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 胡孟旭
近年来受各因素影响,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危机频发。在宏观经济增速减缓、信贷收缩的情况下,背负着高杠杆的扩张型企业面临债务违约风险的几率急速升高,已出现债务违约的企业想要从市场上寻求融资摆脱困境的难度大幅增加。资不抵债的企业如无法破局,最终将走向破产。接连出现的债务危机,在侵蚀到关联公司正常运营的同时,也在市场上掀起一股“恐慌潮”。负面消息带来的市场信心缺失,会影响到金融市场其他机构的选择,使得原本正常运营的其他企业也可能因为现金流短缺而被拉入债务违约的泥潭中,产生连锁效应。正确应对企业债务违约,做好企业债务违约风险防范,是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稳定经济市场秩序的强有力手段。
企业的债务违约主要指的是企业作为债务人,无法按期向债权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以致债权人权益受损的行为。
企业的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流的支持,需要获得市场融资。因信息不对称或风险无法平衡等原因,一些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故而将目光转向资本市场,寻求合适投资者进行融资。这些融资成本高,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在经济下行、需求收缩、政策变化的情况下对企业的冲击显著,极易引发企业债务违约。
从微观角度来说,一方面,在出现初步可能发生企业债务违约的情况下(如企业无序扩张、杠杆过高、企业盈利能力不足等),部分企业由于对于自身负债和经营情况缺乏正确认知,选择在市场上持续高成本融资以防范违约出现,最终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发生债务违约。另一方面,股东、企业经营者与企业债权人之间利益牵扯复杂,债权人天然具有鼓动企业加大负债,以突破债务违约界限的动因,而股东和企业经营者因利益所绊,往往会忽视企业正常经营中已经出现的违约信号,最终导致违约风险的发生。
从宏观经济角度,外部刺激因子发生剧烈动量变化时,会影响企业经营及收益,导致企业陷入债务违约风险。这种外部刺激可能是突发性的,如新冠疫情和俄乌战争;也可能是渐发性的,如欧洲的能源危机。新冠疫情使得市场需求萎缩,导致企业供过于求、资本收益率降低,从而被动陷入债务违约的泥沼中。欧洲的能源危机则使得企业运行成本激增,资金运转紧张。标准普尔全球公司预测欧洲的信用违约率将在今年增长近一倍。此外,政策性变革也会刺激企业违约现象的出现。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行,在达到有效去杠杆目的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信贷融资成本,使得企业承受市场波动的能力削弱,面临的债务违约风险升高。
企业债务违约是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在给企业自身发展带来障碍的同时,也会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隐患。
企业债务违约对企业自身的影响不言而喻。因债务违约,信用降低的企业在市场上获得融资的难度加大,企业可能无法通过获得新贷款以解决目前债务违约的困境。在无法获得新融资的情况下,尽快以低价抛售资产(fire sale)获取流动资金成为公司破解债务违约僵局的优先手段。但抛售资产极易引发企业资产的快速贬值,以致相继发生的違约漏洞无法填补,进而走向自救失败。上市公司还可能会面临因投资者恐慌引发的股票抛售热潮,导致公司市值急剧下跌,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减损的困境。
企业债务违约给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具体而言大致可以归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市场信用造成冲击,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企业违约的普遍出现,不仅会导致企业自身信用下降,也会引发企业所在地区和行业社会信用基础遭受侵蚀。信用危机下,债权人在提供借款时会更加谨慎,采取更多增加融资成本的措施,如提高贷款利率或提出提高担保质量等要求,使得企业融资困难程度进一步提升。如企业选择高利率的私人借贷以缓解“燃眉之急”,以贷续贷,但始终无法恢复盈利能力,最终还是会走向资金链断裂、公司破产的结局。二是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重点企业的违约行为可能引发市场连锁效应,带来恐慌。对与债务违约企业具有关联性的相关担保公司、融资公司来说,问题公司的大规模违约势必会给这些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冲击。在舆情影响下,投资者可能纷纷跟风要求相关企业提前偿还贷款,采取拒绝延长还款期限或抛售公司债券等行为,使得原本经营良好的其他公司债券估值不断下跌,陷入流动性危机,触发与问题公司相类似的困境。在企业债务普遍违约引发流动性危机、信任危机的“雪球”不断滚动下,金融市场的“雪崩”接连而至,一如2008年由地产行业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一)企业应对措施
