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娅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学院)
就业质量的内涵阐述。目前学者们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就业质量的概念进行界定。从宏观角度看,就业质量是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衡量劳动者就业情况包括生产率水平、就业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等。从微观角度看,就业质量更多的是指个体劳动者之间在就业收入、就业环境、就业权益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李军峰(2003)认为,就业质量高低是就业者的就业稳定性、工作机会的获取、职业安全、职业发展和职业声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
就业质量的测量指标。收入水平是学者们早期使用频率最多的指标(彭国胜,2008;谢勇,2009)。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何亦名等(2012)将测量指标细化为主观和客观两个层次。钱芳等(2013)通过与就业相关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经德尔菲法赋值后构建了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尽管学者们运用了不同指标体系和构建方法,但收入水平、工作时长、就业保障、合同签订以及就业满意度等是他们都认同的就业质量测量指标。
农民工就业质量现状。学者们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农民工就业质量进行了研究。从历史变迁来看,农民工整体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国家对农民工就业帮扶政策起到了推动作用。从不同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农民工就业质量高于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就业质量。韩东(2019)通过农民工与城镇工的就业质量比较研究发现,农民工无论是收入、劳动保障还是职业发展水平都低于城镇工。
以往研究界定了就业质量的概念,构建了就业质量测量指标体系,通过不同数据来源对农民工就业现状进行了分析。然而,现有研究对中部地区农民工就业情况研究不足,缺乏对新生代农民工高质量就业困境的系统分析,特别是农民工数量庞大的河南省的区域性研究更显匮乏。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河南省农民工高质量就业困境分析与对策研究”项目发放的网络问卷,通过“问卷星”进行在线调查,调查对象为目前为外出务工状态的河南籍农民工,问卷内容主要围绕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目前工作基本情况和以往就业经历等。本研究抽取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研究样本,共得到样本312份,其中有效样本296份。
性别。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男性占比为60.87%,女性占比为39.13%。研究样本男女比例与国家统计局2021年调查数据基本一致,说明了样本采集的可靠性。同时,男女比例的变化说明了更多的女性参与到城市就业当中,这可能与当下农民工城市就业模式的改变有关,以往农民工多为男性,女性一般在家照顾家人,而如今多为举家迁移。
年龄结构。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农民工占比为43.3%,“90后”农民工占比为30.07%,“00后”农民工占比为26.73%。从年龄结构来看,“80后”农民工为主要劳动力来源。
教育水平。新生代农民工中高中(中专)学历居多,占比为65.22%,大专学历占比为13.04%,初中学历占比为17.39%,小学学历占比为4.35%。从以上数据可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为高中(中专)水平,约5%的新生代农民工未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查看学历水平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出生日期后发现,学历水平在初中以下的主要是“80后”和“90后”农民工。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提高。
婚姻状况。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未婚农民工占比为34.78%,已婚农民工占比为65.22%。从结果来看,外出农民工中多数为已婚状态,这与农村人口结婚较早的风俗习惯有关,也说明了婚姻状态对农民工外出决定的影响日益下降。
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数量。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持有1个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占比为43.48%,没有任何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占比为56.52%。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学历水平不断提升,但技能水平不足,缺乏专业能力培训的意识和行动。
合同签订。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比为38.67%。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就业持续时间长,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农民工的收入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是对农民工就业最有利的保障,能够提高农民工就业满意度。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3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主要是由于许多农民工就职于私营企业,企业规模小、市场风险大、管理不健全,但工资较高。因此,农民工自愿放弃合同签订带来的利益而主动选择承担风险。
收入水平。就业收入代表了是否获得公平的报酬,是劳动者的价值体现。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平均工资在3500~4500元的占比最高,为67.19%,农民工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能够增强农民工群体城市就业的信心,有利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但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成本较高,还要赡养老人、抚养孩子。因此,其收入水平还不足以满足家庭支出。
就业保障。就业保险是就业者的权益,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内容。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表示企业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占比为33.43%,表示不清楚企业是否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占比为30.56%。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发现,一方面,企业主动为员工购买非强制性保险意愿不够强烈;另一方面,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自我享有的就业权利不清楚。
