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丽
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笔者作为一名财务监理(会计师),日常最频繁的工作是辅导项目建设单位正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协助其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编制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报告。现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历,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就建设单位如何做好竣工财务决算,表达自己的看法并做相应地阐述。
立项批复文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投资计划、预算;会计凭证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尾工工程情况;历次审计、检查等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预备费动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2)填写的注意事项:在清晰、准确地描述工程概况及投资情况等内容的基础上,文字描述言简意赅,切忌重复啰嗦,重点不突出。
(1)立项、概算批复文件,(2)开、竣工报告;(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报告、评估报告、质量合格证等;(4)工程结算责任界定分析表;(5)中标通知书;(6)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价报告);(7)酬金调整确认表;(8)合同审核意见、合同、协议、无合同结算依据及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9)相关政策文件、相关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决议、特殊情况说明;(10)其他相关资料。
(1)核查招投标流程、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投标法规定;项目完成招投标后,是否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工程变更是否按照“先变更再实施的原则”执行,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调整后的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工程结算造价是否有“三超”问题,影响到项目的正常决算和资金拨付。
(2)对设备、工具、器具等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规定要求进行核查;核实合同内容所涵盖的范围,是否均在原批准建设项目红线内,务必遵循“未经批准,不得将红线外所涉及的费用计入项目投资成本”的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将红线外费用纳入该项目成本的,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核查结果需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备查。
审定后的各项费用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划分和核定后,分别计入相应的建设成本栏目内。财务决算报表所列的数据要准确;各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所填数据要经得起推敲。在填列的过程中,可充分运用excel 函数(常用sum、sumifs、index 等),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及提高数据填列的准确性。决算报表各表数据的来源应做好归集底稿,以便查阅核对。以ABC 公司的A项目为例,待摊投资中各项费用的归集底稿如下:
编制总投资概算执行情况分析表,按概算批复项罗列出主要栏目的增减情况。预备费用的使用是否合理、合规;特殊情况是否有“一事一议”等相关部门班子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等。仍以ABC 公司的A 项目为例,总投资概算执行情况分析表如下:
以上,“待摊投资明细表”中各项费用的归集底稿及“总投资概算执行情况分析表”等表式并非统一、固定格式,各项目建设单位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设置,原则上各表能清晰、完整地罗列相关数据即可。
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 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 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 个月。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多建设工程虽已完工,但建设单位仍不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决算工作拖沓,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业财脱节”现象严重。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除了业务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管理,财务人员也应当积极参与其中,这样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与衔接。然而,现实情况是:建设单位对财务参与项目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建设过程中,财务人员参与度极低甚至没有,待项目结束后又直接安排财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部分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相关的财务知识,又没有很好的掌握相关制度及政策,缺乏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故最终导致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质量不高,内容不完整、不准确。
施工企业采购设备的清单罗列不详细、不具体,开具发票时未附有设备清单明细,建设单位又未严格监控跟进。基建项目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数量、规格、型号的台账登记不清晰,导致工程涉及的资产盘点困难,固定资产记录不准确,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就很难得到保证。
因各项目批复的概算明细有所不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待摊投资表中涉及的多项费用未在投资概算中罗列,而财务人员在设置会计核算的科目时相对固定,故某些项目会计账务归集的费用类别会与该项目批复的概算口径有所差异。
待摊投资的分摊在竣工财务决算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需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适合的基数进行分摊。而在实务中,建设单位在编制财务决算时,待摊投资的分摊过于随意。
第一,要完善建设单位内部的管理机制,既要重视项目质量也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正确使用,要两手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善工程签证、变更等各项手续,重视资料归档工作并将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的能动性,安排懂业务的财务、工程、技术方面的人员跟踪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后,积极推进决算工作,不得拖拉,必要时可与绩效考核挂钩。只有从上到下重视并积极推进后续工作,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方能有效开展。
第二,安排相关财务人员参与业务全过程,财务人员不仅是对工程各类款项进行资金支付,发票核对,还要协同业务人员,必要时到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的实施情况、隐蔽工程工料机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开具发票时,需附相关的设备、工、器具清单,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可以要求其重开。建设单位要经常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工程进展、资金使用、业务计划等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务必召开研讨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将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各部门工作推诿,打破以往的“业财脱节”现象。在竣工财务决算的过程中,会计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编制工作,在此期间,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也要予以配合,基于前期已收集和整理的完善的手续资料、各部门工作人员协同合作、各参与人员秉持以结果为导向的原则,决算工作才能准确、及时地开展。
第三,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进行各类合同会签以前,积极与财务监理单位沟通,比对该项目投资概算,结合合同内容、性质,对项目投资情况做全面的分析评价,如实将待签合同对应到相关概算栏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结合财务监理审核意见、合同等,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必要时,可以在财务账套中设置更为详细的二级科目,将项目相关的费用归集到合适的类别。万不可一概而论,将不同项目按照固定模式、一层不变的二级科目登记入账。
第四,切合工程实际,待摊投资地分摊要与所涉工程相关。这不仅需要责、权、利等表述清晰的合同及相应资料做支撑,也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比如某一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包含三个单项工程A/B/C,造价咨询合同中所涉及的的财务监理费,合同中明确了该项业务是为整个工程进行的全方位、全过程投资监理,则该笔合同所列费用就应该分摊至整个大型项目;又如在单项工程A 中发生了一笔测量费,合同明确了为单项工程A服务、且该单项工程是能够单独核算,此笔测量费就不得分摊至整个工程,只能分摊在该单项工程A。
如上所述,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是一个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综合性工作,建设单位只有对其高度重视,完善相关的财务制度,建构合理的项目核算体系;管理人员组织协调业财分歧及矛盾,积极搭建业财共享平台;各负责人合理安排事前、事中、事后各项工作;相关财务人员扎实掌握编制方法,运用财务职业判断,理论联系实际并融会贯通,才能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准确地完成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