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柳倩,曹雨薇,赵 霞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29)
《洗冤集录》是人类文明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论著,后世所有关于此学科的著作,都以其为蓝本[1]。至20世纪初,《洗冤集录》的国外译本已有7个国家19种版本,为中国文化外传做出巨大贡献[2]。《洗冤集录》第一个英译本TheHisYuanLu,orInstructionstoCoroners是英国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 A.Giles)于1873年发表。该译本在当时得到了西方医学界人士的认可,被誉为“最有影响,最具权威”的英译本[3]。译本中副文本的使用调节译文语境,使译文概念清晰、明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医学乃至中医学在西方文化中的文化空缺现象,增强了译文可读性;对中医特有意象的阐释处理,弱化了中医语言模糊的异质性,提升了文化交流效果。文章通过对译本副文本深度化语境作用的研究,探讨译者行为以揭示清末中国法医学典籍翻译与意识形态的互为关系,译者的翻译原则、策略与方法,以及译本在西方的译介情况。翟理斯作为前英国驻华外交官、著名汉学家,一生编撰中华译著繁多,对清末时期的中学西传以及英国汉学研究产生过重大影响[4],其翻译策略具有首创性,因此研究翟理斯在翻译《洗冤集录》过程中产生的译者行为也对当下包括中国中医、法医典籍等在内的科技典籍外译传播有借鉴意义。
目前《洗冤集录》英译本研究主要集中于译本的概览性评价,如邱玏[3]之译本的简评;王惠萍[5]从东方学视角探究翟理斯译本的翻译策略;王珊珊、赵霞[6]对译本中的中医文化翻译进行探讨。但研究较少从副文本角度关注译者在翻译中的积极作用,如译者翻译行为对译本传播效果的影响,彼时社会历史文化环境对译者的影响等。本文旨在从副文本视阈下对《洗冤集录》翟理斯译本(以下简称翟氏译本)进行详实梳理,并从译者在翻译活动中体现的主观能动性和译者所处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对译者行为的影响等角度揭示译者的翻译行为,为当下中国科技典籍外译提供借鉴。
早期副文本概念。副文本(paratext)概念最早由法国叙事学理论家热奈特(Gérard Genette)提出,指那些存在于文本内外“阈限”(liminal)的相关文本,它们包围并延长正文本[7]。巴切勒(Kathryn Batchelor)分析界定热奈特副文本概念认为,“副文本包含任何为文本提供评论、将文本呈现给读者以及影响文本接受的元素。副文本元素既可以以物质形式呈现,也可以以非物质形式呈现。呈现方式既可以附加在文本上(内副文本),如书名、前言,也可以与文本分开(外副文本),如作者访谈、日记等”[8]。
巴切勒进一步发展了副文本概念。巴切勒在综合分析研究热奈特副文本的基础上,发展形成了个人的副文本理念。巴切勒认为考察副文本就是考察译者行为[8],但以往相关研究多以热奈特的传统定义为导向,依据位置来判定副文本元素,用以分析译者行为。巴切勒认为该定义无法适应翻译研究的发展,她从功能性视角对翻译中的副文本重新作了界定,即副文本是为文本“有意识设计”的一个门槛,这一门槛能潜在影响文本的接受方式[8]。
根据巴切勒关于副文本的新定义,副文本元素不再局限于其在文本中的位置,而是依据译者是否“有意识”设计,因而本研究除了涵盖常规可见“显性”副文本,如前言、标题、注释等,也包含需与原作比较才能发现的“隐性”副文本,如译者对原作内容选择性的省译、不译等。
译本具有双重身份——可被视为原作的副文本,也可被视为自身带有副文本的原文本[9],可见译本中副文本的产生与原作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性,因此,中文原作在译本副文本研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在本研究中“原作”指在中国典籍文献整理时的专用术语“底本”,即校勘、翻译、刊印书籍时作为依据的本子。
