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琴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内容,生态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农村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生活生产,也和全社会的生存生活生产密切相连。因此,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也一定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党的宗旨使命、人民福祉,是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战略内容。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党的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要通过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之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脱离了群众,特别是违背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就偏离了目标,失去了初衷,丧失了立场,丢掉了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不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任务仍十分艰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如何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去存量遏增量从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乃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我们党和人民群众从来都是同呼吸共命运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了我们党必然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对我们党的召唤,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三)人民群众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力量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艰巨浩大的长期工程,人民群众是这项工程的基本参与者与建设者,是推动这项工程最强大的动力,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汲取不尽智慧的宝库。人民群众既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创造物质基础,也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不断提高与加强人民群众整体的环保意识水平,本身也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与内容。只有在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普遍积极投入的情况下,才能建成真正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生态文明,为农村生态振兴和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广大人民群众是否从生态环境的改善中受益,看他们呼吸的空气是不是新鲜、喝的水是不是卫生、吃的食物是不是放心、居住的环境是不是干净环保、日子过得是不是富裕健康。改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衷心向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更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只有实现了人民群众对农村生态建设的美好愿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才算达到了目标。如果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不能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受益,就说明我们的工作脱离了群众、违背了初心。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走开放包容的道路,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生态权益。其中,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是一条底线,绝不能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借口使任何一个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受到损害,绝不能使农民群众的负担增加、收入减少。留住了农民,才能留住农村;留住了农村,才能留得住乡愁。要让农民群众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找到生存的依托、生活的保障,公平享受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福祉。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力量是以广大农民群众,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克服消极因素,是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但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忽略。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没能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重要原因。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到每个农民的大事。所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动员农民群众,使他们了解和树立科学的生态意识。科学的生态意识是一种新的价值观,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观念,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这种观念起源很早,我们的先民就有很多有价值的环境保护思想。如孟子曾强调要不违农时,尊重自然规律,这样才能使“养生丧死无憾”,而“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但是,这种思想随着历史的发展一度被忽略,特别是近代以来由于社会人口的膨胀、资源的紧张、工业文明的渗透,人类对大自然索取无度,导致自然环境被破坏,同时也恶化了自身的生存环境。环境一旦遭到破坏,重新恢复生态不仅需要条件,还必须假以时日。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环保意识在逐步加强,一系列政策法规也对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环保思想的普及方面还不够到位。普通民众的环保观念有待提高,特别是农民群众环保意识还不够强,农村中白色垃圾泛滥、乱排污水、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焚烧秸秆等现象依旧存在。解决这些问题虽然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配合,但对农民的环保思想宣传教育不够是重要原因。不能有效地动员农民参加到环境保护的队伍中来,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生态问题,农村生态振兴就失去了自主力量。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必须进行长期综合治理方能见大的成效,这就意味着这一工程的建设投入大、周期长、见效缓。因此,有些片面追求政绩观的干部出于对自身政绩和升迁的考虑,不愿意在农村生态建设上面下真功夫、花大力气。有的热衷于搞见效快、周期短、获利多却对生态建设不利甚至有害的经济投资项目,错误地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就可以一俊遮百丑。有的急功近利,违背自然规律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比如,缺乏对实际效益的科学评估和考虑,不顾气候土壤条件,在干旱地区大规模栽种湿润地区才能成长的植被,在盐碱地种植不耐碱的观赏植物,致使成活率极低。有的为了应付检查、为了完成生态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如有些地区在没有恰当解决农民取暖问题之前,禁止农民使用传统烧煤烧柴的取暖方式,封炕封灶,致使农民不能温暖过冬。
我们党贯彻群众路线,最根本方法是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任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方式方法的制定与出台,都要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充分了解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摸清他们在生产生活各方面存在的问题,知晓他们的需求。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但是,随着主客观形势的变化,这些条文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更需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和落实都要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要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有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治理水平。从总体上看,大部分领导干部能遵从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了成就,不过也有个别领导干部在这方面不愿意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只是收集一下下面汇报的工作总结材料,上网搜集一些相关信息,然后闭门造车。走马观花与蜻蜓点水式的调查研究不只引起群众的反感,更大的危害是由此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往往脱离实际,难接地气。表面看搞得辛辛苦苦、勤勤恳恳、轰轰烈烈,本质上不光不能有效解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还可能事与愿违。比如搞农村生态旅游不注重保护生态,而是把稀有的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资源推向市场,在保护区内搞大开发大建设,修水泥马路、建宾馆广场、架设缆车桥梁等。
以上所列错误的行为与做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带来财力人力浪费,既损害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严重玷污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本质上还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在作祟。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存在的地方,一定是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地方。违背群众路线的任何举措,都会给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危害。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事关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是否能够顺利实施,事关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能否最终完成,事关中华民族是否能够生息绵延。只有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保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的宗旨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体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打造良好的生态基础。要坚持以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群众为中心,做到以广大农民群众为本,一切为了农民群众,一切依靠农民群众,建设成果首先由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并由全体人民共享。如果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受到损害,失去了土地、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失去了家园,就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违反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丢掉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初衷,抽去了乡村振兴的灵魂。
广大农民群众是生活在农村生态环境中的主体,是党领导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是进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只有动员农民群众成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维护者,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保持不断的源头活水。因此,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广泛动员和依靠农民群众,夯实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要长期不懈地教育农民理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培育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培养绿色生活习惯,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生产生活的日常,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者、推动者、维护者、受益者。
生态文明建设最终是为人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人,以人为本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同样,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也要把生活在其中的广大农民群众放在第一位,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第一,在制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方针政策之初,就要深入广大农民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发掘群众的智慧,了解群众需求、困难和愿望,反复征求群众的意见,听取群众的呼声。第二,在法律制度方针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不断保持同农民群众的联系,随时听取农民群众的反馈,不断使法律制度方针政策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得到修正完善,越来越符合实际、越来越满足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考核要纳入广大农民群众的评价,成果要由广大农民群众实际获得的利益来验证。要杜绝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把农民只当作群众演员的现象,更不能出现农村的生态环境好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却下降了的情况,甚至出现消除了农业、没有了农民的情况。第四,要建立起便利农民群众有效参与的监督机制,使农村生态文明环境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也可以广泛受到全社会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