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若冰
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江苏苏州 215123
高校实验室是指各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和直属单位开展科研、教学的实验场所,包括各类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校内试验(实训)基地等。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进步,高等教育已变得大众化。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开发等工作,对培养我国合格的科研人才及增强科技事业的力量具有重要意义[1]。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实验室的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然而原有的管理制度无法满足当前实验室改革的需求。因此,新形势下建设和完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标准、确保实验室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才能有效推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事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2]。
实验室安全是高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各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五个层级建立:高校分管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分管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员和师生。
高校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是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检查、指导和监督职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协助实施专项技术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和规划;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实验室管理部门扎口管理实验室安全,并负责具体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包括生物、机械、机电、实验动物、辐射、化学、特种设备和危险废弃物等)的归口管理工作;基本建设处和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实验室建筑安全(包括水、电、气以及建筑通用设备设施等)的归口管理工作;保卫处对实验室安全实施综合监管,并负责消防安全(包括消防设备、应急物资、设施通道器材)的归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保卫处确保有实验室的楼宇消防监控报警设施的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的畅通,推动各个学院开展消防演练,协同实验室管理部门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后勤管理处配合实验室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室用房规划,统筹安排实验室改造、维修,保障水电供应以及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所在楼宇的环保设施建设管理;科技人文处指导科研项目的评估,并组织、督促项目负责人实施;人力资源处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并协同实验室管理部门执行安全奖惩制;校医院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急救培训、安全应急演练,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中急救工作。
各学院分管安全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重要领导责任人,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各级实验室安全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情况,保障实验室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筹措、建立经费保障;明确和任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计划、应急救援演练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治理实验室安全隐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救援,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实验室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各级实验室安全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本团队实验室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实验室的安全情况;为实验室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支持,任命实验室安全员;组织本团队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制定本团队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实验室检查,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以及及时处理实验室安全问题;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组织本团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救援,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治理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员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本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完善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建立实验室准入制度,确保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保证其充分了解所涉及的设备设施等的操作规程或理化性质,必要时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对本实验室所使用的物料、设备等进行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管理,开展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安排并落实实验室的值日值班和“每日三查”制度(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纠正各类违规操作行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对危险源张贴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理流程;参与本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救援工作,及时汇报安全事故;接受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和其他实验人员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遵守各级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必要时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按照学校、各学院和实验室的相关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开展实验,并完整的填写各类标签和台账;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并如实汇报相关情况。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于实验室安全至关重要,实验室安全准入作为进入实验室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把关[3]。实验室安全准入是指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实验室的场所、项目、人员、物品(材料和设备)等构成要素进行安全评估与审核的过程,确保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实验室的建筑物必须满足实验室功能需求,维修改造、扩建和新投入使用的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以及同时验收;科研、教学项目申报前必须对项目开展过程中可能使用到的危险物料、危险操作流程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确保现场条件满足项目开展;进入实验室开展项目的实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通过,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可以对实验中的危险因素有充分地认识,并掌握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危险物品采购前必须对现场条件能否满足其存储空间和条件、日常使用和维护、配伍禁忌、环境以及处置等要求。