《洗冤集录》自南宋(1247年)成书以来,衍生了多个版本,各有优劣。译本原文底本的确定,是译本研究的基础,否则不仅会对翻译内容产生偏差,亦不利于对译本中的译者行为进行深入研究。随着时代的发展及各种因素的变化,译者的翻译策略注定有时效性以及局限性,但底本是不变的,这就为典籍译作研究提供了不可动摇的定量依据,因此对译本的底本考证十分重要。
翟氏译本的中文底本为清代童濂所刊的《补注洗冤录集证》(1843)[10],与《洗冤集录》原作一脉相承,下面对童濂刊《补注洗冤录集证》的成书过程简要梳理。
2.1.1 童濂刊《补注洗冤录集证》与《洗冤集录》原作一脉相承 康熙三十三年(1964年),由清代律例馆校正,朝廷正式颁发《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又称《校正本洗冤录》或《洗冤录》,该本以《洗冤集录》为主,以王明德《洗冤录补》为辅,在许多方面继承了宋慈以后的法医学成就[10]。
嘉庆元年(1796),王又槐、李观澜增补《洗冤录集证》,其中卷一至卷四是王又槐在《校正洗冤录》四卷基础上进行增辑,卷四之后是李观澜的补辑[11]。
道光十二年(1832年),阮其新在王又槐、李观澜《洗冤录集证》基础上增补加注《补注洗冤录集证》[10]。道光十七年(1837),张锡蕃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11]。
道光二十三年(1843),童濂在张锡蕃版《补注洗冤录集证》的基础上进行删削,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10]。
从以上童濂所刊《补注洗冤录集证》的成书经过可见,该版本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沿袭《校正本洗冤录》的内容和体例,但其核心内容包括体例等与《洗冤集录》一脉相承,是在《洗冤集录》基础上,拓展记录了宋慈以后的法医学成果,对于揭示中国古代乃至近现代法医学发展进程具有重要价值。
翟理斯在其译本前言指出,因为看到当地中国验尸官员在案发现场随身携带他现在所翻译的这本书,才知道《洗冤集录》的存在,进而对这一阶段的中国文明产生兴趣,开始研究和翻译《洗冤集录》,由此对中国古代法医学体系有了认识[12]。可见,翟理斯的翻译目的侧重向西方读者介绍当时的中国文化,并非专业的中国法医学术研究,其翻译原则与策略以及副文本的使用体现了译本翻译过程中的译者行为以及典籍的人文特色。
此外,翟氏译本较少保留原作非正文内容,如原作注释,王又槐、阮其新等的附记,附考,补注,顶批等,第四卷后增补的四节及附刊《作吏要言》均被略去[10]。并且,翟理斯处理中西方文化差异的翻译策略独具特色,例如将原作中不雅内容译成拉丁文或是删除,省略原作中介绍人骨、致命部位等含有中国古代解剖学知识的部分等。上述译者行为与副文本理论相契合,也是本文采用副文本理论研究翟氏译本的原因。
在翟氏译本中,“显性”副文本包括书名、目录标题、脚注以及括号,这些副文本共同组成译本的体例框架,是读者能直观可见的存在,影响读者对译本的第一印象和阅读方式;“隐性”副文本包括翟理斯对原作不雅内容的删除、中医特有意象的隐藏以及中国古代解剖知识的略化等,这些副文本是读者需与原作相比较才能发现,这一策略潜在过滤读者的阅读内容,影响读者对译本的接受方式。
3.1.1 书名 书的命名,具有总括全篇,点明主旨的作用。翟氏译本的书名为“TheHisYuanLu,orInstructionstoCoroners”(洗冤录或验尸官指南),其中前半部分“His Yuan Lu(洗冤录)”为原作书名的本体,采用的是音译(零翻译)策略,无附加信息含义;而后半部分“Instructions to Coroners(验尸官指南)”便是对书名本体乃至译本内容的补充说明,与底本的实用功能相契合。
据翟氏译本前言所示,因当地官员验尸时随身携带的童濂刊《补注洗冤录集证》给翟理斯的深刻印象,才引发其翻译研究《洗冤集录》的兴趣,由此可推测翟理斯选用该书作为译本的中文底本是具有偶然性的。且作为清末时期来华外交官,翟理斯更倾向于通过译本向西方读者介绍当时中国的法医文化,因此译本书名采用了音译策略,通过译音代义的方法,保存源语的语言特色,传递源语文化,但同时也阻碍了原文符指和符释的传递。为了弥补音译策略在传递信息上的弱势,且受译本底本对当地官员验尸的实践指导作用以及当时英国流行的“实用主义”影响,翟理斯没有进一步阐释“洗冤”的实际含义,而是增加“Instructions to Coroners”,作为译本功能性的补充说明,使译名与底本实用功能更加贴合。
