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篮球强国小篮球运动发展经验和启示

2023-02-15 05:01刘永峰刘连红严浩铭王兴宇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篮球运动教练员赛事

刘永峰 ,刘连红 ,严浩铭 ,黄 毅 ,王 真 ,王兴宇

2017 年11 月,中国篮球协会提出,以小篮球联赛为引擎大力推广小篮球运动,成为新时代我国篮球事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经过5 年的推广和实践,不仅优化了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吸引了重点人群的参与,而且也促进了体育产业的提升。然而小篮球运动繁荣的背后,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对小篮球运动的认识不高、课程体系开发不足等,严重制约了我国小篮球运动的发展。西班牙人口不足4 700 万,却在竞技体育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战绩,特别是在职业化程度高、世界影响力大、群众基础厚实的足球、篮球等集体大球项目,成绩优异,这与政府和社会体育组织共同治理、完善和科学的后备人才梯队培养体系、健全的竞赛系统,以及重视大众的需求等密不可分[1-3];塞尔维亚人口约为700 万,经济、资源等无法与发达国家抗衡,却在世界竞技体育版图中拥有一席之地,尤其以三大球崛起为鲜明特征,可以与任何体育强国媲美[4]。根据国际篮联最新排名[5],西班牙和塞尔维亚(以下简称“西、塞”)均是典型的世界篮球强国,有着完备的人才梯队、活跃的篮球文化氛围、健全的赛事体系等,特别是在小篮球运动的发展上,值得我国借鉴。鉴于此,文章对欧洲篮球强国小篮球运动治理逻辑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借鉴其经验,旨在为推动当下我国小篮球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镜鉴和启示。

1 西、塞两国小篮球运动发展理念和实践基础

1.1 发展理念:框置于“大教育”发展观

西、塞两国均有着深厚的篮球文化底蕴和群众基础,能够发挥举国之力提升篮球的竞技水平和影响力。国民能够把篮球项目作为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展现的重要窗口,有着特殊的民族情结,全民参与的热情和投入高。国家在篮球事业的发展上倾注了大量心血,为小篮球运动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物质基础。儿童青少年体育工作能够在政府积极的主导下,突出学校的核心地位,彰显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依靠家庭的鼎力支持,以及市场对体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形成“主次分明,各司其职”的治理新格局。独特的“教体融合”机制和青少年体育的重视,使小学阶段的学业相对轻松,保证少儿业余训练时间充足,运动技能水平提高得到保障,解决了“学训”之间的矛盾。西、塞两国非常关注小球员的文化教育,明确指出不准把小队员作为获胜的手段和工具,强调首先是“学生”,然后才是“运动员”,注重利用学校优秀的教育资源助力学生运动员成长、成才。儿童青少年阶段学校体育的发展理念清晰,能够完全置于“大教育”的发展理念下,培养学生独特的个性和兴趣爱好,让学生有独立的、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提倡活动参与的过程。小篮球运动作为儿童青少年体育运动参与的重要载体,不仅承担着篮球后备人才数量和质量提升的重任,更增强了青少年的体质,提升了篮球项目的国际影响力。

1.2 实践基础:契合儿童青少年发展的身心特点

西、塞两国儿童青少年体育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体育课程标准和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参与的具体规定,遵循儿童青少年动作习得和发展规律,有着清晰的发展理念和健全的治理体系,为小篮球运动项目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在小篮球运动的治理实践中明确规定,每名儿童青少年需在适当的年龄阶段学习相应的动作技能,不应过早地篮球专业化;根据身体素质发育规律,合理安排身体活动和技能训练比重、正确处理训练和比赛的关系、强调个性化训练和负荷的安排、科学的训练计划和手段,以及充分考虑参与者的认知和情感等,为小篮球运动的实践奠定基石。在顶层设计上科教部与篮球协会的深度融合,同时发挥社会资本的网络规模作用,吸引更多的儿童青少年积极参与。小篮球运动的发展既能凸显政府的主导作用,彰显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功能和特点,又能兼顾公益优先的原则。小篮球运动参与度高,家长、社会重视,与优质充足的小篮球资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以及全民对篮球的情结等分不开。西、塞两国小篮球场地、器材设备等非常齐全,多数学校、俱乐部等均具有室内篮球馆,配置优越,能够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满足小篮球运动的教学、训练和比赛需求。

