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明
(开封大学督导室,河南 开封 475004)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教育、科技、人才单列为一个部分集中部署。 明确指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1]。 党的十八大以来,课程思政成为高校包括职业院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战略性举措,目前这种战略举措已进入全面系统的深入发展阶段,随着课程思政由理念到实践、由个别试点到全面铺开、由课堂教学到全过程开展,评价环节逐渐成为课程思政研究的热点与焦点。 增值评价作为课程思政深入发展的有效实施方式也随之备受关注。
2020 年6 月30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作为一种处于探索应用阶段的新型评价方式,增值评价与结果评价、过程评价、综合评价相比,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主要特点就是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知识目标的实现,更关注学生在既有水平上素养、德行、理念等其他方面的提升可能性与“增值”空间。 这种全新的评价方式不仅重视“过程”,兼顾教育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进”功能,同样也体现着教育教学评价的动态性和生成性[2]。 这种以推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进步与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增值性评价创新了课程思政的教育评价形式,同时也为深化课程思政教育评价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 课程思政评价改革需立足学生评价的改进与激励功能,着力从“评价促进发展”目的出发,促使职业院校从以往仅仅关注评价结果转变为关注学生是否得以真正成长和全面进步。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增值评价力求实现每一个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价值旨归则是与课程思政评价改革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的。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 其本质和落脚点就在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即“教育引导学生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提高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修养,自觉把小我融入大我,不断追求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3]。 增值评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评价理念和方式,其实质要求是与课程思政的教育目标相一致的,其内在的价值导向是与职业院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契合的。 即充分挖掘和调动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增值”要素和“改进”意愿,为学生成长进步赋予更多的“增加值”和“净效应”;从过分关注结果转向更关注过程,从过分关注条件转向更关注培养,更有利于学生主动地涵养优良品格、培育先进理念、完善自我,更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4]。
当前,课程思政已进入一个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由初步探索到纵深推进阶段。课程思政的系统性、整体性、制度性和持续性建设的要求更加凸显出来。 从理念更新、实践探索到积厚成势、全面推进,职业院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的格局与发展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随着新时代课程思政进入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阶段,课程思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在评价体系、制度设计、监督检查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 评价体系是保障职业院校课程思政质量的重要环节,怎样利用评价改革推动课程思政突破发展,增值性评价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破解思路。 增值评价作为课程思政评价体系中的全新评价方式,它更关注学生通过努力而发生的思想观念与行为举止的变化,其方法的科学性与开展成效对于课程思政深入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探索建立科学的、立体的、开放的增值评价模式有助于精准把握学生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获得程度”,有助于科学评判教师的课程思政建设质量和水平,有助于准确探知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的思维误区和实践偏差,有助于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助于有效推动课程思政的顶层设计与机制构建。
增值评价既有与其他评价方式所共有的测验、分析和评定的特征,又关注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产生的思想、行为、理念、习惯、能力等方面的变化,更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虽然很多职业院校在制定增值性学生评价指标时,也着力破除传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打破以学生成绩为主要考核评价目标的思维误区,突出对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潜能的关注。 但在增值评价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很多教师还是会不自觉以学生成绩为主,将有关于学生的成绩数据增值作为评判学生进步程度的标尺,习惯性突出学生“知智”的评价,评价内容缺乏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足够重视与关注,缺乏对学生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和判断,从而导致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可持续发展的“德行”增值往往被忽略,增值取向变成了成绩取向,增值评价打着“增值”的口号,追求学生知识“增量”的思维误区与实践偏差依旧没有改变,缺乏真正全面发展意义上的“增值”。
