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良,黄真真
(湖北警官学院 治安系,湖北 武汉 430035)
派出所作为警务实战的最小单元、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重要指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公安工作的根基,不仅关系到公安基层提振行动、基础提质行动和基本能力提升行动的现实成效,更牵涉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现代化大局。有必要从警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范畴出发,探索影响警力资源管理的内外要素,揭示基层警力资源运行存在的现实困境,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优化措施。
从不同的鉴别标准和考察维度对“资源”的词义训释加以考证,可以发现其显著的学科特征。经济学视域中的“资源”被理解为以物质形式呈现的人力、物力等生产性要素;管理学研究范畴中的“资源”则泛指一切具有可利用共性的客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时间、经验、劳动力等。回归公安学视野,学术界对于“资源”的探讨常立足于公安机关编制结构和公安工作环境,谓之“警力资源”。
探寻警力资源的内涵与外延,首先需廓清何谓“警力”。警力,即指公安机关实现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之法定职责的能力。从狭义的视角出发,警力仅指涉以各级公安机构编制数量为核心的警察数量;从广义的维度出发,警力应为政治素质、警务技能、编制经费、科技装备等诸多要素组成的综合性资源形态,其不仅包含公安机关履职所需警察数量的总和,亦指向为担负公安机关历史使命所需的警察战斗力。在此基础上构筑起的“警力资源”,是指围绕公安组织运行所需“警力”而形成的整体性资源体系,系公安机关职能运行所需资源的集合,体现了警察数量与警察质量的储备能力和供给水平,反映了警务组织运行的实际投入水平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1]
作为一个多元的动态系统,警力资源的组织结构涵摄物质资源、智力资源、制度资源、信息资源等多个不同的子系统,子系统及其构成要素之间也蕴含着不同的运转层次。从系统视角整体把握各项资源之内生融合与有机互动,可以发现,警力资源构成单元具有显著的共生性。[2]围绕着“警力使用效能”这一共同的增长点,各类资源之间、资源所辖各项要素之间,相互依存,互为倚助,呈现出显著的共进形态。其中,人力资源是警力资源共生体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单元,对警力资源整体配置效率起着决定性作用。警员的体能素质及其所具备的使用装备能力、服从命令能力等,是勾连并推动警力资源物力、财力、层级关系等各级系统有序运转的重要动力。
警力资源管理,是指公安机关在依循法律规范及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发展策略的前提下,根据辖区警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对所管辖区域的公安组织机制、计划编制、财政经费、物质设备等警力要素进行的适配安排和结构性调整,其核心是对以警察实有编制人数为核心的警力资源的科学配置与高效使用。[3]其中,警力资源管理的主体指向公安部门决策层,其管理对象包含编制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以公安部“云鉴”系统为代表的警务科技,以及财政经费、警用设施等警务保障。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警力资源管理划归不同的类型。从管理周期跨越时间维度的长短出发,可将警力资源管理划分为长期管理与短期管理。长期管理指涉公安机关以系统性改革目标为指引,对公安权力运作所需要素进行的长期探索与实践,其形式常表现为机构职能改革、组织架构重设、警务运行模式迭代等长周期、全局性变动。[4]由于警力资源长期管理以“长期主义”为立论基点,是以其不仅注重警用战略资源间的联动调适,还强调各项资源与公安机制体制、政治生态环境的长效兼容。[5]警力资源短期管理以服务特定的组织工作目标为首要追求,多指向公安机关阶段性任务目标,实践中常表现为警员结构的局部优化、财政经费的短期倾斜等。
作为社会集体行为的产物,制度是对社会共识性行事规程的抽象叙述,意味着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社会成员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业已形成的价值秩序、经验惯例或行为规范之确认。实践中,制度常以“规则”“规范”的形态外显,其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界限,还协调人与物、人与组织的互动关系。[6]爰以警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部分——警力形成制度为例,加以评述。
