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推动全省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 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更加突显,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了4 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多方联动,构建财会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中介机构发挥执业监督作用,行业协会强化自律监督作用。二是纵横贯通,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强化省与市县纵向联动,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三是聚焦四大领域,落实财会监督重点任务。聚焦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评估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靶向发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通过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强化财会监督成果运用、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全省财会监督工作成效。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公告,发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 年1 月1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 年内按每户每年2.4 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 元。纳 税 人 在2027 年12 月31 日享受税收优惠未满3 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 年期满为止。
今年,阳泉市财政局打破壁垒,在遵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三级审核的基础上,首次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现场“联评联审”。在重点绩效评价期间,为避免第三方机构“单打独斗”以及财政归口管理科室“不闻不问”,要求局相关科室、预算评审中心、绩效监督科必须派员随第三方机构一同深入到项目单位和评价现场,共同核查发现绩效问题、共同分析探讨原因、共同商议改进措施,实现“联评联审”,并对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在交换意见阶段,要求第三方机构及时向被评价部门单位以及局相关科室就评价结果征求意见,虚心听取建议。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要求第三方机构及时、主动向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由绩效监督科牵头组织被评价单位、主管部门、局相关科室、第三方机构等五方责任主体一起“同堂共审”,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协商,讲事实、讲依据、讲规矩,避免任何一方自以为是、固执己见、激化矛盾。在评价方案和报告审核时,集中组织召开由局分管领导、局相关科室、预算评审中心、评审专家、第三方机构等多方参加的绩效评价专家评审会,同时邀请各县(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股长和业务骨干列席。通过听取第三方机构汇报、局相关科室建议、评审专家点评、局分管领导小结的方式,评析被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第三方机构报告质量的缺陷等,要求评审专家点到“痛”处、评出“辣”味,让第三方机构“红脸”“出汗”,以此鞭策第三方机构提高执业服务水平,提供高水平的绩效评价报告,整体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的质效。
为服务保障晋城市高质量发展施政方针和发展指标,晋城市财政局把预算编制工作作为财政干部的大考与“大学”,从编制预算这一基础起点和关键环节着手,精进审核方式,全面提高部门预算审核的一致性、准确性、科学性、完整性、参与性、客观性。
一是依法遵规履程,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收支政策、编制办法、报送程序、时限要求等重要事项,吃透行业和领域政策,遵循领域布局规划,衔接已确定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二是服务与管理并重,以围绕高质量发展为预算安排主线,跨前一步、精心准备、主动服务,加强对预算部门专业指导,精准把握一个尺度,做实做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审核,增强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匹配度。三是创新审核方式,在“两上两下”法定程序框架下,建立完善科室初审、交叉审核、集中审核的工作机制,推动发挥审核作用,强化财政治理的主观能动性,着力增强预算编制的审核把关能力。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寓考核于日常工作中,把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效作为对业务科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部门财会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编制工作中实战练兵,提升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是多措施加快执行进度。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实现脱贫人口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忻州市财政局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了“832”平台采购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加快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执行进度工作通知。2023 年预留份额347.95 万元,“832”平台交易额611.24 万元,已完结573.83 万元,预留份额完成比例164.92%。截至2023 年10 月31 日,忻州市11 个脱贫县供应商销售产品累计成交额13078.72 万元,其中,1-10月份成交额2778.47 万元。
二是超比例留足预留份额。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忻财购〔2023〕6号),对预留份额填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预留份额。早在3月24日,忻州市1472个预算单位已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其中,433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预留农副产品采购份额347.95万元(市本级70.57万元,各县区合计277.38万元),预留比例11.82%。
三是超进度全部完结交易。明确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具体责任,细化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具体措施,从7 月17日开始,实行台账销号,每天对采购交易情况进行跟踪,每周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每月进行一次排名,截至11 月8 日,有食堂的433 个预算单位预留份额交易订单全部完结,完结率100%。其中,市本级52 个预算单位交易订单完结105.61 万元,县级381 个预算单位交易订单完结313.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