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义华 许宏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作为我国农耕文明的珍贵财富,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活化利用好这些传统村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组织和建设机制的创新。文章从激发村民的内生性发展需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夯实人才基础三方面入手,探讨抚州市实现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机制创新优化路径。
关键词: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机制;创新路径;研究
2012年,三部委首次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国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并确定公布了第一批646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截至2019年,全部5批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也仅有6819个,传统村落已经到了“救火式”保护阶段。为尽最大可能保护传承好这些稀缺农耕文化的活化石,更好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的嘱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进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在活化中保护,在保护中活化”理念成为共识,在此背景下,如何在传统村落活化利用中攻坚克难,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是我们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必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抚州市传统村落资源丰富, 2020年6月,抚州市被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确定为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作为示范市,必然需要创新机制,在古村古建保护利用中有政策、有规模、有措施、有效果,能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成效,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这方面抚州金溪、乐安、黎川、宜黄等县在这些年的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亦存在许多需要克服的困难,本课题主要围绕村落特点、存在问题、问题原因、创新路径四个方面展开。
一、抚州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
(一)抚州传统村落量多质优,是江右文化的活化石,是临川文化的最好载体和见证
抚州传统村落遗存是抚州一块靓丽的文化名片。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抚州境内保存有历史建筑的村落1341个;其中风貌和格局保存完整的古村落154个;保存质量较好的传统民居19486座。中国传统村落96个(江西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185,总数列全国第八),抚州拥有的中国传统村落总数占全省1/2强,传统村落33个,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全国第十五位。其中金溪县就有42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十三。抚州市还有省住建厅公布的省级传统村落33个。目前正在申报第二批江西省传统村落。
抚州的传统村落从其内涵上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地处偏远的传统耕读传家文化村落,如有“以科举鼎盛成一方之雄”的乐安县流坑村、有“书香门第,千烟之村”之称的南城汾水村等;二是因交通、产业优势形成的历史街区和集镇,如宜黄棠阴古镇就以夏布而闻名,南城上唐镇则以中草药的配制与销售而兴盛,金溪浒湾镇以雕版印刷而发达等。三是家族集聚文化村落,如金溪的陆坊是百世大儒、心学始祖陆九渊家族世居之地,乐安的湖坪因王安石后裔聚居而闻名,东乡的状元村因明代状元吴伯宗而显耀等等。
(二)“明珠蒙尘”,抚州传统村落的凋敝破损、空心现象严重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抚州市现有建于1949年以前的建筑总数19486栋,其中文物建筑3502栋,占17.9%,非文物建筑(含历史建筑和一般传统建筑)15984栋,占82.1%。非文物建筑中,位于传统村落内的有6305栋,占39.4%,位于传统村落之外的有9679栋,占60.6%。所有建筑中保存基本完好的有2558幢,占13.1%,破损及濒临毁坏的有16928幢,占86.9%。抚州是传统农业大市,传统村落能如此大规模留存下来,一方面,正是因为这些村落相对偏远、经济欠发达,避免了一些建设性、开发性破坏,另一方面从这些数据以及实地考察我们可以感受到抚州传统建筑的保护及活化利用压力还是蛮大的。
二、抚州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执行不到位
