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婷 刘凤梅
①广州体育学院 510500 E-mail:6351617@qq.com ②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通信作者 E-mail:739953535@qq.com
奥林匹克精神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大奇迹,诞生于1896年的第一届现代奥运会,期望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歧视的社会,承认在平等的条件下为获得荣誉的公平竞争。其目的在于促进人的精神发展,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奥林匹克精神是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体育竞技精神,也是一种更快、更高、更强的自我挑战精神。奥林匹克精神是永恒的,它希望人们可以通过进行自我锻炼、自律训练从而获得强健的体魄与积极进取的精神,并对生活形成美好的向往与追求。而这些正是我们人类拥有自信和敢于挑战的强大动力[1]。
奥林匹克运动是奥林匹克精神的一种活动形式。为了保证奥林匹克精神的实现,奥林匹克运动最强调公平竞赛规则即要求磊落的行为,正当的方法和干净的比赛,禁止在比赛中通过让运动员去服用可以迅速兴奋的药物,从而可以提高成绩的方法,这种可以让运动员马上兴奋起来的药物,通常称其为兴奋剂(PED)。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在竞技体育中会被认为是一种欺骗行为,因为通过使用兴奋剂会让使用者在比赛中获得优势,运动员们不再处于平等的同一起点,这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体育道德[2]。与此同时,使用兴奋剂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会产生极大影响,严重危害和损害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出于对运动员身休健康和体育公平的考虑,国际奥委会于1961年就开始明确要严格禁止运动员们使用兴奋剂,并于1999年11月10日在瑞士洛桑成立了一个机构专门负责此类事务,这个机构就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总部位于加拿大蒙特利尔。
从19世纪60年代起,人们就开始关注反兴奋剂领域的相关问题,20世纪90年代后,体育界自身也越来越关注反兴奋剂的发展动向,时至今日,关注反兴奋剂问题的前沿动态,梳理国内外反兴奋剂研究的发展进程以及热点难点,可以总结反兴奋剂的经验,对今后预防兴奋剂的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制定有效的反兴奋剂对策提供参考借鉴。
对反兴奋剂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发表是衡量一个国家对此问题重视与否的重要指标。通过梳理1961年以来国际反兴奋剂的文献,梳理结果发现国际反兴奋剂研究的国家(地区)逐年呈递增趋势[3]。发文量排在世界前8位的分别是美国、意大利、瑞士、英格兰、澳大利亚、中国和西班牙[4]。
我国发表反兴奋剂研究相关成果最多的是中国反兴奋剂协会。我国反兴奋剂研究的重点集中在检测领域,包括细胞生成素滥用检测、利尿剂与胰岛素检测、兴奋剂行为心理学研究和批判性分析等。
兴奋剂检测方法是反兴奋剂的关键环节,也是反兴奋剂全球化的重要内容,这方面自上世纪60年代首次进行兴奋剂测试以来就被高度重视。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科研人员也在不断探索和创新兴奋剂的检测技术,以应对运动员为获得竞争优势而采用的多样化PED,在一定程度上,反兴奋剂斗争已演变成为新检测手段与运动员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博弈,演变成为了科技之间的较量。
常用的兴奋剂检测技术复杂多样,通过长期的实验与施行,目前常采用的技术方法主要有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主成份分析、电喷雾电离、等电聚焦、定量与定性分析等[5]。
近年来,国际上为达到切实防范的目的,努力尝试运用区块链、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数字技术与信息网络进行统筹、运算、监督、反馈、控制,以实现“五品防控”全流程追溯。这样的新技术可以实施运动员行踪实时监控及生活规范干预,实现精准程序化训练和参赛;可以记录运动员的训练情况及状态,实现训练保障单位食品、药品及保健品精确采购及使用;可以使反兴奋剂教育和准入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可以实现智能识别禁药和对运动员用药的主动警示干预,实现TUE(申请治疗用药豁免)智能申请;可以实现“生物护照”全覆盖;也可以进行运动员身份识别,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实现去中心化监管,从而使反兴奋剂管理步入精准化、科学化、动态化、长效化的轨道。
2008年北京奥运会,反兴奋剂的“黑科技”闪亮登场。这要归功于当时的北京冬奥组委会,还有中国的反兴奋剂中心。这两个组织为了有效防止兴奋剂的使用,以确保北京冬奥运会最大可能的公平公正,他们达成了高度共识与密切合作,正是在他们共同的努力下,中国独立研制生产的干血点器材才成功亮相。干血点器材作为反兴奋剂的检测手段得到了各国的高度认可。这款干血点器材被命名为“贝壳”。“贝壳”的使用让中国成为第一个在奥运会中实施干血点检测技术的国家,也使中国的冬奥会具有了特别的意义,它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使用干血点技术作为预防兴奋剂常规手段的奥运会。微小的干血点,体现的是中国科技的进步,也是中国政府对体育保护的重视,这更是中国几十年如一日致力于反兴奋剂事业的成果展现。