当前,我国的警力队伍主要由编制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组成。2006 年11 月,国务院发布规范我国警察队伍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对公安机关的设置、警察的岗位职责、编制和经费的管理等予以明示。其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警察编制核发的法定规程,提出“公安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公安机关编制的规划和调整编制的意见,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这就意味着,我国公安机关行政编制资源的配置实行严格的国家总量控制模式,一定行政辖区内的警察规模完全取决于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编制审批数量。警务辅助人员则是建构警力队伍的另一重要主体,又称“辅警”,系指为公安机关正常履行职责提供辅助性支持的非警察身份人员。囿于行政管理机制的区域性与社会管理需求差异,各省市对于辅警用人额度的确立方式各不相同。以M 市A 派出所为例,其用人额度严格遵守《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送审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会同编制、财政等部门合理核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这就表明,我省基层派出所辅警的聘用方式实行核定程序下的行政审批制。
通过对警力队伍形成机制的解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警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规范引导下的行政审批制。警力的规模、配比必须严格遵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文指引,而上述法规范的规范意旨无一指向公安机关参与下的行政调控管制模式。
作为动态运转的管理系统,我省派出所警力资源的运行样态与管理成效还受到警务运行模式与勤务制度的影响。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处于激烈转型阶段,新型经济业态的蓬勃发展加速了城镇化的推进,由“网状联结”的居住空间所生成之社区组织管理模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形态,[7]而伴随着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社会成员利益诉求亦趋向多元,行为不确定性因素急剧增加,社会整体风险态势趋于上升。[8]面对基层治理呈现出的新变化与新挑战,作为维护社会治安最小作战单元的派出所,其警务运行模式亦发生相应转变。
2014 年,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围绕基层警力不足的治理难题,创设性地建立“一村(格)一警”警务机制,大力推动警力下沉。2017 年8 月,北京市海淀派出所率先开展“两队一室”改革试点,通过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指挥室的协同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力效能。2023 年3 月,公安部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推进‘一村(格)一警’全覆盖”“全面深化‘两队一室’改革”的警力部署目标。湖北省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落实公安部有关指示精神,黄陂区公安分局精心择选试点单位,探索“一村(格)一警”工作机制,通过每日走访、包村联系等方式,将警力下沉至行政村,将警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实现了基层警力结构性重塑。恩施市公安局党委将“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模式作为落实“派出所主防”的有力举措,革新原有警力架构,先后下沉42 名民警至社区,补充配强“两队一室”岗位警力,大力提升基层警务效率。
“一村(格)一警”“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模式的推行,显著地改变了警力资源尤其是警员资源的投向,使得有限的警力能够借助完备的组织架构和运转渠道互通共享、支撑协调,[9]依托数智化的收集、研判和推送手段,即时更新辖区内的警情动态,进一步延伸管理服务触角,最大限度地将警力精准投放至街面、村域、社区、重点场所等,切实提升了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管理效率,更有助于满足公安治理精细化的现实需求。
警力资源的组织结构涵摄物质资源、智力资源、制度资源、信息资源等多个不同的子系统,其内容指向公安机关组织机制、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物质设备等多方面。仅就组织机构与人力要素而言,公安组织体系中机关与基层部门的机构数量比、基层实战部门内勤与外勤的人员比、警员构成中各年龄梯队警察的数量比等,都将对警力的聚合调配产生显著影响。由于在警力资源诸要素中,人员的结构与数量最容易被识别与统计,且对基层警务活动的影响深远,故以警力队伍的结构与数量为例爰以论述,以期一窥派出所警力资源的结构与数量对基层警力资源管理效率之影响。