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做好古镇古村保护、利用与建设管理工作的前提和重要基础。目前,抚州市已编制完成了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96个中国传统村落和6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还有21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方案初稿,正在申请省级专家评审。截至2021年5月,抚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在全省是走在前列的。但是,少数村落没有按保护规划要求组织村庄建设,对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管控不力,仍存在新建现代房屋,影响村落整体风貌的现象。同时,农民拆旧建新、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危房改造等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未得到很好解决。
(二)保護资金不到位
古村落的保护有其特殊性,它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色,各方面要求高、投入大。但是,从政策资金来看,2021年6月2日已被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评选为“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目前,抚州市向上争取各级补助及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巨大。但相较于已确定的传统村落巨大的数量规模来说,仍显捉襟见肘。同时,许多传统建筑产权不清或分散,一宅多户现象普遍,维修意见难以统一。大多数群众认为传统建筑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不愿拿钱出来维修。同时,居住在传统建筑里的居民大都经济条件较差,难以承担传统建筑保护所需的费用。一些空置的传统建筑,更处于无人理会的状况。
(三)专业力量不到位
村落活化是村落古迹、传统习俗被延续、再利用的过程,因而,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对于专业力量的要求也非常高,现阶段,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中建设性破坏、同质化开发等往往是因为缺乏专业力量,专业人才导致的。一是传统建筑维修和保护工作专业性较强,目前抚州市缺乏这方面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二是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是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文化传承与发展等问题,现实中,如何既保护古建躯干之形,又传承文化之魂,让乡建、乡村、乡民、乡俗、乡情能真正点燃现代人对于乡愁记忆之火,既打造出城里人记忆中的原乡,又真正激活农民、农业、农村,在政府方面,需要有懂政策、会统筹的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旅游开发人才。但是,如今,在已经开发运营的传统村落中,这方面的人才还是比较缺乏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差强人意。
(四)执法监管不到位
传统建筑木雕构件、门窗、牌匾、雕像等文物被盗卖案件频发。主要原因有:案件多发于偏僻村庄和少人居住区域,监管难度大,赃物流失快,追缴难;被盗构件追回后鉴定难、估价难、保管难,违法人员违法成本低;大量未列入保护的传统建筑缺乏法律保障,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自拆卸有价值的木雕、砖雕、石雕等,低价出卖给文物贩子,难以追究责任。
(五)产权流转不通畅
一方面,由于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即“旧房宅基不拆,新房地基不批”,以及保护区内群众异地新建房屋涉及征用土地,资金和用地指标存在困难,迫使一些居民为改善居住环境,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或在原址乱搭乱建,进行破坏性改造。另一方面,由于与村民关于土地权属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开发项目推进难度较大。一些有思想、有品位、热心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乡贤或有识之士,希望有效开发和利用传统古建筑,激活文化基因,但是因为村民的短视以及产权关系复杂、现有农村宅基地无法转让与过户等原因,也无法顺利实施。
三、活化利用古村落,打造城镇后花园,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对策与建议
抚州市传统村落数量多、规模大、底蕴深,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对我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记住乡愁、发展文旅,打造城镇后花园,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对策与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激发村民的内生性发展需求的路径
随着猎奇式、饥渴式古旅游风潮退去,微旅游、微度假的兴起,Z时代逐渐成为消费主流,追求精神的原乡、探寻“生活着的乡愁”模式成为乡村游学、乡村旅游的新宠。这就要求我们在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中要充分激活乡村,只有那些原住民仍然劳作生活、繁衍生息于其中,拥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充满勃勃的生气,有农味、有野趣、有生产、有生活、能够引领我们穿越古今情境的传统村落,才能真正作为现代人心灵皈依之原乡、现代人乡愁记忆之圣地。
1. 传承历史文化
传统村落中村民在祖祖辈辈千百年以农耕为主业的生产生活中,与山水田林湖草融为一体,晴耕雨读、邻里相依、世代相传,形成了自洽、和谐的物质、精神文化传承。村落是一个有着伦理精神内涵的共同体,世世代代生长繁衍于此的乡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存伦理智慧,这些宝贵的文化基因,是我们汲取优秀传统文化,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思想源泉。
2. 重塑场所精神
