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1](p14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远景目标,强调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2021年3月1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并作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4](p22)这标志着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共同富裕目标正实现着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诉求,不仅为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比较优势提供了价值坐标,也对世界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示范意义。
1953年12月16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提出,党在农村中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5](p569-570),这是“共同富裕”一词首次在党的正式文献中出现。改革开放后,共同富裕逐渐成为热点问题,学界开展的相关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共同富裕理论的雏形建构与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2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进行了思考,并把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在此背景下,共同富裕成为理论和实践的新关注点。此阶段学界对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6](p14-17)、集中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7](p16-18)、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由之路[8](p19-22)等形成基本共识,并对如何辩证认识共同富裕[9](p18-21)、共同富裕的地方性探索[10](p58-59)等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
二是共同富裕理论的发展与实践阶段(1992—2012年)。自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述社会主义本质概念和完整涵义之后,共同富裕成为学术热点问题。此阶段研究成果丰硕,主要是对共同富裕的内涵特征[11](p51-54)、伦理价值[12](p14-17)、实现方式[13]等进行了多角度和多层次分析,并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共同富裕思想进行了研究[13][14](p49-51)[15][16](p4-6),推进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认识和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
三是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创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在理论和实践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主要是对新时代共同富裕思想内涵[17](p83-92)、面临问题[18](p28-30)、战略目标[19](p16-33)、制度措施[20](p51-62)、实现途径[21](p76-83)等进行了探索研究。此阶段研究呈现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对新时代共同富裕内涵的理解更具有时代性、科学性,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还包括精神富有,其内涵具有丰富的多层次性;二是更多关注和研究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
从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的视角来说,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利益机制,或者说,没有共同富裕的利益机制在起作用,社会正义就会徒有虚名。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就是坚定地靠向公平正义。
共同富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物质利益基础。物质利益对社会生活起着基础性作用,共同富裕的唯物主义基石就是物质经济利益,没有物质经济利益的增进,公平正义就失去了实质内容。共同富裕以富裕为实质,所谓富裕,就是物质经济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的极大满足,而物质经济利益是最重要的内容。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2](p412)因此,物质利益也决定着精神文化利益和政治利益等其他不同的利益形式。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主义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23](p405)。这一思想在《资本论》中得到了延续,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即发达的生产力。概言之,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物质经济利益和福利的增加,从而使实现社会正义成为可能。
共同富裕为正义观念和正义实质提供了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评判。一方面,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正义观念不是虚幻的,正义首先表现为社会物质经济利益获得的增进和分配的公正。另一方面,从经济关系才能更确证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正义实质上是一定经济关系的物质经济利益在政治上的表现。利益是社会分工的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客观反映,“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24](p258)。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25](p536)从利益关系中就能洞察社会关系是剥削与被剥削的还是平等互助的。概言之,唯有把握正义的物质经济利益内容及其利益主体相互关系的客观性,正义才不会像“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26](p252)。
共同富裕不仅是生产的目的——“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27](p200),也是生活的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25](p689)。因此社会正义不仅需要以物质利益的增量为保障,其关键更在于社会发展要能实现经济效用的合理分配,以促进美好生活的实现。如果执迷于对正义物质利益基础的夯实,生产力发展中的效率优先应该被推崇,然而,物质利益增长并不能保证正义实现,还必须对共同富裕的社会成就观进行伦理考量,从效用分配中理解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正义实质。