2 西、塞两国小篮球发展的主要经验

2.1 发挥国家和地方篮球协会的主导作用,彰显“校企”合作模式

西班牙在小篮球的发展上能够突出地方篮协的地位和作用,兼顾社会资本的参与和学校资源的融合,发挥“校企”合作优势。国家篮协主要负责不同级别的国家队组队和备战、开展校园篮球活动等,如校园3 对3 篮球赛事,为学校提供资源包,通过篮协官方渠道吸引赞助商进入校园。地方篮协在小篮球运动的推广和普及中也扮演着重要作用,如基层教练员选聘、特殊的地方小篮球规则、丰富多彩的篮球嘉年华、健全的赛事体系等,使小篮球运动更适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在小学高年级阶段注重社会力量的介入,发挥市场对篮球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举办夏令营、训练营、培训班等,推进“校企”的有效融合和衔接,突出俱乐部培训的专业优势,弥补学校在竞赛、训练、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资源不足。在小学阶段的最后1~2 年,鼓励具有潜质的小篮球运动员,去学校对口的俱乐部(一般在学校周边)签约,接受系统化的训练和培训,俱乐部对具有天赋的小球员在学费等方面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府对这类签约的俱乐部管理相当严格,启动标准化的认证和准入机制。“校企”合作模式不仅提升了小篮球运动员的技能水平,更重要的是为有潜质的学生运动员提供了上升通道和空间。塞尔维亚国家篮协每年均要组织小篮球比赛,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国家篮协的监督和统一指导,能够有效吸纳社会资本的介入,经费充足。小篮球规则、各年龄阶段训练内容和目标、赛事年龄分组等均是由国家篮协制定和实施的,这既保障了小篮球运动可持续发展,又壮大了篮球后备人才。除此之外,国家篮协还负责全国小篮球开展的巡视和督查,主要责任是检查教练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遵守上岗的标准和要求,课程体系是否与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相匹配,赛事组织的软硬件设施是否达标等。

2.2 突出游戏化的内容设计,注重趣味化的教学

西、塞两国在儿童青少年篮球活动内容设计上灵活多变,让所有参与者都有公平参与的机会,注重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能够体现多学科的融合,以及通过体育运动解决生活或学习中的实际问题。西班牙科教部颁布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学校体育教师有权根据学校的条件,决定体育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在各运动项目的发展上没有统一的大纲。在小篮球项目的开展上,教学内容选择和方法运用非常灵活,以各种各样的篮球游戏为主,突出兴趣,强调在“玩”中掌握篮球技能,“动”中发展个性。没有整齐划一的练习形式,没有男女分开的教学组织形式,也没有三段式(准备、基本和结束)课程结构,更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等,篮球教学和训练显得“杂乱无章”,但孩子们却能够在这种环境中达到练习篮球的目的。塞尔维亚小篮球运动发展宗旨非常明确,首先是培养儿童青少年对篮球的兴趣和热爱,注重公平的参与。其次是培养未来的国家队选手,并指出所有国家队球员都是通过小篮球联赛培养出来的。每个职业俱乐部均有健全的后备人才队伍,各梯队都有各自的训练大纲,有各自年龄段的比赛,每个队员都有进入高级别“精英训练营”的机会。小篮球运动对儿童青少年的教育是多方面的,不仅教他们锻炼身体的手段和方法,更重要的是教他们如何做人、做事,通过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尊重对手、规则和教练等措施,把小篮球运动看作一个全方位育人的过程。小篮球教学训练的理念清晰,方法手段易于操作,其内容设计主要围绕运球、投篮和传球等三个技术,以及三者之间的组合,重点培养上下肢的协调性和灵活性,教学的基本方法是基于比赛情景的趣味化教学,强调练习与比赛实践的结合[6]。西、塞两国对参与者的精神培养和发展,几乎是一致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顽强的适应能力、愉快的生活态度、个人行为的规范化、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合作精神等。