空间与场所是两个有着不同内涵的概念,空间侧重的是客观性:三维的、数字化的、抽象的,而场所则更多的是人文的概念,与地方、乡愁关系密切,侧重于:去理论的、生活化的、感觉的(视觉、触觉、听觉、味觉等)。这就表明场所更人性化,具有人的温情与暖意。村落作为人类群居生活方式的地理空间,更多时候它是村民肉体和精神栖息之所,因为生活于此的人及其生产生活活动,才是村落的魅力和特色所在。没有活泼的生存生产生活,终将失去生命活力,村落不能称其为村落,没有人间烟火气的民居建筑,修缮得再好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空壳。因此,失去人的建筑和自然空间,无法成为心灵皈依的原乡。重塑场所精神,就是既要修缮房屋建筑,更重要的是激活生产生活业态,立足“三农”,根植“农性”、“农味”、“农情”,以乡土特有的材料、工艺、技能,还原、创新出与工业化、机械化截然不同的有个性、有温度、有人情的具有乡愁记忆的农特产品。
3. 农业的兴盛是根基
传统村落活化归根结底是农业、农民、农村的全体活化,乡村要振兴,传统村落要活化利用,就必然要直面“三农”面临的危机。要充分认识农业的重要性及化解农业面临的危机,不仅要能破解农业衰退现状,更需要能繁荣农业经济,利用“三农”的纵深空间,扩展山田林湖草,三产融合、农旅结合、文旅结合,着力挖掘传统村落中有别于城镇和一般村落的独特禀赋和优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因而,传统村落不论是建筑、景观、经济业态还是人文精神内涵的活化,都不能脱离农耕文明本质与优势:天人合一的农业文明之生活、生产与生态。
(二)创新古村落活化利用的体制机制
1. 建立考核机制
把传统村落的活化与利用,纳入到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中,这有利于提高县乡两级政府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有利于提升基层政府“保护传承好传统村落,是振兴村落文化的重要抓手,是发展乡村文化生产力、振兴乡村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抓手”的新理念,政府应该在此思想高度上将贯彻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去。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市政府对县政府考核体系之一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离任审核机制”,把辖区内传统村落的“抢救、保护、利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于有工作实绩的县、乡、村级组织,市一级组织给予奖惩激励。
2. 建立规划保护机制
严格执行保护规划,统筹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针对全市范围内古村古建数量庞大,分散程度高,全面开工但效果不好的现状,应及时转变思路,建立规划保护机制,走精品路线。一是在市县两级的古村古建保护和开发项目中至少确立“维持现状”“一般修缮”和“重点开发”三个等次,梯级投入,确保重点开发项目高质量完成。二是采取市县两级联合规划的方式,直接以村落为单位确立各等次名单。确保在缩小开发规模的同时,兼顾区域协调布局、集群规模效应和一般保护工作不缺失。
3. 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增强傳统村落保护合力。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应当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各项工作。住建部门切实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文旅、国土、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相关工作。县(区)要加强保护力量,明确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管理的机构,合理配置保护管理工作队伍。可以借鉴金溪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传统村落中一些热爱家乡、热爱文化遗产事业的人士充任保护员,确保传统村落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4. 创新融资机制
在“精品路线”思路下,必须集中资金,重点打造,树立“抚州古村落”全国品牌。在保护传统村落建筑中可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传统建筑保护的资金投入。一是利用好中央农村工作政策红利,做好“托管”工作。激活村集体经济活力,让有能力、有财力的村集体在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让村集体组织村民,利用自有资金,发展利用好本村的优质传统村落资源;二是政府设立奖补资金,在全市各“重点项目”间建立联系,投入一定的宣发资金用于建设“抚州古村落”品牌。同时注意发挥品牌效应,提高项目价值与回报,形成良性循环。三是积极引进文旅经营企业,地方政府让出部分利润或适当予以补贴,从而在项目运营初期提高回报率,激发企业经营积极性,为市场活动注入动力。四是完善捐款、捐助机制。建立完善的善款接收、使用制度,使企业、乡贤、社会人士捐款有渠道、有规范、有制度。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规,给有关捐款予税收抵扣。
5. 建立恰当的多元参与机制
多元主体论认为,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需要各级政府、规划部门、文旅开发、媒体宣传、村集体组织、村民、乡贤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需要建立科学的分工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村民是村落的主人,传统村落活化的关键在于激活村民内生动力,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热爱自己的家园,在对自己家园的活化利用中,形成保护意识,提升自身素养,提高自治能力,能够自主选择合适的方式活化利用祖先馈赠给我们的宝贵资源。二是强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搭建有效平台,整合多种资源,构建起多元有效的乡村治理机制。三是形成多方参与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完善各项激励措施,制订风险管控机制,完善资本退出机制。积极引导推动多主体参与特色小镇开发建设,加强资源、信息互通与共享,鼓励多方合作运营,从而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良好态势。
