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芳,黄 霞,2,刘颜蓥
(1.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苏州 215123;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 210088)
权力认知是指个体对权力的概念、大小、效价等做出推测与判断的过程(Gülgöz &Gelman,2017),是社会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权力关系,如果个体能够准确地认知社会权力,觉察到权力差异并迅速了解自身所处权力位置(Terrizzi et al.,2018),那么可以更好地预测对方行为,在社会互动中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减少不必要的能量消耗,进而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
1.1 资源分配中的分配权和决定权
个体对权力概念的表征在生命早期就已出现(Liu et al.,2021),有研究发现,不到1岁的婴儿具有权力敏感性,能够依据个体的尺寸大小、团队成员数量等线索识别权力关系(Pun et al.,2016),而3岁儿童可以根据年龄等社会类别线索判断权力的大小(Charafeddine et al.,2015)。7~9岁儿童已能够根据资源获得、目标达成、下达命令等社会互动线索来识别权力关系,其权力认知能力已接近成人水平(Gülgöz &Gelman,2017)。以往研究关注儿童能否以及如何运用单一线索进行权力认知,但却较少对更加复杂的多重线索情境中的儿童权力认知进行研究,比如公平分配情境中所涉及的不同类型的权力及其行权方式可能会对儿童的权力认知产生影响。实际社会生活中可能存在多种权力线索或某种权力线索的多种表现形式同时存在的情境,有研究指出,儿童在权力认知过程中,会整合所认知到的权力线索来识别个体间权力关系(Liu et al.,2021)。但由于个体的认知资源有限,在认知过程中不能对所有信息进行同等处理(Terrizzi et al.,2018),因此有必要了解个体如何取舍情境中的权力线索。以权力最核心的表现——资源分配为例,在经典的最后通牒博弈情境中就包含两种权力:一方可以通过公平或不公平的分配来行使分配权;另一方则可以通过选择接受或拒绝分配结果来行使决定权。在此情境中,分配权和决定权作为识别权力关系的社会互动线索,其不同的行权方式有着不同的属性,即相较于不公平分配,公平分配更多体现的是个体愿意为他人考虑的意愿;相较于拒绝分配,接受分配更多体现的是个体维持良好人际关系的意愿。可以看出,分配权中的公平分配和决定权中的接受分配具有正效价权力的特点。而相较于正效价权力,儿童对于分配权中的不公平分配以及决定权中的拒绝分配等负效价权力更加敏感,也更容易识别(Gülgöz &Gelman,2017)。因此,在分配权和决定权中效价不同的行权方式可能会对儿童的权力认知产生影响。基于此,实验1拟通过最后通牒博弈范式来考察分配权与决定权的不同行权方式对儿童权力认知的影响,从多重权力线索视角拓展对儿童权力认知发展的研究,并进一步加深人们对个体在更复杂权力情境下认知特点的认识。同时,尽管以往研究指出7~9岁儿童在单一线索情境中的权力认知水平已接近成人(Gülgöz &Gelman,2017),但在呈现不同权力类型的多重权力线索情境中儿童的权力认知能否达到成人水平还有待探讨。因此,研究选择一组成人作为对照组,以比较7~9岁儿童和成人的权力认知水平是否存在差异。
1.2 资源分配中的第三方监督权
公平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维护公平也是人类坚持履行的职责。因此,在不公平的资源分配过程中经常会有第三方卷入(Skitka et al.,2016)。尽管事件并未涉及自身利益,但第三方监督者仍愿干涉不公平的分配过程,试图影响最终的导向和结果,并且这种现象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Henrich et al.,2006)。尽管以往研究指出,第三方作为监督者有想要干预不公平事件的意向(Dhaliwal et al.,2021),但却并未进一步探讨监督权的不同行权方式是否会影响儿童的权力认知。一般来说,监督权主要体现为惩罚违规者或补偿受害者两种行权方式。惩罚能给违规者一定的震慑,属于负效价权力(Wenzel &Okimoto,2016);而补偿受害者作为一种亲社会行为则更具建设性、亲和性的特点,属于正效价权力(Moss et al.,2019)。相较于正效价权力,儿童更容易识别负效价权力,因此,在三方博弈情境中除了决定权之外,监督权的不同行权方式也可能会对儿童的权力认知产生影响。基于此,实验2拟在不公平分配情境中,利用三方博弈范式来考察决定权和监督权的不同行权方式对儿童权力认知的影响。