2.3 合理的年龄阶段划分,完善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西、塞两国分别把11 岁、10 岁年龄作为小篮球规则和成人规则的“分水岭”,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与学制有一定的关联。对西、塞两国小篮球运动的年龄阶段划分、组织机构和比赛级别等进行系统梳理(见表1),每个阶段目标内容清晰。以西班牙马德里篮协为例,地方篮协把小篮球的参与学习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任务明确、比赛组别具体,一般分为U8、U9、U10 和U11 四个组别,且各组别又细分,如U11 包括黄金联赛(上赛季12 强)、白银联赛(上赛季13~24 名的12 支球队,前两名晋级黄金联赛)和青铜联赛(24 名以后的所有球队)。马德里篮协人才选拔机制健全,一般从U8 开始挑选120 人,逐步筛选到U9 为80 人,U10 为45~50 人,U11 为30~40 人。地方篮协举办的赛事与国家篮协赛事之间,能够形成有效补充,相互衔接与促进。塞尔维亚继承了南斯拉夫强大的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儿童青少年的培养和选拔,通过不同层级和水平的赛事,甄别选拔优秀的队员,一旦被选上,将进入高级别赛事,确保了优秀人才输送渠道畅通无阻。塞尔维亚小篮球运动阶段分组更加具体,目标任务明确,组织结构健全,从3~4 岁开始,每2 岁一个年龄组。低龄阶段的比赛,“寓教于乐”,使不同年龄的参与者在比赛中体会到篮球带来的兴趣。进入“工厂阶段”,每周训练的次数由2 次开始,每增加1 岁,每周的训练次数增加1 次,一直增加到每周5~6 次,但每周的比赛次数一般不会变化,仍保持1 次。提倡“训练永远比比赛重要,比赛是训练成果的检验,高频次的训练才是保持高竞技水平的核心”。每个篮球俱乐部都有着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能够保证所有适龄的小篮球爱好者都有晋阶空间,各个年龄组的比赛,一般由国家篮球协会、教育部门和俱乐部协作完成。

表1 西、塞两国小篮球阶段划分、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比赛级别Table 1 Phase division,organizational structure,objectives and tasks and competition level of mini basketball in Spain and Serbia

2.4 健全小篮球规则,保证队员的公平参与

西、塞两国小篮球运动开展比较早,规则制定相对完善,发展理念非常清晰,能够契合儿童青少年成长的身心特点,符合篮球项目的发展规律。西班牙小篮球规则规定,11 岁以下篮筐的高度为260 cm,12 岁采用5 号球,比赛时间、场地大小、篮筐高度与国际篮联迷你小篮球规则几乎一致,比赛中队员采用轮换上场,保持每名队员相对公平的上场时间;塞尔维亚在小篮球规则上,强调“先改变篮筐高度,再改变球的重量”这一理念,提高小球员参与的积极性。比赛通则与国际篮联小篮球规则基本相同,在比赛中队员人数和上场时间上又有所区别,要求每队15 名队员,前3 节5 上5 下,最后一节自由结合,这既保证了所有队员均有上场参赛的机会,又保持双方核心队员势均力敌的较量。西、塞两国均“提倡所有参赛球队都是冠军球队,积极的参与胜于比赛结果,弱化比赛成绩”的竞赛理念。例如,西班牙7 岁及以下篮球比赛不计分,塞尔维亚12 岁及以下以交流为主不计成绩。而我国小篮球低龄阶段的比赛,胜负结果的评判依然是比分。另外,西、塞两国对小篮球规则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如西班牙比赛中的掷界外球,当犯规掷界外球时将球需递交给裁判员,违例掷界外球时将球不用递交给裁判员,目的是加快攻防节奏。塞尔维亚U11 在防守中不能实施包夹,在进攻中不能采用掩护等形式,旨在促进运动员个人攻防能力的大幅度提高。还规定15 岁以下的比赛,不允许使用区域联防和挡拆,使儿童青少年在防守中能够正视个人防守能力的不足,鼓励个人攻防能力的提升。西、塞两国在12 岁年龄阶段均使用标准的篮筐305 cm 和标准场地28 m×15 m,能够从篮筐高度、场地大小直接过渡到成人规则的要求,11 岁及以上均设了3 分球,而我国U12 篮筐高度为275 cm,未设3 分球[7]。

