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不含煤制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通知要求, 从严从紧控制现代煤化工产能规模和新增煤炭消费量,《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的每个示范区“十三五”期间2 000 万t新增煤炭转化总量不再延续。 确需新建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确保煤炭供应稳定,优先完成国家明确的发电供热用煤保供任务, 不得通过减少保供煤用于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 此前未纳入《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规定,根据项目原料、用能、水资源等要素保障条件,经评估论证并纳入《方案》后,由省级政府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 万t的煤制甲醇项目, 由省级政府核准。
通知要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鼓励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承担相应的技术创新示范升级任务, 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产业技术优化升级,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 推进高性能复合新型催化剂、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一步法制低碳醇醚等技术创新,推动煤制对二甲苯(PX)实现产业化突破。 聚焦大型高效煤气化、 新一代高效甲醇制烯烃等技术装备及关键原材料、零部件,推动关键技术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产业化应用。 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煤基新型合成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品和无毒无害、 低毒低害绿色化学物质和产品研发。 鼓励建设大型高效“气化岛”,打造平台化原料集中生产、下游产品多头并进发展模式。在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可再生能源、绿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耦合创新发展。推动现代煤化工装备数字化建设, 鼓励现代煤化工企业、 装备企业、服务商组建联合体,研究开发现代煤化工智能装备与场景融合技术,培育一批智慧生产典型场景。
通知提出,严格能效和环保约束,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和环保监管,拟建、在建项目应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先进值以上;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已建项目须在2025 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级, 主要产品能效须达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 届时能效仍在基准水平以下的项目予以淘汰退出。 新建项目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A 级指标要求。 加快推进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改造,对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坚决落实以水定产要求,强化水资源论证和项目用水管理,推广应用密闭式循环冷却等节水技术,推动新建项目每吨产品新鲜水耗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通知强调,严把项目安全、环保准入关口,项目选址及污染控制措施等须满足安全、环境准入要求,新建项目需布局在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 所在省份需完成国务院督查中关于现代煤化工产业整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