翟氏译本的译名与1981年出版的美国教授马伯良(Brian E.McKnight)《洗冤集录》译本(以下简称马氏译本)有较大差异。马氏译本书名为“TheWashingawayofWrongs:ForensicMedicineinThirteenth-centuryChina”,意为“洗除错误: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书名前半部分“The Washing away of Wrongs”对原作书名本体“洗冤”采用直译,保留了原作书名的文化内涵,后半部分“Forensic Medicine in Thirteenth-century China(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则表明了译本内容的主旨。
马伯良作为中国史教授,具有较强的学术翻译动机,即为了研究中国十三世纪即宋代法医学的发展状况,因此译名后半部分体现的译文主旨与他本人的翻译初衷相合。并且为保证学术的严谨性,在《洗冤集录》宋刻本已失的情况下[10],马伯良选用的中文底本是现存与《洗冤集录》原版最为接近的元刊版[13],同时为保证学术的客观性,清楚地传达原作内容,该译本书名采用意译策略。
通过比较以上两个版本的译本书名可知译者个人背景和翻译动机对译本书名有重大影响,虽然两者都是前半部分书名本体,加后半部分内容补充说明的组合模式,但因为采取的翻译策略不同以及译文内容主旨差别,导致最终呈现的结果截然不同。
3.1.2 目录标题 翟氏译本共有四大章,每章下各有几个小章节。在翟氏译本中,翟理斯把本应译为“chapters”的大章译作“books”,把本应译为“sections”的小章节译作“chapters”[14],并在前两个大章前都设置了相应的小目录,非常特别。究其原因是翟理斯在译本翻译过程中受到底本框架体例的影响。童濂所刊的《补注洗冤录集证》共由四册书组成,每册书前都有目录,因而“book”指代每册书,“chapter”指代书中各个章节。
此外,通过观察对比译本中两个小目录的标题与正文部分相对应的标题,发现两者的译文并不完全统一,例如同是对“辨四时尸变”这一标题内容的翻译,小目录标题为“decomposition of body at different seasons”,正文部分标题为“decomposition different at different seasons”;类似的还包括“examination of decomposed corpses(已烂尸)”与“examination of a decomposed body(已烂尸)”等,反映出翟理斯翻译的随意性。相较于目录对正文内容的导向性功能,翟氏译本中小目录的出现更倾向于译者把底本目录当成一个正式文本来翻译,目录和正文没有从属关系。
另一方面,尽管在译本后两大章节中并无小目录的设置,但仔细对比译本和底本内容可发现,翟理斯把底本后两大章节的目录标题转到相对应的译本正文内容中,同时增加了底本正文内容中没有出现的小标题,如在“Miscellaneous Remarks on Wounds(尸伤杂说)”篇中,有Hunger(饿死)、Catching Cold(伤寒)等点明死者死因的小标题,同时依据底本书眉上的顶批,正确划分了相应的验尸小节,使读者查找阅览起来更加直观便利。
综上可得,翟氏译本的目录标题设置,体现出底本的框架体例对译本的内容设计有较大影响。同时,翟理斯通过将底本的副文本元素转移至译本正文中的形式转换的方式,达到保留原文内容且使译本格式符合译语读者阅读习惯的目的,亦为当下典籍外译时,由文言文格式的中文文本转化为现代文格式的中文文本的方式提供了借鉴。
3.1.3 脚注 翟氏译本仅使用六处脚注对译文进行补充说明,原作中前人遗留的批注全部省去,最大程度地弱化译本中“他者”的存在感。相似的翻译行为也可在翟理斯翻译的《聊斋志异》译本中见到,除极少数例外,翟理斯在绝大多数篇目中都对“异史氏曰”弃之不译[15],而这些翻译行为的发生是由于翟理斯受到当时英国社会文化意识的影响。19世纪中后期的英国小说,总体上已摈弃了18世纪欧洲小说形成时期“叙述者”在文本前面、中间或结尾处的插入式点评[16]。由此翟理斯遵循英国小说主流叙事模式,删改译本使之符合译语读者的阅读习惯。
