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的来源及其实现分析
——基于外卖骑手的分析

2023-02-04 02:20姜海龙
山东工会论坛 2023年1期
关键词:骑手劳动数字

筵 佳,姜海龙

(大连海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伴随着数字技术革命深入推进,人类社会渐入以数字化生产为主要标志的颠覆性发展阶段。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生产要素作为经济抓手的新型经济业态[1],在内需疲软态势下,新技术要素的普遍应用,尤其是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的发展,拓宽了中国经济复苏的发展路径。后疫情时代,作为数字经济业态发展领头羊的数字平台,成为撬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与此同时,作为新生事物的数字平台在发展中也出现了异化现象,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共同富裕目标的顺利推进。推动数字平台朝着有利于提升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方向发展,要防止异化现象扩大化。本文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研究了平台经济中剩余价值的来源、工资制度及其实现等问题,以揭露平台剥削外卖骑手的秘密,从而为维护新型经济业态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剩余价值理论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一生中的两大发现之一,该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的规律,被列宁誉为“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2]。

资本家进行生产的直接目的与动机就是无止境地获得雇佣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厉声指出资本家的贪婪,资本家不仅要求尽可能多地生产商品以获得社会财富——使用价值,更要求生产价值,并强调资本家生产的双重目标,“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3]211。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具有两重性:一是对物质生产资料进行改造以满足人类实践活动需要而进行的劳动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3]205;二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价值增殖的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主要方面。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用大量篇幅追溯剩余价值的源头。马克思认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3]188。马克思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科学内涵,他认为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雇佣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因此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创造,而且是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为什么雇佣工人的劳动能够创造出剩余价值呢?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无产阶级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为了生存,被迫出卖劳动力以换取生活资料。于是,劳动力就成为了商品。商品二重性是指商品既具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价值,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也必然具有商品的二重性特性。资本家之所以能够利用工人的劳动获取剩余价值,就在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创造的源泉。“资本家一旦购买了劳动力,就能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运用它”[4]。因此,对资本家而言,在拥有了劳动力支配权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不在于劳动者能够创造各种使用价值,更在于劳动力的特殊能力——能够创造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就此,资本家通过支配劳动力,不仅可以收回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还可以获得更大的价值,也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剩余价值。“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重了这个价值差额”[3]219。

二、数字经济时代外卖平台的剩余价值来源分析

(一)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的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时代,工人的劳动是单纯的体力劳动,剩余价值来源于雇佣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当前人类社会已进入以数字化的信息、数据及知识等为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时代。此时,劳动者的劳动不限于体力劳动,更出现了一些“非体力劳动”。西方学者针对互联网时代劳动形式的变化提出了“非物质劳动”“劳动的非物质化”“数字劳动”等概念。例如,福克斯将“数字劳动”界定为“在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帮助下为资本积累所需要的劳动”[5]。拉扎拉托将“非物质劳动”界定为“生产商品的信息内容和文化内容所付出的劳动”[6]。由此可见,工人的劳动形式在数字化进程中更具多样化特征,资本家对工人劳动的剥削也渐趋多样化。在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的来源既包括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也包括数字劳动创造的价值。体力劳动价值和数字劳动价值是交织实现的,这是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的结果[7]。在外卖平台中,创造剩余价值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外卖骑手,另一个是消费者。剩余价值的来源大致有三个:其一是外卖骑手的体力劳动;其二是外卖骑手的数字劳动;其三是消费者的数字劳动。在外卖平台中,剩余价值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

第一,来源于外卖骑手送餐过程中的体力劳动。为发挥外卖骑手劳动能力的最大潜能,平台推出强大的算法系统。依托算法系统,外卖骑手可以按照系统规划的路线进行送餐,大大节约了送餐时间,提升了送餐效率;平台也可以借助系统实时监控骑手,智能派单。算法系统成为攫取由外卖骑手的体力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重要工具。