由此提出研究假设1:分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行权方式会影响儿童的权力认知,并且对这三种权力类型的认知存在优先级,同时7~9岁儿童和成人在多重权力线索情境中的权力认知能力存在差距。
1.3 物质资源与劳动资源的分配
权力体现为对重要资源的不对称控制,资源的控制是社会权力的核心(Guinote &Vescio,2010)。以往权力研究多是涉及食物、金钱等外部物质资源的分配(程南华 等,2018),主要是从个体获得物质资源多少的角度来作为衡量公平分配的依据。而劳动作为个体自身所具备的内部资源,是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运动,个体可以通过付出劳动来获得一定收益。前景理论(Kahneman &Tversky,1984)指出,人们对损失具有天然的厌恶倾向,等量损失引发的心理负效用远大于收益引发的心理正效用。因此,研究将个体付出劳动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平分配的另一个依据。基于此,拟在实验1和实验2均设置获得物品和付出劳动两种分配资源类型,探讨不同分配资源对儿童权力认知的影响,以期为以后考察不同分配背景下个体的权力认知特点提供理论依据。
由此提出研究假设2:相较于获得物品条件下,儿童在付出劳动条件下的权力认知水平更高。
综上,以往研究主要考察儿童能否依据单一权力线索识别权力大小,并且主要关注的是某一年龄段儿童在单一权力线索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同时有关公平分配的研究也主要通过个体分配物品资源进行探讨,因此拟通过两个实验分别探讨在最后通牒博弈和三方博弈情境中,分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不同行权方式对7~9岁儿童在获得物品和付出劳动时的权力认知的影响,这不仅可以从多重权力线索视角拓展对儿童权力认知发展的研究,而且也可以为正确引导儿童的权力与公平观念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参考。
2.1 方法
2.1.1 被试
使用G*Power3.1事先估计样本量,设置参数f为0.25,α为0.05,检验效能Power(1-β)为0.85,计算得到样本量为84。有效被试共计182人,其中随机选取江苏省苏州市某小学7~9岁儿童70人,剔除两次回答不一致的被试4人,获得有效被试为66人,平均年龄8.22±0.75岁,女生31人;招募某学院大学生被试116人,平均年龄18.78±0.56岁,女生84人。
2.1.2 实验设计
采用2(年龄:儿童、成人)×2(分配资源类型:获得物品、付出劳动)×2(分配权行权方式:公平、不公平)×2(决定权行权方式:接受、拒绝)的混合实验设计。年龄为被试间变量,分配资源类型、分配权行权方式和决定权行权方式为被试内变量。因变量为权力认知,通过被试在“谁是老板”这一问题上的得分来表示。
2.1.3 实验程序
(1)对不同分配资源类型的代表性物品进行筛选。首先,让儿童与成人分别报告喜欢的食物以及最常接触到的家务劳动;然后,将两组被试的答案按照频率进行整理;最后,结合两组被试的回答,分别选择饼干作为可获得物品、擦椅子作为需付出劳动的代表,以保证实验材料同时适用于儿童和成人。
(2)录制分配情境故事视频。参照Gülgöz和Gelman(2017)对儿童权力认知的测量方式,研究以最后通牒博弈范式为依据编制分配情境故事,并以视频形式呈现。根据分配资源类型、分配权行权方式和决定权行权方式三者的不同组合可分为8种分配情境,如接受物品公平分配、拒绝劳动不公平分配等。10名心理学专业研究生使用李克特五点计分对视频内容进行评定,内容效度指数为0.96,分半信度系数为0.90。同时,预实验表明7~9岁儿童能理解视频内容,并能对视频中的权力关系做出判断。
(3)正式实验。采取单独施测方式。①被试观看120秒的中性地理风景视频,并选择符合当下心情的表情图片,若当下心情为平静则进入正式实验。②被试以随机顺序观看8个视频。视频中,两只布偶小鸡先进行自我介绍,分别叫红红和蓝蓝。然后,第一方小鸡对2个饼干/2张椅子进行分配:公平分配时,每只小鸡各获得1个饼干/各擦1张椅子;不公平分配时,2个饼干都分配给第一方/2张椅子都由第二方擦拭。随后,第二方对分配结果做出决定:决定接受时,保持第一方的分配结果;决定拒绝时,把分配资源恢复原位。例如,在接受物品公平分配情境中,第一方小鸡红红说:“这里有2个饼干,我分1个,蓝蓝分1个。”然后在两只小鸡间平均分配2个饼干。第二方小鸡蓝蓝说“我接受这样分”之后,呈现分配结果。③每个视频结束后,主试先后两次询问被试:“在这两只小鸡中,有一只是老板,请你用手指出来哪只小鸡是老板。”剔除两次回答不一致的被试。视频中的小鸡性别(说话声音)与被试一致。
2.1.4 计分方式
在每种情境中,被试选择行使决定权的第二方(决定者)为有权者记1分,选择行使分配权的第一方(分配者)为有权者记0分。将被试在8种情境中的平均得分作为其权力认知的衡量指标,得分范围为0~1分。
2.2 结果
由表1可知,儿童和成人在最后通牒博弈情境中,无论是在获得物品还是付出劳动条件下,当决定者接受时,儿童和成人更倾向于认为分配者为有权者;而当决定者拒绝时,儿童和成人则更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