3.1.4 括号 受上述社会文化意识因素影响,括号在翟氏译本中出现了58次,主要有三种作用:补充说明,省略概括以及标明原文小字注疏。
补充说明主要用于补充原文中被省略的有意义的词汇或短语,或是用于说明中国特有文化负载词,目的是使译文更准确地传递原文思想,方便译语读者理解,如在例1[12,17]中,翟理斯根据自己对于中国武器“抓子”和“流星”的认识,在括号中将其分别具体描述为“holding a sharp iron rod pointed like a pencil”,和“a piece of iron at the end of a string ”,便于译语读者对其进行具象化理解,亦使译文更加完整通顺。
例1.原文:……有铁尺、金刚镯、抓子、流星等类。
译文:…as life-preservers, knuckledusters, iron hands [holding a sharp iron rod pointed like a pencil], shooting stars[i.e.,a piece of iron at the end of a string ]…
省略概括主要用于概括原文中译者持有怀疑态度的篇章内容,目的是在保留原作整体框架的前提下,避免译语读者接收错误信息,如例2[12,17]中,翟理斯选择省略原文列出的具体致命部位,将其笼统地概括为含义模糊的总数,规避了中西方文化对于人体解剖概念的差异。
例2.原文:一仰面致命(共十六处),顶心……肾囊(妇人产门,女子阴户);一仰面不致命,两眉……十指;一合面致命(共六处),脑后……腰眼(左右);一合面不致命,发际……
译文:[Sixteen vital spots are enumerated on the front of the body,and six on the back; thirty-six non-vital spots on the front,and twenty on the back.]
括号标明原文小字注疏,特指括号中的内容为原文正文中的小字部分。例3[12,17]原文中的括号内容便为原作正文中的小字注疏,对前文起着补充说明作用,加强文章的可读性和易读性,保留此内容对译文有相同作用。
例3.原文:……其伤痕处有紫赤晕(磕伤无晕,殴伤有晕)。
译文:…will have a purple and red hole.[Wounds from knocking against things have no halo;those from blows have.]
以上括号的诸多用途体现出翟理斯以功能为导向的翻译策略,但有些作用,如省略概括等,由于译者过滤掉其认为不适合的信息,人为导致部分信息在传播中被丢失,而读者只能无意识地被动接受。例2被省略概括的中医“致命之处”有许多已经被现代医学所证实,如头骨的囟门,枕骨及颈部区域,胸骨的上下部位,会阴部及阴囊等[1],而这些信息被统一概括成数字,造成有效信息损失。
总而言之,上述翟氏译本“显性”副文本透露出影响译者行为的各种因素,例如直观的书名设置,体现译者个人翻译动机对译本命名的影响;译文小目录以及标题的设置,展现待译底本版本体例对译者设计译本框架的影响;删除原作中前人的批注,表现译者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对其译本风格模式的影响;括号的设置,显示出功能导向的翻译策略对译者行为的影响。这些因素促成译本体例框架的形成,间接影响读者对译本的第一印象以及阅读方式。
3.2.1 不雅内容的删除 在翟氏译本中,翟理斯将其认为不雅的内容(例如检验妇女尸的部分)翻译成拉丁文或直接全部删除[13],又或是以一言蔽之,例4[12,17]中,翟理斯将“玉茎、产门”这两个生殖器官名词替换成“any part of the body”,类似的处理还有将“粪门”以字符“&”代替。该翻译行为体现出翟理斯深受当时重视社会道德教化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背景影响。
例4.原文:不可令仵作人等遮蔽玉茎、产门之类,大有所误。
译文:[Do not let the assistants intercept your view of any part of the body,as this would be a very serious hindrance.]
