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基本内涵

2023-02-12 09:21山东艺术学院田川流
新课程教学(电子版) 2023年20期
关键词:学段核心素养

山东艺术学院 田川流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指出,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艺术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制定,是本次课程标准修订的重要特色和最大亮点,它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的本质属性,彰显了艺术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核心素养的构建依据

在国家颁布的《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核心素养总体框架研究》中指出,在我国教育语境中,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学生应具备的,能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要求的综合表现。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的《关于全面改进与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的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四大艺术课程核心素养。本次义务教育课程修订开始就提出坚持核心素养为本的理念,这是对党中央一系列重要指示的落实和践行。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提出是对2017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亮点的继承和整合,这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果体现,体现出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基础性。既是对幼儿期间教育的承接,又为高中艺术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二是实践性。更加强调了艺术课程的实践性,表明义务教育艺术课程不在于专业教育,而在于素养的培育。三是衔接性。在其内容的安排以及循序渐进的节奏方面,呈现出与高中艺术课程学习的衔接。

二、核心素养的基本内容

《标准》对艺术课程四个方面的核心素养作出具体阐释,其基本内容是丰富的,也是相互关联的。

(一)审美感知

审美感知是对自然世界、社会生活和艺术作品中美的特征及其意义与作用的发现、感受、认识和反应能力。审美感知具体指向审美对象富有意味的表现特征,以及艺术活动与作品中的艺术语言、艺术形象、风格意蕴、情感表达等。审美感知素养的培育,有助于学生发现美、感知美,丰富审美体验,提升审美情趣。

(二)艺术表现

艺术表现是在艺术活动中创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感情、展现艺术美感的实践能力。艺术表现包括艺术活动中联想和想象的发挥,表现手段与方法的选择,媒介、技术和艺术语言的运用,以及情感的沟通和思想的交流。随着审美感知能力和兴趣的增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意愿和兴趣也会愈来愈强。艺术表现的培育,有助于学生掌握艺术表现的技能,认识艺术与生活的广泛联系,增强形象思维能力,涵养热爱生命和生活的态度。

(三)创意实践

创意实践是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紧密联系现实生活,进行艺术创新和实际应用的能力。创意实践包括营造氛围,激发灵感,对创作的过程和方法进行探究与实验,生成独特的想法并转化为艺术成果。创意实践的培育,有助于学生形成创新意识,提高艺术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增强团队精神。

(四)文化理解

文化理解是对特定文化情境中艺术作品人文内涵的感悟、领会、阐释能力。文化理解包括感悟艺术活动、艺术作品所反映的文化内涵,领会艺术对文化发展的贡献和价值,阐释艺术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文化理解的培育,有助于学生在艺术活动中形成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尊重文化多样性,增强文化自信。

文化理解是人在文化活动中对主体与对象的相互联系、内容与形式的审美特性及其规律的认识、领悟或把握。在艺术课程实施中,学生的文化理解应以审美理解为基础。文化理解,首先是对本民族文化在价值观层面的认同,并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道德伦理、风俗习惯和行为方式等。其次是对民族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学生以平等、尊重的态度看待和理解不同的文化,不断提升自己的跨文化沟通与合作、审辨思维以及创新能力。

三、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表现特征

艺术课程核心素养表现出十分鲜明的特征,彰显了国家一贯坚持的以美育人的理念和方针。

首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以美育人的基本路径。这是总的方向,是始终必须坚守的。其次,必须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的心理特征,特别是在义务教育期间,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其心理特征也会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其核心素养的要求和表述也需要相应发生变化。再次,要始终遵循艺术活动和艺术创造的特有规律。艺术活动内在的和专属的审美特性和情感特性,以及以想象为主体的创造性思维等特点,决定了艺术活动与其他知识学习的不同特点,艺术课程的设置和内容的安排也是如此。最后,充分重视艺术活动实践和操作的基本特点。艺术本身就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性,而作为义务教育期间的艺术课程,更要充分兼顾学生的特点,将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的传授与实践和操作训练紧密结合为一体。

艺术课程的四个核心素养具有十分密切的相互关系。《标准》指出,艺术课程的四个核心素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贯穿艺术学习的全过程。其中,审美感知是艺术学习的基础,艺术表现是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必备能力,创意实践是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集中体现,文化理解则以正确的价值观引领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审美感知是核心素养的心理基础;艺术表现是核心素养的技能呈现;创意实践是核心素养的应用深化;文化理解是核心素养的观念提升。

四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是有机地具有内在联系与逐步提升的关系。审美感知为艺术学习奠定心理基础;艺术表现是引领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具有一定模仿属性和创造属性的表现性活动,以求获得艺术实践和参与的具体感受;创意实践是对艺术活动和创造能力的深化,也是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训练;文化理解是整体观念和认知能力、理解能力的提升。四个方面的素养共同构成为核心素养,环环相扣、相互交叉,同时逐步提升,直至达到学习目标的最高要求。