从行政管理学维度出发,人力资源是组织战略目标实现的最基本要素,警力队伍的结构与数量牵涉警务实战工作开展的主体要件,关系到公安机关运转的敏捷度。其中,警力资源的结构是指警员在年龄构成上呈现的比例结构。作为影响警力资源供给的重要要素,警员年龄结构与系统的劳动供给弹性密切相关,其结构层次中中青年警员这一核心变量的占比,往往与警力资源管理整体效率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性。从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学视角出发,警员队伍的绝对数量越大,意味着警务活动开展所需的劳动供给愈充沛,支配警力资源管理系统运转的人力要素愈丰富。
警情,是指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公安机关依据其法定职责应当予以规范处置的突发性事件情态。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的接处警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报警类警情、投诉类警情以及求助类警情三大范域。[10]其中,报警类警情可以根据处置对象和案情性质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群体性事件警情等。而由派出所负责查处的治安类警情,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消费纠纷、医患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商事纠纷、劳资纠纷等不同类型。
辖区的警情结构,不仅昭示了不同案件类型在整体警情中的分布比例,反映了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更通过不同警情所内隐之事态规模和紧急程度,直观影响派出所的警力调配。[11]例如,M 市A 派出所目前全面推行动态化处警模式,该所警情结构中,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刑事类警情占比高达四成。在办理该类刑案的过程中,A 派出所需对电信网络诈骗受立案、制作询问笔录、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并将相关笔录以及收集的证据线索上传平台,移交至刑侦部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犯罪方式隐蔽、受害人数众多、犯罪设施多处海外等性质特点,抓捕追赃难度较大,这就导致了电信诈骗类刑案高发之区域,基层派出所警力、物力、财力资源被大量牵扯消耗。不同警情对警员人力、警力设备等资源的差异化需求,深刻影响着派出所的警务应对。可以认为,警情结构对警力资源管理效能之影响,是通过不同警情对警力需求的反馈加以实现的。
管理理念是基层派出所的管理者组织公安系统活动所依循的基本观念。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实现基层治理目标的重要机制载体,亦是落实基层提振目标的基础平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三年行动计划》更强调要紧紧围绕派出所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这就对基层派出所的管理理念及其实践路径提出了全新挑战。
当前,M市A派出所在警力资源配置领域存在管理理念滞后问题,突出表现在警员力量分布的方向及数量难以满足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上。必须承认,派出所的基层组织特性决定了其警力布局应当以基层工作为导向,以城乡村社治理中的基础工作为行动指南,警员分布亦应契合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向纠纷矛盾相对频发的社区前置、向风险防范任务相对繁重的网信、治安等重点业务部门倾斜。[12]然而遗憾的是,M 市A 派出所在警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常出现警力被外部主体大量抽调以至该所警力负荷过载的现象,这表面上是由于派出所隐含的政治属性以及地方政府在编制、财政等方面对基层公安的辖制权所致,实则反映了基层派出所管理理念相对滞后,未遵循统筹兼顾的系统原理,以至警力部署与警务处置需求匹配度欠缺。
作为决定警力资源运行效率的关键要素,警力资源的配置结构是指公安组织机制、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物质设备等组成要素在警力资源整体结构中的分配部署。[13]警力资源配置结构深刻反映了各要素在公安系统运行中的组织方式与搭配比例,体现了人、物、财等基础要素在警力构成中的相对比重,对警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效能发挥着重要作用。[14]然而遗憾的是,当前,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结构尚存在不合理之处,首先体现在警察配比数的过低,警员总量短缺。以M 市所辖的基层派出所为例,目前,M 市的警察配比数仅为万分之五点三,远远低于全国平均警力万人配比数——13.8,每年新增的警员计划编制数亦仅为全市总人口数的0.000018267,实难满足大幅增长的警情处置需求。在强调“最大限度将警力摆上街面、沉入社区”的防控背景下,维稳、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基层警力的抽调,更进一步激化了有限的警力数量与无限增长的警务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直观来看,基层派出所警力编制与接处警总量随着时间变量的行进而呈现出显著的逆向分异。