虔诚信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19世纪主导英国宗教界的是对道德生活、秩序、纪律等过分苛求的福音主义[18]。从译文上看翟理斯是其教义的践行者,并且这种翻译行为也在他的其他译作中多有出现,如翟理斯《聊斋志异》译本中,删改原作内容,规避或剔除了原文中涉及血腥、生殖、性事等在他看来“不洁”的内容[15]。出于对当时大部分英国受众接受品位和审美取向的考虑,采取该种翻译策略也是顺势而为之。
3.2.2 中医特有意象的遮蔽 《洗冤集录》作为一部古代法医学著作,蕴含丰富的中医学知识,翟理斯基本上采用归化翻译,意图使西方读者理解陌生的中医学术语[5],但也因此遮蔽了部分中医特有意象,如“气”“血”等。
例5.原文: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害,人之血附气而行气,既壅而血亦壅故坚硬。
译文:But where the blows were given before death,the blood congeals into a wound there where vitality ceases-[i.e.,at the spot struck]. Now the blood is dependent for its motion on vitality;if vitality stops,the blood stops also-hence the hardness.
例6.原文:……其人已死血气不行,其痕无血廕。
译文:…because the man is already dead and circulation has stopped,there will be no subcutaneous appearance of blood.
例5[12,17]原文实际反映了中医气、血之间的重要关系,即气能生血、行血、摄血,血能生气、载气,这是中医最基础的理论之一。翟理斯在译文中将“气”直接阐述为一种“vitality(生命力)”,尽管这与气在中医学中的基本概念,即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最基本物质较为相符,但“气”的含义复杂多元,翟理斯为了使句意更加清晰易懂,往往根据语境对“气”做不同处理,没有将“气”的本质阐述明白,导致“气”本身意象的隐藏,在例6[12,17]中,翟理斯直接用“circulation(血液循环)”代替“血气”的含义,致使中医“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的整体概念在译文中没有显现。
事实上,由于19世纪正处于西方对中国态度由仰视、平视转变为俯视的时期,西方中心主义盛行,翟理斯想要把处于弱势文化的中国作品向西方强势文化顺利输出,就不可避免受到当时社会历史语境的影响,对原文取舍,译本传播策略等方面更侧重西方读者受众,使译本更容易被译语读者接受。
3.2.3 中国古代解剖知识的略化 《洗冤集录》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各种尸伤检验和区分方法,还有解剖知识,其中“论沿身骨脈”篇采用大段文字专门介绍了中国古代人体骨骼。由于当时西方解剖学发展水平高于中国,翟理斯仅用一句话“A mere list of bones”将这段内容省略概括,表现出对当时中国解剖学知识怀疑的态度。
西方解剖学发展至十九世纪,人体解剖的全部细节几乎已经弄清楚了[19]。反观中国解剖学史,虽然解剖行为的发生最早可追溯至商纣王时期,至宋代也出现过如《欧希范五脏图》和《存真图》这样的解剖佳本,但之后便无任何太大发展,即便中医的骨骼知识较全,也存在多处错误[20]。翟理斯对中医解剖学持有怀疑态度,在尽量保证译本框架完整的前提下,选择将存疑内容略化,以避免译文误导读者。
以上这些“隐性”副文本表现出译者顺应当时社会文化历史环境的翻译行为特征,例如在当时英国严格禁欲的清教氛围下,删除回避原文的不雅内容;在西强中弱的文化形势下,牺牲原文特有意象,使用归化翻译的策略;顺应当时西方解剖学水平高于中国的事实,略化原文存疑内容。这些“隐性”副文本以不易察觉的方式,影响了读者对译本的接受。
