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四”工作法让基层立法联络点更“全能”

2023-03-07 23:56
人民之声 2023年11期
关键词:联系点人大代表代表

文 李 栋

近年来,阳山县大崀镇人大实行“三三四”工作法,有效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密切联系群众、普法宣传教育、社情民意收集、立法调研征询、地方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立法联络点的作用更加“全能”。

抓实三项建设

抓好立法联系点队伍建设。将具有一定政治能力、法律素养、在群众中有威望、热心法治工作的镇干部、镇村律师顾问、党员、人大代表、村组干部选聘为立法联络员,配强立法联络点工作力量。

抓好建好法治阵地建设。镇辖区8个行政村规划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等法治宣传阵地,在沙田村建设人大主题公园,建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抓好法治共建网格建设。结合清远市委“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兼职网格员的工作力量,建好法治共建网格。

健立三项机制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联系点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镇各职能部门、村委会及社会力量的统筹协调,打通镇、村、社会之间的立法联系的沟通桥梁。

规范完善运行机制。制定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工作职责等制度,完善学习培训机制。推动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守,保证立法工作质效,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作用。

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加大对立法联系点的保障力度,在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用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下拨的专项经费,不断推进立法联系点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推动四个融合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人大工作相融合。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镇人大工作重要内容,与代表联络站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使立法项目征集、草案意见收集、实施情况调研与代表联系群众、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代表培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等工作有机融合。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学法、交流、讨论,让参与立法工作成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固定动作”,以开展立法活动促进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以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促进立法工作质量的提高。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普法宣传教育相融合。从立法前调研、到立法中征求意见、再到立法后实施效果评估,将立法座谈会开到了老百姓家门口,及时有效地把基层声音收上来,让立法信息传下去。近年来,围绕《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草案)》等多个地方性法规,召开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座谈会,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5条,把老百姓的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立法机关,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开展宪法宣传周、地方法规宣传周活动,通过圩日摆摊、进村入户、微信群、“人大连线群众”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凝聚共识,让群众更好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自2022年以来,共组织立法宣传活动310多次,普法惠及5000多人次。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执法监督相融合。充分发挥人大主席团、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的融合作用,加强对法规实施后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程跟踪。如加强《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多个法规的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镇相关部门开展迁建茶坑村竹器厂、叫停原茶坑小学修缮项目、修复庙公坑河段隔离防护设施、清拆违规牛蛙养殖场等工作,有效保护好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茶坑水库的生态环境。同时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建成美丽乡村72条,基本建成“湖光山色·诗画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带,促进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大崀镇连续三年代表清远市接受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均名列粤北地区第一名、获评优秀。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社会治理相融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践行“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村组,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镇内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村民议事委员会协调行动、“抱团”议事,发挥“1+1>2”的合力,实现了立法意见征集、群众议事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大崀镇松林村被列为2021年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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