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超 王艳茹 孙红梅 林依雯
(1.长春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吉林长春 130600;2.沈阳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辽宁沈阳 110167;3.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吉林长春 130031)
“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是一种协同教育模式,它通过不同层面和不同领域的合作,将高校、政府和企业的资源整合起来,让学生能够接触到更多实际的工作场景和实践机会,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优秀人才。“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模式主要得益于政府、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协同。它们共同强调实践教学,提供实践机会,并积极支持学生就业和创业[1]。同时,这些案例也特别注重产学研结合,将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得学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就业岗位[2]。
“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是一种协同教育模式,它通过不同层面和不同领域的合作,将高校、政府和企业的资源整合起来,让学生能够接触到更多实际的工作场景和实践机会,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优秀人才。具体来说,该模式的实现过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与企业合作搭建实习和实践平台是实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也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途径。这种合作模式能够充分发挥高校和企业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创新升级。
政府部门制定政策为企业提供资金、税收、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是促进政校行企合作的关键措施。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政府部门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校行企合作的深入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目标。
在政校行企合作中,行业协会等组织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协作,提供实际操作指导和学术支持,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行业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重要途径。通过与这些组织的合作,政校行企合作可以更加紧密、高效和富有成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府、高校和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学生提供实际案例和数据支持,是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实际问题,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在职能、目标和运作方式上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政府主要关注的是政策制定和执行,高校则主要关注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而企业的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各方在协同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的目标和行动方案。同时,“政校行企”各方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尽管各方都有合作的愿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合作流程,协同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可能会导致合作中出现的任务重叠或遗漏,而缺乏有效的合作流程,从而导致沟通不畅、行动不协调等问题。
政府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规划等,是高校和企业开展协同育人的重要参考依据。然而,由于高校和企业对政策信息的获取和理解程度不同,可能会导致协同育人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协同育人的效果。同时高校和企业对人才培养需求的认知往往存在差异,高校更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企业更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各方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难以达成一致。对于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高校往往通过理论研究和数据分析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则更注重实践经验和市场反馈,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与市场需求存在差距。
首先,政府、高校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认知角度不同。政府从政策的角度出发,更关注整体教育质量和公平性,强调人才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高校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更关注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人才的学术性和专业性;企业从经济的角度出发,更关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强调人才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其次,政府、高校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也不同。政府希望培养出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注重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高校希望培养出能够传承知识、技能和学术精神的人才,注重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企业希望培养出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的人才,注重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政府在制定和发布相关政策时,可能会倾向于支持特定高校或企业,导致其他高校和企业无法获得相同的政策资源,这种政策资源的分配不均可能会影响协同育人工作的公平性和广泛性。高校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也可能存在差异,一些高校可能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如优秀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等,而其他高校可能相对缺乏这些资源,这种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可能会导致协同育人工作的效果参差不齐。企业在参与协同育人工作时,也可能存在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一些大型企业可能拥有更多的资源,如实践机会、技术专家等,而小型企业或初创企业可能无法提供相同的资源支持。
由政府及高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协调机制,政府、高校和企业应共同设立一个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合作计划、协调各方行动、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等。政校行企各方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制定详细的合作流程,包括沟通方式、任务分配、时间节点等,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合作流程。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合作障碍。合作机制还应包括对合作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的机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合力培养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人才。
政校行企各方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渠道的建设,建立专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方便高校、企业和政府之间进行文件传输、政策解读和信息交流。定期组织召开由政府、高校和行业企业代表参加的沟通会议,以便各方能够直接交流并分享最新的信息和观点。高校和企业作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重要参与者,也应积极提高信息透明度,并与政府共享需求和资源。高校和企业应共同明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需求,并将这些需求详细地告知政府和其他合作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应公开自己的资源和能力,以便合作方能够更好地了解并利用这些资源培养乡村振兴人才。
政府、高校和行业企业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和方案,确保培养出的人才能够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求[3]。只有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需求调研和评估,才能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乡村振兴高素质人才。政府、高校和企业应共同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需求调研,明确社会对乡村振兴人才的需求和要求。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可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为制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在制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后,各方还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业产业发展趋势,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人才的竞争力。最后,政校行企各方还应定期进行对接和评估,共同检查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效果和质量,通过评估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符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求。
完善资源分配机制,培育优秀乡村振兴人才,需要政府、高校、行业和企业共同努力。政府应制定公平的政策和法规,确保所有高校和企业都能获得平等的资源分配机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偏袒或歧视的情况。高校和企业应加强交流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整体协同育人水平[4]。例如,高校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乡村振兴实践教学,共享实践基地和实践导师等资源。企业可以与高校合作开展乡村振兴科研项目,共享技术和人才资源。政府、高校和企业应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有限的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例如,政府可以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涉农专业建设和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高校可以加强实践教学,与企业合作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企业可以积极参与高校的实践教学,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和资源,共同培养适用的乡村振兴人才。
“政校行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与协调,不断优化机制和政策,建立良好的培养生态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有助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的人才。随着进一步的推进和实践,“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模式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能量。(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