就业稳定性。根据以往研究,换工次数被用来衡量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程度。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75.45%的农民工有过换工行为。其中,45.34%的农民工有过两次以上的换工经历。进一步分析发现,换工原因中,企业原因诸如企业倒闭、企业辞退等占比较小,而自身原因如自己不想干、工资太低、工作太累、干着没意思等占比较大。
新生代农民工被定义为新型产业工人,是未来推动产业发展的主要参与人群。目前,我国产业发展呈现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特征,低端技术岗位将被取代,更多的是需要同时具备计算机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产业工人。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虽具备基本的教育水平,但前沿能力欠缺,岗位中信息化能力应用不足。虽然产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但是工人上岗能力和素质欠缺、止步不前。调查显示,有一半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而询问持证农民工目前工作是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匹配时,60%以上的农民工表示不相关。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持证比例较低的同时“岗证不一致”进一步削弱了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积极性。
从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区间来看,基本与中部地区平均收入水平一致。进一步分析发现,新生代农民工超时工作占60%,也就是说,如果将月收入转换成正常小时工资后再进行比较,新生代农民工月收入仍然低于城镇人口。同时,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不高,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够强,“嫌麻烦”思想严重,甚至担心签合同可能会影响“跳槽”,也说明了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劳动保护不足,就业保障不够完善。超60%的新生代农民工有过换工行为,约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过两次以上的就业经历,说明了就业不稳定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典型特征。
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的主要途径包括培训和教育。培训的主体是企业,但从企业方来看,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使得企业不愿意承担培训费用,培训动力不足,“脱嵌式雇佣关系”是大多数企业的主动选择;另一方面,农民工一般从事的岗位技能水平较低,专用人力资本需求不足,更多需要的是通用人力资本,因此,企业不必要提供技能培训。从农民工自身来说,培训参与度不足的同时接受继续教育的意愿也不够强烈。根据调查,高学历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的意愿强烈,低学历农民工则不强烈,但低学历农民工才是继续教育的重点人群。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工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就业的政策,特别是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国家还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机构,为农民工开设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因此,近年来农民工工资发放已取得重大成效,农民工基本不再为拿不到工钱而发愁。但是,农民工就业过程中仍然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利用法律法规中的空白和不清晰的区域,对农民工心理和身体造成了伤害。因此,需要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水平低的情况,按照区域特点分类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民工保障的覆盖力度,加强农民工在户籍地和就业地保险关系的互通互用。要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有关于农民工的保障包括基本医疗和养老,但城镇人口所享有的生育、工伤、大病等保险还有所欠缺。同时,需要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增强农民工参保意识。
人力资本提升是解决农民工就业能力不足的有效方式。在过去10年间,我国开展了一系列农民工相关培训项目,包括以扶持贫困户为主的“雨露计划”和以技能扶贫为主的“阳光工程”,这些培训项目对我国农村地区贫困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我国取得脱贫攻坚胜利的重要支撑。然而,此类培训项目覆盖面有限,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地区,不包括已经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因此,国家需要加强对已经在城市中就业的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特别是不同区域应根据地方产业的不同,区别化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信息化能力较强,就业形式多样,应根据其群体特点,充分利用新生代农民工倾向网络学习方式的特点,发挥职业教育作用,利用网络课程资源给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为满足农民工创业需求,还应为其提供创业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内容。
由于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农民工长期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低、就业环境差,影响农民工就业满意度。应尽快建立“同工同酬”劳动制度,避免由于户籍制度带来的就业歧视,从而促进农民工职业化发展。同时,农民工为城市中的外来人员,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应充分发挥劳务公司的作用,改变以往第一代农民工就业以亲友介绍为主的方式,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丰富的就业机会;发挥社区就业帮扶作用,加强农民工工作机会供给,强化社区就业帮扶功能,建立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及时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做好用工需求和供给的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