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慧
(宿迁学院 科技处, 江苏 宿迁 223800)
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大力推动下,人工智能的密码似乎已被人类破解。信息技术化时代背景下,科学技术创新发展、高素质人才培养皆离不开教育,尤其是智能化教育。近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以飞快的速度改变着世界,亟须大众正确理解人工智能本质,正确处理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关系,运用人工智能造福人类[1]。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与教育的有效融合,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在教育领域应用人工智能的相关政策。其中,《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新时代教师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8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探索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路径,应对新技术变革。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规划、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需要对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提出迫切需求,从人学视域阐述智能化教育变革的基础、价值及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使智能机器成为现代社会生产的重要工具,由人工智能构建而成的万物智能、万物互联体系,极大地改变了人与生产工具之间的关系。在大自然状态下,人类生活在既定的世界中,适应是其面临的主要挑战;在大数据条件下,人类主要生活在自我创构的世界中,选择是其面临的主要挑战。“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可独立思考,而“天”是物理世界,不可独立思考,缺乏自我意识。人并非动物与机器,而是生物和社会的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共同特征。研究人学视域下智能化教育变革的基础、价值及策略,必须先明确智能化教育变革的人学视野,从人学视野的分析与探索中体现其变革的必然与应然,并结合当前智能化教育推进现状,指导人学视域下的变革实践。
人工智能作为技术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向交叉的综合学科,研究领域非常广泛。从生物进化层面来看,自然人已特化,即不再具有自然进化潜能,却可以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实现人为进化,如利用仿生学移植其他生物的优越感觉能力、借助脑科学开发人脑未开发的潜能。自我在本体论上与其他一切事物不同,是单个、独立的事物,但从时间函数来看则以点状、片段的形式存在,具有自己的非连续性。从“我”出发,人类始终处于主动地位,既可以认知与改造世界,也可以结合自身所需掌控各种可能的意识片段。作为智能化的高新技术,人工智能只有像人类一样去认知世界,才有可能积极应对复杂的环境变化。在智能化发展过程中,人类要划清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机器思维与人类思维之间的界限。人工智能时代的超真实技术、增强技术、虚拟技术等使人类沉浸在超现实世界中[2]。此时,人类对现实的反思呈现不同形式,是真正、彻底的反思。尽管人类可透过对立物反思自身,但这些对立物处于人类智力链低端,加之人无法真切感受其他物种,导致此类反思成为未实现和未完成的反思。数字化虚拟现实是一种虚构的拟现实环境,依托数字化技术不等于完全现实,但在人的感性端却获得“真实”。
综上所述,从智能化教育变革的人学视野分析来看,人学视域下研究智能化教育变革的基础、价值及策略,需要重视人工智能发展下人类的思维表现,着眼于智能化进程中教育应有的模式及人类特有的表现,强调人学视野分析的重要性,以此支撑智能化教育变革的顺利开展。需要注意的是,智能化教育变革的人学视野分析是人学视域下智能化教育变革研究的基础,可有效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全面推进人学视域下智能化教育变革。
从人学视域来看,智能化教育发展具有两方面重要基础:一是强调自我在智能化技术中的核心位置。就二者关系而言,人工智能是构成人类自我意识的反思对象,二者共融共生,人类自主体本身是智能性实在,因而具有充满能动性、创造性的自主性。二是以人机共存为智能化教育未来发展方向,人机融合技术将仿生的机器能力赋予人类,使动物能力转变为人的能力成为可能。
计算机视觉作为可以使机器人拥有智能行为的关键要素,旨在通过模拟人类视觉系统,从视频或数字图像中获得对机器视觉、图像分析、图像处理、模式识别等视觉材料的高水平理解。只有与人共生,人工智能才可被称为“人工智能”;只有诉诸人工智能,人类才能实现自由个性。对“自我”与“外界”的区分是人类意识的起点,人类掌控的各种意识片段是“自我”在与外在世界的交互中逐步习得的。但人工智能或机器并不具备自我意识,极易陷入“暗无限”的巨大风险中。而构建人机共同体、实现人机共存并非易事,既需要从根本上突破人类固有的思维模式,有效平衡机器人自主行动与人类指挥间的关系,又需要排除阻碍人机共存的障碍,构建满足人机交互的社会机制。人工智能专家看待人类自主体时,往往将整个人作为自主体进行解剖,而不是在心中寻找作为所有者、实施者、主宰的自主体[3]。人工智能推动下,现代生产方式逐渐成为主流,即凭借智能技术和数字自动化,人工智能以“远程”控制的形式使现代生产方式得以自动发展。面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各种挑战及人工智能与人类主体性的差异,应构建与人类关系更为紧密的“人类分身”,而非制造全知全能的通用人工智能或具有少量意识片段的机器。
