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玺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李棠阶(1798—1865),温县南保丰村人,道光二年(1822)进士,先后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侍读,道光二十二年(1842)任广东学政,后因乡试违例录取老年武生,部议降三级调用,便引疾家居。在乡期间,他关心民间疾苦,赈济乡里,为民请命。他还受邀主讲河朔书院十三年(1849—1861),尤推崇程朱理学。同治元年(1862),朝廷启用旧臣,李棠阶应召入京,后入军机,官至户部、工部、礼部尚书。同治四年(1865)卒于京师。李棠阶著述颇丰,除诗文集外,还有《李文清公日记》。目前,对李棠阶的研究多集中于理学思想及晚清政局等方面[1-4]。近年来,有学者提出灾害史研究要“重视以人为主体的灾害史,如此可以更人性化地看到自国家到地方、自个体到家庭面对灾害的切身经历和感受”[5]14。本文拟通过对《李文清公日记》记载的清道光丙午(1846)、丁未(1847)豫北旱灾,探讨灾区士绅的救灾活动,以期丰富此类研究。
道光二十六年(1846)、二十七年(1847),山西、山东、直隶、河南等省亢旱,因其干支纪年为丙午、丁未,也称“丙丁旱灾”。豫北三府尤为严重,阳武县“大旱无麦禾,盗贼遍野”[6]248,滑县“大饥,死者甚多”[7]765。道光二十六年四月,河南巡抚鄂顺安就已察觉旱灾的征兆,并在例行的雨泽奏报中称“河北彰、卫、怀三府得雨尤稀,颇形干旱”[8],但并未采取切实行动。及至六月,旱情显现,鄂顺安才如实详报:“安阳、临漳、武安、涉县、汲县、新乡、辉县、获嘉、延津、修武、武陟、温县、原武、阳武等十四县二麦被旱,虽不成灾,惟收成甚歉。”[9]后仅缓征各县新旧额赋。八月,豫北旱情已趋恶化,各地农业用水量激增,以至“井又无水,须淘方可”,而民心也因此不安,李棠阶感慨道:“终年浇灌不息而收成无几,民力实已竭矣。”[10]377九月,官府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十二日,鄂顺安上奏称“汲县、淇县、林县、阳武、祥符、原武、安阳、封丘等县具报秋禾被旱,收成歉薄”[11],并准备派员前往调查灾情。但旱情迅速扩大,至十月全省仅临颍、灵宝、阌乡在初四、初五日降雪[12]。十一月后,仅新野、淮宁、陕州在初六、初七有雨雪[13]。直到十二月,各地灾情才稍有好转,初四、初五日共四十四州县先后降雪[14]。
降雪仅缓解农耕之需。旱灾严重的豫北,饥馑仍是问题。鄂顺安奏称:“河北彰德、卫辉、怀庆三府属地方苦旱,闾阎乏食。”[15]此后豫北虽偶有小雨,但仍未达到农业种植要求,李棠阶无奈表示“旱已八月矣,麦既未普种,早禾若再难种,奈何”[10]463。
道光二十七年二月之后,豫北地区降水再次减少,其中“河北怀庆、卫辉二府属较小,彰德府属尤微”[16]。至三月中旬才恢复降雨。四月干旱再度袭来,河南省“仅据安阳等九州县禀报于初三、初四、二十四五等日得雨一二三寸不等,其余府州县均未得雨,地脉甚形干燥”[17]。五月,旱灾加重,豫北则成为重灾区。鄂顺安奏称:
据修武、武陟、济源、原武、温县、阳武、延津、滑县、封丘……等十七州县禀报,二麦歉收……其中修武、武陟、济源、原武、温县、延津、封丘、祥符等九县上年均系被淹被旱,麦秋本未收成,虽于上年秋灾及今春接济……而本年又歉收,连次被灾,困苦情形均堪悯恻。[18]
