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圆记者 涂思敏
“杀人是犯罪,我很后悔。但我不后悔爱上她,我不后悔和这个人度过这些时光。”这句话出自一名杀人犯之口,他是在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后,在接受最后的审判时说出的。去年采访的这起案子,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对以“爱”为名的疯狂有了更深的了解。
故事的开始没有什么新奇:两个已有家室的中年人在幼儿园接送孩子时认识,并渐渐发展出了婚外恋。男子汪鸣爱得火热,他说自己是那种通过对方对他的需要程度来判断爱意的人,时间越久他陷得越深。渐渐地,汪鸣不再工作,甚至在出轨半年后跟妻子离婚。小女儿判给了汪鸣,但他也不带,而是把孩子扔给了生活不富裕的姐姐。
黎漫虽然享受汪鸣追捧般的爱意,但她的内心总是欲求不满,她的感情需求极其旺盛。汪鸣为她做出过的疯狂举动不胜枚举,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因为汪鸣和黎漫不住在同一个村里,汪鸣就不回家,而是把车停在黎漫家的村口,整晚在车上睡觉,他告诉黎漫,“虽然我不能去你家里睡,但我能用这种方式陪着你”。
不久,汪鸣因酒驾被判一个月拘役,这件事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关系。在汪鸣与外界断联的时间里,黎漫和她以前的情人恢复了联系。汪鸣回来后,发现黎漫对他态度冷淡,就觉得“天塌了”。他三番五次地跟踪、上门纠缠,甚至冲动地开车去撞黎漫情人的车……黎漫拉黑了汪鸣全部的联系方式,汪鸣于是在痛苦中逐渐走上了毁灭的道路。他以一种极其残忍的手段将黎漫杀死,而后开车驶进了一片树林,准备按网上教的“头孢配酒”的方式自杀,在车里等待了一个小时后发现无事,便报了警。
我把汪鸣在快手上发布的视频看了个遍。网络里的空间是独属于他与黎漫的感情孕育、成长的自留地。他拍摄自己在乡下的家里,一瓶接一瓶地喝着酒,大声苦闷地讲着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背景里,是半人高的麦子和无人的旷野土地,他爱用阴森且恐怖的背景音乐、夸张可怖的小丑特效。他的粉丝和流量不多,除了一些固定的网友会鼓励他走出来,这里更多记录的是他的“宣言”或是一种爱的“表演”。在汪鸣的自述和社交账号里,“爱”是个高频词,似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飞蛾扑火是爱,自取灭亡也是爱。可这真的是爱吗?爱无论如何不能成为夺取人的生命的借口,爱不该是自我满足,爱也不该成为逃避现实、不负责任的伪装。
采访中,我了解到,汪鸣从小家庭条件不好、兄弟姐妹多,他初中就辍学打工。在成长过程中,他得到的父母关怀少,遇上事情都是一个人扛。办案检察官在跟他的交流中,明显地感受到他“是那种缺爱的人,一旦遇上了一个认为对的人,就会全身心献出自己的一切”。但是可惜,汪鸣偏执而疯狂的“护爱”,将让他的孩子和黎漫的孩子在今后的成长中被迫遭遇更加难以弥补的“缺失”。
检察官告诉我,黎漫的两个孩子生活困难,虽然检察院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司法救助,但母亲被情人杀害的事情早已传遍村里,他们生活里的这份重创又如何能弥补?汪鸣的两个女儿也将不得不背负着“父亲是杀人犯”的沉重,继续自己的人生。汪鸣在每次自述里都讲过一个细节,他在决定杀人前曾把车停到姐姐的家门口,远远地跟姐姐和孩子告别,他似乎想表达自己是个重感情的人。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他怎么忍心不担起做父亲的责任,忍心将孩子丢给姐姐抚养,甚至从此缺席孩子的成长呢?(文中汪鸣、黎漫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