第二,来源于外卖骑手送餐过程中的数字劳动。数字劳动的生产方式主要包含有目的数据生产、无目的数据生产和拥有明确分工的数字劳动生产三个方面[8]。外卖骑手往往是被动的数据生产者,甚至是完全无意识的数据生产者。因此,外卖骑手具有了双重身份:有酬体力劳动者和无酬数据劳动者。借助算法系统,外卖平台开启了剥削外卖骑手的数字劳动之路。在整个外卖骑手的劳动过程中,外卖骑手需要借助手机完成送餐任务,手机是外卖骑手为外卖平台创造剩余价值的重要工具。外卖骑手根据手机里的GPS系统,定位自己与顾客之间的距离,当送餐到达时,点击确认送达,才可进行下一个订单的派送。而外卖骑手的点击确认将在平台上形成一个数据,通过一个又一个外卖骑手点击确认,平台可以生成城市功能区的定位图。此外,受到送餐时间的限制,部分外卖骑手由于熟悉地形,有时会不按照GPS提供的路线行进,而采取“近路探寻”的方式[9],选择导航地图未标识的线路以提高送餐速度,而在送餐过程中,定位必然记录下骑手的路线,从而为优化路线提供依据。外卖骑手的送餐路线在以秒为单位被算法转化为符号和数据[10]。平台可将数据自用或者售卖给地图开发、导航定位等公司,以此攫取剩余价值。平台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垄断资本主义,这里的垄断主要指数据垄断;平台资本主义垄断逻辑的背后是平台公司对数据与社交关系的私有化[11]。平台系统变为资本家进行资本积累、资本积聚、剩余价值剥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来源于消费者的数字劳动。当前国内外学界关于数字劳动的定义并未统一,关于数字劳动形式的界定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互联网行业的专业工人、无酬劳动、受众劳动和玩劳动[5]。外卖平台消费者的数字劳动主要以无酬劳动为主,他们是为平台创造利润却得不到报酬的平台在线使用用户,是无意识的数据生产者。首先,基于外卖平台强大的算法功能,消费者在使用外卖平台时,浏览或购买商品时的数据信息通过平台强大的算法技术进行整合,从而捕捉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包括商品分类、消费偏好、市场定位等要素,形成了平台精准推送的宝贵资料,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市场调研开发费用。其次,在产业经济中,产品制造商必须拥有用户的行为数据,才能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因此,数据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一个卖点。消费者在平台上进行的浏览和评价等行为留下的痕迹,通过算法技术转化为对商家、其他消费者有价值的数据,平台也可以售卖由消费者无意识的数字劳动创造的数据。数字劳动价值难以用体力劳动价值来衡量,但是可以通过交换来实现其价值。数据、信息等资源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具有共享性、高收益性等特征,外卖平台将平台消费者所创造的数据商用化,成为数字劳动价值创造的主要源泉。

在产业资本主义时代,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进行激烈竞争,要求以同量资本获取同量利润,导致大量资本从利润率低的部门流入利润率高的部门,这是整个社会的剩余价值在不同部门资本家之间重新瓜分的结果。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平台搭建了供给端和需求端直接对接的线上通道,平台自身可以直接提供产品推荐、品牌推广等数字化服务,传统经销商、批发商等商业资本以及产业资本被排除在剩余价值分配领域,产业资本家获取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获取商业利润,银行资本家获取利息的传统剩余价值分配模式不复存在,依托平台数字基础设施,收集、汇聚和支配海量数据,推进数据商品化、资本化进程,由平台使用者无酬劳动创造的数据商用化而攫取的剩余价值全部被平台独占[12]。

(二)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的特点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生产力量,可以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相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当前,许多新兴产业都将数据作为基本生产要素,依靠大数据、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进行生产,已经超脱于传统的体力劳动范围,更多地依靠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手段进行劳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劳动剥削具有隐蔽性、全天候性和即时性等特点,技术逻辑与资本逻辑实现联姻,对数字劳动者实现无限剥削[13]。

首先,数字劳动剥削具有隐蔽性。库克里奇最早提出了“玩工”的概念,他所提出的“玩工”就是娱乐活动。“玩工”表面上是娱乐活动,其实质是为游戏公司提供“劳动活动”。玩家在游戏中花费的时间越多,为公司节省的品牌营销和广告推广费用就越多。游戏玩家的在线时间成为消费者的无酬劳动时间,在另一层面,也实现了“产消合一”。资本借助数字技术,使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更具有隐蔽性[14]。从侧面看,“玩工”也体现了劳动主体的扩大化以及数字劳动剥削范围的扩大化。