在探究人类大脑功能与结构时,应结合脑科学、思维心理学、辩证逻辑等方面的知识。这也为人工智能研究指明了方向。现阶段,机器的智能(人类所赋予的相对较为低级)处于悟性阶段;人的智能(机器智能所能放大的),实验、抽象等方法人工智能并不具备,归纳逻辑也未进入人工智能领域。人工智能是人脑的智能异化物,只有认清这一事实,才能在人工智能和人脑之间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并在人脑与人工智能的共同推动下,使社会生产力获得飞跃式发展。人机融合技术将仿生的机器能力赋予人类,使动物能力转变为人的能力成为可能。人工智能涵盖可以颠覆世界的计算资源,所表现的智慧可以使部分人忘记人类存在的特殊性,因而不能将其视作简单的高效率工具。在新物化技术层面,人与机器之间将构建出一种人机协作关系--相互促进,共同制造产品,推动产业发展,实现人机共存[4]。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智能机器既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机器本质,又进一步强大了外化功能体功能,因为其本身将智能思维和人的智力活动外化在机器上。由于具备一定思维能力,人工智能可以改变人类生产生活状态,其广泛应用将加重大众对“人机关系”的焦虑。
人学视域下智能化教育变革具有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彰显智能化教育中人的主体性价值。在特定环境背景下,人类自主体不仅可以自主活动、自由关联,还可对环境及其变化作出相应反应。二是突出教育在智能化中的必要性。与普通教育一样,智能化教育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标,需要开展以人工智能为依托、以人为主体的教育。三是重视劳动在智能化教育中的创造性地位。智能机器可替代劳动者的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降低劳动难度和强度。
人工智能是有极限的,既不可能取得主体性,也不可能超越人的价值主体性和理性思维界限。在信息社会中,人工智能所“放大”的人的智力部分是人的新质的重要因素,是人主体性尺度的一部分,而并非人类理性的“异化”产物。人类具备将外界环境与自身内部相关联的能力,故其自主体既能在特定环境下自主活动,又能对环境变化作出及时反应。人类有可能创造出智能机器人--具有自我意识,其科学支撑在于人是“万物之灵”的本体论。反思,即有自我意识,是人类思维的本质,故划分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人类思维与机器思维的根本依据是有无自我意识[5]。人工智能与人类的主体性不同,类似动物与人的主体性不同。如动物具备与人类不同的感知系统,故其所构建的世界与人类构建的完全不同,构建原理、逻辑、结构等都存在差异。自然人与机器人之间既非主客体关系,也非人机关系,而是主体间关系和跨人际主体间关系。自然人如何使机器人遵守人间法律和伦理呢?人类在研究和开发人工智能的过程中虽已向机器传递了部分意识,使机器具备一定意识,但其意识是不完整的、碎片化的,而且人工智能无法自如掌控这些意识碎片,难以达到“人机合一”。因此,人学视域中的智能化教育变革要突显人的主体性价值。
教育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智能技术支持下,人工智能教育不断创新发展,当前已被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为各阶段学校提供技术支持,也为企业、公司培养新型智能人才。因此,在突出人工智能重要性的同时,应认识到其不会也不可能消灭教育、消灭人类。人工智能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涉及知识、价值观、情感等多方面融合,并非仅靠单一的技术渗透便能实现,而是在培养人的整个过程中贯穿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相互关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6]。因此,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多方应合力搭建“教育+人工智能”合作平台,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形成基于大数据的新型教学模式。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教育开始从“人工智能+教育”转向“教育+人工智能”,重构人工智能教育生态体系,回归教育本真,实施以人为主体、以人工智能为依托的教育。故从人学视域来看,智能化教育变革有助于突出教育在智能化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人实现全面发展。
作为一种生产工具,人工智能既象征着人类能力的发展,又代表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其发展经历了不同阶段,可归纳为生产半自动化阶段、生产全自动化阶段、一定程度智能化阶段、为劳动者个人服务阶段。人工智能在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视域下具有不同诠释:在劳动价值层面,“智能劳动”和“智能经济”是人工智能技术所催生的,要求重新阐释传统劳动理论;在劳动本体论层面,人工智能挑战人的主体地位,要求重新定位人机关系;在劳动幸福论层面,人工智能有助于实现人的劳动尊严、劳动解放和全面发展[7]。与过去在直接生产中解放人双手的传统机器相比,智能机器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除了可以替代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外,还可以逐步替代其脑力劳动,降低劳动难度和强度。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类存在方式的改变,但鲜少造成结构性社会变化。这意味着人类应重视技术与社会相互适应的能力。人类解放必须具备物质财富积累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若生活资料不够富裕,人类劳动只能成为谋生手段,难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要科学揭示技术变革对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影响。