其一,共同富裕追求符合伦理应当的经济效用。亚里士多德曾言:“财富显然不是我们在寻求的善。因为,它只是获得某种其他事物的有用的手段。”[28](p13)他强调“善作为目的”,并且指证“最高的善或目的就是人的好的生活或幸福”。亚里士多德对财富以及追求财富目的进行的伦理相关考察,激发了对当代福利经济学作出卓越贡献的阿玛蒂亚·森对经济学的伦理思考。他认为,人类行为的动机和社会成就的判断是与经济学相关涉的两个根本问题,即“伦理相关的动机观”(the ethicsrelated view of motivation)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ethics-related view of social achievement)[29](p10)。亚里士多德“善的目的”思想以及阿玛蒂亚·森对经济学中的动机观和社会成就观的分析,为我们清晰理解共同富裕的正义蕴涵提供了积极启示。
与简单的效用主义者将效用总和作为判断成功与否的主张不同,共同富裕以符合伦理应当的经济效用为依据,即以公共经济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作为评判标准。简单效用主义者执迷于个人利益获取的效用,导致其行为具有突出的自利性,即“以自我为中心的福利(self-centered welfare):一个人的福利仅仅依赖于他自己的消费”;“自我福利目标(self-welfare goals):一个人的目标就是最大化他自己的福利,以及(当存在不确定性时)这种福利的概率加权期望值”;“自我目标选择(self-goal choice):每个人的每一行为选择直接受其目标引导”[29](p81)。自利理性观的持有者往往对效率优先推崇备至,但效率优先不可能实现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因为其致命缺陷是不重视效用分配,甚至陷入严重的分配冷漠(indifferent to distribution)。只有当经济行为不仅能够带来经济效用增长,而且能够实现经济效用的公共分配,也就是使经济效用符合伦理应当时,经济发展才能创造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共同富裕才能彰显正义实质。
其二,提升社会成就的公共经济效用,即社会公共利益(福利)的普遍实现是共同富裕的正义追求。公共利益不是一个虚幻的观念,它表明满足个人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丰富和优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固然宣称要谋求社会利益,并通过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进行分配额调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将其称为“分配正义”。然而,所谓的“分配正义”首先要优先保障私有资本的利益,这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正义圈套。马克思质问道:“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24](p361)“凡是现在被称为‘善’的东西——个人的或社会的善的东西——都有利于资产者,谁会对这一点表示怀疑呢?”[30](p260)与资本家通过资本的私人占有从而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方式获取利益不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劳动者自己的劳动不仅仅是获取个人利益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也是人们为满足社会需要而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的途径和手段,即促进社会利益增长,实现增量社会价值(incremental societal value)。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共存,社会利益最终是为了保障和提升个人利益。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31](p364)
显然,共同富裕不仅仅追求经济利益的增进,即把“蛋糕做大”,而且更加重视经济效用分配,即把“蛋糕分好”,前者为正义奠定物质基础,决定社会正义是否可能,后者为正义呈现具体表达,反映社会正义如何可能及其实现程度。
对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中在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之一。共同富裕的中国实践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推进社会正义的落实,从而不断实现国家政治伦理目的、社会发展价值和个体价值目标。
共同富裕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体现着党的执政能力。一个政党的执政合法性源于它在何种范围、多大程度上体现了广大民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32](p1)。
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中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不断开拓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在国民经济恢复发展时期(1949—1956年),我国建立了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了最初的制度设计。如前文所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首次提出“共同富裕”一词,并将之作为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目的。在全面进行经济建设和经济曲折发展时期(1957—1976年),我国开始了全面经济建设,制定了社会主义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在经济体制转型初期(1979—1991年),我国制定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步一步推向前进。改革开放后,共同富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并被赋予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价值规定。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既体现了正义实质,也展现了发展的价值关怀,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价值旗帜。此时期,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理论上得到确认,并在实践中逐渐得到验证。在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92—2002年),全党全国统一了关于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认识,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已经深入人心[33](p466)。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时期(2003—2012年),中国抓住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实现“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34](p7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13年至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主题,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35](p30)实现共同富裕,是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1](p373)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在理论和实践上受到空前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36](p1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37](p15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来自制度的优越性,而制度何以优越,其评判的基本标准乃在于以制度给予广大民众尊严、利益的保障与呵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38](p237),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魅力所在。