其次,数字劳动监督的全天候性。在传统雇佣经济领域中,资本家对于劳动者的监督方式以人工监督为主,这种监督方式受监督者身心双重因素的影响,监督的“质量”难以保证。在数字经济时代,传统的人工监督被大数据和智能监控系统所取代,这种监督具有不间断、高强度、自动化、实时性等特点。数字设备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始终处于资本家的监督之下,这无疑加重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进一步控制[15]。

最后,数字劳动剥削具有即时性。数字劳动没有传统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场所。在劳动时间方面,数字劳动的劳动时间是零散的,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劳动”,也可以在休息时间内进行;在劳动场所方面,数字劳动可以在公共场所、私人场所甚至是路途中进行。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各阶层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的具体分界模糊化,劳动者的压迫感和束缚感与日俱增[16]。

三、数字经济时代外卖平台的剩余价值实现

在传统工业生产中,剩余价值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3]583。在平台经济中,剩余价值的实现依旧未超脱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范畴。

(一)绝对剩余价值的实现

第一,工资制度方面。外卖骑手的薪资采用的是最适合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工资形式——计件工资制。李胜蓝在调研中发现,骑手的工资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派送订单的数量、资金以及罚金[17]。由此可见,在没有基本工资的制度安排下,派送单数越多,工资就越高;越能及时送达,通过算法的运算越能被系统分配到更多的订单,从而赚取更多的配送费。提高送单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熟悉送餐路线,提高送餐效率;另外一种是延长工作时间以提高送单数量[18]。

第二,监督制度方面。马克思认为,对劳动过程进行控制,是资本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手段。外卖骑手的工作主要是在某个区域里派送订单,工作地点的流动性提高了实时监督的难度。但是外卖平台并未因此而放弃对外卖骑手劳动过程的监督。在平台经济中,对外卖骑手劳动过程的监督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多主体监督。一方面,顾客可以在手机APP上实时查看外卖骑手的位置,可以以致电的方式催促外卖骑手,亦可采取投诉的方式来表达对外卖骑手超时送餐行为的不满;另一方面,平台以“微笑行动”为名对骑手进行实时抽检[17]。这种多主体的监督方式,催促外卖骑手骑行于大街小巷,奔跑在高层大楼,以此节约时间,按时甚至提前送达订单,从而为外卖平台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二是智能化监督。得益于互联网的进步和移动手机的应用,平台可以通过智能系统对外卖骑手的所在位置、送餐路线、送餐进度进行实时操控和监督[18]。这种“数据化控制”的方式对于劳动者劳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更具精准性和隐蔽性[19]。

第三,奖励制度方面。陈龙在调研中发现,为了鼓励外卖骑手多跑单,外卖平台会设计一系列类似于游戏冲关的奖励活动。网络游戏的奖励活动是为了吸引玩家将时间耗费在游戏上,以增强游戏的“黏性”;外卖平台的奖励目的是增强骑手对送单活动的“黏性”。奖励活动有周奖励计划、“夏季战役”、“年终奖励”等多种形式[19]。邓智平在调查中发现,平台会以月、周、日为周期更新最高绩效和最低绩效的“单王榜”,每个外卖骑手都可以随时查看榜单,这种精神激励也刺激着外卖骑手多跑单[20]。董慧娜在田野调查中发现,骑手的工作时间为平均每月280个小时,而跑单冠军更是处于全月无休状态,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2—15小时[21]。冯向楠根据采访者提供的数据分析得出,为了获得冲单奖,84%参与采访的骑手每天工作时长为10小时以上;89%参与采访的骑手表示每个月工作28天以上[22]。