2.5 完备的小篮球教练员岗培体系,提升教练员的执教素养

西、塞两国对小篮球教练员的培训、进修、认证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和完备的培训体系。在教练员的执教观上,提倡“努力赢球”的理念,在规则的允许内,鼓励合理地运用技术、体能、战术、心理等进行对抗;篮球教师和教练员均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把执教小篮球作为无比荣耀和自豪的工作,能够全心投入到小篮球教学与训练中。西班牙小篮球教练员的培训由地方篮协制定,能够参照国家篮协的总目标和要求,围绕小球员身心发展的规律、项目特征和竞赛规则等内容进行设计,培训内容全面、实用。小篮球教练员培训大纲指向明确,除了培养小篮球教练员具备扎实的篮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外,还需具备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性教育等通识课程知识,在教授小篮球过程中,能够使参与者及时了解身体变化、生理变化和人体机能变化等,进而达到促进小球员全面发展的目的;前南斯拉夫完善的教练员培养和选拔体系,在塞尔维亚得到了较好地延承,小篮球教练员的培训一般是由国家篮协统一组织,政府设置专门的教练员培训学校,一般一年有12 次讲座或培训,涉及青少年篮球训练、体能等核心课程,每个教练员必须选择5门课程的学习,并通过严格的结业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小篮球教练员采用等级和上岗制度,只有获得相应证书的教练员才具有执教资格。两国均提倡把最优秀的教练员放在基层,认为启蒙教练员的执教理念对小篮球运动员的健康成长、兴趣培养、体质增强、人格塑造、终生篮球意识的形成,以及后备人才储备等至关重要。

3 对我国小篮球运动发展的启示

3.1 完善顶层设计,营造有利于小篮球发展的内外环境

西、塞两国小篮球的发展能够合理兼顾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特征,从顶层设计上能够处理好协会、体育部门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组织体系,依托于体育俱乐部、学校社团等非政府组织,体现出小篮球运动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在我国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体制内遗留下的“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条块分割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依然存在,职能分割清晰、双方各司其职,对各自所管辖内的资源具有相应的垄断性,一定程度上钳制了小篮球运动的普及与推广。因此,从顶层设计上将小篮球运动纳入青少年体质发展战略[8],以“一体化运行”为目标,以“体教融合”为契机,创新有利于小篮球发展的内外环境:(1)中国篮协和教育部应以职责和权利界定为前提,厘清二者之间的权限,落实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设合作共融的环境,破除小篮球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篮球教练员培训和认证、竞赛体系整合、联合推广校园小篮球项目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深化体教融合的内涵和外延,为中国篮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儿童青少年体质提升助力。(2)中国篮协应尽早成立中国小篮球发展委员会,加强组织架构引领小篮球科学发展。同时,又要以各地方篮协为抓手,吸纳社会力量有序介入,规范青少年篮球俱乐部和社会培训结构的行业行为,做好社会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全国小篮球规则以及行业指导标准;(3)各基层篮协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小篮球发展战略和规划。教育部门从顶层设计尽早落实“小篮球”进入校园的规划,及时规范小篮球场地、器材、规则等标准,健全赛事体系,统筹小篮球开展所需的硬件条件,普及校园小篮球运动;利用学校的组织优势、人员优势和保障优势,健全小学各年龄阶段的篮球赛事系统,并负责学校内部教练员和裁判人员的培训,吸纳体育部门的篮球专门人才进入学校系统,夯实学校篮球的根基。