当前,推进国家经济宏观政策落实,引导资本良性运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成为共同富裕的实践主题。尤其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并取得伟大成绩之时,如何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政治伦理主题。“十四五”规划再次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促进社会公平。在此发展要求下,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引导资本良性运行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例如,在金融领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在房地产领域,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系列措施,坚决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持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就是防止资本在追逐利润过程中出现有违国家的宏观政策的操纵、垄断现象,避免经济运行出现“反应缺陷”(response failure);引导资本良性运行,就是引导资本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向而行,使资本服务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关键地位而目前仍有不足的领域(如高端发动机、新材料、信息硬件、数控机床、生物医药等),扶助和补充国家产业链短板。概言之,实现共同富裕,就是从国家层面推进社会正义的落实,就此意义而言,“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39]。
从社会层面而言,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价值在于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实现美好生活。
推进共同富裕、追求社会正义,实现美好生活,是对科学社会主义正义理想的实践深化。何为美好社会,如何实现美好社会,是科学社会主义两个基本理论问题,切关正义理想是否可能与如何可能。其一,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就是彻底消除阶级、城乡、脑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0](p53)。其二,实现美好社会需要以生产力发展、创造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2021年,中央将浙江省确定为共同富裕建设示范区,就是因为长期以来浙江省实现了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调查数据,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1978年的332元和165元增至2020年的62699元和31930元,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2013—2020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3%,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5.8%和6.8%,城乡收入倍差连续8年缩小,到2020年降至1.96,位居全国前列[41]。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事实强化了人民群众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感性认识和价值共识。科学社会主义认为,未来理想社会中生产力高速发展,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社会财富,而且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成为社会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大力发展生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共建共享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从理论和实践上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不断将正义理想变为现实。
美好社会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切实保障。从社会生活实践看,人是社会性的存在,美好生活需要从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实践中去界定,美好生活即是满足“互予性需要”、社会交往和谐、社会共同体富有凝聚力的善好状态。美好生活的社会伦理维度说明,社会交往关系正常进行和社会共同体和谐发展,需要社会正义保障。一方面,正义的社会能够实现对个人的保障和呵护。后现代主义伦理学者鲍曼在检视现代性社会发展时认为,现代性社会中种种共同体的致思都是失败的,因为共同体生活与个人自由是一个悖论的存在:进入共同体就失去自由,要自由就无共同体的存在[42](p4-5)。社会共同体如何能够尊重和维护个人自由?其保障能力源于物质力量,而共同富裕为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提供了强劲动力。一个贫乏的社会,无力提供基础设施保障,更不能提供文化精神保障,即便有制度设计也会形同虚设。显然,如果一个社会共同体缺失正义保障,也就丧失了美好生活的基础。另一方面,正义的社会能够实现个人之间的协调。在物质贫乏的社会生活中,个体缺乏尊严,也就不会尊重他人,更不会激发悲悯、体恤和关爱的美好情感。共同富裕,可为个人追求高尚道德、展示高洁情操提供优良环境,可使捐赠、互助、慈善等行为成为社会风尚。正是从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性角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43]。
概言之,共同富裕在中国的实践,就是要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致力于将发展目标转换到“美好生活的普遍促进”上来[29](p9),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社会正义。
就社会主体而言,共同富裕以实现社会民众的福利、尊严、自由与德性作为价值目标,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从福利增进的角度来说,共同富裕固然首先是物质生活的全面富裕,然而,仅有物质生活的富裕而缺乏精神生活的富裕,是与现代文明的要求相背离的。福利增进是一个包含着商品增多、物质丰富、政治民主、道德提升等多方面因素的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是福利的协调增进、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的有机统一,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4](p208)。
基于福利的丰富内涵,在福利的评价中我们还必须对价值评价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予以充分认识。对于社会主义发展而言,尊严、自由以及充满德性的社会是共同富裕追求的更高层次或境界。