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说:“干血点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反兴奋剂革命性的技术。就项目组织而言,它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奥委会、国际检查机构和美国、中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国家反兴奋剂机构通力合作的产物。”
今后,随着竞技体育比赛的强度和节奏增大,运动员获胜的压力也在持续增加,因而运动员使用要务(PED)提高成绩的压力只增不减,这样就是使PED检测的难度加大。除此之外,食源性兴奋剂和保健品中的无意的现象也是需要加以考虑的问题。
1961年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关注反兴奋剂问题后,法国在1965年就通过了反对使用兴奋剂的法令,是反对使用兴奋剂立法较早的国家。1999年2月4日,《洛桑宣言》在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中正式通过,这部宣言普遍被认为是国际反兴奋剂政策的一道分水岭,它也被称为是全世界反兴奋剂斗争的里程碑;《洛桑宣言》的内容对国际反兴奋剂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之后西班牙、俄罗斯、瑞士、波兰等国家政策制定中突出了对反兴奋剂的预防和药检的重视,强化了刑事处罚规定。同时代的世界教科文组织在反兴奋剂政策制定方面也提出了教育方面的对策。
2003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颁布;2005年,世界各国了签署《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并且各国在参与奥林匹克运动和一些重大国际赛事时已达成一致,将国际反兴奋剂规则体系作为比赛时统一执行的强制性规则。近年来,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为代表,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开始着力推进反兴奋剂结果管理机制的改革,以期能尽快建立一个可以更加体现公平和高效解决兴奋剂违规问题的程序。
2021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修订后,促使各国政府在反兴奋剂问题上达成了更为广泛的共识,促进了反兴奋剂工作的国际化轨道,提高了打击兴奋剂斗争的效率,更加凸显对体育价值和健康理念的重视。
利用法律利器来阻止兴奋剂的使用是当今国际反兴奋剂发展的趋势。反兴奋剂的法治化治理必须以健全的法律规则体系作为前提。各国须从反兴奋剂法制的科学制定入手,在完善的科学理论支撑下,组建由法律工作者、体育理论工作者以及反兴奋剂实践工作者组成的研究队伍,按照国际反兴奋剂的规范化要求,对各国的法律规则作出调适和应对,对各国自己的反兴奋剂法规体系的结构要素、内外部衔接、建设程序步骤、具体实施方案、重点难点、效绩评估等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顶层设计[6]。
在法律规范制定过程中,反兴奋剂立法的效力问题不容忽视,因为当前的兴奋剂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跨界问题。它早就超越了体育范围,成为涉及多个国家、多种行业、多类人群的国际性问题。如果还只是像过去那样,各国还不能意识到这种危害性,还只是象征性地出台一些低层级或低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那是根本达不到反兴奋剂的预期目标的。所以当下迫切需要制定反兴奋剂的单行法律规范,以提高其效力等级。并且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反兴奋剂领域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严肃处罚违规行为,进一步从刑事犯罪立法角度对于兴奋剂的生产、运输、贩卖等行为给予立法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力度[7]。
在反兴奋剂国际化法治化进程中,考虑到各国反兴奋剂的规则中存在冲突与矛盾,以及各个国家的法律对国际反兴奋剂规则的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因此国际组织还要加强协调沟通,以提高反兴奋剂法治化的协同作用。
反兴奋剂教育是实现反兴奋剂工作长效治理的关键。如果说管制是解决反兴奋剂的“治标”问题,教育就是解决反兴奋剂的“治本”问题,只有“标本”兼治,才能解决兴奋剂的“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的问题[8]。
为阻止运动员滥用兴奋剂,世界反兴奋剂组织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了多种反兴奋剂教育,比如针对不同对象都要进行分别教育,比如运动员、教练员、队医及相关官员等,都要根据他们不同的身份和职责进行引导和沟通。尤其关注的是针对竞技运动员的反兴奋剂教育应该如果开展的问题,捷克反兴奋剂机构在进行调查后发现,竞技运动员的兴奋剂使用率最高竟达12.3%。在这种情况下,针对竞技运动员的反兴奋剂教育相比其他群体会更为成熟,教育中也会更注重运动员的健康意识教育和公共竞赛以及干净比赛规则的教育,后来针对竞技运动员的教育在此基础上,更强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研究深度解析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动机和态度,并时刻关注与观察运动员的心理变化,才能更有效地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教育[9]。