警用武器装备的短缺亦体现了警力资源配置结构的失序。作为典型的中小城市城区派出所,M市A派出所存在警用武器装备配装率低的问题,尽管该所民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配发了手铐、催泪喷射器、警棍等单警装备,但其真实使用率并不高。究其根源,一方面是由于单警装备损坏率高、携带不便,使用过程中催泪喷射器过期、手铐锁芯错位等现象并不鲜见,装备重量过沉、操作不便等弊端更降低了民警的使用意愿;另一方面,警用装备更换申请程序中冗长的申报审批手续,致使公安民警在装备(尤其是一次性警用武器装备)使用过后难以及时有效地获得补充,影响了警用装备资源的使用效能。
资源供求的平衡程度是决定系统运转效能的重要指征。从经济学维度出发,警力的供给能力只有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相配适,方可实现供求体系的比例协调、治理体系架构的兼容有序。
当前,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管理还面临资源供求匹配程度不足之挑战。首先表现于区域警力分布的显著差异上。以M 市为例,在其所管辖的一个市辖区、7 个县级市之中,土地资源、城市人口主要集中在地势相对平缓的市辖区,对市辖区各派出所管理的常住人口数与警员数进行统计对比,可以发现,市辖区各派出所的警力分布呈现显著差异,各所实际人口警力比、警力与警情处置比等相关关系不显著,比例最低与比例最高的派出所在人均警力数量上的比差高达4 倍,忙闲不均现象突出。
警务人员履职能力的差异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人员与岗位的不匹配是警力资源供求均衡性欠缺的另一诱因。尽管全国范围内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大力提升了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与实战能力,但必须承认,囿于个体条件的不均衡性,警务人员尤其是编制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在业务素养、群众工作水平、临场控制水平等实战能力上仍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影响了警务工作开展的效率。基层派出所警员专业背景、业务技能和岗位的不相适,亦阻碍了人才价值的充分发挥,例如M 市公安局A 派出所即存在治安学专业毕业生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从事防爆工作的情况,人岗不匹配现象使得具有专业特长的警务人员“未尽其才”,加剧了警力资源供求的不均衡。
“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系指由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指挥室协同运转所建构而成的公安组织模式,其建立意在通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精细化的管理提高派出所组织运行的效率。作为基层警务工作机制的全新探索,“两队一室”改革立足“派出所主防”定位,通过队室间的权责厘分统一调度、部署警种业务,共享情报研判,整合“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平台、禁毒合成作战平台、公安部“云鉴”系统等各类信息化资源,系统性重塑公安工作组织程序,实现警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必须承认,当前,M 市基层派出所的“两队一室”改革还存在支撑协调能力不足之问题,突出表现在警员数量无法支持形成合理的警力配比上。科学合理的警组建制为“两队一室”任务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关键的力量支撑,其中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指挥室的具体警力配比,多根据辖区的警情结构设置为“6:2:2”“4:4:2”或“5:3:2”等,以充分保障社区警务队与案件办理队的用警需求。遗憾的是,由于M市基层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严重匮乏的现象,在日常警务处置过程中,“两队一室”人员配备往往表现为“1:1:1”,这就直接导致任务量相对较重的社区警务工作和案件办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警力覆盖,隶属某一专门队室的警员不得不“身兼数职”,同时承担社区警务处理、打击违法犯罪、信息研判等多部门职责。人员配备比例的失序不仅造成警员职权混淆,更会导致队室间职责不清,进而降低警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将警力资源管理设计策略置于我国政府组织结构的宏观视野中加以审视,可以发现,随着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源头控制趋势的持续增强,基层派出所的警力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必须有与之相适配的科学理念指引其革新。“无增长改善理论”或可为之提供可行的路径。
