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震来
《玫瑰》之争论
年纪大了,看电视剧少了,凡是古装、打仗、仙女、鬼怪之类一律不看。但现代都市剧《我的前半生》却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充分暴露了自己的“档次”。这几天《玫瑰之战》(以下简称《玫瑰》)闪亮登场,虽然是模仿美剧《傲骨贤妻》(The Good Wife),却是外国酒瓶装中国酒,包装挺华丽的,内容也多少取材于现实生活。不知為什么,网上差评如潮,真不知触碰了观众的哪根筋,不只是不喜欢,还恨得他们牙痒痒,口诛笔伐。乍一看,《玫瑰》似乎是因摄影师技术性地熨平了两位女主角脸上的年纪留痕而激起了强烈的反对,尤其是女士们的不满,但更深层的原因恐怕是《玫瑰》不只是美化了女主角,还美化了生活,美化了人世间的争斗。《玫瑰》呈现出了一个理想化的法治社会,或者说正向理想化迈进的社会,难怪让习惯于丛林法则的“广大群众”严重不适,“难道现实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或者还不是,但万事总有开始,尽管是不完美的开始,何不给理想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这可能正是隐藏在深处的,连我们自己都沒觉察到的审美观念上与《玫瑰》严重脱节的深层原因,其实更是《傲骨贤妻》与《玫瑰之战》的脱节,是“老吃老做”版与“青春靓丽”版的脱节,是不同审美趣味的脱节。
《玫瑰》之选择
刚刚看完《玫瑰》最后一集,果然没有失望,因为意犹未尽,还想看下去,一部都市电视剧能做到让观众(或者说享有“肥皂剧”口味的观众)欲罢不能,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成功呢?尤其越到结尾越精彩,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犹如音乐上的“加紧”,接着又戛然而止,又如贝多芬的拿手好戏:“渐强”后突然一个“轻奏”,让人回味无穷。不可否认,此剧借鉴了美剧《傲骨贤妻》不少的手法,或者根本就是创造性地移植(一如韩版、日版)。有问题吗?风行世界的律师制度原本就来自西欧,就如《资本论》等,拿来主义没什么可难为情的。同样,遍布世界各地的武术功夫、中国餐馆、中医中药、国粹“麻将”不也“骑马挎枪走天下”了吗?《玫瑰》最莫名其妙之处是“作女”沈沁横空出世,“霸王硬上弓”倒追丰盛,想来点“三角”增加情趣,可惜男女演员之间气场完全不对,缺少“化学反应”,连剧中保安都看不下去,一言蔽之道:“土得掉渣。”相比之下,最“洋”之处是结尾套用了美剧风行的片尾画外音手法,没有“大团圆”,也没有“不成功便成仁”,留下的是男、女主角感情生活的缺憾,但生活仍依然故我“没心没肺”地行进着,淡淡雅雅的,有点美丽、有点伤感、有点顾影自怜。不过果真是“缺憾”吗?人生无常,生活中充满矛盾与意外,各人有各人的利益追求,律师制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冲突限制在“打嘴仗”的范围内,相比起横尸遍野,恐怕这是现代文明最好的选择了!
《玫瑰》之隐喻
Wars of the Roses,也译作蔷薇战争,是英王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在位)的两支后裔——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支持者为了争夺英格兰王位而发生的断续的内战。“玫瑰之战”一名当时并未出现,而是十六世纪莎士比亚在历史剧《亨利六世》中以两朵玫瑰被拔标志战争的开始后才成为普遍用语。此名称源于两个家族所选的家徽——兰开斯特的红玫瑰和约克的白玫瑰。1989年,美国拍了一部颇有影响力的黑色讽刺电影《玫瑰之战》,正是我留学抵达美国中西部的那一年,记得录像店里此片赫然放在显著位置,迈克尔·道格拉斯及女主角凯瑟琳·特纳剧照随处可见,这对当红明星前脚还在《尼罗河宝石》中热恋,后脚便在《玫瑰之战》中闹离婚,为争房产大打出手,你死我活。不记得我是否租看过此片,但他俩最后垂挂在巨型水晶吊灯上厮打的镜头仍记忆犹新。此片取名《玫瑰之战》,因Rose是他们的姓,当然更是喻意历史上的“玫瑰之战”——王室“窝里斗”,爭权夺利的“内战”。此片当时大卖,尤其在德国,从此Der Rosenkrieg(玫瑰之战)在德国甚至成了高调离婚案的代名词。这些天热播的国产剧《玫瑰之战》也跟进这一“传统”,沿用了以“玫瑰”代表离婚之斗,始于顾念与宋嘉辰,终于谷明非与孙薇薇,还有其他好几桩离婚案,以及还没有领证的男女的分分合合,最被看好的顾念与丰盛也过不了物质利益的坎,在“合伙人”爭斗面前以分手告终。“玫瑰,玫瑰,我爱你”,陈歌辛四十年代所作流行歌曲仍时不时在耳边响起,“天长地久”着呢!