表1 儿童和成人在最后通牒博弈情境中的权力认知得分(M±SD)
以年龄为组间自变量,分配资源类型、分配权行权方式、决定权行权方式为组内自变量,以权力认知得分为因变量,进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结果发现,决定权行权方式的主效应显著,F(1,182)=320.14,p<0.001,η2=0.64,拒绝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高于接受条件下,说明被试在拒绝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年龄、分配资源类型和分配权行权方式的主效应均不显著,F(1,182)=1.12,p>0.05;F(1,182)=0.97,p>0.05;F(1,182)=3.45,p>0.05。年龄和分配资源类型的交互作用显著,F(1,182)=11.10,p<0.001,η2=0.06,简单效应检验发现,成人在获得物品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高于付出劳动条件下,F(1,180)=12.84,p<0.001,η2=0.07,说明成人在劳动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分配者为有权者;儿童在两种分配资源类型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无显著差异,F(1,180)=2.162,p>0.05。年龄和分配权行权方式的交互作用显著,F(1,182)=6.33,p<0.05,η2=0.03,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儿童在公平分配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低于成人,F(1,180)=7.31,p<0.01,η2=0.03,说明儿童在公平分配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分配者为有权者;两者在不公平分配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无显著差异,F(1,180)=0.62,p>0.05。年龄和决定权行权方式的交互作用显著,F(1,182)=41.03,p<0.001,η2=0.19,简单效应检验发现,成人在接受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低于儿童,F(1,180)=20.36,p<0.001,η2=0.03,说明此时成人要比儿童更倾向于认为分配权为有权者;而成人在拒绝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高于儿童,F(1,180)=20.79,p<0.001,η2=0.05,说明成人此时要比儿童更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分配权和决定权的交互作用显著,F(1,180)=8.07,p<0.01,η2=0.04,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当决定者拒绝分配时,个体在公平分配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要显著高于不公平分配条件下,F(1,180)=9.27,p<0.01,η2=0.05,说明个体在公平分配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当决定者接受分配时,个体的权力认知得分无显著差异,F(1,180)=0.12,p>0.05。其他交互作用均不显著(ps>0.05)。
2.3 小结
实验1采用最后通牒博弈范式比较了儿童和成人在分配权和决定权不同行权方式下权力认知的差异,发现7~9岁儿童已能和成人一样依据情境中的线索对权力关系做出判断,但两年龄组在分配权和决定权不同权力行权方式以及分配资源类型中的表现仍存在差异。首先,儿童和成人在不公平分配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儿童在公平分配条件下更不容易判断有权者;其次,儿童和成人在接受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分配者为有权者,在拒绝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但儿童在两种决定权行权方式下的权力认知水平均不如成人;再者,儿童在分配物品和分配劳动条件下的权力认知没有差异,但成人在分配劳动条件下更不容易判断有权者。最后,相较于分配权,儿童和成人优先采用决定权进行权力认知。可以看出,实验1从分配权和决定权的角度验证了假设1,但没有验证假设2。那么,当不公平分配情境中呈现行使监督权的第三方时,儿童的权力认知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因此,实验2将采用三方博弈范式来考察决定权和监督权行权方式对儿童权力认知的影响。