四、核心素养与艺术课程总目标

《标准》指出,通过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达到以下目标:感知、发现、体验和欣赏艺术美、自然美、生活美、社会美,提升审美感知能力。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课程是一个独特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学生应以自身的视角观照和审视周围的世界。学生的审美需要建立在对于艺术品富有情趣的接受与融汇之中,这种情趣既源于生活,又在生活的基础上予以提取、凝练和提升,使之具有了审美的意蕴。从这一要旨出发,学生艺术活动应努力营造具有感染力的情境,将学生生活的空间置于学校、家庭与邻舍之间,为他们开辟自由的天地,生成无穷的乐趣。这种审美的意蕴和精神,既不是简单的说教,也不是混沌和高深莫测的理念,而应适合学生的心理需要,充分表现美好的愿景和富有想象力的生活。

创新思维是指以独创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主要包括逆向思维、发散思维、否定思维等思维形式,具有能动性、变通性、独特性等特征。艺术活动中的思维方式既与一般思维方式有密切联系,又具有自身的特点。艺术思维主要体现为形象思维,又包括一定分量的逻辑思维和灵感。在当下,科技思维也开始融入艺术思维,呈现出鲜明的创新性。在艺术活动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以创新思维为主导,对所从事的创作、表演、展示、制作等实践活动,以不同于常规的方法和视角去看待事物、思考问题,提出独到的、新颖的方案,产生创造性成果。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走向自觉与成熟的表征,通常表现于多个方面。主要包括,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精神和信念;强化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融合,在多民族文化和谐共处基础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视对世界各国文化的汲取和借鉴,在多元文化交流与互鉴的基础上实现不断发展;倡导积极进取的精神,尊重和维护人民大众的文化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文化创造的积极性和内在潜质。

五、核心素养与艺术课程具体目标

(一)学段目标

《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分为四个学段,分别是: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5年级,第三学段6~7年级,第四学段8~9年级。《标准》指出了学生在各艺术学科学习中的共同属性和不同特点,阐述了属于各艺术学科自身的艺术活动方式和目标,在制定课程总目标的基础上,对艺术课程各学段予以划分,并且针对各艺术学科在每个学段的特点,制定了各学段目标。

《标准》指出,在各艺术学科的学习中,学生应观察自然、了解社会、感悟人生,探究、体验、领会艺术的魅力,积极、主动参与艺术活动,用有组织、有意义的音乐语言表达思想,用视觉媒介和技术创造形象,用舞蹈语言抒发情感,通过扮演戏剧角色品味丰富的人生,运用现代媒介和数字媒体技术再现与表现世界,在艺术的世界中求真、崇善、尚美。《标准》关于艺术课程学段的划分是在多方调查研究和反复切磋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划分,基本符合我国长期以来义务教育艺术课程实施的普遍状况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师资、资源、设施等实际条件,同时充分考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而在具体实施中,各学校又可以在学段划分的整体框架下,依据自身的状况和条件,在有的学段,特别是第三学段和第四学段的课程设置与运作中,作出一定灵活的安排。

(二)学科目标

《标准》将原来的音乐、美术、艺术等三门课程“三合一”组成了一门艺术课程,并且加入了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三门学科。除共同部分采用总述的方式外,各自的学段目标和课程内容则采用了分述的方式。这是因为作为艺术大家庭的成员,它们具有共性,但是作为不同的学科,它们又有各自不同的个性。作为艺术大家庭中的成员,五门艺术学科自然有共同之处,尤其是此次艺术课程标准统一为五门艺术学科共同设置了欣赏(欣赏·评述)、表现(造型·表现)、创造(设计·应用)和联系/融合(综合·探索),作为学生学习艺术、提升艺术素养必须经历的活动和过程。

五门艺术学科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比如,音乐是听觉艺术,美术是视觉艺术,戏剧、影视是综合艺术;美术是空间艺术,音乐是时间艺术,舞蹈、戏剧和影视是时空艺术;美术、影视属于视觉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则属于舞台艺术。正因为如此,它们必然具有各自不同的课程内容与学习任务,在总述共性的同时,又需要分述各自的特点。

基于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基本特征,《标准》重点突出了项目式、单元式、情境式教学,以主题任务作为教学的基本模块,融入价值观、情感态度、思维方式、行动能力的培养要求和必备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要求,加强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精心设计学习实践活动。《标准》要求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和影视(含传媒艺术)五门学科课程在建构各自的课标时,既注重各学科自身的特殊性,又确保艺术课程的整体性,还充分兼顾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与融合,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培养学生从解决问题出发,融合其他学科知识,以自主、合作和探究的方式,运用跨学科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形成创意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美育与艺术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艺术教育真正提高人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培育和健全学生的审美心理结构,培养学生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无限的创造力,尤其是要陶冶人的情感,培养完美的人格,高扬人文精神,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艺术课程是学校美育的主渠道,践行艺术课程核心素养,不仅与艺术课程的实施方向息息相关,同时关乎学校美育目标的实现,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认识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基本内容、特征和目标体系,有助于人们科学把握艺术课程设置及其运行规律,保障艺术课程始终遵循正确的方向,实现其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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