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志军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苗志军
(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300384)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本文总结了我国当前产学研的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共建实体和校企联盟等五种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新形势下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及科技创新活动中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十大报告;产学研;科技创新;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主体地位的战略意义,为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指明了方向。
1997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九五”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8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试点工作。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强调,要建立以企业为主、市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近十多年来我国在产学研道路的探索中也出现了多种模式,如成果转让模式、技术开发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共建实体模式、校企联盟模式等,产学研合作确已成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主要路径,更是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成果(技术)转让模式是将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专利权等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将成果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
技术转让模式比较传统,也比较成熟。然而实践证明,这种模式的成功率比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技术成果不够成熟,企业不会受让,而相对成熟、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倾向于自行实施转化。此外,企业也难以承担巨额的科技成果转让费,且企业内部技术力量薄弱,承接能力差,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及时转化。
技术开发是产学研各方共同投入一定的要素进行合作,具体有两种:一是合作开发,企业投入资金、人力,高校/科研院所投入人力和设备,共同就某一项目开展科研攻关;二是委托开发,企业以项目方式将所需的技术委托给大学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技术开发是目前企业产学研结合的主要模式,且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能会更倾向于运用技术开发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即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比如在高校专门设立以企业名称命名的专业定制班、在企业设立高校/科研院所学生实习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该模式有利于合作双方相互交流,有利于企业建立针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机制。对企业而言,短期内可以解决企业的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从长期来看可为企业储备专业技术人才;对高校、科研机构而言,有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使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更贴近市场需求。
共建实体是指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组建研究开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实体,成为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或法人。共建经济实体是产学研之间最紧密的、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模式,也是最成熟的合作方式。这种合作模式有利于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形成相互了解、彼此信任的长期联系与合作关系,有利于将技术优势不断扩展为规模经济优势,从而获得技术成果与高收益回报。
“校企联盟”是当前形势下产学研合作较为有效的组织形式。校企联盟有丰富的内涵,可以是一个高校院所的单个学科(领域)或团队与一个或一批企业结对实施科技服务;可以是多个高校院所的一批相关学科(领域)或团队集成服务于一个企业或一批企业,形成产学研合作的大联盟等。
总体看来,产学研合作目前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产学研合作的理念可能存在差异,各主体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还不够,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企业在成果转化的“二次创新”可能不足,产学研合作中融资渠道不够顺畅等。有的企业对产学研合作重视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绝大多数还不具有产学研合作的主导地位和能力,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缺乏产学研合作的内在动力和主动权。
企业是市场活动最直接的参与者,“春江水暖鸭先知”,因此对市场信息反应最灵敏,最能够从市场需求变化中产生创新需求和创新意愿。
1)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研发机构(如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人员,并能自主地提出研发要求和具有市场开发能力。
2)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企业科研组织主导作用。突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地位,并不等于创新链的所有环节都要在企业进行,而是指由企业来主导创新过程,在技术创新课题提出、技术研发投入、成果产业化等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
3)发挥企业在创新决策时的主导作用。建立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指南编制的工作机制,加大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面向企业的力度,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
4)发挥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主导作用。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对企业创新进行分环节分阶段补贴,重点加大初创环节补贴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前景和商业潜力的科技企业。
5)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提升企业作为需求侧的成果吸收和转化能力,推动高校、研究院所等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搭建科研端与产业端的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培养专业的技术经纪人,将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企业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要善于精准把握行业变化趋势和市场需求,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经济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产学研各方各得其所,坚持深度融合,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强化和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苗志军(1981~)男,正高级工程师。现任职于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橡胶制品的设计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