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君,付保明,张 宁,何铁军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006;2.东南大学智能运输系统研究中心轨道交通研究所,南京 210018)
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 h 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1]。随着城际铁路及市域铁路的快速发展,国内核心一线城市与周边城市间的联系日益密切,都市圈发展日趋成熟。国内学者对轨道交通票务一体化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江志滨[2]指出一体化票务是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技术特征;陶志祥[3]给出了售检票一体化的实施原则;周天星[4]指出统一票务、票制是现阶段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但考虑到当前城市轨道交通与国家干线铁路在票制、运输模式等方面存在的技术及管理差异,“四网融合”条件下的票务一体化短时间内难以实现。赵婉妤[5]等提出了一码通、一证通、刷脸通等6 种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之间票务互联互通模式。但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多元化支付的特点,单一票种的互联互通既不能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也不符合运营管理要求。
鉴于当前城市轨道交通与国铁系统在票务系统融合方面存在的技术与管理鸿沟,可先行考虑城市轨道交通票务运作模式下各轨道交通的票务互通工作。结合国内都市圈轨道交通的发展形态,分析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票务一体化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为都市圈轨道交通的票务融合提供发展思路。
根据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情况,可将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划分为“一核多城”和“一极多核”两种形态,具体如图1 所示。
图1 都市圈轨道交通发展形态Fig.1 Development patterns of rail transit in metropolitan areas
“一核多城”是指都市圈只有中心城市具备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条件,并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衔接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实现与周边城市的快速通行,如图1(b)所示。“一极多核”是指除中心城市外,都市圈内多个城市具备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条件,并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地铁运营时代,如图1(a)所示。都市圈内各城市通过城际铁路或市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进行衔接,实现城市间的快速通行。
由都市圈轨道交通的发展形态可知,票务一体化涉及两个层次。
城市轨道交通与市域/城际线路票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两者贯通运营或在换乘节点实现付费区一票换乘;不同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通过市域/城际线路的衔接,在换乘节点实现付费区一票换乘,即乘客能够使用一张车票(单程票、电子票、储值票等)实现跨线网出行。
轨道交通票务是涉及政策、票卡、售检票、清分、运营管理等多部门、多专业的复杂系统,因此都市圈轨道交通票务系统的一体化包含多个方面。
在政策方面,各运营主体要实现票制、票价的统一,并对各地的优惠政策进行细致研判,以实现优惠政策的互通;在售检票方面,各运营主体要对都市圈各类车票进行互认,包括车票的跨线网使用及异地使用等;在交易清分方面,各运营主体要对跨线网交易进行统一清分,以实现各方票款的合理分配;在票务服务方面,各运营主体要统一票务服务标准,在退票、超时/超程更新、充值、发票开具等票务服务上,为乘客提供无差异的、高水平的票务服务;在票卡管理方面,各运营主体要对票卡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处理票卡发行及调配工作。都市圈轨道交通票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如图2 所示。
图2 票务一体化内容Fig.2 Contents of ticketing integration
针对票务一体化涉及的主要内容,深入探讨一体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对相关方案进行综合分析,为票务一体化的实施提供可行路径。
3.1.1 政策一体化
都市圈轨道交通票务系统一体化运作是关系到百姓出行的民生工程,首先需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统筹考虑,建议由都市圈中心城市牵头,其他城市提供政策上的配合。
由于各管理主体均有成熟的票价政策,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出行交易,可延续原票价方案。对于涉及多管理主体的出行交易,既可根据各管理主体的票价政策分段计费,确定出行总票价,也可从线网角度从发,根据出行里程制定新的跨线网票价,统一计费。两种票价模式的对比如表1 所示。
表1 票价模式对比Tab.1 Comparison of fare modes