对尊严的承认就是对人格的承认,而人如何活得像人就是尊严的实质要求。正如黑格尔强调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45](p46),一个正义的社会就是要保障使每个人成为人,并尊敬他人为人。其一,人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必须有尊严地活着,避免被当作动物或机器那样被剥夺和被损害。其二,人人都享有同等的尊严,尊严是共同体的存在准则。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站了起来,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人格尊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使中国人民富了起来,人的尊严获得了实质性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志着中国人民开始强起来,人的尊严获得广泛和充分体现。在尊严得到保障和充实的前提下,共同富裕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才能推动人与社会朝着“自由王国”迈进。
自由是社会主义价值的本质规定和理想追求。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视域中,社会主义是实现自由的制度保障,“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46](p570)。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中轻视人、蔑视人的事实进行批判的同时,积极倡导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其重要特征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47](p107-108),是“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47](p112)。就利益与自由的辩证关系而言,传统功利主义往往用个人利益作为自由的权衡,显然曲解或窄化了自由的伦理内涵。阿玛蒂亚·森指出:“我们应该用一个人所拥有的自由来代表他的利益,而不应该用(至少不能完全用)一个人从这些自由中所得到的东西(福利的或主观能动的)来代表他的利益。”[29](p50)他所说的自由,实际上是强调人的权利和能力,强调在发展的过程中消除那些造成经济不自由的因素,如专制、匮乏、可持续生计的丧失等经济机会。他将自由分为两种,即与“福利成就”(well-being achievement)相对应的是“福利自由”(well-being freedom),与“主观能动成就”(agency achievement)相对应的是“主观能动自由”(agency freedom)[29](p62-63)。如果说“福利自由”反映了共同富裕的获得感和满足感,那么“主观能动自由”则反映了追求共同富裕的主体状态和获取能力,前者是自由的功用,后者则是自由的能力。从权利和能力角度对自由的诠释,契合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指向和现实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致力于推进共同富裕,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可持续生计能力和发展能力得到切实提升,这无疑表征着主体自由的逐渐实现和提升。
如果说福利是主体价值的实现基础,尊严是主体性的价值确证,自由是能动性的主体价值追求,那么德性作为一种道德动能则能促进精神性主体价值生成。以共同富裕为实质内容的利益认同能够优化社会道德环境,为进一步提升个体德性和社会德性提供持续动力。尤其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体的人不是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行为工具,而是拥有自身利益与独特价值的需求主体及自由主体,而在尊重每一位个体自身价值的社会环境中,个体的需求与自由又将极大促进社会共同体的德性升华。一方面,和谐的利益关系为公民个体德性的产生提供了营养土壤。恩格斯曾言:“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24](p470)共同富裕提升了民众利益分配的满意度和利益交往的信任度,从而建构了和谐利益关系,优化了社会道德生态,为个体德性生长培植了丰沃的营养。质言之,共同富裕使人们能够发展各自独特的人类能力和德性——能够慎议共同善,能够获得实际的判断,能够共享自治,能够关心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命运[48](p221)。另一方面,共同富裕包含的经济伦理诉求促进了社会德性的形成。共同富裕的经济伦理诉求既包括进一步优化利益格局,缩小利益差距,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又包括让广大民众共享改革成果,分享更多改革红利,满足更多利益需求,这无疑为形成价值共识,提升社会凝聚力和社会整体道德风尚夯实了最坚固的社会心理基础。概言之,利益认同与核心价值认同构成了社会心理优化的双螺旋机理,没有利益认同,核心价值认同是空洞的,没有核心价值认同,利益认同是盲目的——对共同富裕的追求,不仅促进了利益认同,也激发着社会核心价值认同,从而将个体德性与社会德性提升到崭新的阶段。当国家、社会能够保障个人过上一种德性和幸福的美好生活,个人的德性就能够汇集成社会的德性,实现国家的真正富强、文明、和谐、美丽。
“当前,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突出,一些国家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教训十分深刻!”[1](p141-142)站在当代世界历史的高度,实现共同富裕已然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一个当今世界历史发展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
在西方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中,存在着一个托克维尔难题,即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一般而言,贫困是导致社会动荡的根源,但是经济发展并不必然使社会稳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但却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拉大和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大诱因。以美国为例,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收入基尼系数持续上升,2013年达到0.46的历史最高水平;财富基尼系数从2009年的0.81上升到2017年的0.85,目前美国居民超过70%的财富掌握在10%的人手中,前1%更是掌握了超过30%的财富[49]。美国中产阶级正在萎缩,社会财富被少数人掌控,下层民众的愤懑和仇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爆发。需要警惕的是,经济发展未能造成社会稳定的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某一个国家中,而逐渐成为一种在世界扩展的现象。因此,就发展的普遍诉求而言,共同富裕不仅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发展具有长远价值,而且还对世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世界范围的国际交往而言,贫富分化正在加速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不公正现象。20世纪以来,资本全球加速流动成为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重要特征。资本的本性是逐利,在资本逻辑统治下,人们的交往关系被物质利益的需要所钳制,人的社会交往关系如此,国与国的政治交往关系也是如此。在资本魔杖的指挥下,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仅仅服务于经济精英集团的利益。资本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流动性大,即按照资本拥有者的生产意愿“用脚投票”。资本集团或跨国公司推动着国际游资的形成,并影响着贸易自由化、生产全球化和金融活动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往往以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奥尔森(Mancur Olson)所指出的“流寇”(roving bandit)形式发生作用,即流动性大、贪婪地、最大限度地攫取当地资源而缺乏生产性投资意愿。随着全球贸易和全球生产体系的形成、跨国公司及其资本的不断扩展,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面临着巨大冲击,不仅造成国家间的市场竞争和民族冲突日益激烈和尖锐,而且由于少数大国操纵世界经济事务,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的平等互利原则和国际合作屡遭破坏,还导致局部地区的民族摩擦、经济危机以及政治经济的震荡,加剧了国际政治经济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