高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对审核通过的实验室挂牌管理。各学院应建立准入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准入审批的实验室清单,包含房号、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实验室的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2)实验室项目动态清单;(3)危险源台账,包含种类和数量;(4)准入人员的动态清单。
作为实验室使用的场所必须满足实验室各方面的安全要求,对实验室场所安全实行准入制度,实验室建筑物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和设计标准,满足水电、通风、逃生和消防要求。不符合行业规范或未通过相关部门安全验收的建筑物不得作为实验室使用;无统一编号的任何空间经批准并编号后才可以使用;建筑物的水电、通风、逃生和消防设施不满足实验室要求的,必须在改造完成后各方面条件得以满足才可以使用。
改造、扩建和新建的实验室,如果涉及辐射安全、生物安全或危险品安全,在改造、扩建和建设的整个过程都应进行规范管理。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流程,对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等进行有序控制,并对变更可能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干预。
实验室对科研、教学科研项目实行准入制度。所有具有危险性的科研、教学项目在立项之前或者项目变更前应对项目实施中使用的危险物料和危险工艺流程以及产生的危险物进行充分的评估,建立有效的措施,并备案处理。对科研、教学项目的评估应包含项目周期与实验室已开展项目的共存性,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危险物料和危险工艺流程所需要的条件及要求。另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不得在高校内开展小试、中试试验研究。
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实行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教学活动的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且通过考核。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实验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准入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教学实验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规章制度;实验室的安全器具和相应的使用方法;实验室目前的危险源和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风险以及紧急处理措施。
实验室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实行安全准入制度,其存储、使用和废弃须符合安全要求规范,实验室现有条件应该满足要求。
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性质不同隔离储存,其中管制品还应当双人双锁保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果需要低温保存,应放置到防爆冰箱中;气体钢瓶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管路的材质和连接正确、标识清晰,而且应该在检验的有效期之内,气体管路无老化、破损现象,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管路的连接处应配备报警装置;实验动物的饲养和操作应在已经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场所中进行,使用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动物;菌毒种的保存设施和环境应符合要求,暂存于带锁的低温保存设备中;病原微生物存储于具备防盗设施的场所及储存柜中,并且安装监控报警装置;特种设备应进行注册登记,设备及其压力表和安全阀需要定期进行检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超速离心机应该满足放置和使用的距离要求;高压、高速、高温、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需要配备安全警示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功率设备应满足其电容要求;加热设备的周围应保证其周围具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并且不能放置冰箱、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杂物;不间断电的特殊设备必须满足不间断电源或者备用电源的防护措施。
实验室分类分级是根据危险源的特性、种类以及导致风险的程度对实验室进行种类的划分和风险等级的认定。科研、教学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在使用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确定实验室的类别和分线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不仅有利于全面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也有利于提升高校实验室管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和精确性。所谓危险源是指在科研、教学的实验活动中可能会造成环境破坏、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行为、状态或者根源,包括设备、场所、环境、工艺以及材料等因素;而危险源的辨识则是对危险源的识别并确认的过程;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引起的风险进行评估。
实验室依据危险源类别分为电子类、设备类、生物类、化学类、辐射类以及其他六类实验室。电子类实验室包括涉及电路板、计算机和电烙铁等的实验室,主要涉及电、气危险;设备类实验室是指实验过程中涉及锻造、加工、翻砂、铸造等设备,使用马弗炉、反应釜、烘箱等高温加热设备,以及高速、超低温、高压、紫外等特殊设备的实验室,主要涉及机械的碰、割、切等物理伤害,高温设备引起的灼伤,低温设备引起的冻伤和高压、高速和不间断电设备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生物类实验室是指实验过程中以生物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验室,主要的伤害有生物化学试剂的致病、感染疾病等;化学类实验室是指实验过程中使用化学试剂、涉及化学反应的实验室,主要的伤害有酸碱腐蚀、试剂中毒、爆炸和腐蚀等;辐射类实验室则是指实验过程中涉及射线装置、激光光源、放射性同位素等的实验室,主要涉及对人体造成的辐射伤害;其他类实验室主要包括文科、艺术类相关专业实验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用电设备。
在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分类管理、风险预判的基础上,根据危险源的类别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对实验室进行分等级划分,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级别。
所有科研、教学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中风险实验室建立危险设备、危险工艺流程和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措施而且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救援设施和急救药箱;所有实验室门口张贴实验室信息牌,应标明安全责任人、安全员、紧急联系方式、实验室的危险源类别以及风险等级,还应注明注意事项、救援信息等;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实验室必须至少两人以上人员同时在场才能进行实验。
高校应在国家及省市级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于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能有效推进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使广大师生树立安全意识,减少高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顺利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社会进步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