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法”着力提高审议质量

2023-02-26 15:53吴国良
人民与权力 2023年12期

☉吴国良

审议是人大及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一项重要职责。针对确定议题“不精准”、专题调研“不深入”、审议发言“不畅快”、意见办理“不到位”的问题,笔者认为地方人大行使好审议权,要抓住“议题选取、调查研究、审议发言、成果运用”四环节,着力提高审议质量,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精”选题。议题的选取是审议的重要环节。要注重审议议题选取,以少而精、重质量为原则,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法律法规实施、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等,确定审议议题。如今年以来,围绕经济复苏选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主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群众关注选取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等主题,推动民生福祉提升;围绕人居环境、生态修复、河道治理等主题,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在审议议题的选取上,要做到与党委思路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与群众期盼合意。

“实”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越深入、越宽泛、越全面,审议就越会触到“痛处”、点到“穴位”、切中“要害”。要注重调研的关键步骤,精心优化人大代表、专业人士、职能部门人员组合,视情分成若干小组,或分或合,采取“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视察+检查”“大数据+第三方”等方式方法,丰富调研形式的多重组合。为了摸到实情,要让调研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看现场、有充分的机会与群众唠嗑、有选择地到单位座谈,尽可能多掌握到最前沿的情况,听到最真实的声音。这样审议起来就“有话可说”,“有真话可听”。

“优”机制。地方人大要建立健全审议工作机制,把握审议环节,提前将资料发至参加调研和审议的人员,让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准备。在审议时采取中心发言人制度,启发引导,并保证所有人员都有发言的机会,要求事先准备好审议发言提纲,发言时有条有理,忙而不乱。对涉及面广、内容重大的议题,采取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等方式,让议题议深议透。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列席会议,随时回答询问。建立审议发言记录制度,会后及时收集整理,将审议发言情况录入代表履职档案,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

“督”落实。审议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履行好审议职责,把审议意见形成问题清单,做到数据准确、案例真实、分析透彻、措施有效。为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将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相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办理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办理落实。地方人大及时跟踪跟进,建立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台账,逐条逐项实行动态管理,限期办理落实,把办理结果向地方党委作出书面汇报,作为机关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审议意见研究办理不力,在规定期限内没有销号的,依法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直至整改落实,以确保审议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