分段计费方式复杂度低、界面清晰,但统一计费方式下各管理主体票制的融合程度更高,乘客的出行费用更低,更符合票务一体化的初衷。因此,对于涉及多管理主体的出行交易,建议采用统一计费方式,制定新的跨线网票价。
由于各地政府对市民卡公交出行进行票价补贴,应统一市民卡乘车优惠、换乘优惠及免费乘车等优惠政策,以便市民卡的跨区域出行计费。
3.1.2 标准一体化
票务系统一体化应首先做好系统的顶层规划,统筹各管理主体制定都市圈自动售检票(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AFC)系统技术标准,并以此指导各方开展既有系统改造及新线建设工作。
为确保AFC 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管理主体均制定了企业级的线网AFC 技术标准[6],对系统业务、技术要求、数据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因此,各方应在已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针对一体化运作面临的新业务、新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区域性行业标准,并将其作为都市圈票务一体化实施的重要技术依据。
AFC 系统是实现票务一体化运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乘客一票出行的重要保障。为确保都市圈轨道交通一票通乘,需在不影响既有业务的前提下,对AFC 系统软件及设备运行参数(Equipment Operating Data,EOD)[7]等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售检票业务需求。
3.2.1 终端设备调整
随着标准读写器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推广及应用,传统票卡交易只需读写器即可完成全部流程[8]。一方面,修改读写器的票务处理程序(Ticket Processing,TP),添加异地票卡的处理流程;另一方面,调整读写器的硬件配置,确保其能够安装、读取与异地票卡相匹配的密钥卡。
3.2.2 系统软件调整
为确保异地票卡交易记录的生成及上传,应对设备上位机软件、车站计算机系统(Station Computer system,SC)软件等进行修改,补充新票卡交易报表、文件管理功能。由于二维码车票涉及后付费问题,互联网票务平台需在线核验车票的有效性并进行计费。根据当前轨道交通行业乘车二维码互联互通业务规则,APP 将自动生成所在城市的电子二维码车票。当乘客使用二维码车票进行跨线网出行时,车票的校验将涉及两个互联网票务平台,新增互联网票务平台需校验接口实现车票的核验及计费,接口方案如图3 所示。
图3 互联网票务新增接口方案Fig.3 Scheme with additional interfaces of internet ticketing
作为乘客出行的信息载体及进出站凭证,票卡虽位于票务系统业务架构的最底层[9],票务一体化条件下,必然面临票卡异地使用等问题,需调整票卡发行、充值等业务流程,并由各轨道交通运营主体补充、调整相应的票务服务。
3.3.1 轨道交通票卡一体化
轨道交通票卡是指都市圈各运营主体自行发行的票卡,不仅包括单程票、计次票、周期票、员工票等传统实体票,还包含电子二维码等虚拟车票。各运营主体应联合制定都市圈轨道交通票卡管理办法,根据车票属性的差异,明确各类车票的发行及流转办法。
不同于其他车票,单程票涉及票卡的回收、调配、重新编码、注销等流程,各运营主体间密钥必须互通,以满足票务一体化条件下单程票的异地重新编码需求,规避异地单程票单独分拣、配送等管理难题。同时,单程票作为运营资产,应明确回收、调配、重新编码、注销、流失等业务中各方的职责,定期清点票卡数量,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票卡增减情况,实现各管理主体间的票卡调配及资产核销工作。
3.3.2 服务一体化
票务服务一体化,是保障票务系统正常运作,提高都市圈整体服务水平,提升轨道交通一体化服务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跨线网出行产生的服务需求,为保证票务服务结果的一致性,需统一跨线网票务服务标准,如统一跨线网超时/超程收费标准、统一异常交易处理流程、明确跨线网出行发票开具单位、明确票务服务投诉回复主体等。
票务一体化条件下,通过增加异地一卡通清算接口,城轨CCHS 系统即可处理本线网内出行交易的清分结算。对于跨线网出行交易,为保障交易数据及清分结果的不可篡改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建议采取区块链技术[10],构建清算联盟,实现跨线网交易的自动结算,以充分保障各方的票款利益,并进一步促进票务系统的融合。清算联盟整体架构如图4 所示。
图4 清算联盟整体架构Fig.4 Overall architecture of a fare clearing alliance
清算联盟采用区块链技术,无需增设新的中心级清算机构,便可实现跨线网交易的清结算工作,且单个节点故障并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转,系统改造、运营成本较低,清结算流程简洁。由于交易数据及清分结果具有不可篡改性、公开性和透明性,清分结果的可信度高,在实现各城轨CCHS 系统地位均等、数据共享的同时,有效减少各运营方的票款纠纷,降低清结算业务成本。
票务一体化是都市圈轨道交通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多部门、多专业、多领域,其功能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都市圈应根据都市圈城市规模及轨道交通发展形态,制定符合其发展需求的一体化实施方案。“一核多城”模式下,建议所有线路均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系统标准进行建设并统一接入城轨CCHS 系统;“一极多核”模式下,建议政策、标准先行,并提前做好票务一体化的技术储备及接口预留工作,以便后期一体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