无论是传统国家,还是现代国家,甚至是数字社会中的国家都会不遗余力地力求做到这一点。“作为对信息进行编整的那种监控,成了行政力量的基本要件,这是因为,在记忆法和分配方面,它为纯粹的口承文化提供了无穷多的便利条件。尽管如此,仍只有当信息编整在现实上被直接用于督管人类的活动,以便这些人类活动从其与传统和地方共同体生活的互为牵连的状态中部分分离出来时,行政力量才能建立起来。”(22)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第57、221页。吉登斯这里虽然主要讲的是行政国家起源于对人类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需要,但反过来,行政力量的出现又进一步强化了对人为活动的控制。在这个意义上,无论何种形式的国家,行政力量仍然是强大的权威性资源的支配中心。
事实上,自产生之日起,国家就一刻也没有停止对社会成员和社会的监控,因为只有通过各种各样的监控才能获得社会成员和社会的各种信息,才能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实施有效控制。就监控形式来说,跟踪是传统社会中比较常见的监控方式。就监控机制来说,无论是边沁的椭圆形监狱还是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都意味着国家要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无时无刻不在试图观察社会一举一动的类似于全景式观察的组织。问题在于,经济成本的约束以及技术的限制,使得国家在事实上无法达到这一点,也无法做到对全体社会成员和整个社会的全部行为进行细致观察。也就是说,虽然国家一直期望向这个方面努力,但它所能占有的信息始终是有限的,这也就决定了国家对空间的控制有时候也是力不从心的,从历史上反叛总是从权力中心的边缘地区出现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更何况国家权力在实现对地方控制时一直面临着地理空间上的束缚。
对现代国家来说,仅仅出于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需要,也要求尽可能详细地收集信息。现代社会中的政府要收集社会各方面的详细信息,从购物到医疗,从生活偏好到政治倾向,甚至一些属于非常私密的信息,政府部门也乐于收集。这也就是说,作为现代社会的构成性要素的反思性监控力量在不断扩张。这种扩张既有现代性本身的因素,也有国家权力利用现代性自身而实现自身权力的扩张。在数字社会背景下,基于现代性构架的国家—社会的基本框架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借助数字技术本身的全方位渗透,国家权力亦实现了自身的扩张。
在吉登斯看来,“民族-国家的行政力量,如果没有信息基础作为反思性自我调节的手段,就无法存在下去。”(23)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第57、221页。与传统国家相比,现代国家的信息收集能力有了很大提升,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交通工具的发达,二是通信能力的有效提升。通信能力的提升使地理空间对信息限制的影响日益下降,能够使国家权力中枢及时获得地方的各种信息,进而采取有效行动。而交通运输工具的发达,可以使国家迅速及时地投放各种资源,进而有效控制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民族-国家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能力得到极大提升。问题在于,数字社会的空间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的国家控制方式和治理方式是否还依然有效?传统的适用于物理空间的控制方式是否可以直接移植到数字空间中?
站在国家的角度,无论是从控制范围还是从控制强度来看,有效控制的前提在于能够获得社会成员和社会事务的充分信息。只不过,在传统社会由于地理空间的束缚,国家获取信息始终受到限制。然而,在数字社会,邻近性不再是空间的必然特征。“在数字化世界里,距离的意义越来越小。事实上,互联网络的使用者完全忘记了距离这回事。在互联网络上,似乎距离还往往起到了反作用,与近距离的通信对象相比,我常常更快地收到远方的回信。”(24)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年,第174、160页。“后信息时代将消除地理的限制,就好像‘超文本’挣脱了印刷篇幅的限制一样。数字化的生活将越来越不需要仰赖特定的时间和地点。”(25)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年,第174、160页。由于传统意义的地理空间失去了意义或者说其对人们生活的限制大大降低,这使得传统意义的空间秩序面临重组。
数字社会空间的智能化、网络化,也为空间秩序的重组进而为整个社会治理的变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前工业社会中,谈话和记忆是搜集和储存信息的主要方式;而现在,搜集和储存信息的手段多种多样,诸如计算机化的记录和书面记录、兼容的数据库,甚至包括用电和银行服务行为的日常‘测量’等等,并且信息量随着时间的流逝会累积。”(26)弗兰克·韦伯斯特:《信息社会理论(第三版)》,曹晋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68页。显然,数字社会空间的信息化、智能化,正在把整个社会改造成一个全息空间,其搜寻和储存信息的能力是以前的社会望尘莫及的。正因为如此,空间的改变必然要求社会治理的内在变革。数字技术正日益影响整个社会,不仅是生产关系,人们的生活方式、政府的存在形态以及整个社会关系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整个社会基础结构,必须重新校准,必须与信息方式的数据库保持同步。”(27)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晔译,第102—103页。数据成为国家控制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手段,在这一全新的控制方式建构过程中,每一个个体既充当了建构的主体,又成为建构的客体;每一个个体既成为国家增强对社会控制的自我建构者,同时,又不得不成为国家加强对社会控制的客体。