1.轻微债务违约的企业
对于仅出现轻微债务违约情况的企业来说,企业可以通过在市场上融资以获取现金流、出售资产或者争取债务展期等方式来应对债务违约的出现。在债务违约情况得到缓解后,企业应当反思自己的经营策略,拒绝盲目扩张抬高杠杆,采取如调整资本结构、加强融资能力、促进存货周期运转、合理安排债务期限等一系列措施防范债务违约风险的再次出现。
2.重大债务违约的企业
对陷入重大债务违约困境、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但仍可以正常开展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采取债务重组不失为拯救企业强有力的途径之一。《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其中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即对债务内容给予优惠待遇。
债务重组旨在挽救仍具有经营价值、“不堪重负”但仍有“重生希望”的企业,并可以在破产程序中使用。相较于让资不抵债的企业走向破产,债务重组对有重生价值的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如企业深陷债务危机,即使仍具有正常经营盈利的能力,也会因为疲于融资脱困而无心发展经营,毋论创新拓展业务。在此情况下,让企业走向破产清算,以原本就不充足的资本去清偿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引发失业等一系列“并发症”,并不是问题的最佳解决途径。给予企业一定的债务减免,增加企业的优质资产,给企业休养生息、重振业务的机会,反而有利于各方利益的实现。对于债权人来说,引入资方加上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可以增加企业优质资产,债权实现的比例可以得到有效提升;对于企业职工、企业关联方来说,企业的继续经营更能保障其权益;对政府来说,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稳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目前企业可以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以资产偿债;债转股;债务条件调整。债务条件调整,包括延长还款期限。在出现初步债务违约的迹象时,企业最有可能采取的自救措施为与贷方进行协商,要求延期支付并承担更多利息。这一举措是否能够成功化解企业的违约风险,逆转企业困境,取决于企业是否可以在延期支付的期限内实现扭亏为盈或成功融资,补足违约债务。这在受疫情困扰的市场经济整体呈现颓势、企业信用下降、资产贬值的情况下难度加剧。企业应科学合理地评估自身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再决定如何合理调整债务条件,以实现摆脱企业违约困境的目的。以资产偿债和债转股,相比起以企业在陷入债务危机时采取低价抛售资产的措施来说,其资产利用率可以实现有效提升。
在实施债务重组的同时,企业还可以尝试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来减轻债务负担,增加现金周转化解债务违约风险。
(二)政府与金融机构应对措施
面对经济冲击以及可能因企业债务违约引发的社会问题,政府应当承担起责任,用调控之手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对于有重生价值的企业,政府可以与金融机构携手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渠道,以政府信用为企业提供信用支持。金融机构与企业同处一个市场,数场金融危机的教训已经让大众意识到,金融机构与企业相互依存,唯有携手共渡难关才能化险为夷。有了政府在企业与金融机构间发挥协调作用,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债务重组,让企业获得融资缓解危机,在负担减轻的同时拥有重生的机会。
但是政府在实施救助的同时,也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对于没有拯救价值,其破产不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企业,应当让其自行承担市场投资风险,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经济。这可以有效抑制道德风险,防止竞争主体对政府产生依赖性,以至缺乏对风险的正确认识。
企业债务违约是在去杠杆过程中流动性紧张的情形下危机爆发的常见形态。恒大集团、华夏幸福、泰禾集团等债务危机的出现为盲目扩张、背负高杠杆的企业敲响警钟。只有做好企业流动性管理,拥有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预案,才可以在经济呈现颓势时避免债务违约的出现。企业管理者应对债务违约风险,在掌握好应对措施的同时,更应做到未雨绸缪,将危机扼杀在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