“无增长改善理论”又称“警力无增长改善理论”,顾名思义是指在不增长警员数量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分工、高效整合人财物资源等方式来降低公安组织系统的运转阻力、释放警员潜力,以最终提升警务工作效能的相关理论。“无增长改善理论”最早诞生于英国,由于其从理论层面摆脱了传统警力资源管理以要素扩张换取总量增长的路径依赖,并从实践维度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因而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15]
“无增长改善理论”的精神实质在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从组织资源视角出发,其主要表现为通过对机构组织架构、内设机构的精简撤并来完善公安系统各部门职能分工、优化人员配置;从编制资源视角出发,其主要体现在警员编制无增长基础上公安组织系统的平稳运行;从物力资源视角出发,其主要体现为警用武器装备的区域协调和采购需求的统筹保障,智慧平台、数据资源的协同应用和深度高效挖掘等。
以“无增长改善理论”为科学指引,指导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的配置思路,首先需要立足辖区的人口、产业构成、治安状况等警情社情。要廓清警员无增长背景下警力资源的配置方向与规模,首先,需要探明辖区内公安治理的现实需求,这就需要基层派出所对辖区人口及构成、接报警数量和类型以及变化规律等涉警数据做到绝对掌握,通过厘清用警需求,为“无增长改善理论”的具体适用提供准确依据。其次,以“无增长改善理论”指引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的配置过程,需以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警察队伍为人员保障。“无增长改善理论”的核心要义在于编制警察数量的无增加,而在社会矛盾冲突加剧、社会利益分配失序的现实背景下,欲以既定之警力回应无穷之警事,就必然需要对当前的警察队伍进行结构性解析,对警务工作效能进行创设性挖掘,通过精简职能、强化考核、提高激励等方式来调整派出所一线岗位的人员配比,盘活“沉睡”于辅助岗位的无效警力,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警察队伍,以弥合短缺警力与繁重警务之间的巨大张力。
“枫桥经验”的移植为现代化警力资源配置结构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借鉴。作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公安领域的创新实践,“枫桥经验”强调充分发动与依靠群众,通过构筑共建共享共治的群众工作机制,将群防力量引入基层公安治理体系,助力警务工作增效提质,这就为解决现代化警力资源管理中的人员配置问题提供了经验指南。[16]
现代化警力资源配置结构的核心要素在于人力,必须承认,警员力量之保障是支配公安组织活动高效有序运转的关键措施。借助“枫桥经验”对人民群众参与公安治理实践具体路径的释析,进一步扩展基层公安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深度与广度,推进基层公安协同治理,有助于充分释放现代化警务效能,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纾解。[17]在乡村地区,可借助村组干部、民兵、预备役等人群对当地风俗民情掌握充分的优势,在法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将其纳入警务辅助人员数据库,以补充“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将警务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将矛盾纠纷纾解于源头。在城镇地区,则可以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干事等社区工作人员熟稔社情民意的工作便利,推动基层警务工作与社区网格治理深度融合,例如一方面鼓励民警进社区担任网格支部书记、参与社区党建、巡防活动;另一方面积极落实“一社一警”工作机制所蕴含的群防群治目标,为社区工作人员参与民间纠纷调解开拓渠道,将网格员纳入公安反诈常态化宣传主体,通过警社联动的方式最大化地释放警力效能,使派出所民警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得以充分显现,以优化现代化警力资源配置结构中的人力要素。
“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机制,顾名思义,是指由“情报、指挥、勤务、舆情”四要素互构内嵌所形成的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18]“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机制强调由情报分析研判引领警务指挥,并通过扁平化的指挥体系快速传导、下达行动命令,在加速依法依规办案的同时强化对涉警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管控,使不同警种、不同部门、不同处置环节的警力得以合成作战,实现“平战结合”,即“平时”各单位警力固定席位,各司其职;遇重大案件、重大安保等活动,则进入“战时”,由指挥中心根据预案统一调配、使用辖区内警力资源。这就为破解区域警力资源供求不平衡现象提供了可行的思路。