《玫瑰》之节奏
此电视剧编导、演员、摄影、美工非常专业的努力可圈可点,被部分观众骂惨的编导尤其值得称赞,节奏明快,不拖泥带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顺应了当今时代的快节奏。当年《傲骨贤妻》为顾及美国观众无法长时间专注的毛病,以及电视台必须时不时播广告的要求,只能采用“片段化”章法。《玫瑰》虽并无“限时”若干分钟的要求,但借鉴了带广告电视剧的特点,主推“短平快”,在众多电视剧以“慢板”为主打,不厌其烦过度解释,靠集数多卖钱的风气中,《玫瑰》以“快板”脱颖而出:即在相对短的时段中目标明确地说清一个细节,然后毫不“恋战”切换至下一个细节,聚沙成塔,整个事件就由这些万花筒般的细节片段组成,来龙去脉一清二楚,干脆利落、水到渠成,讲故事节奏上的新风尚让人耳目一新!
《玫瑰》之遗憾
《玫瑰》吊足胃口,每天只播两集,我这边穷追不舍刚看毕,那厢网友已在口诛笔伐“骂山门”了,看来骂尽管骂,却不舍拂袖而去,从一而终看到了底。“忠实”的观众不是在骂广告商拖拖拉拉、诡计多端,而是在吐槽《玫瑰》非玫瑰色的结局:袁泉饰演的顾念与黄晓明饰演的丰盛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仍没能走到一起。顾念与丰盛好事多磨,在扫除了一切障碍,眼看就要“花好月圆”的最后关头,却横生了顾念不能也成律所“合伙人”这一障碍,没能终成眷属。分手是遗憾,但有其必然性,理由如下:(1)王志飞精彩演绎的李律师首先跳出来反对顾念入股,理由是不能让律师所变成顾念和丰盛的夫妻店。这不是李律师一人之见,律师所其他合伙人都心照不宣。(2)从事业上讲,离开仪盛和律师事务所是顾念想在律师界大展身手的必然选择。(3)丰盛一再表示自己可退出成全顾念,但这是不可能的,首先顾念是断然不会接受的。(4)顾念可选择忍气吞声,为了丰盛留在律师所,甚至回归家庭,成全爱情,但她刚刚走完一段与前夫宋嘉辰为爱情家庭牺牲自己事业的十年路程,她是不会重蹈覆辙,再吃回头草的。(5)一旦顾念事业上另起炉灶,丰盛完全可以与顾念继续平等的恋爱关系,但丰盛觉得自己有恩于顾念,不能接受袁泉的“背叛”,可见嘴上说得好听,骨子里仍是大男子主义,顾念的离去是过来人的明智。(6)顾念借女儿的口道出了心声:我不要爸爸(宋嘉辰)给我的,我要自己挣。《玫瑰》的不完美的完美结尾显示了编导对时代的把握。从鲁迅发妻朱安三从四德的一生,到阮玲玉羞于出庭离婚案而自杀;从简·奥斯丁的女主角们为财富与爱情两全而奋斗,到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视平等为爱情的前提。妇女争取平等投票权、离婚权、财产权、就业权、不受职场性骚扰权、子女抚养权,走过了一条漫长的路,今日美国的妇女仍在为生育自主权而奋斗,阿富汗的女性甚至为争取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出生入死。她们奋争的成果不仅属于女性,更是有益于全社会。《玫瑰》的结尾顺便也让袁泉和黄晓明的演技发挥到极致,尤其是黄晓明最后声泪俱下的暴发让丰盛的性格更立体更完整,“老好人”奋力一搏终于有血有肉让人刮目相看。别忘了,“玫瑰”意指男女离婚之爭,公正法律下平等地终止婚姻关系更是文明社会特有的一项权利。再说律师也得有饭吃,如果你们不“玫瑰”,可不就是坏了李大为的生意,砸了律师们的饭碗吗?当然,开放性结尾也为续集埋下了伏笔,如果续集中顾念、丰盛终结百年之好,如愿以偿,符合观众的期待。但封闭式审美观显得老套,俗了;如果仍无事生非、若即若离,则又有点欲擒故纵、矫揉造作,就看编导出什么新招了。原版《傲骨贤妻》中,丰盛的洋原型命丧法庭枪击,盖因男演员Josh Charles演满五季后求离去,不知他是想见好就收,还是另攀高枝,演而优则导(演)去了。总之,翘首以待“玫瑰”花开二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