3.2 筑牢小篮球教练员培训体系,提升教练员执教哲学

西、塞两国非常注重小篮球教练员的培养,能够秉承育人的理念,把“团队篮球、整体篮球和强化防守”的训练理念贯穿于教练员培训的全过程,明确指出不是每个篮球教练员都可执教小篮球。在小篮球教练员的核心素养上,注重教练员的创新思维和执教哲学的培育,能够围绕青少年身心发育的阶段特征,在如何提高队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上狠下功夫。目前,对我国小篮球E 级教练员培训点调查发现诸多问题,现提出如下举措:(1)应进一步完善小篮球教练员培训体系和用人制度,严格执行E级教练员的培训和认证制度,提升E 级教练员基础知识、技能储备等应用能力。(2)严把E 级教练员的“出口关”,精雕细刻,让真正有情结、有责任、有担当的小篮球教练员脱颖而出,壮大E 级教练员人口基础。(3)严把“执教关”,坚决落实监督机制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获得E 级证书的教练员,应不定期加大后续课程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教能力。(4)提高E 级篮球教练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壮大基层教练员队伍,力争把优秀教练员渐进式地引入到基层,扎根基层,同时又要加大对高水平退役队员的引入、培训和转化力度。(5)注重基层小篮球教练员的交流和学习,教育部门和篮球协会应不定期举办公益性学术研讨,提高执教水平。

3.3 构建科学的小篮球课程内容体系,实现篮球育人的终极目标

目前,我国小篮球的教学与训练大都以传统的方法为主,偏向于在非对抗、非比赛情景下的就技术而技术地传授,这种方法极易导致技术练习与篮球比赛的实践脱钩,再加上重复性、单一的技术练习,造成教学训练的趣味性不够,容易使小球员们失去学习的动力和兴趣。因此,构建合理的课程内容体系尤为重要。(1)在课程设计理念上,应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小篮球的发展实际,以全方位育人为核心目标,围绕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打造适合我国儿童青少年发展的小篮球运动;(2)在内容设置上,强调以基本的“运、传、投”技术为载体,突出游戏手段和方法的大力融入,注重各阶段内容的系统性和衔接性,提升教学内容的简约性和实用性;(3)在方法设计上,应回归篮球运动的游戏本质,提倡基于比赛情景的游戏或比赛教学法,突出体现“寓教于赛、寓教于乐”的活动氛围,使儿童青少年们能够在玩中学、赛中学、学中赛[9];(4)考核形式,应满足不同参与年龄段的需求,提倡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淡化传统的单一技术运用为主的量化考核形式,以“健康快乐,进步成长”为考核的终极目标;(5)在教练员的执教上,强调成功的参与体验比掌握技能更重要的执教理念;(6)在目标上,现有的青少年篮球课程体系过于注重它的普适性,顾全不同的受体人群,且内容大都体现在技战术本身的规范性,进而忽略了它的针对性和适切性,不能较好的契合孩子们的身心成长。恰恰教材所具有的针对性、适龄性和适切性,是当前我国小篮球理论界研究所欠缺的。

3.4 规范社会培训机构,提高俱乐部的市场地位

西、塞两国小篮球运动的发展,社会机构发挥着“助推剂”和“润滑剂”的作用,盘活了小篮球竞赛市场,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已快速渗透到小篮球培训和竞赛体系中,极大地促进了小篮球运动的普及和推广。同时,也看到我国篮球培训机构存在着诸多短板,主要表现在承办赛事的经验不足、体育经纪人才匮乏、场馆硬件不足、盈利模式单一、宣传不到位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篮球运动的社会化发展,必须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监管。(1)政府应加大对青少年篮球俱乐部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如减少赛事的审批环节,对大型赛事政府应加大安保的投入力度等,同时又要对中介赛事组织进行相应的监管,规制其越轨行为,为培训机构的参与提供政策的支持;学校应在场馆使用上,提供一些资金优惠和政策倾斜力度,助力“校企”合作模式升华;(2)倾力打造赛事公司的运营能力和水平,培育具有地方文化色彩的赛事公司,把打造优秀的教练团队放在重要位置,为社会小篮球联赛和赛事品牌IP 的打造助力;(3)不断完善俱乐部的自身建设,强化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转变经营机制,洞察社会需求,对标“双减”政策和小学“延时班”,加大与小学战略合作,弥补校园篮球资源匮乏等问题。(4)鼓励企业参与儿童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10],对赛事公司的选择上应精雕细刻,把是否具有公益心和社会责任心放在重要的位置,全面开发小篮球的公益价值。

