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调查研究同样是人大工作的传家宝。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调查研究中创建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形式。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这些政治制度模式是移植的,最终都没能改变旧中国山河破碎、积贫积弱的境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权建设实践中创立的。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积累实践经验和调查研究,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的伟大创造。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始终,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尤其需要发扬光大落实调查研究的工作传统。
首先,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中,调查研究具有必要性。《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需要建立在对实际情况了解的基础上,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监督对象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展开高质量和有效的监督。毛泽东同志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也来自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客观、科学、民主的决定、决议。
其次,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中,调查研究具有科学性。调查研究的概念涵义就是系统、全面地收集和分析调查研究对象的信息,以了解调查研究对象的实际状况,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调查研究是全面的,包括了规范层面的和实证层面的。规范层面的调查研究是指对法律、法规、政策等制度规范的调查研究,实证层面的调查研究是指对经济、社会、法治、人口、地理、民情等各方面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并且,在规范和实证的基础上,调查研究工作如果可以有理论的高度,就更有指导意义。
再次,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中,调查研究具有辅助性。任何一种监督权行使方式都离不开调查研究。早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调研监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创了先河。《人民日报》在报道这次调研活动时,提到“调研是监督的基础之一,把监督寓于调研之中,这是一个有意的探索和尝试”。也就是说,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工作环节。无论是听取和审议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还是审查和批准预算、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查研究都是必要的。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诸多职责中的其中一项就是“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最后,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中,调查研究具有人民性。调查研究应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展开,在调查研究中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什么、关心什么、不赞成什么,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调查研究的人民性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监督工作的贯彻落实。调查研究在监督工作中要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不仅有事前调研,也有事后调研,全程跟踪调研。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工作中的调查研究也要避免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的调研,避免浅尝辄止的调研、避免作秀式的。通过调查研究,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者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