3.1 方法
3.1.1 实验对象
同实验1。
3.1.2 实验设计
采用2(年龄:儿童、成人)×2(分配资源类型:获得物品、付出劳动)×2(监督权行权方式:惩罚、补偿)×2(决定权行权方式:接受、拒绝)的混合实验设计。其中,年龄为被试间变量,分配资源类型、监督权行权方式和决定权行权方式为被试内变量。因变量是权力认知,通过被试在“谁是老板”这一问题上的得分来表示。
3.1.3 实验程序
(1)录制分配情境故事视频。参照Gülgöz和Gelman(2017)对儿童权力认知的测量方式,研究以三方博弈范式为依据编制分配情境故事,并以视频形式呈现。根据分配资源类型、决定权行权方式和监督权行权方式三者的不同组合可分为8种分配情境,如接受惩罚物品不公平分配、拒绝补偿劳动不公平分配等。10名心理学专业研究生使用李克特五点计分对视频内容进行评定,内容效度指数为0.92,分半信度系数为0.92。同时,预实验表明7~9岁儿童能理解视频内容,并能对视频中的权力关系做出判断。
(2)正式实验过程基本与实验1一致,实验2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被试观看视频之前,主试会说明分配是在第一方和第二方布偶小鸡之间进行,第三方只参与分配过程但不参与分配结果;二是被试观看的视频不同。三只小鸡先进行自我介绍,分别叫红红、蓝蓝和绿绿。然后,第一方小鸡进行不公平分配:分配物品时,2个饼干均分配给第一方;分配劳动时,2张椅子均由第二方擦拭。随后,第三方对不公平分配结果做出监督干预:分配物品时,第三方拿起第一方面前的1个饼干分配给第二方(惩罚)/拿出额外的2个饼干分配给第二方(补偿);分配劳动时,将第二方面前的1张椅子分配给第一方/拿出额外的2张椅子分配给第一方。最后,第二方对分配结果做出决定:决定接受时,呈现最终分配结果;决定拒绝时,把分配资源恢复原位。例如,在拒绝补偿劳动不公平分配情境中,第一方小鸡红红说:“这里有2张椅子,我擦0张,蓝蓝擦2张。”随后,第三方小鸡绿绿说:“我不接受这样分,我要拿出蓝蓝1张椅子给红红擦。”然后,第二方小鸡蓝蓝说“我拒绝这样分”之后,2张椅子放在原处,擦拭椅子任务终止。
3.1.4 计分方式
在每种情境中,被试选择行使监督权的第三方(监督者)为有权者记2分,选择行使决定权的第二方(决定者)为有权者记1分,选择行使分配权的第一方(分配者)为有权者记0分。将被试在8种情境中的平均得分作为其权力认知的衡量指标,得分范围为0~2分。
3.2 结果
由表2可知,儿童和成人在三方博弈情境中的所有条件下都倾向于认为决定者或监督者为有权者。进一步分析发现,当决定者拒绝补偿时,无论是获得物品还是付出劳动条件下,儿童和成人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当决定者接受惩罚时,儿童在付出劳动条件下倾向于认为决定者是有权者,而成人在获得物品条件下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在其他条件下,儿童和成人均倾向于认为监督者为有权者。
表2 儿童和成人在三方通牒博弈情境中的权力认知得分(M±SD)
以年龄为组间自变量,分配资源类型、决定权行权方式、监督权行权方式为组内自变量,以权力认知得分为因变量,进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结果发现,决定权行权方式主效应显著,F(1,178)=10.99,p<0.001,η2=0.06,接受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高于拒绝条件下,说明个体在接受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监督者为有权者。监督权行权方式的主效应显著,F(1,178)=7.66,p<0.01,η2=0.04,惩罚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显著高于补偿条件下,说明个体在惩罚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监督者为有权者。年龄和分配资源类型的主效应均不显著,F(1,178)=5.23,p>0.05;F(1,178)=1.48,p>0.05。决定权和监督权的交互作用显著,F(1,178)=146.29,p<0.001,η2=0.45,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当监督者选择惩罚时,个体在拒绝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要高于接受条件下,说明个体在拒绝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监督者为有权者;当监督者选择补偿时,个体在拒绝条件下的权力认知得分要显著低于接受条件下,说明个体在接受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监督者为有权者。其他交互作用均不显著(ps>0.05)。