教育与技术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当教育领先于技术发展时,可为社会提供充足的高素质劳动力,以适应技术变革带来的职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人工智能时代下,智能化教育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可培养出满足时代发展需求的智能型高素质人才,适应智能化社会发展。而人学视域下,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行智能化教育变革:一要回归教育原点,重塑教育技术化理念;二要审视已有师生关系,重建智能化技术中的师生伦理;三要重视劳动在智能化教育中的价值,挖掘教育变革的社会生产动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越来越注重精神生活。许多人除了在自身兴趣与爱好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外,开始反思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及人生的意义,并在反思中突破外在束缚,通过创建条件实现自我更新。造人是造世的最高层次,人在与机器智能融合进化过程中,逐渐以信息方式存在。这种人类地位的转变,使人类伦理地位发生了显著改变。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人类生活于自己设计的人工世界,在创构过程中虚拟技术已达到可以人为设定与物理学不同规律的程度,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从未出现过的重大伦理问题。人工智能是人脑的智能异化物和外在表现形式,其出现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产生人脑与其智能异化物的相互促进关系,是人脑发展史上第一次质的飞跃。这次飞跃由人类自身带来[8]。在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直接将人类活动与人的发展、需要相联系,人类不仅要不断创设生存环境,还可能要超越自己的创造物。教育作为推动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人工智能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人学视域中智能化教育变革要回归教育原点,重塑教育技术化理念。
信息技术时代,所有伦理问题都具有造世伦理性质,可以将其抬升至造世伦理层面。如,人与人的关系重构问题、人与人工智能机器的情感关系等。人类思维具有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逻辑思维等多种形式,随个体认识和时代变迁不断重新建构并发展,在人脑中结成网络,相互补充、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人类认识发展。从人的人工智能需求和本性来看,人对人工智能的依赖是一种基本需求,对这种需要的满足和实现成为人的一种直接价值,即人工智能可以引导人类去优化和发展人的存在对它的积极需求,并已成为人的主体性的一部分,能保证人自身的价值[9]。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使人类伦理关系发生重大变革,从根本性质来看,大数据伦理是一种造世伦理。大数据作为人类新的存在基础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具有价值生产性、结构开放性、实时流动性和规模整全性。自然智能存在于自主体之中,故人工智能的构建须以自然智能为原型,以模拟人的自主体。人类“自我”在与世界的关系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能够不断成长并根据自身意识改变世界。大数据相关关系与人类需要的发展、满足密切相关。当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创造物与人类本身构成复杂的伦理关系时,其所带来的伦理风险具有颠覆性。因此,人学视域中智能化教育的变革要注重师生伦理。
从本质来看,无论是教育基础设施、教育方法,还是教育理念、教育组织形式,相较于普通教育,智能化教育都得以更新升级,朝着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我们要在普及化的学校教育中以人工智能技术促进教育管理、教学方式、学习环境的智慧转型。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与智能机器关系的最好愿景,便是在满足物质资料生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人机共融,为人类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通常来说,社会群体对人工智能持有两种不同看法:其一,人工智能可以改变人类生活,给人类带来福音。其二,人工智能可能会替代或超越人类智能,甚至控制人类,存在一定风险。人工智能时代,若人们能够认清人工智能是人脑的智能异化物这一本质,并有控制性地进行使用,则可能促进人类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类脑的脑力劳动活动比人脑更具优势,故在类脑智能化发展过程中,人脑与人脑的脑力劳动活动之间的智能异化关系日益明朗。在智能化发展过程中,当人工智能发展到类脑智能阶段时,脑力劳动活动也可以在非人脑的“类脑”内部进行,而非只在单个个体人脑中进行[10]。人脑与其他动物大脑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其可利用第二信息系统开启理性思维,但在智能化发展过程中,人工智能同样可以完成人脑的大量理性工作。这意味着人脑与自己的类本质已发生智能异化。因此,人学视域中智能化教育变革要重视劳动在智能化教育中的价值,挖掘教育变革的社会生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