六月入伏后,“开封、卫辉、怀庆、彰德……等府州官民纷纷呈报早晚秋禾悉就黄萎,难望有收”[19]。七月后,河南虽有雨,但仍无法种麦。随着旱情发展,饥荒日趋严重。鄂顺安估计豫省旱灾“约计赈抚之用已需银一百数十万两”[20]。地方官府早已捉襟见肘,无力应对,于是鄂顺安以豫省自两次漫口之后,频年蠲缓赈济为由,又向道光帝请暂开捐输,以解燃眉之急[21]。八月旱情逐渐好转,“河南被旱各州县业于八月初八日起继续得雨,至十一日普被甘霖,极为霑足,虽为时稍晚于秋禾无济,而二麦得以乘时播种,民心赖以安怗”[22]。但连绵秋雨产生了新的麻烦,如怀庆府自十七日后阴雨不止,麦苗皆被泡坏。在此期间,河南各地官员广泛开展了查赈、办赈工作。两江总督李星沅也在筹办江米运豫。无奈灾情甚重,仍然缓不救急。自清初以来,豫皖及鲁西、苏北一带就盛行“捻子”等民间秘密组织。遇到大灾之年,捻子更是兴盛。为了人身及财产安全,百姓和富户纷纷结捻自保,以致有称其“居者为民,出者为捻”,清廷多视之为匪类。这年九月,山东捻党进入豫北,引起了官府的警觉,“现在豫省灾民遍野,似此匪党横行,分起窜扰,傥阑入豫境势必至裹胁饥民”[23]603。道光帝谕令下诏截留河南漕粮一万四千四百余石备赈[23]627。十一月后,河南各地“雪泽霑足,地脉溢润,二麦蟠根深固”[24]。至于饥荒,一方面地方官府责令地方士绅设厂救济至二三月底止[25]31,另一方面,江苏赈米也在十一月二十九日启程。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饥荒逐步得到控制。
此后旱灾虽未蔓延,但对豫北的收成影响甚大。秋禾收成达五分的豫北仅占八县。收成达五分的共十二州县,豫北占三县;收成达四分的豫北有三县;收成达三分的豫北有二县;收成达二分的豫北有四县。[26]部分县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仍出现“岁大饥,饿殍载道”[27]。
以往灾害史对灾区士绅的研究多集中于士绅赈济活动,而缺少对灾害中士绅生存状况的关注。朱浒先生在谈论“丁戊奇荒”时指出,华北绅富“这个群体本来就忙于自身的生存而不成一股统一的力量,也无法成为官府和下层民众中任何一方的真正代表。与此同时,他们更容易成为官府和下层民众同时挤压的对象,从而难免与此两方都保持一种高度的竞争关系”[28]61-62。可见,灾区士绅是被地方官民寄予厚望的重要救灾力量,但他们也是灾民,不仅承受灾害造成的损失,还需承担因救灾而带来的额外负担。灾区士绅具备救灾者和受灾者的特点,亦体现在“丙丁旱灾”中的李棠阶身上。
道光二十六年六月,豫北旱情初显。由于家中小辈反复害病,李棠阶忙于家务,干旱未影响到他的生活。至七月,旱情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偶与友人谈及年岁荒歉,与农人谈及农事,常“甚忧天旱,心颇郁郁”[10]364。此时正值种麦时节,旱情对农业影响甚大,李棠阶感叹道:“旱既太甚,须浇地而后可种麦,难矣。”[10]372此后,李棠阶每日外出了解农情。
但六月至八月间,李棠阶并未能担负起乡绅的职责。张仲礼先生认为:
绅士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物。他们在文化上的领袖作用包括弘扬儒学社会所有的价值观念以及这些观念的物质表现,诸如维护寺院、书院和贡院等。[29]40
李棠阶对地方公务并不在意,如七月九日,曾有友人因向官府申请捐地于书院未成,而找李棠阶向知县说明情况,却遭拒绝[10]359。
九月后,李棠阶对地方公务的态度陡变。四日,他收到周濂堂来信,得知怀庆府知府汪喜孙准备向巡抚汇报灾情,对此怀疑道:“风闻太守反复无常,催令开征,而令予陈旱灾于藩台,安能使信余而,而不信其属耶?太守祷雨责己,而停征之示,未见救荒之策,无闻有责己之言、无便民之实,何益?”[10]388九日,他不满道:“官不恤民,有水利而不为疏通救荒,漠不关心,只知催科。”[10]391实际上,汪喜孙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出任怀庆知府后,就在各地兴修水利,包括疏通怀庆府广济渠“自河内七里屯起,至二仙庙止,长六十里”[30]1289的渠段,但未疏通李棠阶所在村庄的一带,也许这是李棠阶不满的原因。
九月十二日,李棠阶再次收到周濂堂来信,得知汪喜孙已请求缓征,并在筹划救荒和挑浚广济渠。广济渠“旱则河内利其灌溉,潦则温县受其淹没”[31],民众苦不堪言,南保丰村紧邻温县也同样如此。但当地乡绅力量不足,难以兴修工程,疏通河渠只能依仗官府。当得知官府有意挑渠,他说:“此皆眼前急务,挑渠更急。”[10]392次日又写信劝挑渠,托人送往河内县衙。由于河内、济源民众抢米日盛,汪喜孙广劝富者救济亲族邻里,以及赈济饥民。[30]1290官府对挑渠只是半心半意。