3.3 小结
实验2采用三方博弈范式比较了儿童和成人在决定权和监督权不同权力行权方式下权力认知的差异,结果发现,与接受条件相比较,儿童和成人在拒绝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决定者为有权者,这与实验1的结果一致;与补偿条件相比较,儿童和成人在惩罚条件下更倾向于认为监督者为有权者;相较于决定权,儿童和成人优先对监督权进行权力认知。另外,儿童在分配物品和分配劳动条件下的权力认知没有差异。可以看出,实验2从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角度验证了假设1,但没有验证假设2。
4.1 儿童和成人权力认知的比较
研究发现,7~9岁儿童已经和成人一样具备基本的权力认知能力,能够依据分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等多重线索进行权力认知,这证实了假设1。以往研究指出,儿童在6个月时便具备了权力敏感性,5岁时已能通过整合简单的视觉、听觉等信息来判断权力关系(Liu et al.,2021),而8岁时已具备基本的权力认知能力(Pun et al.,2016)。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会经历各种社会权力层级的暴露,不断具备对越来越多权力线索的认知能力,这能够帮助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更加有效地进行信息加工。但研究也发现,年龄和分配权行权方式、决定权行权方式之间均存在显著交互作用,具体表现为儿童在识别有权者时不如成人明确,这说明虽然7~9岁儿童具备基本的权力认知能力,但儿童在多重线索情境中的权力认知能力与成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这可能是因为研究所设的分配情境中的权力关系对于儿童而言略显复杂。在涉及单一权力线索的情境中,个体只需要通过单一信息来识别权力关系;但在多重权力线索情境中,通常涉及一种权力线索的多种类型并存或者多种权力线索并存的情况,权力关系更加错综复杂,这需要个体具备更强的认知灵活性才能够理解、考量不同的权力线索,并对权力关系作出判断(Terrizzi et al.,2018)。然而,尽管儿童在婴幼儿时期就出现了认知灵活性,但直到12岁才基本达到成人水平(Johansson et al.,2016),因此,在同时存在多重权力线索的情境中识别个体间的权力关系对7~9岁儿童来说仍具有一定难度。在实际生活中,个体间权力关系能够通过多重权力线索得到体现,只有了解了个体在复杂权力线索情境中的认知特点,才能引导正确的权力观念。为了促进儿童更好地掌握复杂社会环境中的权力关系,教师和家长可以借助身边实际案例,通过讨论形成认知冲突的方式启发儿童思考,帮助其更准确地把握社会权力关系。
4.2 分配资源类型对儿童和成人权力认知的影响
研究发现,尽管在获得物品和付出劳动条件下,成人均倾向于认为分配者为有权者,但在付出劳动条件下更坚信自己的判断,这可能是因为个体对物品和劳动所代表的含义具备不同的敏感性。在研究设置的情境中,物品分配是获得收益的过程,而劳动分配则需要个体的付出,这对个体来说是一种损失。前景理论提出,相较于收益,同等程度的损失会给个体带来更强的心理感受(Kahneman &Tversky,1984)。个体对损失的规避倾向要高于对同等收益的趋近倾向。因此,损失带给个体的痛苦远超收益所带来的快乐,研究也出现个体在付出劳动条件下的权力认知更敏感的现象。然而研究也发现,儿童在获得物品和付出劳动两种分配资源类型下的权力认知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这与假设2不一致,这可能是因为7~9岁儿童的损失规避能力尚未发展成熟。个体对于损失的厌恶其实是风险偏好的反映,虽然儿童在6岁时表现出一定的损失规避能力,但12岁左右的青少年对于风险的理解才达到成人水平(Harbaugh,2002)。在现实生活中资源分配情境是复杂的,不仅存在共享收益(如奖品)的分配模式,还会有共担责任(如任务分工)的分配模式,而个体对所处情境有清晰、准确的认知,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因此,研究对于儿童在付出劳动条件下权力认知的探索,不仅拓展了权力认知的研究范畴,而且对如何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劳动分配提供了参考,学校可在“以劳健心”环节中融入权力认知和责任意识教育。
4.3 不同权力行权方式对儿童和成人权力认知的影响