无论从国家范围内的经济发展还是从国际政治经济交往来看,共同富裕的愿望和实践正成为一种价值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共同富裕的谋划与行动,正在确立一种可供借鉴的消解贫富分化的示范。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一种符合发展规律的理性设计,这种设计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有机协调起来。其一,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但这种普遍富裕不是同等富裕,不可能靠现有财富的平均分配来实现。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31](p155)共同富裕所体现的社会公平,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在财富占有上的绝对平均,而是在生活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其二,共同富裕是公有基础上的共享。共享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公平的憧憬,他在《资本论》中对资产阶级剥削现象进行批判的价值旨意,就是要建立一个共享的社会。共享不是利益均沾,而是社会成员平等拥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权利,平等享有基本社会福利,平等拥有自身发展机会,使每一个人获得归属感、参与感、包容感、认同感,从而造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状态[40](p53)。其三,共同富裕是符合规律的实现过程。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的富裕,而是一个发展过程,是量变与质变的有机统一,是由少数人到多数人、由局部到全局的实现过程。邓小平对此明确阐释道:“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31](p373-374)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实践为世界各国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提供了范例。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开辟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新道路,为世界经济发展贡献了新形态,拓展了新空间。实践证明,中国在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中不仅改变了一元的社会经济结构,建立了市场、社会、国家多元互动型的社会经济结构,而且通过建设和逐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让大多数社会成员共享了现代化福利,使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最大多数劳动者的利益相一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共同富裕实践取得了伟大成就,“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人均GDP连续两年超过1万美元,稳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50];2021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70%,书写了人类减贫史上新的辉煌篇章。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有效避免了中等收入陷阱,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范例。中国致力于绿色可持续性发展,注重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劳动力素质,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积极改善民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共享改革红利。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破解了有增长无发展、无未来增长与无根的发展等怪圈,正在逐渐实现由物本发展向人本发展、由黑色发展向可持续发展、由经济增长向价值自信的转变。概言之,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也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主题。
再次,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反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不公正现象的努力,对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具有重大现实价值。对于国内发展,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经济体健康。对于国际发展,中国积极与经济霸权主义、强权国家的经济安全泛化等现象作斗争,致力于维护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稳定良性运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霸权国家不仅一如既往奉行国家利己主义追逐政治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新伎俩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打压,如推出单边主义经济安全政策、“退群”、单边制裁、加征高额关税、技术封锁、科技脱钩等,导致国际经济贸易原则遭受破坏,国际经济交往信任度急剧下跌,国际经济发展陷入困境。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方面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对话协商,为建设公平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贡献智慧。
