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拿到一盒药的时候,除了要看它的适应证、用法用量,还要关注这几个信息:
处方药须凭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有“OTC”字样,不需要处方,可根据需要自行选购,按照说明书使用。
通用名是药品的法定名称,每种药品只有一种通用名,在包装上的字体大、醒目。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会有不同生产厂家,每个厂家为了树立品牌会再注册一个独特的名字,就是商品名,在包装上的字体比较小。在购买使用药品时,要看清药品成分,避免重复用药。
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药品的合法标志,千万不要购买和使用无批准文号标注的“药品”。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 位字母(如H,代表化学药品;Z 代表中药;S 代表生物制品)+8 位数字”。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可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生产日期指的是药品的出厂日期。有效期是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一般是指药品未开封时的使用期限;一旦打开了外包装,药品的使用期限会明显缩短,特别是瓶装药、袋装药和液体制剂。
“慎用”是指用药需小心谨慎,需在医生及药师指导下使用,尤其是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但并非绝对不能使用。
“忌用”是指避免使用或最好不用,药物可导致的不良反应较为明确且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大。
“禁用”就是绝对禁止使用,是最严重的警告。
当然,在用药前还要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信息,用药过程中多加注意,出现异常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