第四,惩罚制度方面。马克思认为,资本在流通中停留的时间越短,流通速度越快,越有利于资本增殖。在孙萍的分析中,她认为与传统的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注重质量和服务等因素相比,及时性是衡量外卖平台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23]。顾客选择通过外卖平台交易是基于外卖的口感与温度和堂食无异。为了满足顾客对口感和温度的特殊需求,除了使用保温餐盒,外卖骑手的送餐速度尤为关键,因此外卖行业对时间的要求相较其他行业更为严苛。为了保证外卖骑手在平台APP规定的时间内将外卖送至顾客手中,平台会对超时骑手采取罚款或者限制骑手订单数量等惩罚方式以提高送餐速度。如李胜蓝调研发现,订单配送单价为6元钱,如果遭遇一个差评订单则扣20元钱,遭遇一个投诉订单则扣50元钱[17]。为了及时送达,外卖骑手与时间赛跑,甚至不惜闯红灯。

第五,换班制度方面。马克思提出,在机器大生产背景下,为了尽可能多地获取剩余价值,资本家采取换班制度。在平台经济中,换班制度也有所体现。通过换班制度,一天24小时内,外卖平台可以从不同的外卖骑手的送餐劳动中全天式的榨取剩余价值。在平台经济下,在计件工资制度下,外卖骑手除了提高送餐速度以赚取更多工资,只能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以增加送单数量。在必要劳动时间既定的条件下,剩余劳动时间延长,则外卖骑手为外卖平台创造的剩余价值增多。而外卖骑手为了赚取更多薪资,一天处于工作状态的时间远远超过一般职业,并且得不到劳动补偿。

第六,社保制度方面。在平台经济下,以稳定雇佣关系为特征的传统的雇佣劳动制度受到冲击,隐蔽雇佣模式成为主流,在这种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双方交往中处于弱势地位[24]。平台经济中,劳资关系的最大变化是“去劳动关系化”[25]。一方面,外卖平台大量雇佣“外包”骑手,而“外包”骑手的劳动关系不隶属于平台。另一方面,冯向楠通过对北京外卖群体的调研发现,98%的外卖员没有社会保险。虽然外卖员大部分接受过教育,有一定的维权意识,然而他们捍卫自身权益的能力不足,也没有沟通表达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骑手群体的反抗[22]。

(二)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

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中,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是由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降低劳动力价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方式实现的。

首先,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要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在资本主义大生产中,机器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手段;在平台经济中,相对剩余价值通过智能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智能管理系统是平台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工具,手机是外卖骑手顺利送餐的工具,手机成为外卖骑手的一部分,外卖骑手也成为手机的一部分,外卖骑手的劳动愈加片面化。一方面,使用智能手机是现代社会年轻人的一项必备技能,平台不需要在上岗前对骑手进行集中教育和统一培训,从而减少了工人的教育和训练费用,最终将为降低劳动力的价值“服务”。另一方面,外卖骑手通过手机可以进行抢单活动。平台通过手机GPS定位系统和智能大数据分析,可以精准地为骑手规划最节省时间的路线,以缩短送餐时间。为了提升送餐速度,缩短送餐时间,外卖平台在智能设备与系统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以M平台为例,M平台改变了过去依靠增加人力的方式提升配送效率,转而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推出了即时物流配送智能调度管理系统。通过调度系统的应用,能够将订单在正确合理的时间内分配给最合适的骑手,同时通过管理系统还能够以语音方式与骑手进行有效互动[26]。在平台经济中,技术系统成为资方的技术代理人,平台可以通过智能派单系统指导骑手完成配送任务,节约送餐时间的同时,节约了人力成本,最终达到提高配送效率的目的[14]。机器应然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手段,但是在平台经济中,却产生了一个资本悖论,平台资本把机器的每一次改进变成一种加紧抽剥劳动力的手段[3]366,科技的每一次革新,都伴随着对劳动力剥削的无情加深;劳动者越来越受困于算法、束缚于系统。