鉴于官府的态度,李棠阶转换策略,试图以捐输换挑渠。九月二十日,温县富绅齐渔汀与李棠阶谈论捐输。二十二日,二人前往河内县拜访李棠阶的老友曹谨。次日,汪喜孙与众人商谈捐赈。但会谈并不顺利,事后有人同李棠阶说起挑广济渠,他坚定认为:“非明断之吏难成。”[10]407可知,汪喜孙并未接受其建议。九月二十四日,李棠阶返乡。经过此事,李棠阶对官府救灾能力产生怀疑。回乡途中,他便考虑要同“玉辉先生专办本里拣极贫者散米”[10]401。二十六日,李棠阶同地保商讨本村极贫户口标准,以便救济村民。十月,豫北旱情恶化,赈务在即,李棠阶开始阅读《荒政辑要》,寻求救济之策,并拟定《崇上三本里恤领条款》。
十一月后,寒冬来临,饥民增加,官府劝捐却迟迟没有进展。十一月四日,曹谨和汪喜孙分别致信李棠阶,再次向他提起捐赈。六日,李棠阶前往县城,与曹谨说明情况,李棠阶认为:“城工不可兴,捐赈亦难办,别无公项,只仗劝捐,而极富者已捐过,不容再捐,次富难以集事,府县乖隔,绅士何从着手。”[10]429可见,由于官府未能满足地方绅富要求,导致捐输受阻。次日,汪喜孙与众人商讨了捐赈。由于未提及河工,引起众人不满,最终他们仅确定接济各乡亲友邻里的方案。十二月二日及四日,李棠阶两次前往南冷村同李玉辉商讨救济之事,五日确定开展冬赈,“共计本村极贫户口,拟加周恤,每日大口二合、小口一合,至明年四月止”[10]447。
饥民稍安,然春耕将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李玉辉与李棠阶商讨广济渠事,以解决春耕用水。由于同官府几次交涉未果,李棠阶便将此事推辞。翌年正月,仍无雨雪,望雨雪无果后,李棠阶甚不安宁,“郁闷时事之,忧不能自解”[10]461。二十日,刘村村民取来沁水并邀南保丰村村民共同迎神,李棠阶听闻外面金鼓阵阵,想到“小民无奈为祈祷之计,不知神果哀之否”[10]463?竟不觉泪下。二十二日,南冷村李国瑞再次向李棠阶提出引沁水灌田。李棠阶认为沁南大户甚少,难有足够经费开展工程。念及乡里困苦,他还是给齐渔汀写信建议引沁灌田。[10]464
道光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众人在李棠阶处商讨此事。后日,李棠阶与李玉辉前往县城,通过曹谨与知县取得联系,向其提议引沁灌田。因工程不用公款,知县便答应次日勘验。但至二十八日,沁河旁善台村民众得知此事,极力反对。而李棠阶也恐启事端,加之知县认为“堤内比外高至七八尺,恐水势太迅不便,应无庸议”[10]467,此事只好作罢。李棠阶借机又向知县提议挑广济渠,结果未被采纳。所幸,随后一场大雪使民情安定下来。二月八日,望着弥漫的大雪,李棠阶喜不自禁地赋诗:“瑞雪驱旱魃,膏泽起枯槁,从此萟秋禾,未获已先饱。”[10]470但在二月底,旱情复现,李棠阶不由担心起来。尽管曾拒绝过李玉辉的提议,但李棠阶还是于三月一日与汪喜孙商讨挑渠,可仍无果。至三月中旬各地重获甘霖,旱情缓解,李棠阶等人也结束了本村散米工作,卸去了救灾者的身份。
道光二十七年五月,旱魃再次席卷中州大地。尽管四月降雨,粮食有所收获。但经历上年旱灾后,李棠阶心有余悸。随着旱情的延续,他愈发担心,甚至夜不能寐。六月之后,气温急速升高,面对炎炎烈日,他感叹道:“热极,绝无雨意,奈何奈何。”[10]540-541六月二十日,李棠阶听闻赵堡村有人商议前往修武白龙潭求雨,先是觉得“其费用甚巨,疑之”[10]538。别无他法的李棠阶当晚与李泉东商讨后,还是决定一同前往求雨。随后两三日,二人前往赵堡村、孟村等处商讨求雨事。二十六日,众人抵达白龙潭求雨。后日,李棠阶归家设坛供神。求雨并未取得效果,干旱仍在继续。七月一日,见雨水无望,李棠阶只好撤下神坛,并无奈表示“旱日益甚,秋谷棉花皆枯,井多无水,浇亦多无食,粮价腾贵,举目愁愫,天乎天乎,奈何奈何”。[10]540-541