结合实验1和实验2的结果可以发现,相较于接受式决定权、补偿式监督权等正效价权力,儿童和成人对拒绝式决定权、惩罚式监督权等负效价权力的敏感性更高,这证实了假设1,这可能是因为个体对负效价权力要比正效价权力更容易进行心理表征。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接触到的大量信息并不是都能被同样准确地处理或感知。由于个体对负效价信息的认知更具逻辑性,在概念表征上更占优势,而对正效价信息的认知则需要具备更复杂的认知技能(Gülgöz &Gelman,2017),这就导致负效价的行权方式成为个体权力认知时的首要考量。另外,还可能是因为个体利用积极信息和消极信息来理解世界的方式是不对称的,即存在消极偏见,或者说倾向于关注、学习和使用消极信息。这种消极偏见被认为具有关键的进化适应功能(Vaish et al.,2008)。进化的演变使个体对潜在威胁更加敏感,并倾向于将权力与漠视他人需求联系在一起(Terrizzi et al.,2020)。因此,相较于接受分配的个体,儿童和成人更愿意将拒绝分配的个体视为有权者;相较于补偿的个体,儿童和成人更愿意将惩罚的个体视为有权者。当个体不公平地分配资源、拒绝他人提出的分配方案或采用惩罚方式维护公平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个体认知到的权力水平,这不符合平等和谐的社会准则,启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应采用正效价的行权方式。因此,家长和教师应让儿童正确认识社会组织中各种权力的行权方式,从而具备熟稔的权力认知能力来趋利避害,以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4.4 权力认知的顺序效应
研究发现,个体对分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三种权力类型的认知存在优先级,这证实了假设1。结合实验1和实验2的结果可知,当情境中同时呈现分配权和决定权时,儿童和成人均优先通过决定权来进行权力认知;当情境中同时呈现决定权和监督权时,儿童和成人均优先通过监督权来判断权力关系。这说明权力线索的运用存在一定顺序性,即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他们对三种权力类型的认知总体上遵循监督权→决定权→分配权的表征顺序。监督权是个体进行权力认知时比决定权更重要的权力线索,这可能是由于第三方监督者与分配结果并不存在利益关系,其行为主要受到道德义愤的激发或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其出发点并不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DeCelles et al.,2012;丁芳 等,2020)。而反观决定者和分配者的行为归因则复杂得多,很难直接判断其行为背后的真正动机是维护群体利益还是公平分配,这种动机冲突会影响个体的权力认知过程。另外,个体对决定权的敏感性比分配权更高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在个体的信息加工过程中,最近出现的信息会占用个体更多的认知资源而受到个体更多的关注(Connolly et al.,2016)。另外,权力也与事物出现的时间顺序有关,比如最后拍板的个体通常被认为更具有话语权。在中国文化中,最重要的事物往往最后登场,这种“压轴戏”文化或许作为一种社会惯性影响着个体的权力认知过程,使得研究出现决定权相较于分配权而言具有“拍板定案”的效果。所以在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家长和教师应设置多样化情境,让儿童认识到有效设置与行使监督权能够保障社会组织的良性运营与有效延续,并且优先识别监督权对于个体在社会组织内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选择优势与进化论意义。
4.5 不足与展望
研究还存在一定局限性。首先,研究发现7~9岁儿童在面临三种不同权力类型时的权力认知优先级和成人是一致的,未来可以进一步扩展年龄范围来探讨儿童权力认知发展的初始年龄,并采用追踪研究纵向考察儿童权力认知的发展轨迹。其次,研究采用观看视频的方式探讨了儿童在分配情境中的权力认知,未来可在家庭、学校等真实情境中考察儿童的权力认知,以提高研究的生态效度。最后,研究采用的是行为研究,未来可以运用ERP、EEG、fMRI等认知神经科学研究技术进一步探讨儿童权力认知的脑机制问题。
7~9岁儿童的权力认知已基本达到成人水平,但在不同权力行权方式下的表现与成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儿童在获得物品和付出劳动条件下的权力认知无显著差异;儿童认为拒绝式决定权和惩罚式监督权更能够体现个体的权力;儿童的权力认知总体上遵循监督权→决定权→分配权的表征顺序。研究说明7~9岁儿童已具有相对成熟的权力认知能力,且权力行权方式和分配资源类型会影响其权力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