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

2023-03-08 12:40苏靖王晋徐振国
国际人才交流 2023年2期
关键词:院所网络管理科技部

文/苏靖 王晋 徐振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立足中国特色,着眼全球发展大势,把握阶段性特征,对新时代科技创新谋篇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要从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的高度,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让它们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

2014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发布,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作出全面部署。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海关总署、中科院等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强化考核,全面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为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取得积极进展。

建立开放共享政策制度体系

2017年,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明确了开放共享相关主体的责任和重点任务;2018年,科技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了《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解决了免税进口仪器开放难等堵点问题;2019年,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规范了仪器购置评议方法。近年来,教育部、交通部、中科院等部门和20多个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文件,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了2200多项开放制度,在开放共享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激励和保障。

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高校院所及有关方面对开放共享的认识显著提升,思想观念发生根本转变,从注重“为我所有”到注重“为我所用”,从重建设、轻管理到重统筹、看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开放共享环境。

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

科技部、财政部持续开展以大型科研仪器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形成了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摸清了全国大型科研仪器底数。2021年启动的新一轮调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了全新的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数据互通互用,建立了科研仪器信息精准的对应关系。在为高校院所减负的同时,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全国2500家高校院所所属13.3万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为推进仪器“应开放尽开放”提供了有效支撑。

建成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科技部建立了集仪器预约、评价考核、资源调查、购置评议等功能于一体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制定发布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单位数据报送规范》和《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规范》,指导推动20多个省市和300多家中央级高校院所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并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互联对接,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国的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服务体系。截至目前,13.3万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已纳入平台开放共享。2021年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完成的仪器预约服务达6万余次,仪器对外服务总机时达920万小时。

组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自2018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每年共同组织对近350家中央级高校院所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的评价考核。考核内容为法人单位落实70号文整体情况,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情况三个方面,涵盖了70号文中明确的法人单位主体责任。根据考核结果,对仪器利用水平高、开放效果好的单位给予补助奖励,对仪器闲置浪费严重、开放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2018—2022年共奖补692家(次)高校院所,拨付经费6.75亿元,通报整改高校院所60家。在这项工作带动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等10余个地方开展了针对省属高校院所的评价考核,建立了奖惩机制。

目前,参加评价考核的中央级高校院所仪器开放率从2015年的不足50%提高到2021年的100%,年平均机时从500小时提高到1351小时,对外服务机时从不足50小时提高到232小时,支撑保障了重大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的共享大科学装置中国散裂中子源(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 摄)

强化新购仪器查重评议

2015—2022年,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组织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所申请的2.8万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进行了查重评议,评议内容包括购置必要性、共享性、经济性等方面。对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通过查重评议严格限制新购仪器。从购置源头上避免了仪器重复浪费,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查重评议还促进了冷冻透射电子显微镜、高频核磁、二次离子探针质谱等高端贵重仪器的优化布局,引导高校院所加强了对科研仪器购置的统筹和精细化管理。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也开展了对省级财政资金新购仪器的查重评议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探索开放服务新模式

科技部积极引导有关地方通过推出“创新券”等措施,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科研创新需求,促进科研仪器共享等科技服务的供需对接,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创新券发放规模累计超过4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超过5万家。2020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试点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目前已有近500家服务机构、9000多个服务项目、2.4万台(套)大型科研仪器纳入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平台,200多家长三角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跨区获得科研仪器等创新资源的服务,服务金额超过3000万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指导相关单位成立了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积极引入找我测、牵翼网、易科学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平台参与仪器共享服务,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目前以仪器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已经超过100家,与500多家高校院所实验室建立了合作,在线推出各类仪器服务2000多项,企业用户超过1万家。

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科技部通过政策宣传以及总结推广有关单位在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方面的创新做法,引导推动高校院所落实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薪酬、评价等政策,建立专业化技术服务团队。一是加强薪酬保障,如中科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规定实验技术人员薪酬高于同职称科研人员约10%,并设立关键技术岗,待遇可在工资最高限上再增15%;二是根据实验技术人员特点设立职称评定标准,如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单独标准”“单独指标”“单独评审”的“三单”政策;三是创新聘用管理办法,如兰州大学设立了“萃英特聘研究员”岗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才实行年薪制和聘用制。在相关政策措施带动下,实验技术人员“科研二线”的地位根本改变,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畅通,共享服务的积极性明显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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