在一个多世纪里,翟氏译本是《洗冤集录》权威性的译本,尽管到1981年被马伯良基于现存最早的元代版本为底本的译本所取代[1],但依然不能否定翟氏译本的价值。翟理斯作为中国法医学典籍英译领域的开拓者,所采取的翻译策略具有首创性,为后来的译本提供了参考模板。虽然其著作因缺乏“技术性的细节”被后世学者诟病,但其清晰易懂的特点为所有阶层的人提供了入门读物[4]。除去翟译本中某些医学的误译,译本副文本体现的以功能为导向的翻译思路,为今天的中华典籍外译提供了实质性经验。对翟氏译本的研究需从历史角度认识译本在当时的成功及其价值,抓住定量,借鉴其优点,发现变量,结合所处时代社会文化环境特点阐释译者行为、译者与语言及社会历史环境之间的多重变量关系。
在翟氏译本中,有诸多“隐性”副文本,包括不洁、存疑内容等,这是囿于当时社会历史文化环境影响,由特定时代因素所导致。随着时代发展,相关因素早已发生改变。很多因时代技术限制而存疑的部分已经被现代科学技术所证明。因此对于目前的典籍外译来说,某些尚难界定内容也应在标注明白的前提下翻译,保留,尊重读者接收对等信息的权利。世界逐渐融合成一个包容多元的大社会,求同存异便是当今社会的共通主题,中华典籍外译要顺应这一趋势,自信展现中华文化魅力。
原文底本体现译者翻译目的与翻译策略。从副文本角度看,除了译介中国文化外,翟氏译本“显性”框架设置显示出底本的模板作用,包括影响译本的目录标题设计等。《洗冤集录》的衍生版本众多,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把《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当成《洗冤集录》原本研究的情况[21],因此确定待译底本非常重要。翟理斯曾因为其选用的中文底本非《洗冤集录》原本,而被认为其译本根本靠不住等的评论。但从译者个人翻译动机看,翟理斯的翻译目的是向西方读者介绍实用的法医学著作以及清末中国法医学体系。清末时期法医学的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宋代,童濂刊版也为当时《洗冤集录》的最新版本[1],因此是合理的。不足之处是未能在译本前言或是他处标明童濂刊版与原底本的区别。
在翟氏译本中,翟理斯站在来华外交官的立场,以西方读者为第一翻译导向,为达到使读者理解句意的目的,在牺牲部分原文特有意象的前提下使用归化翻译策略。而在当今时代,与西方文化的输入相比,中国文化的输出仍显弱势,与当年“中学西传”的境况有相似之处,只是译者主体从西方传教士转变为中国学者。中国译者在传播中华典籍时应做好译介主体的角色转变,追求翻译的文化对等,既要以平等的身份传达中华文化,保证典籍中中国特有意象的完整性,也要考虑西方受众的接受程度。
在翟氏译本中,“显性”副文本不仅解决了由于语言转化而产生的意义遮蔽问题,保留了原作的体例信息特点,而且使中华文化专有项能在译语文化中得到体现;“隐性”副文本则淡化了文化禁忌,弱化了文化差异,减少了文化冲突,加强了译文可读性。两种副文本虽一个在做加法,一个在做减法,但都赋予了译文更多的交流能量。
翟理斯《洗冤集录》译本采用多种“显性”和“隐性”副文本策略,是法医学典籍英译的首创之作。尽管因缺乏“技术性的细节”而受到后世学者们的诟病和批评,但不可否认其在当时为“中学西传”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后来的马氏译本及其他中医、法医学典籍外译提供了应用实例,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研究译者的翻译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对当下中华典籍外译具有重要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