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2023-02-15 05:49付宏杰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消费导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信用风险消费监管

付宏杰 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及行业转型升级步伐的日益加快,“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经济活力的有效举措。与此同时,随着淘宝商城、天猫平台、京东商城、抖音商城等线上消费的强势崛起,互联网消费形式悄然兴起,甚至成为主流消费形式。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应运而生,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等金融服务,现已凭借着操作便捷、安全性强等一系列优势受到消费者的认同和青睐。但是消费金融的高度传播性、虚拟性等特性加剧了风险的严峻程度,消费金融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过度授信、多头共债等相关问题逐步显现,造成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也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概况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涵义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信用贷款业务,通过互联网平台降低借贷业务的审批难度,并精简审批流程,让消费者更容易、更快速借贷到所需的资金,使其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如今,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借款与还款均支持线上办理,其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互联网消费金融借贷流程示意图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情况

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参与主体日益丰富,无论是传统商业银行,还是消费金融企业,抑或是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消费金融服务,为人们购买网络商品、申请借贷服务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我国消费渗透率上升空间大。受新冠疫情影响,互联网消费市场受冲击较大,但随着新冠疫情的逐渐好转,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互联网消费需求将逐步回升[1]。据统计,2021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放款规模达到20.2万亿元,余额规模达到5.8万亿元,预计到2022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放款规模会在当前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第二,消费金融市场潜力巨大。据统计,我国在消费信贷/消费支出比例较低,大约只有16%,而美国则基本保持在30%的水平。在消费信贷/GDP方面我国也不容乐观,只有7%,而美国则基本上达到了20%。不过考虑到我国人口规模庞大,笔者相信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第三,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得益于线下雄厚资金的支持,越来越多的企业、电商巨头等涌入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推出各种各样的线上个人金融服务产品,比如,平安银行推出的将信用卡、个人消费和信贷融为一体的“橙e贷”、支付宝平台推出了“蚂蚁花呗”等,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参与主体变得更加丰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第四,风险管理面临较大挑战。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时间比较短,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配套监管机制也不健全,风险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所以,有关部门需要完善征信制度,构建成熟合理的征信体系[2]。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消费者信用风险

我国的征信体系不完善,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上,都未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为个人消费贷尤其是互联网消费贷埋下了巨大隐患。有数据表明,截至2020年12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11亿自然人、6092.3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其中,收录小微企业3656.1万户,个体工商户1167万户。2020年5月,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运营,全面提升了数据采集能力、产品服务能力、系统运行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已推出互联网查询、银行App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银行及消费金融企业能够通过征信系统对消费者的征信情况进行验证和信用判断,而电商平台则无法通过征信系统进行验证,只能根据客户的消费记录、自由征信平台等获取少量的信息,难以对客户的信用情况做出准确合理地判断,造成消费者信用风险较大。

(二)法律及监管风险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是该行业发展时间并不长,监管政策及法律机制不完善,由此引发了不容忽视的法律及监管风险。

1.法律风险

截止到目前,我国陆续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表达对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过它们并不是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而制定的专项法律法规,只是存在一定关联。因此现行法律法规无法及时发现并惩处一些金融机构钻法律漏洞进行的违规操作及消费者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从而引起风险[3]。

2.监管风险

我国监管部门尚未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制定严谨清晰、完善合理的监管制度,并且存在着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叠的情况,不利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由此引发风险。

(三)信息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过程中由于技术不完善、存在技术漏洞、安全技术不可靠等被别有用心的人篡改数据、窃取客户信息、删除用户并令用户或者平台蒙受一定损失的风险。人们切勿盲目崇拜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要深刻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信息技术亦是如此,它可以为人们创造丰厚的收益,也会令人蒙受惨重损失。所以,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的过程中,有关企业一定要注重对信息技术风险的防控[4]。

(四)机构流动性风险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发展方面,金融机构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但是如果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融资目标或者资金周转不灵,那么金融机构就有可能面临严峻风险,因资金流动性变差而陷入困境甚至是破产的境地。从2019年起,很多P2P平台“爆雷”,有的宣告破产,有的直接跑路,导致平台用户蒙受惨重损失。在实践中,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主要源于资金流动性变差,为满足平台用户的短期投资需求,金融机构通常会将一些长期项目分解为多个短期项目,譬如,将1年期投资项目分解为12个1月期投资项目,这样不仅能够提高融资效率,还能够提高平台人气,吸引更多用户入驻平台。但是需要注意到,期限错配极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如果短期投资者的数量不断降低,抑或是原有投资人退出项目、退出平台,那么以新偿旧的模式就会成为导致机构资金短缺的隐患,甚至会使其破产、倒逼。经营理念落伍、风险管控水平低等也容易令金融机构面临操作风险。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一)政府层面:做好立法工作,加大监管力度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政府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政府应增强职能履行意识,一方面需要出台专项法律政策,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尽可能地减弱和规避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