对学生开展的增值评价不是单一的指标或标准所能体现的,学生全面与可持续发展的评判指标,有的是通过测试把握的,有的是通过观察把握的,有的是通过活动把握的,有的是通过对比把握的;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学评价规律,又要结合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和不同课程的特点;既要关注学生绝对意义上的“进步”,也要关注学生相对意义上的“发展”;既要有统一性,又应有差异性。 但从现阶段增值评价的实施实践来看,一是增值评价更多体现在量化评价上,具象评价较为薄弱。一些职业院校也能根据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层面设定增值评价标准,但不同学段、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标准均是“大一统”的,虽体现了规范性,但缺少了针对性和灵活性。 二是数据分析为重,价值判断不足。 例如,有些职业院校的教师在增值评价实践中,对有关于学生的变量数据进行了较多的对比和动态分析,但对结果差异背后的反思总结与原因分析却很有限,定性评价内容倾向形式化或表面化,结论描述过于空泛和笼统,评价不能充分体现课程思政增值评价的内涵与本质要求,不能有效针对关键或核心问题给出个体化的改进建议,导致数据的价值意义和价值判断得不到真正体现。
无论课程思政增值评价采取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方式,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提升修养、提高素养、坚定信念、厚植情怀、改变理念、提高能力、涵养品格、铸就精神等。 是否能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体现了增值评价的效度高低。从目前增值评价的实施效度来看,许多职业院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评价目标的制定与设计不合理,欠缺分类或分层化设计,与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认知特征不相适合,不利于学生展现优点、发挥优势,树立信心。 二是评价指标模糊抽象,不明确不具体,不利于评价主体参与和把握,影响课堂自评、教师评价、校企联评、学生互评的积极性。三是评价主体的协同性不够。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各方通力配合、协同推进[5]。 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教师、社会等各方不能形成有效的评价合力,缺乏统一的增值评价数据库,就容易出现孤岛效应,出现残缺分散甚至相互矛盾的信息或数据,不利于对学生形成全面综合的评价,也不利于共同推动学生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失去教育评价的整体意义,降低增值评价的达成度。
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课程思政建设越是进入纵深推进的阶段,对课程思政评价“立德树人”的核心要求就更加的明确。 增值评价作为一种有效实现教学过程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评价方式,应充分体现“立德树人”内涵与目标的丰富性与延展性。 一是在“评什么”方面,课程思政增值评价应更加注重学生知识掌握的全面性与核心素养发展的持续性。 要将学生知识测验等考核成绩作为增值评价的基点,进一步关注学生基于高阶思维能力运用对知识的分析、应用和创新等。 进一步关注学生基于思想道德素养提升对品行的涵养、培塑和实践等。 二是在“怎么评”方面,课程思政增值评价应摒弃静态评判学生成长与发展的误区,不以学生某次或某项考核结果终结评判学生优劣。 评价主体尤其是教师要放下身段,潜下心来,抛弃高高在上评判学生的冷冰冰样貌,走进学生,走近学生,平等相待,用心用情深入了解学生心路历程、关注需求、态度情感、思想认知、价值理念、行为习惯、素养能力等方面的变化,在“变”和“不变”的纵向对比与动态呈现中准确把握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情况。
增值评价是个系统体系,不应只是量化评价,不应只包括教师评价,不应只体现为成绩评价,而应是多层次、多主体、多方式的。 一是从评价方式来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增值评价多倾向于量化行为目标,但如果只是依赖评价结果量表化,结论容易缺乏深度。 因此,增值评价应是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的相辅相成,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方向,以找出规律和解决问题为目的,利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判断标准给出评语,对学生在教育教学各环节中产生的理念、思想、情感、态度、动机、个性、行为等方面进行科学判定,全过程、全时间、全样本、全方位采集教育教学过程数据[6]。 做到分析有理有据,反馈建议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针对性、可操作性。 这样的评价结论或反馈内容就不会形式化或浅表化,数据内蕴的价值意义也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从评价主体来看,参与增值评价的教师、学生、学校和社会等多个主体应优势互补,协同完善增值评价体系,共同优化动态持续评价机制。 学校层面以保障机制为驱动力,教师层面以学生综合成长为内核,学生层面以师长激励与朋辈比较为优势,社会层面则从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提升为助力,共同形成增值评价动力体系,从不同方向、不同维度、不同场域综合实现课程思政增值评价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预期目标。
提高课程思政增值评价的效度,需要在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介体、评价环体、评价标准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协同效应,消解评价的碎片化、随意性等困境。 一是加强增值评价能力培训。 增值评价涉及面广,与结果评价等其他评价方式相比,对评价技术的要求更高。 为避免评价能力与评价要求不匹配的问题,应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开展专题培训,除了在增值评价数据搜集与数据统计方法等方面加强培训,加强教师分析数据和解读数据价值意义的能力培训也尤为重要[7]。 二是加强增值评价主体的协作联动。 如辅导员或班级导师首先要扎实做好增值评价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增值评价系统或数据库等平台,分学期或学年认真记录学生进校以来的重要成绩数据、具体德行表现等,为增值评价提供与学生成长相关的客观而完整的第一手资料等;专业教师应着重记录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资料与学习效果相关数据;学校督导与院部督导要加强增值评价实施过程的指导与督导。 三是整合与建立一体化评价数据库。 课程思政增值评价的精准化和专业化需要完整和准确的数据信息,需要研究与开发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数字技术管理平台[8]。 推动教学评价各主体间的数据通过联通、链接和共享,流动于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之中[9]。 整体而持续地引导学生的价值理念和精神风貌向着预期目标转变,切实提高评价活动的稳定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