(三)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夯实人才基础
守护传统村落,守的是村里人的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护的是村外人心向往之的“诗和远方”。田畴如画、文脉相传的传统村落是一种兼具“有形”物质文化和“无形”非物质文化的“活态”文物,其保护工作必然要求精神和智力的密集投入,更多调动人的要素。传统村落要焕发古韵新姿,各类专业人才必不可少。
1. 乡土人才的培育机制
传统村落在农业特色、文化内涵、建筑风格等方面深受地方风土人情的影响,具有深厚的地域文化传承性,所以在村落规划、传统建筑修缮等方面不能脱离本地传统工匠艺人,对于这方面乡土人才的培育:一是建立发现识别乡土人才的长效机制,形成“人才在基层发现、人才在一线培养”的机制,把“有文化、有能力、有技术、有贡献、有创新”的乡土人才从“土里”发现、选拔出来;二是建立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建设由本地居民组成的古建筑维护和环境保障队伍,借此充分激发本地居民在项目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同时为项目区域持续运营提供支持保障,下大力气促进人才本地化培养。三是强化培训机制,以市域为单元成立“传统村落乡土人才培训中心”,为传统村落培养文化传承、文物修缮、土产加工、网络销售、乡村旅游等乡村振兴所需又能扎根乡村的乡土人才;四是建立县、乡、村三级“优秀乡土人才”评选和表彰制度。健全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机制,凝聚青春力量,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灵活运用师徒传授制度,打造多层次、结构优的人才体系。五是建立鼓励乡贤返乡创业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机制,成立类似“村务协商委员会”的机制,积极吸纳返乡创业的乡贤。
2. 外来人才的引进机制
“跟着铁匠会打钉,跟着木匠会拉锯。”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外来人才的介入有利于加速唤醒本土村民的文化自觉。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是涉及美学、建筑学、规划学、旅游学、生态环境学、景观人文学等多学科门类,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要求相当高的学问,专业性特别强,需要充分调动人才要素的作用,应该想方设法让文物保护、村落规划、旅游发展、互联网服务、金融支持、生态修复等各方面人才参与进来,形成一支有智慧、有热情、有能力的村落守护人队伍。
3. 专家智库的共享机制
传统村落保护,既要建筑、景观的再现,又要文化内核的传承和发展。说到底,保护传统村落,既要筹钱也要筹智,充分调动人才要素的作用,提供更多智力支撑。一是建立智库平台。我们需要建立大人才观,但求所用,勿求所有;二是聘请专家作为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智囊团、客座教授,定期、不定期来考察、指导、授课、开座谈会、学术研讨会,发挥各地专家智库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大专院校专家学者优势。抚州比较重视专家智库共享机制的建立,早在2019年抚州就与北大签约:共建北大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1年8月抚州市政府(宣传部)会同北大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抚州文创生态大会(第十八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开放式的国际网络论坛,集聚了国内外学者对抚州的文化产业发展出谋献策,更新了全市干部群众的理念、拓宽了他们的视野,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专家智库共享机制。
“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传统村落是中华农耕文化之根,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与发展,是现代文明发展的体现。我国传统村落保护活化利用工作为时尚浅并且任重而道远,因而,这项工作迫切需要整体化、科学化、条理化;所以这项实践工作更加需要得到理论上的支持和理论建设的支撑,更加需要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这样,才能实现这项工作的科学性、有序性、可持续性发展,才能汇集全社会有志之士,共同致力于这项有利千秋万代的事业。
参考文献:
[1]王珏,康健林.江西古村落型特色小镇发展路径研究[J].价格月刊,2020(07):85-89.
[2]罗长海,彭震伟.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机制探析[J].上海城市规划,2010(01):37-41.
[3]張胜冰.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文化的活化利用与开发——以山东半岛沿海城市村落为例[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2):82-88.
[4]冯都喜.传统村落的衰竭与现代性活化复兴策略[J].智能城市,2017,3(02):236-237+247.
*基金项目:中共江西省委党校2021年度写作课题“抚州顾村活化利用创新路径研究”(课题编号:21XZ11)。
(作者单位:黄义华,中共抚州市委党校;许宏,中共崇仁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