1.出台专项法律政策,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

第一,出台专项法律,完善相关规范。对于正处于摸索发展时期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我国政府可在借鉴他国成熟范式及成功经验的前提下,立足于本国实际发展情况,健全法律规范,尽可能地消除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方面存在的漏洞。比如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立法的形式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内容、发展形式、各相关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等进行充分明确,一方面可以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另一方面能够为保障消费者、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正当权益提供法律依据,规避和减弱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将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损失控制到最低[5]。

第二,制定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细则条例。在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进行调查分析后发现,我国目前既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政策额,也没有制定详细严谨的细则条例,只是发布了一些部门规章制度文件,不仅法律效力比较弱,也难以起到较强的约束性。所以,当前亟待制定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细则条例。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关注、调研及分析,在准确把握其行业性质、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预测其发展趋势,基于此制定严谨科学、合理可行的专业性条款。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范围进行清晰明确地界定;对金融平台催收不良贷款进行合理赋权,同时对其催收流程、催收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严禁出现暴力催收、恐吓催收的情况。另外,我国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个人破产法,规定消费者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可以只承担有限责任而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以免消费者由于债务问题而致其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样不仅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加强对各类借贷申请的严格审批,从而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良性发展。

2.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强化监管与惩处,防控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

我国政府部门一方面需要通过先进强大的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技术手段完成个人征信系统,尽可能地实现对国内各地民众信用信息的收录、信用情况的评估;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依法运营、合法放贷,形成稳健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局面。

首先,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科学、严谨可行的监管法律文件,为各地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监管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提供重要依据。

其次,我国相关部门应完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严格要求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按照最新政策及规定定期公布其运营情况,凡是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信息或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都应受到相应地惩处,情节严重者不仅撤销其运营资格,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层面: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1.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持续追踪和全面监管

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需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经验和成功范式的基础上构建功能强大且准确度高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通过模型对收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自动整合、统计和分析,最终评估出客户的信用等级。同时,金融机构应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弥补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以此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持续追踪和全面监管。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力量

打造一支专业能力突出、风险意识强、综合素质水平高的人才队伍不仅能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方面的运营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还能促其工作效率与质量全面提升。本文认为,金融股机构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可从下述几方面入手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效化的现代化金融人才队伍,为获得良好的信用风险管理成效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6]。

第一,金融机构应积极引入新人,采取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提高准入条件,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资质与条件,只招收符合要求、能力突出、素质水平高的金融人才,禁止招入“关系应聘者”,务必要从根本上保证人才的专业性,从而保证互联网消费金融运营工作高效全面地开展。

第二,定期组织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促使金融人才深入理解国家最新相关政策及精神,革新金融运营思想,与时俱进地调整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由此获得令人满意的信用风险防控成效。

(三)消费者层面:塑造全民信用理念、避免投机心理

1.培养消费者形成理性健康的消费观

在现实中,相较于中老年人,年轻人更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攀比心理,另一方面是存在超前消费的情况。鉴于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加强对年轻人的引导和教育,在其申请贷款时,金融机构应要求客户如实填写个人收入、消费情况等信息,在此基础上为其设定一个比较安全的借贷额,这样既能够促进客户清醒地认识个人经济能力、消费能力,也能够引导客户根据个人消费能力理智消费、适当消费,促其形成健康积极的消费观,以防其由于高额超前消费而陷入信用风险。

2.提高消费者信用风险认知水平

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其实是互联网信用金融工具的一种,目前,它已广泛深入地渗透至人们的工作、生活之中信用成为人们身份的第二证明。所以,在信用消费方面,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智,正确认识到不及时还款的危害性,同时,要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被不法分子欺诈、欺骗。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应从政府、金融机构、消费者三个维度入手探讨风险管理策略,其中,政府一方面需要出台专项法律政策,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强化监管与惩处,防控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需要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持续追踪和全面监管,也需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力量;与此同时,消费者要塑造全民信用理念、避免投机心理,养成理智消费、合理消费的理念及习惯,切勿与他人攀比,更不可过度超前消费,由此实现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的全面防控。

猜你喜欢
信用风险消费监管
国内消费
新的一年,准备消费!
40年消费流变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京东商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防范策略
新消费ABC
监管
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的指标选择研究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