共同富裕是辨析当代社会生产关系性质和批判资本主义的有力武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最早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剖析,并将“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交往形式”[23](p163)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而将政治经济学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之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这就决定了共处于一个社会制度形态中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对立的两种力量。在这种社会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之中[23](p201),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无法控制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23](p199)只有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生产关系的束缚,即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工人阶级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平等、人权。
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批判性认识,共同富裕作为生产关系的一种崭新价值诉求,自然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使命。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标志,并且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的进步性。共同富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资产阶级的丰裕及其对其他社会成员生存条件的控制下,没有公平正义可言,也就不可能有社会成员的相互联合。共同富裕只有在消除了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个人的生存条件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实现,即“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3](p199)。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崭新运动,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23](p202)。社会主义把创造这种“联合的条件”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这种使命具体化和形象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即“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31](p110-111)。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31](p265),这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在。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为我们评价、选择和认同社会主义提供了一种独特的价值基础。实现共同富裕,不仅彰显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凸显着与西方国家制度相形的比较优势。
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审视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重大问题……同各国人民一道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把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51](p22-23)共同富裕不仅仅是在世界范围实现物质的丰裕,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实现世界历史的真正转化,向着自由人联合体的美好状态迈步。
从人类发展的价值视域看,共同富裕既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提供了可行路径,也为实现人类美好发展提供了更高的价值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何以可能?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共同富裕从实现共同利益的层面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支撑。中国向来主张国际社会的合作共赢,即“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52](p47)。共赢即是互利以及互利基础上的利益最大化,是共同富裕的实现。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共同价值为动力。共同富裕不仅仅以人类利益的增加为目的,还以共同发展和共同美好为追求,促进人类整体的发展应该成为共同富裕的价值关切。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视域中,对“类本质”的自觉、人类社会的共同体意识、“自由联合体”的构想,呈现出一种深沉的世界意识。这种世界意识,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观照,为我们致力于解决全球收入不平等、贫富分化严重等问题提供了理性支持。从此意义而言,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富裕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重要价值使命,正创新性书写着马克思所言的当代世界历史。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中,中国道路充分展现了人类发展的正义价值关切。在有目共睹的国际政治经济实践中,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金融体系改革,积极推进全球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世界经济健康稳定增长提供智慧;中国向来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与和平谈判妥善解决矛盾分歧,维护国际关系发展大局;中国努力创造更多合作机遇,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努力贡献力量;中国努力促进开放包容,把世界多样性和各国差异性转化为发展活力和动力。此外,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共富精神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注入精神动力。共富精神,即以共创、共生、共享、共富、共赢为核心要义的发展精神。在和平与发展仍然是世界共同主题的今天,实现共同富裕已然成为世界经济新发展的新追求和新目标,强调坚持公平正义以维护经济安全,坚持包容性增长原则以促进经济增长,拒绝丛林法则以维护经济体健康的共富伦理原则,将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持续的价值动力。如此,共同富裕将成为通向“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实践路径。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1](p142)从价值视域阐释和理解共同富裕的历史唯物主义真谛,共同富裕的中国目标乃是促进国家富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在当代世界发展中,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示范将为整个世界和人类最终挣脱发展困境——“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5](p156),物质财富的增长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全面发展为代价——启示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