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徐 嵩 吕志锋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睦邻友好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但相较以前,现在我们生活中已少了许多邻里间的互动,互帮互助就更少了,甚至本应互谅的小事却不断演变成为大纠纷。回望历史,清代开国状元傅以渐,在京城为秘书院大学士,家中因为宅基纠纷,修书一封,希望他能为家中撑腰。收到家人来书,遂修一纸家书:“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看后,自感惭愧,主动让出三尺,邻居知道后,也深感惭愧,让出三尺来,于是就形成了今天的六尺巷。这个典故告诉我们一个真理:生活不是战场,并非总要一较高下、寸利必得,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就会少一些误会,多一份包容就会少一些纷争,古时如此,现今亦应如此。
在法律上,邻里纠纷通常会涉及到相邻关系的处理,相邻关系是所有权项下的一项法律关系,但也因为相邻关系涉及面广,种类繁多,都涉及权利主体的切身利益,因此极易引起纠纷。小的邻里纠纷往往可以协商解决,但特别是因邻里双方原存在矛盾或是涉及到双方重大利益的邻里纠纷,难免就要采用诉讼途径解决。现分享一起因沿街店面不当经营引发的相邻纠纷案例,共同来感受司法案件中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
2020年底,阿华承租了一间地理位置不错的沿街店面,加盟经营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酸菜鱼连锁品牌。丁先生居住在阿华店面上方的二楼,在阿华经营一段时间后,丁先生发现自己家都无法正常开窗,一开窗,酸菜鱼特殊的刺鼻味道夹杂着油烟味就直冲房间,楼下厨房还产生大量噪音。丁先生到楼下了解才发现,原来阿华店面的厨房和排气烟囱都安装在他家卧室楼下。不仅丁先生家如此,同小区的其他住户也反映了同样的情况。因对阿华采取的整改措施不满意,丁先生在双方协商不成后,于2021年3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阿华拆除安装在其房间下方的厨房设备及排油烟、噪声设备等以排除妨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焦点为阿华店面的经营对丁先生的生活是否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否超出合理容忍限度。法院认为,阿华经营的餐馆并无油烟专用排放通道,厨房内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排至其后厨窗外,该排烟出口位于丁先生房屋后阳台的下方。而阿华的餐馆系烹饪川香水煮、柠檬酸汤、老坛酸菜等食品加工,持续的烹煮确实会产生较大的食物味道,且该味道可通过排烟出口直接排至小区庭院,对二楼丁先生房屋的居住人造成直接影响。结合阿华的经营时间,该餐馆产生的排烟、食物味道、噪声等对丁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生活的影响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已超出一般人的合理容忍限度,造成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失衡。所以,一审法院对丁先生请求阿华餐馆移除现厨房设备及排油烟设备以停止侵害予以支持。
(漫画/赵晓苏)
该案宣判后,阿华提起了上诉。在当地中级人民院对本案进行二审审理期间,阿华主动对其小吃店进行了环保整改,加设油烟处理设施,整改的效果得到了丁先生和其他业主的认可,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阿华还承诺在现行整改基础上再进行局部改善,并且日后如若出现新的噪声、气味、油烟问题,会及时进行整改。
阿华店面的经营对丁先生的生活是否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否超出合理容忍限度是本案的焦点问题。首先,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对各自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可以对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适当的扩展或限制,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须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扩展和限制需要有一定限度。如在本案中,阿华经营的店面所产生的油烟、噪声和食物味道已对丁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的生活质量产生持续性和实质性的影响,超出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双方权利失衡,阿华依法应停止对丁先生的侵害行为。
本案处理过程中,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情理和法理以及价值观的衡量。从审判效果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阿华虽然暂时增加了整改成本,但无疑对其日后的健康合法经营是有利的,同时也改善了邻里关系。从社会效果看,此案的处理也给其他店面经营者进行司法提醒——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维护周边环境,要主动换位思考,真正按照法律规定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各方面的邻里关系,切莫为了一时利益而引起纠纷。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发生相邻妨害确实会对百姓的安居乐业产生严重影响,但近年来,沿街店面引发的城市环境问题以及人居关系紧张问题频发,社会普遍关切。而解决此类纠纷的核心是平衡和处理相邻权人之间的权利限制和容忍义务,若能妥善处理此类纠纷对城市环境保护具有非凡意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所以这个案例也可以说是法院贯彻生态审判理念、民法典绿色原则的一个缩影,正确回应了社会关切,传递出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守护美好生活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