当前,体育界和各国在反兴奋剂领域对教练开展教育不多。由于荣誉共同体的关系,运动员与教练往往关系独特,相当一部分运动员视教练员为自己的父母或朋友,所以教练有可能在一些运动员为什么使用兴奋剂的原因中存在促进作用。
曾有研究表明,教练基于他们与运动员之间的关系从而创造的“道德氛围”确实是有可能影响到运动员的道德判断的。所以,目前的反兴奋剂教育还不能只针对运动员这个群体,作为更有效和更有影响力的方法考虑,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教练也不应该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甚至在必要时还应该对教练进行强制性反兴奋剂教育[9]。
当下,青少年反兴奋剂教育更是迫在眉睫。多个国家的调查研究表明:随着青少年运动员对使用兴奋剂具有合规性认识的增加和个人抵制能力的降低,对兴奋剂的认识度与辨识度还不够,再加之青少年对兴奋剂的辨识度和认识度还不够,青少年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呈现出越来越低龄化的特征,而且使用兴奋剂的意愿呈递增趋势。青少年服用的兴奋剂往往会对身心健康的产生不可逆的危害。对青少年开展反兴奋剂教育要在做好监控工作的基础上,从生理、心理和道德层面进行教育,同时进行反兴奋剂法治教育,通过刑法罪名和民事赔偿等震慑相关人员[10]。从宏观层面,国家应将反兴奋剂计划引入体育环境,在初高中学校及高等学校的教育体系中加入反兴奋剂教育,特别针对体育院校学生开展精准教育,以做到未雨绸缪,对防止未来运动员使用违禁和危险物质具有初步意义[10]。
我国与国外在有关反兴奋剂的研究侧重点有很大不同,国外反兴奋剂领域研究的前沿问题是对反兴奋剂的检测技术手段及各项生理指标的检测,而我国则较注重于反兴奋剂法律和管理层面的研究。
我国反兴奋剂领域研究的优势是不管是政策,还是经济和社会层面,都非常支持我国反兴奋剂领域研究的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在国家体育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在反兴奋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做出努力,以期持续提高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劣势是反兴奋剂领域研究的国家政策和制度还不够完善,社会大众对反兴奋剂的了解和认知水平还不够高,在同兴奋剂斗争中,仅仅依靠行政处罚、行业自律具有局限性,并且,有关反兴奋剂的检测技术的开发和实践以及兴奋剂检查设备和研究方法较落后于国外,面对新型兴奋剂时,传统检测方法会难以奏效[11-12]。
机遇是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以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机构,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合作密切,使中国反兴奋剂工作得到了国际体育界的普遍认可。国际反兴奋剂体系和国内反兴奋剂体系在规则和机构上互相认同、互相认可,在检测和管辖上相互交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集指导、辅助、配合、监督于一体的整体框架。另外,国际反兴奋剂机构对国内反兴奋剂机构在规则和管理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并对国内反兴奋剂机构下属的实验室进行认证,未来兴奋剂检测在国际和国内层面会更加统一[11]。
阻碍其发展的威胁是竞技体育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运动成绩,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发挥个人的潜力,因此在这个追求过程中,运动员难免会想利用科技手段(包括使用兴奋剂)来达到目的,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这种现象是很难杜绝的。而且在对运动员的教育中,特别是对培养年龄较小的运动员的教育中关于反兴奋剂的教育不够充分不够彻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反兴奋剂领域研究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加强反兴奋剂领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国内外合作,进一步重视对兴奋剂检测技术及手段的研究,另外,还需从完善法律解释、政策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和教育等方面,来推动我国反兴奋剂法治化进程[12]。
虽然有了很多先进的反兴奋剂方法,但在侥幸的心理面前,兴奋剂的使用方式和方法出现了更为隐密、越发复杂的情况,所以,反兴奋剂斗争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当然,这必将是一个长期、艰巨且复杂的过程[13]。这不仅需要教育机构、政府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多个国家达成高度共识,长期共同治理。真诚地希望国际上可以通过高效一致的综合治理来达到预期的目标,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促进体育运动的真正公平,真实保障所有运动员真正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