数字社会是一个日益量化的社会,是一个虚拟空间和物理空间日益融合的社会,是一个数字生活世界,居于其中的人成为数字人,其生活成为数字化生存。这就意味着,由数字技术支撑的社会中,人的动作、话语、行为,甚至人的情感和信念等越来越多的以数据的形式得以保留,而这些数据可以由智能系统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这意味着日益量化的社会是一个更容易被解析的社会。正如萨斯坎德一再指出的那样,在信息和国家的权力控制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而在数字社会中这种联系变得更加密切,也更加重要了。“政府有能力获得而且实际上也获得了所需的权限,使它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取得任何互联网信息。它们进行数据监视的能力更多是受技术的限制而不是法律的限制。利用对恐怖主义的恐惧,政府迫切要求并基本得到了无差别地汇聚、深掘网络信息的无上能力。”(28)弥尔顿·L.穆勒:《网络与国家:互联网治理的全球政治学》,周程等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11页。这也就是说,至少传统社会中存在的信息不充分在数字社会中已经不存在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当数字社会的空间形态变成一个全息空间,变成一个日益量化的空间形态时,信息的全方位获得使得国家的控制能力大幅提升。数字社会环境下国家控制能力的提升,主要在于数字社会的空间是一个流动的空间,这个空间就其实质来说是由各种各样的代码构成的。在某种程度上,构成数字社会空间的数据是以代码的形式呈现的。对国家来说,由于其对数据的事实占有,使得国家通过控制数据进而在事实上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控制能力。从衡量国家控制能力的两个指标——控制范围和控制强度来看,在数字时代国家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能力和控制强度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国家控制能力的提升是否意味着国家的治理效能就一定得到提升?至少从直觉上来看,这二者不存在线性关系。国家实现了对整个社会梦寐以求的控制并不一定意味着治理效能的提高。从另一方面来看,当整个社会日益变成代码化空间时,在增强国家的控制能力的同时,却也使得整个社会的脆弱性加剧。代码中一个微小的漏洞都可能引发整个系统大面积瘫痪,从而给整个社会造成巨大损失,由于整个社会高度依赖代码所组成的系统,系统的脆弱性甚至会让整个社会无法正常运行,让一个高度现代化的社会完全退回到传统社会状态。“时空坐标一直被用来将语言固定在不同的语境中,而信息方式瓦解了这些坐标的基础。……无论是处于在场的空间语境中说出的话所反映的‘真实时间’,还是官僚的文件柜和图书馆档案室里的文件所反映出来的抽象时间,都不可能在时空中找到词语的位置。言说被戏剧化行动的时/空坐标加上了框架,书写则被书籍与一张张纸的时/空坐标加上了框架。”(29)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晔译,第121—122页。空间的流动性正在日益变成一个流动空间,使得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正如鲍曼所说:“最为可怕的灾难,现在在任意地发动袭击,在用一个怪异的逻辑,或是根本没有任何可见的逻辑,来选择它的牺牲品,变幻莫测地实施它们的打击,因此没有办法可以预见谁遭受这一厄运,而谁又能从中侥幸逃脱。”(30)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欧阳景根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第231页。从这个角度来看,数字技术支撑的社会固然可以带来国家控制能力的提升,但同时也加剧了整个社会的脆弱性,因而它并不必然意味着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
既然数字社会的空间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地理空间,数字社会空间的流动性、虚拟性及编码化内在地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根本变革,那么,这种变革的基本构图是什么?在新的治理图景中,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依照什么来进行?在罗萨看来,“时间-空间压缩的新一轮浪潮带来了影响广泛的社会上和文化上的后果,如果它们能够跨越现有的制度的关键转折点的话,它们能够建立全新的社会。”这个全新的社会,已经不是工业社会的时间-空间可以完全容纳和解释的了。“在那里空间已经不再是稳固的固定,而是处在持续的变化中的‘流动’,而时间也被消除了固定的节奏和顺序,随之而来表现为到处出现的最不同时性的同时性。”(31)哈尔特穆特·罗萨:《加速:现代社会中时间结构的改变》,董璐译,第256页。
这样看来,数字社会根据时间来组织社会的困难和复杂程度丝毫不比工业社会低,反而意味着时间更加重要,整个社会日益根据时间来决定空间。一方面,时间重要性的提升是因为社会空间的构成性变化,即社会空间日益成为流动空间、编码空间。当空间以代码的形式呈现时,代码的流动性决定了空间本身也是流动的;另一方面,流动是数据、信息的流动,整个社会日益呈现出编码化的特点,整个社会日益被数据所充实。正因为如此,对数字社会来说,基于时间的管理是通过基于代码的管理来实现的。“美国在线是一个不同的规范空间。它之所以能够创造出这个不同的空间,是因为它控制着该世界的架构。在某种意义上,该空间的成员面对的是一套完全不同的自然法则。”(32)劳伦斯·莱斯格:《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第102、6页。在数字化空间中,代码是社会的预设环境,是社会生活的架构。数字社会中各种智能设备充斥其中,数据充分流动,但就其实质而言,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是以编码的形式呈现出来的,甚至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久已存在的事物也不得不以编码的方式存在。
社会空间的代码化内在地要求社会治理的方式发生变化,即当整个社会已经代码化时,相应的治理方式也应实现代码化,也就是说,要通过代码来进行治理。“在现实空间里,我们可以理解法律的规制机理——通过宪法、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来规制。在网络空间中,我们必须理解代码的规制机理——那些造就网络空间的软件和硬件如何来规制该空间。”(33)劳伦斯·莱斯格:《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第102、6页。既然如此,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适应社会的代码化来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一方面,如何在编码空间中嵌入已有的法律、道德,实现现实空间与编码空间的融合。当社会空间代码化时,也就意味着整个社会规则的代码化,也就内在地提出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律、道德等规则如何代码化,或者说实现嵌入;另一方面,就治理方式来说,也意味着要求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代码化,这就要求整个政府包括社会治理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来实现治理流程再造,使整个社会治理过程实现数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