当前,派出所警力资源供求不平衡痼疾主要表现在区域警力分布的显著差异和警务人员履职能力之参差。借助“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机制对区域情报信息、警务人员、警用装备等要素资源的统筹调配,可以极大地推动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不同处置单元警务人员的协作,这就使得各具优势之警员得以在统一的组织机制下协同合作、联席补位,通过合成作战的方式弥合区域警力分布的差异性。[19]同时,“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的适用对警情流转不同阶段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警务人员要深度参与一体化机制的运行,就必然需要从单一业务能力的习得向全方位警务技能的掌握演变。[20]例如,情报人员要为指挥人员提供准确无误的决策要素,就需要透彻理解指挥人员的组织意图;指挥人员要科学准确地下达处置命令,就需要深度掌握一线执法人员的行动环境等。这就有助于推动基层警务人员能力实战化、技能综合化,纾解基层派出所因人员履职能力不均所导致的人岗不匹配问题。
进入数字化时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基础设施的迅猛发展为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要素配置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其不仅重塑了公安实战机理,亦建构了全新的公安运行模式,促成了以云计算、数据挖掘为支撑、公安系统各模块高度整合协作的智慧警务运行样态。[21]作为智慧警务系统工程的核心组成部分,信息化平台建设亦成为学界重新审视警力资源配置底层逻辑的重要端口。[22]
2023 年5 月15 日,公安部与科技部在北京联合召开“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行动”“推进各级平台有序建设与稳健发展”,形成公安领域体系化梯次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当前,我省基层派出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使用的主要信息平台为“新一代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警综平台”)。作为覆盖公安各警种业务的移动警务应用,“警综平台”所具备的案件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极大地提升了公安情报采集、视频巡查、轨迹追踪等常规警务处置效能,深度影响着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的配置效率。[23]但同时必须看到,“警综平台”应用过程中尚存在着涉案数据重复登记、关联信息无法联通导入等设计缺陷,对基层派出所的警力应用造成极大损耗。[24]
是以,有必要立足“警综平台”服务基层公安业务的建设目标,借助“公安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已有的设计框架和建设成果上加速科技赋能,推动各警种业务流、数据流深度融合,形成覆盖基层执法办案与社区警务全流程需求的综合性智能化应用生态体系。[25]具体而言,首先,整合“警综平台”中案件办理平台、反诈平台、现堪平台等派出所常用平台的数据资源,改进不同平台中人员信息、涉案证据等数据的分布式存储技术,[26]通过扩展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实现数据在系统“前、中、后”不同端口、不同平台、不同功能页面的协同流转,做到信息“一次登记、自动关联”,减少各平台数据重复录入所致之警力损耗。其次,立足基层各类警情处置需求,深度发掘警务数据的级差价值,驱动“警综平台”从数据核录、任务推送等单线条模块运营向数据全景式解析、任务智能辅助转型,[27]通过数据建模、算法预测等新兴技术提升警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的智能性、准确性,以优化警力调度,帮助基层派出所根据警情处置需求快速调整警力资源的投放。
警力资源管理是公安机关在依循法律规范及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发展策略的前提下,对所管辖区域内各式警力要素进行的适配安排和结构性调整,要提高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的效能,首先需要立足辖区的人口、产业构成、治安状况等警情社情,以“无增长改善理论”指导基层派出所警力资源的配置过程,建构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警察队伍。其次,借助“枫桥经验”对人民群众参与公安治理实践具体路径的释析,进一步扩展基层公安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深度与广度,推进基层公安协同治理。再次,发挥“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机制对区域要素资源的统筹调配作用,推动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不同处置单元的警务人员在统一的组织机制下协同合作、联席补位,以合成作战的方式弥合区域警力分布的差异性。最后,立足“警综平台”服务基层公安业务的建设目标,加速平台各警种业务流、数据流深度融合,推动“警综平台”从集成应用向智能应用转型,提升警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的智能性、准确性,以优化警力调度,提高基层派出所警力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