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茂华
图说地理
台湾省是中国的一个省,在地图上表示台湾应注意:
1. 台湾在地图上应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表示,“台湾”两字不能用国名字体。台北市作为省级行政中心表示,不能用首都符号。在分省设色的地图上,台湾省要单独设色。
2. 台湾省地图必须绘出钓鱼岛和赤尾屿(以“台湾岛”命名的地图除外)。钓鱼岛和赤尾屿既可以包括在台湾省全图中,也可以用台湾本岛与钓鱼岛、赤尾屿的地理关系作插图反映。
3. 台湾省挂图,必须反映台湾岛与大陆之间的地理关系或配置相应的插图。
4. 专题地图上,台湾省应与中国大陆一样表示相应的专题内容。台湾省的资料不具备时,必须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注明“台湾省资料暂缺”的字样。
5. 臺湾省的文字说明中,必须对台湾岛、澎湖列岛、钓鱼岛、赤尾屿、彭佳屿、兰屿、绿岛(火烧岛)等内容做重点说明。
此外,在分国设色的地图上,台湾应与中国大陆同色,不能表示成不同的颜色。
——文章节选自《国家版图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