其次,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要提高劳动生产力。协作制度是资本主义为不断提高生产力而采取的手段。马克思指出,生产规模较大的共同生产劳动,有时是需要管理者、指挥者来协调参与人员以完成任务[3]367。在平台经济中,协作被运用得淋漓尽致。一方面,协作可以使不同种类的工作同时进行。在外卖行业没有兴起之前,生产者生产商品的同时进行售卖,消费者必须花费一定的时间前往一定的空间进行消费,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进行商品交换。外卖行业兴起后,通过外卖平台、外卖骑手连接了生产端与消费端,生产者可以不接触消费者直接售卖商品,节约了销售时间和派送时间;消费者可以不用前往消费场所进行消费,节约了消费时间,扩大了消费空间。通过协作,打破了个体劳动生产的限制,各个劳动者各司其职,“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3]457。在外卖骑手送餐过程中,生产者可以继续接单进行其他订单的制作,保持了劳动的持续性和连续性,提升了劳动效能。另一方面,相比于个体劳动,集体劳动把大量劳动者集合在一起进行劳作,平台将骑手汇聚于同一平台,提高了骑手的紧张程度,骑手是在充满竞争的氛围中进行劳作,这必然会提高骑手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最后,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由三部分组成:维持工人及其家属进行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所需要的费用。首先,在平台经济中,降低劳动力价值是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相关的。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保持优势地位,为工人提供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和为这些部门生产提供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展开激烈的竞争,力图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维持自身在市场的垄断地位。当先进的技术手段普及后,整个市场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将会提高,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商品的价值随之下降,劳动力价值也相应降低,于是平台一再降低骑手送餐的订单价格,达到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目的。最后,互联网平台的兴起,催生了一系列新工种,这些工作不像大机器时代,需要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外卖行业属于一个低门槛行业,“去技能化趋势”明显,对劳动力的学历没有要求,身体健康,会操作智能手机,熟悉交通安全驾驶规则,会操控电动自行车即可。在信息化社会中生存,操作手机是必备技能,无需平台组织大规模的技能培训。骑手在手机软件上下载所属公司的接单软件,实名注册成功,按照提示上传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参加线上考试,学习线上培训手册,通过入门考试即可上岗工作。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费用的“抹杀”在一定程度上再次降低了劳动力的价值。在平台经济中,相比骑手可以感知的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惩罚制度不合理等直观现状,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更具隐蔽性特征,“手无寸铁”的骑手只能被迫听命于算法和系统的指挥操控。

图1 数字经济下外卖行业运行流程

四、余论与思考

平台作为一种工具,具有提供高品质生活、节约劳动力消耗的作用,但在资本逐利的驱使下,平台成为资本榨取劳动者剩余劳动时间的工具。在平台经济中,骑手的劳动时间碎片化、灵活化,劳动地点不固定,表面看劳动实现了自由;实质上,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依附于互联网平台,劳动资料由外卖骑手提供,但其劳动产品却归属于平台[27]。资本对劳动的控制并没有下降,反而以技术的形式强化了对劳动者劳动过程的全程控制。种种技术的应用,使得劳动者在“双重劳动”下被剥削、被压迫,“自由”丧失,劳动异化。外卖骑手在高强度、多监督的压力下,工作的成就感降低,被剥夺感与日俱增,以致外卖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是剥取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生产则不然,它以使用价值的尽可能充裕为目的,满足人民的多重需求。如何坚持社会主义生产的价值导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已成为激活经济发展的新生产力,在技术创新方面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数字经济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局限,有力地保障了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有效缓解了内需不足等问题,是推动国内大循环畅通运行的有力助手。数字经济在孕育新发展的同时确实涌现出一些新问题,但是不能就此将之一票否决,而是要在发展中规避数字经济的初显问题,警惕西方资本主义数字经济发展中业已显现的剥削事实,制定合理且有效的解决对策,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把握中国经济在数字工业革命中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利时机,首先,要积极推进数字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加强数字经济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作用,推动生产要素的革新和升级,释放数字对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倍增效应。其次,建立健全数字劳动过程中的分配制度。在数字经济时代,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生命健康安全受到损害,政府应当建立合理的数字劳动收入分配制度,保护平台劳动者的权益。最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外卖骑手等数字劳动者在工作中,创造的“数据收入”为资本家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在将来的收益分配中,应合理考虑数据收益的归属问题。在劳资双方合理谈判的前提下,可以将数据创造的收益用以完善社会保障,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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