八月后,重获甘霖,李棠阶的生活回归闲适。不过此后阴雨绵绵,始终不止,“自十七日以后阴雨不止,晚谷又坏了”[10]565。对李棠阶而言,如果上年受灾加之冬赈还尚可承受,那么连年亢旱使其举步维艰。因此在旱灾之初他便格外紧张,并将希望寄托于供神求雨,却事与愿违。绵绵秋雨又将麦苗泡坏,这无疑使其生活雪上加霜。李棠阶为了维持家产,开始回避地方公务,以减少损失。随着饥荒日显,饥民难以生计,抛妻弃子。八月二十九日,李棠阶曾与族伯母说:“付人钱令收养所拾人弃小女事。”[10]569九月,地方开始查赈,地保找李棠阶商讨造册一事,他仅“劝伊据实以待查点而已”[10]574。此外,李棠阶在这一时期未提及自己参与其他救灾事务,并且对公共事务极力回避,九月二十五日,有人邀请其出面说事,他也果断拒绝。[25]4
随着寒冬来临,寻求李棠阶帮助的人明显增多,他尽可能地给予帮助。十月二十六日,徐仁叔说起困乏之状,李棠阶“适有银六两与之”[25]16。十一月八日,巩县远亲刘叶六寻求帮助,他又助十金[25]21。家产日趋拮据,李棠阶也无法做到有求必应。当日下午,亲戚来借钱,他认为已帮助过而拒绝。[25]26
十二月七日,李棠阶得知曹谨生病,便前往县城看望,得知官府打算让士绅捐输设厂的消息。次日,他向曹谨告辞,临走前告诫其“断房闱,戒贫怒,以养病”[25]32。可见此时李棠阶仍规避公事。但或许受到曹谨和捐赈士绅影响,李棠阶的态度略有改变。归乡途中,李棠阶拜访了苏王村捐户王华国,劝其尽力捐输。之后又至南冷村,劝复兴号捐输。九日,李棠阶与亲友谈及饥荒,面对千万灾黎,众人无不动容,高呼“义不容辞,随分应之”[25]32-33。纵使心系灾民,奈何家产有限,不久他表示:“窘饿者多,己实无力捐款而已。”[25]35生存压力终究压倒了心忧天下的儒家理想。直到灾荒结束,李棠阶都未提及捐款之事,也再未组织各乡士绅开展冬赈。
李棠阶在“丙丁旱灾”中的财产损失难以量化,但从其日记中仍可窥见一斑。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底,李棠阶在日记中写道:“薄官余资适度凶年至年底。”[25]36为了节约家产,他不得不向三弟提出分家各持门户。道光二十八年(1848)五月,友人向其求助,他以“自家囊空如洗”[25]69而拒绝。在这一年丰收时节,李棠阶望着盈车嘉惠,不禁赋诗:“村童拾穗亦欢然,满满携框夕阳边。回首哀鸿悲未已,不堪饥馑已三年。”[25]77
地方士绅是地方利益的代表,有承担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义务,灾害发生时,地方士绅捐输以赈济灾民。但他们也是受灾者,从灾害亲历者的视角来看,灾害的恐怖不仅表现在对生命财产的威胁,还表现在灾害的不可预测性。因此,尽可能减少自身损失,寻求安全、平稳的方式度过灾害,这是灾害中个体的生存法则。华北地区的士绅通常受到小农经济限制,时而抗捐、时而救济的特点,需要深入到具体的历史场景中加以理解。
救灾义务和生存压力具体到灾害中的个体时,不同经济实力的士绅会有不同的反应。如曹谨这样的殷实之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参与到广泛的公共事务中,与地方官员合作联络各地士绅捐赈。但大部分士绅难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其开展广泛救济,他们只能选择参与更有利于自己的活动,对于更广泛的地方公共事务并不积极。萧公权先生认为:“在小而贫穷的乡村,绅士没有多少活动的空间……在这种乡村,绅士变得几乎同村子里的普通居民一样,没有什么活力,实质上已经放弃了他们在繁荣乡村中的同伴正在履行的职责。”[32]375这在李棠阶身上亦可体现。灾害发生之初,他为了争取地方水利,才参与到捐赈活动中。由于官府无法满足要求,李棠阶的态度逐渐改变,转而参与到乡里的赈济中。灾情不断恶化后,在生存压力下,为了保全家业,李棠阶放弃救济乡里。随着受灾者的身份日益明显,其救灾者的身份则逐渐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