3.5 落实校园小篮球赛事体系,建立科学的后备人才储备

中国小篮球联赛采用“自下而上”的逐级淘汰的赛制,参赛队的场次少、周期长,比赛越到最后“锦标主义”的意蕴越浓。与西、塞两国相比,我国校际间小篮球赛事体系明显薄弱,参与到我国小篮球赛事体系中的社会组织系统,自主运营能力不足,公益性投入不够,且目标动机大都是营利最大化。建议:(1)体育、教育和社会三大系统,应积极联动起来打造新型的小篮球竞赛体系,优化竞赛生态环境,以积分制为引擎,建立常态化、立体式、网络化、无盲点的竞赛体系;(2)夯实做牢小篮球基层赛事品牌,挖掘校园体育资源优势,细化赛事年龄分组[11],使校内班级、年级“内生式”的小篮球比赛井喷式涌现,打通“校社或校企”联合办赛的条块壁垒和隔阂,让更多的儿童青少年参与到小篮球联赛中。(3)小篮球赛事的发展和培育,必须体现学校的龙头地位、社会系统的支撑作用、体育(协会)部门的引领作用,构建自下而上“金字塔”小篮球赛事,激活地方篮协、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和俱乐部之间的联动效应,充分利用网络在线平台,加强赛事的宣传,凸显联赛的杠杆作用。(4)围绕小篮球运动参与的实际状况,尽早制定《中国儿童青少年篮球运动参与指南》《儿童青少年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认证》等,为小篮球运动参与者提供必要的参考蓝本,避免篮球运动的早期专业化和伤病少儿化。

3.6 注重小篮球运动的赛事礼仪,打造小篮球文化

在我国小篮球运动的推广中,应把竞赛礼仪作为小篮球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以下几点:(1)建立正确的小篮球赛事礼仪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精神教育,弘扬体育道德修养,使小篮球运动参与者能够在参与者得到身心发展;(2)注重教练员、裁判员、家长的“言传身教”。做好赛前、赛中和赛后的仪式工作,比如在赛前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服装统一,开赛前与向对手握手、向观众致敬,当奏国歌时做到严肃、安静等;赛中应文明参赛,做到“胜不骄、败不馁”;赛后向观众、对方教练、裁判等鞠躬致意等,建立契合小篮球项目文化特点的赛事符号体系;(3)提高小篮球队员的规则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打造独特的小篮球赛事文化礼仪品牌;(4)及时制定《小篮球球员手册》,通过规范及礼仪约束等内容,使小篮球赛事逐步走向制度化;同时,对违反竞赛礼仪的举措或行为,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惩戒,进一步规范小篮球竞赛生态环境。

4 结语

唯有拨开长期笼罩“重竞技、轻大众”的迷雾,综合借鉴西、塞两国小篮球的治理经验与中国特色的制度、文化等相结合,梳理正确的我国小篮球发展理念,让小篮球运动真正回归于游戏本质,凝练“寓教于乐、寓教于赛”的方法和手段,注重社会力量的合作和渗透,提倡儿童青少年通过小篮球运动的参与、坚持,达到进步和成长的宗旨,这亦是落实全面发展我国小篮球运动的初衷和真谛,也是全面落实和深化体教融合的重要举措,更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塑造人格和锤炼意志”四位一体发展理念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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