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吴盼秋 程传兴
资料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技术不断嵌入乡村,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新契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到要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均提到要加强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现阶段,随着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学界对于数字乡村治理的研究日益丰富。第一,数字乡村治理主体,即由谁来治理。乡村治理涉及农民群众、政府部门、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多个主体,厘清乡村治理中各行为主体及权力边界,增强多元主体间的互动性协调性,构建开放的多元化治理格局。第二,数字乡村治理的行为动机,即为什么治理。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有助于提高乡规民约的适配性,增强权力监督,提高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冲突的效率,推动乡村三治深度融合。第三,数字乡村治理的实现路径,即怎么治理。提升农民数字化素养,培育农民主人翁意识,以个体赋能夯实乡村治理人才支撑。加强基层党建,拓宽“互联网+政务服务”普及率,夯实数字治理制度基础。基于“互联网+”农产品推广和销售新模式,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夯实数字治理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围绕数字乡村治理,学界已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但以赋能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的运作机理、行动困境与优化路径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将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数字治理典型案例,探究当前乡村数字治理的现存困境,总结数字技术推动乡村善治的优化路径,为大数据时代的乡村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是基于赋能理论将现代信息技术融于治理过程,进而激发乡村潜力,赋予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本文重点关注数字赋能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方面,促进乡村三治融合。
随着经济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乡村人口大量流出农村,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效果日渐式微,数字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村民网络化参与乡村治理,解决了村民主体的“不在场”困境。浙江省海宁市借鉴“钉钉办公”运作模式,搭建了“村民e点通”掌上平台,外出务工人员可通过数字治理平台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征用、村“两委”选举等事务,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村民权益。
“互联网+法律顾问”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咨询需求,国家反诈App的应用,能精确预警诈骗信息,拦截诈骗信息及电话,有效保障了群众财产安全,加强了乡村法治建设。浙江省桐乡市建立了全国首家互联网司法所,创新推出“24小时法超市”等智慧化应用平台,并结合“微嘉园”等治理载体,实行“三治”积分制管理,对于道德模范,给予物质、政策和服务等奖励,用技术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善治新格局。
河南依托数字化平台开展“三会一课”意识形态教育,打造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等红色资源线上研学平台,将优秀传统文化的宣讲工作转至线上,为重构村民联系、强化乡村文化认同提供载体,以图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呈现传统文化之美,增强乡村文化吸引力。
传统的治理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化乡村治理需求,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倒逼乡村治理跨越转型,未来将朝着数字化乡村治理方向转变,以数字为载体,构建灵敏高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但是,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目前在实践中还面临诸多困境与挑战。
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是驱动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出,老龄化现象突出,留守人群对新兴科技认知较浅,对新技术、新设备应用较少,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尚未接触互联网,《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93亿,占网民整体的27.9%,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为41.2%,高于农村人口比例的5.9个百分点。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教育、住房、医疗与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对数字化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造成农村缺乏技术型人才,无法对农民适时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制约了传统乡村治理向数字化、现代化转型。
近年来,随着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推进,我国城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但当前农村地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城乡数字鸿沟尚未消除。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地区受地理区位及自然环境影响,互联网覆盖率与城市相比仍存在一
定差距。2022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中国整体互联网普及率达74.4%,而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为58.8%,比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低24.1%,两者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由于农村地区地势复杂、信息化人才匮乏,使得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农村地区的转化率不到20%,远低于城镇地区84.1%的水平。
当前利用数字化开展村民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村民不擅长使用数字化设备,在参与乡村治理中更倾向于传统的治理方式,缺乏数字化治理意识。通过微信群多用于获取村务信息,较少通过互联网参与村公共事务决策,利用互联网表达民意的积极性不高。第二,为抓好平安乡村建设,各地积极推动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但目前“雪亮工程”在乡、镇的覆盖率较低,许多村级雪亮工程仍面临摄像头安装不足、平台支撑力不够等问题,农村公共安全县-乡-村联网、“三农”舆情检测的数字化建设较为落后。第三,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多倾向于公共事务管理,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网络空间的低可控性和虚拟性,各类谣言和不良信息在朋友圈、微信群传播,严重影响乡村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表1)网民遭遇各类网络安全问题的比例
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有21.8%的网民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遭遇账号或密码被盗的网民占6.9%,遭遇网络诈骗的网民比例为17.8%,与2020年12月相比增长1.3%(表1)。总之,数字赋能乡村自治、法治与德治,更多的乡村还在起步阶段,赋能的路径需要探索。
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需要经济支撑,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但当前我国智能化、信息化农业机械设备应用率不高,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深度有待加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显示,2020年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8.9%、21%、40.7%,从2016年至2020年,农业的数字经济渗透率始终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表2),2020年河南省三次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5.3%、17%、33.4%,农业数字化发展潜力较大。
(表2)我国三次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率
尽管数字赋能乡村治理面临诸多困境,但在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引导下,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行之有效的思路。结合赋能理论的研究视角,通过提升农民数字化素养、加快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发展农村数字经济等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快实现乡村善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要加强农民数字化素养与技能培训,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提到要不断优化数字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农民数字化新农具应用水平,这些政策为提升农民数字化素养提供了方向引导。
第一,聘请专家以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开设科普讲座、数字论坛,向农民普及数字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培育群众数字思维与现代化意识。第二,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与科研院校、技术企业合作,成立技术应用培训小组,定期为村民推广技术知识与技能,持续提升农民的专业素养和信息技术水平。第三,发动有威望的村民担任网格员,宣传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精神,评选最美乡村治理人,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带动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全面提升群众参与感与认同感。
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是顺利进行数字乡村治理的保障,按照数字化乡村治理需求,应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创新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城市网络、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向乡村流动,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通过优化升级乡村移动通信基站,提高农村网络覆盖率,保障网络质量。在乡镇设立网络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网络问题的咨询、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等服务,提高乡村互联网普及率。第二,保护乡村网络信息安全,定期开展安全讲堂,向村民讲解网络安全知识,通过微信群、小程序等平台提醒村民警惕网络虚假信息,净化乡村网络环境。第三,完善支撑乡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乡村治理应构建科学有序的治理机制,围绕数字赋能自治、法治、德治环节,创新治理模式,消除数字形式主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第一,数字赋能村民自治方面。开发对基层权力行使各环节均可追溯、可监督的智慧监督系统软件,建设阳光村务网和村民微信群,在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村务信息,让群众通过手机、电脑便可查询村级事务办理情况,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第二,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方面。村“两委”应加强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创建“互联网+法律顾问”新模式,统筹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针对基层法治薄弱环节和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堂,积极宣传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第三,数字赋能德治建设方面。打造基层政府、村“两委”可以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宣讲等意识形态教育的数字化治理平台,建立道德红黑榜,将移风易俗、义务筹工、筹劳纳入积分制管理,定期将群众积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微信群进行公示,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改进民风。
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是丰富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为数字化乡村治理夯实物质基础。第一,构建农业大数据平台,整合农产品市场供需信息,利用大数据的分析检索能力,准确把握农产品市场行情,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农产品生产与销售活动,尤其要利用科技创新带来的农业技术变革,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新需求。第二,积极发展农业新业态。创新“互联网+”农产品推广与销售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培育创意农业、分享农业、观光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充分把握短视频平台快速发展机遇,深入推动网红经济、网络社交等线上媒体营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拉动农产品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